第三节 人物类型的伦理诉求

十七年合作化小说的作者承担着将新的伦理观念,通过审美感性形式的桥梁,传输到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去的任务,占领过去由小唱本统治的文坛阵地。把过去的宗法观念、小农意识、自私思想等与社会主义的新伦理不合的旧观念,逐渐地从人们的心目中淡化开去。不过,根深蒂固的旧思想、旧观念、旧伦理、旧道德不会随着新政权的建立就立即退出历史的舞台,意识形态观念的没有硝烟的斗争,意味着新旧伦理观念的更替确实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标准的模糊性和改造的艰巨性使得人物类型的伦理诉求比任何时候的文学都更为迫切,特别是“由于社会主义知识文化基础的薄弱和资源的匮乏,使得全面渗透到普通民众日常生活之中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确立和巩固必须依赖政治资源和政治动员的方式”。因此,十七年的合作化运动采取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方式,急切地需要作家从民众的日常生活出发,在为人处世的行为标准和伦理观念中对民众进行潜移默化的伦理教育。这就需要树立不同类型的典型人物,通过对他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价值选择,采取的或批评或褒扬的立场,让每一个民众对是非判断的标准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这样,合作化小说的叙事者通过典型人物的榜样示范功能,确实使过去深受小农意识影响的一盘散沙的民众,在“小我”向“大我”的角色和身份转换的过程中,体验到了做社会主义主人公的感觉。这种主体性和自豪感的获得,也使绝大多数民众希望他人也与自己一样,过上健康幸福生活的同时,不忘回报社会支援工业建设。由此形成的良性循环是政治伦理与作家的责任伦理合谋的结果:从政治伦理方面来说,它渴望通过人物的类型塑造来实现方针政策的温软转化,通过作家的审美感性形式的“软着陆”功能,把枯燥无味的框框教条全面渗透到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在日用而不知的潜移默化中达到伦理教化的目的。从作家的责任伦理方面来说,承担时代赋予作家的神圣使命以达到审美和伦理的统一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就是通过主客体的相互选择、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关系,把过去建立在宗法权威与信念基础上的伦理观念祛除掉,同时破旧与立新、解构与建构的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意味着作家要呼应时代的召唤,把新的价值观念和伦理形态通过鲜活的人物类型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因为说到底,责任伦理就是通过“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来实现价值选择的一种伦理取向”[58]所以,十七年合作化小说的作者比任何一个时代的作家都承担起更为重大的责任伦理,也就需要伦理观念更为鲜明的人物类型,实现意识形态转型时期的伦理诉求。

新的伦理观念是从实际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中获得的,“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59]合作化运动的集体经济,需要习惯于自由散漫的民众转变伦理观念,将一切围绕自身利益为标准进行衡量的个体经济转变到围绕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上来。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变革自然带来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变革,一穷二白的薄弱的经济基础迫切需要合作化小说的叙事者将政治伦理和革命伦理的价值观念放到首位,通过鲜活的形象载体宣传阵线分明的伦理观念。这样,不同角色的伦理担当和人物形象的说教功能,就成为十七年合作化小说人物的伦理诉求最鲜明的表征。

一 阵线分明的伦理观念

由于长期浸淫在战争文化环境中形成的敌我阵线分明的二元对立的政治思维模式,在和平建设的文化环境中并没有随着硝烟的离去而形消云散。相反,在思维定式下,两个阶级、两条路线之间你死我活的殊死搏斗,将政治伦理爱憎分明的逻辑判断进一步放大并显影定型,成为合作化小说塑造人物的制胜法宝。这种审美范式的形成是由三个方面的原因共同作用形成的:首先是国家政治意识形态希望借助作家的力量,将新的伦理规范采取潜移默化的方式渗透到一盘散沙的民间社会,对在小农经济中养成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小私有制观念进行批评和改造,这就需要立场鲜明的典型化人物充当教化的伦理观念的载体。对于国家来说,借助“政治权力推行集体化,却是掌握国家权力者有意识的施为,显示出依靠政权力量和意识形态动员组织乡土社会的强烈冲动”。[60]现代民族国家要实现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积极投身于合作化运动的洪流中去,特别是要对民间社会形成的不同于新的伦理观念的乡村礼俗的统治力量予以禁止和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国家的方针政策对乡村的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领域的控制和介入,这种不破不立的方式要想取得最佳教化效果,离不开阵线分明的典型人物的塑造。其次,参与社会现实生活,充分发挥自己的“战士+作家”的宣传功能,以昂扬饱满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教育民众克服暂时的生产和生活困难,论证合作化运动是唯一给民众带来福祉的康庄大道成为作家义不容辞的责任伦理。因此,通过塑造不同立场、不同阵线、不同道路的人物形象的不同命运和结局,就会以活生生的事例教育民众要在现实生活中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最后,读者的期待视野和审美需求也会对作者的创作产生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在十七年的合作化时期,教育的对象和教化的效果都与民众的欣赏趣味和阅读水平密切相关。因此,这种“‘虚设读者’的修养、气质、艺术趣味对作者的写作构成了重要的影响”[61],作者塑造出迎合读者审美趣味的人物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如果从合作化小说谱系——发生学的视角来考察,从《三里湾》、《创业史》、《山乡巨变》到《艳阳天》、《金光大道》两条路线之间,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彼此穿插到贴标签式的水火不容,基本上反映了阶级斗争愈演愈烈的政治局面,因此塑造的正反人物形象之间壁垒森严的界限标准也越来越清晰。

合作化小说的正面人物在任何时候、面临任何艰难困苦和巨大的压力也从来没有动摇过,他们是合作化运动的钢铁卫士。不但是合作化运动的积极宣传者、领导者、参与者,而且还对阵线不太分明、立场不太坚定的中间人物进行苦口婆心地教育劝说。更重要的是对合作化运动的破坏分子的阴谋活动时刻警惕,对他们这类敌对分子实施规训与惩罚,让他们陷身于群众革命的红色汪洋大海中不敢轻举妄动,在这样的活动中,也体现出正面人物维护合作化事业的神圣感和主人公意识。这样,正面人物就成为“我方”的正义伦理观念的化身。他们最感人的地方就在于没有任何的私心杂念,完全把自己的精力和心血都用在了合作化事业中去的敬业精神,毫不利己(大多时候损己)专门利社的奉献精神。这样的正面人物比比皆是:除了人们耳熟能详的梁生宝、邓秀梅、陈大春、萧长春、祝永康等人物形象外,还有《冰化雪消》中的郑德明,面对着艰巨而又有意义的合作社的工作,想着党对他的爱护,“突然有一种巨大的力量在催促着他,使他感到即是粉身碎骨,他也愿意把自己这接近老年的精力,全部贡献给这个伟大的事业”。《山乡巨变》中的刘雨生天天忙于合作社的工作引得堂客逼他离婚,为了集体大家庭的幸福,即使付出了个人小家庭的破裂为代价也无怨无悔;《山那面人家》中的社长也是个忙人,可他做事情还是那么仔细认真,为了一对新人的婚礼,他来的目的不仅是道贺和帮忙,更是为了监督他们婚礼的开销,免得他们结婚后变成了社里的超支户;《艳阳天》中的焦克礼成为社里的代理队长之后,首先召开家庭会议,并郑重宣布“过去我这个身子是交给公家一半儿,留在家里一半儿,从今天起,就要全交给公家了”;《出山》中的生产队长王如海从决定出山接受社员的选举之后,首先想到的就是以身作则,在忠孝难两全的情况下要牺牲掉孝敬父亲的鱼和酒(那是老父的个人嗜好),舍弃自家中为侄女打嫁妆的树木,要自己的儿女抢先干社里最苦最累的活儿。总之,为了合作化的事业能够走上良性循环发展的道路,王如海使出浑身的解数,舍小家顾大家的行为确实令人赞叹。

当然,战争思维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冷战语境也让阶级斗争这根弦愈绷愈紧,阵线分明的伦理观念成为作家塑造人物形象时,时刻牢记的意识形态法宝。在合作化小说中塑造的正面人物都是阶级论、矛盾论、二元论等宏大的哲学名词不离口的活学活用的专家,用阶级斗争的眼光敏锐地观察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事物和现象,并能迅速地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抓住问题的关键所在,以后的敌对分子的阴谋破坏活动,也充分地说明了他们的问题意识的前瞻性和敏锐性。在合作化的首部长篇小说《三里湾》中,赵树理通过党支部书记金生之口,对两条道路的斗争的严峻性,某些人认识不到位作出了严厉的反思。因此,塑造的金生、张永清等正面干部都是警惕性比较高的人,但毕竟还没有达到完全划清敌我界限的地步,敌我矛盾也没有达到剑拔弩张、势不两立的境地。这与赵树理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实际情况的了解有很密切的关系,他认为“说他们‘摆开阵势’,说他们‘走的是两条道路’,不过是为了说话方便打的一些比方,实际上这两种势力的区别,不像打仗或者走路那样容易叫人看出个彼此来”。[62]但这种比较切合生活实际的审美范式显然已不适合日趋激进的意识形态的要求,模糊的中间地带在非常明晰的战争思维的视野里已没有存在的空间,朋友和敌人之间已没有选择的余地。这样,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资本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道路之间必居其一的局面的形成,也最终意味着二元对立走向了一元的死胡同。从文学史的发展来看,以后出现的合作化小说都采取了斩钉截铁的阶级斗争模式来表现正面人物的心明眼亮。如区委书记朱明(《山乡巨变》)在讲话中提到“不过这运动(指合作化运动)越到以后,矛盾越深刻,复杂,我们还不能预料,各乡会发生什么事情。也许会平静无事,也许会发生意料不到的事故。反革命残余的趁火打劫,也可能会有”,以后果然发生以龚子元为首的特务分子的阴谋暴动活动。《狠透铁》中的“狠透铁”老汉面对水渠村以王以信为首的上中农集团总给他捣乱的不利局面,总是能一眼识破他们的阴谋和险恶用意,然后采取相应的对策:“一边使正心眼,一边使拐心眼,防止中农集团使坏。”萧长春在自己的独子小石头失踪之后,他首先想到的是阶级敌人实施的搞垮农业社的阴谋,于是强压内心的悲痛,率领众人回到农业田抢收小麦的生产活动中来。没有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阶级斗争的理性分析,就不可能在巨大的悲痛中理出千头万绪,就会中了阶级敌人的阴谋而给农业社造成巨大的损失。由此可见,萧长春的阵线分明的伦理观念成为农业社警钟长鸣的有力表征,为农业社的扩大和巩固立下了汗马功劳。

合作化小说的反面人物在任何时候总想着变天账,总是与农业合作社为敌,总想在暗中搞些破坏,总是干些损社不利己的事情。从个人的情绪和感情方面来说,看到农业社遇到困难与挫折,他们就蠢蠢欲动,背后偷着乐;农业社得到巩固与发展,他们就暗中造谣,唉声叹气。随着阶级斗争的调子不断升高,反面人物站在反动阵线向农业社猖獗进攻的规模和阵势也越来越大,敌我之间阵线分明的伦理观念也越来越势不两立。比如《山乡巨变》中的特务分子龚子元在上篇中还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反动活动,到了下篇,随着阶级斗争的范围不断扩大,阶级伦理观念就促使作者采取先入为主的方式设置阶级斗争的假想敌。出身不好、来历不明的龚子元就成为阶级斗争的对象和目标,于是叙事者就用阵线分明的伦理观念对其加以塑造和改写。首先采取血统论的观念为他的反动本质寻找依据,“姓龚的这个家伙是地主兼绸布商人出身的恶霸,早年襄办过南县的团防,手上染了不少党员和进步人士的鲜血”;然后是贼心不死,“解放军过江以后,……预先化名装穷逃匿在这里,不久,他和国民党军统特务又联络上了”;最后对合作化运动怀着满腔的仇恨阴谋破坏,“他们这一次准备趁我们庆祝夏收的会上,在杨泗庙和清溪乡两处,同时暴动。再拉队上山”。到了阶级斗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文革”前夕的《艳阳天》,敌我之间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更是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敌人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有,明摆着的资产阶级有”,还有一些地方的地富和被管制的坏分子暗地里闹得很嚣张。地主马小辫跟新社会有不共戴天的仇恨,只要有风吹动,他立刻就会借尸还魂,所以马小辫阴险毒辣。最后在暗杀农业社的支部书记失败后,转而在书记的独苗儿小石头身上下了毒手,把他推下悬崖摔死之后,自己装病躺在家里,制造出这事与他无关的假象。不过,《艳阳天》中的阶级矛盾、阶级斗争已非常复杂和尖锐,以反革命分子马之悦为首的反动集团,包括富农六指马斋、地主的侄女马凤兰、瘸子王老五,煽动富裕中农弯弯绕和一群不明事相的群众哄抢仓库里的粮食,与以萧长春为首的坚决走合作化道路的贫下中农展开了激烈的矛盾斗争。

当然,不能说用阵线分明的伦理观念塑造人物形象就没有历史的事实依据,阶级矛盾和斗争在反动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被消灭之后,也仍然会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特别在新中国刚刚成立,各项社会主义建设还没有走向正规的除旧布新的交替时代更是如此。随着1956年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阶级斗争理应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如何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相适应的问题,解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同这种需要在目前的状况下不能得到满足的矛盾。但由于主流意识形态错误地估计了形势的发展状况,将一定范围内的阶级斗争扩大到全国的各个生产和生活领域,就导致了叙事者伦理观念的变异:在合作化小说中层层设置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代理人,彼此之间展开了两军对垒式的敌对斗争,这是不符合文学的现实主义要求的。违背了现实主义“真”的价值观念,也就谈不上伦理观念的“善”和艺术观念的“美”,这是十七年合作化小说的人物塑造中应吸取的历史教训。

二 不同角色的伦理担当

让先进人物和反动人物成为两个阶级二元对立的政治话语的传声筒,让中间人物担当人性话语和历史话语的承载者的话语选择,实际上体现出叙述者在价值规约的话语面前,用不同的角色完成不同的政治任务的叙事伦理。这种左、中、右的人群划分模式首先与伟人的语录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毛主席认为“除了沙漠,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一万年以后还会是这样”。[63]这种经验式的语录在对领袖的无限热爱的崇拜氛围中就转化为爱屋及乌的普世真理,对十七年合作化小说的作者如何塑造人物、不同角色的人物承担着什么伦理观念都产生了无可估量的影响。塑造人物不再是先从活生生的现实出发,而是从理论上贴标签式的教条出发。这样从实然到应然的发展变化,意味着作家费尽心血创作的独一无二的典型化人物逐渐地向批量复制的类型化、模式化方向转变。即使到了1962年的大连会议期间,邵荃麟意在纠偏的农村题材短篇小说创作座谈会上,仍然强调大部分小说“大都深刻地反映了富农和富裕中农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思想,极大多数的贫雇农和下中农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想,以及一部分摇摆的中农意识相互之间的复杂斗争”。[64]由此可见,一种从政策理论、从领袖语录出发塑造人物性格的创作方法已根深蒂固,以至于即使是纠正它,也要在既定的大框架不得推翻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这样,政治伦理以至高无上的意识形态蕴涵,注定了紧跟形势的叙述者会以浓墨重彩的笔触铺排渲染合作化运动的先进人物,作为代表先进生产力和社会发展方向的旗帜;在阶级斗争的氛围愈来愈紧的历史语境下塑造的反动人物,只是对情节起陪衬作用的苍白角色;倒是不经意点染的中间人物,政治釉彩的淡化和人性意识的复苏,凸显出了传统文化因袭的重负在政治意识形态的制约下不合时宜的现状,二者的纠结和焦灼引起的心灵的矛盾及价值的两难选择,显示了特定语境下活生生的人物主体性的存在。因此,目的与效果的二律悖反就出现了人物塑造的新不如旧,或者是先进人物不如中间人物的吊诡现象,这也许就是理性的诡计与审美伦理的朦胧性、含蓄性、暗示性的矛盾冲突吧。

尽管十七年的合作化小说塑造的人物形象,有着不同于宗法伦理观念的深厚的传统文化人格,但塑造不同的类型人物来负载不同的伦理观念,二者之间又有本质上的相通之处。这种“载道”的伦理型文艺传统源远流长,使人物形象的塑造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仍然会出现在形的巨大反差背后的神的相通的错位现象。相比较而言,在宗法式的小农经济社会中,“在家族血系的文化氛围中,在宗法式的政体结构中,人格建设成为社会思想意识形态的重要的具体化行为,人格的特征和价值取向成为民族哲学和文化心理的显象表现。由此,人格形象的塑造和对人格理想的追求便成为中国伦理型文艺长期以来乐此不疲的基本范式和艺术风貌”。[65]而面对亘古未有的现代合作化的集体生产的局面,主流意识形态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更急迫地需要伦理型的文艺承担起宣传和教化民众的任务。如何让承担不同伦理角色的人物既能体现出风趣性和幽默性的审美的一面,又能为深受通俗文化熏染的民众乐于接受,通俗易懂并能身体力行,从而达到最佳宣传效果,这成为合作化小说的叙事者塑造人物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在这场政治伦理和审美伦理的动态博弈的过程中,大多数作家整合民间资源的起诨号的特点,将人物最突出的特征显示出来;或者采取在人物名字的意义中暗寓褒贬的方式,将人物的品行和名字挂起钩来。这样人物品质的好坏、伦理道德的善恶、思想行为的高低立竿见影,迎合了民众判断人物简单化的思维方式和审美趣味。因为“小说中人物的名字从来都不是毫无意义的,总带有某种象征意味,即使是普通名字也有其普通意味”[66],所以合作化小说的叙事者在给人物起名字的时候都包含着比较明显的寓意。《李大娘》(履冰)中的人名刘宝聚在十七年“脱物质化”的革命语境中,肯定是不合时代潮流的自私之人,他的脾气、思想、行为、作风也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在社会主义革命道路上,他那满脑子发家致富的思想支配着他,变得就像一架破损的鸡公车一样”,名副其实就会使读者对人物的所作所为和他的名字很容易对上号,甚至只看人物的名字就知道他是哪类人,会干怎样的事情,存在着哪些问题,这样就收到了良好的宣传和教化效果。《老好干部》(西戎)中的刘守业老汉只能是一个守着自己的小家业的自私到极点的人,“总之—句话,能占便宜的事,决不放过一件去”;《“铁笔御史”》(王杏元)中的李万本一听名字就知道是一个善于自私算计的落后分子,果然他就是“老虫吃硕叶,鸡卵算出骨”的村里有名的“算盘精”,算计到在社里干活也要“禁尿”,一直憋到放工来到村前自留地,才大放“水龙”浇菜。

塑造社会主义新人,通过新人的所作所为承担起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有化伦理观念的认同和宣传重任,是十七年合作化小说的叙事者对新人的角色认定。这对新的伦理价值观念能否在农村落地生根尤为重要,因此叙事者都非常清楚“创造‘社会主义新人’实际上就是要树立一套崭新的社会主义文化价值体系,它是一种全新的文化想象与政治认同”。[67]用社会主义的伦理观念和继续革命的意识形态塑造新人形象,对深受党的思想教育的作家来说,接受这种工具论的文艺观并塑造出符合政治伦理观念要求的新人形象并不难,难的是如何让这些新人形象深入人心,在思想教育中真正起到伦理转换的作用。因为“搞社会主义就意味着人类历史上的大革命,这一革命的实质就是伦理的转向,或者说实行新的社会伦理”[68]因此,为了便于民众易懂易记,叙事者在给新人起名字的时候也就体现出褒扬和赞美的色彩。如陈大春、陈孟春、朱明远(《山乡巨变》),萧长春(《艳阳天》),祝永康(《风雷》),杨国华(《创业史》)等男性名字,所包含的象征寓意都显示出社会主义祖国总是春意盎然、合作社的事业永远健康发展的美好祝愿,这些人物也成为合作化事业的忠实指导者和执行者;至于新女性的名字如焦淑红、焦二菊《艳阳天》,吴淑兰、张腊月(《新结识的伙伴》),黑凤(《黑凤》),秀兰(《创业史》),王兰(《卖烟叶》),范灵芝、王玉梅(《三里湾》),邓秀梅、盛淑君(《山乡巨变》),金梅(《金梅银娃》)、葛梅(《葛梅》)等,梅、兰、菊象征的高洁气质一脱传统的女性形象的脂粉气息,显示出不怕困难、昂扬奋进的斗争精神。由此可见,“名字并非简单称谓,而是人在社会权力关系中地位的话语形式。名字代表着被命名者的身份、资格、地位等社会角色特征”。[69]

塑造中间人物和反动人物时,让他们成为自私的伦理观念或者是落后反动的阶级观念的化身,也成为了十七年合作化小说的叙事者对人物形象的角色认定。为了凸显这些面貌各异、性情不同的人物的个性特征,以便于更好地引导民众认清他们内在的本质,合作化小说最常用的是给人物起外号,或者使人物的名字能将自身最突出的特征显示出来的方式,达到教育的最佳效果。如地主马小辫的名字来源于“他后脑勺上的那根像小手指头粗的小辫子”,那根小辫子非常形象地象征了地主阶级的腐朽没落,也暗示出他们与新的社会制度格格不入的同时,贼心不死、负隅顽抗的阶级本性。不过,外形具有马小辫式的鲜明特征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毕竟是少数,因此小说中更多地是根据人物的思想观念、言语行为、为人处世等方面表现出的鲜明特征,给人物一个恰切的外号予以概括。如《鸭》(刘勇)中的周四嫂是个富农,从初级社到高级社,她一贯做些损公利己的事情,自以为做得挺光滑,不容易被人识破。人们批评她时,“可是她那张嘴巴子,水里能讲出油来,左讲左答,右讲右答,末后一定要讲得你无话可说”。因此,别人给她取的绰号“无人惹”非常形象地显示出她无理争三分的泼妇面貌,为认识富农类的阶级本质提供了典型。马烽塑造的绰号自古道(《“自古道”》)的人物信奉的伦理观念,一定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老黄历,因此他开口闭口说的话“少管这些闲事!”、“犯不着去得罪人呀!”、“交一个朋友开一条路,得罪一个人多一堵墙”,将一个谨慎保守、胆小怕事的人物的内在性格淋漓尽致地展示了出来,对具有同类性格的人对镜自颜、克服自身的缺点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当然,根据人物的内外特征给人物起绰号,从而将人物的灵魂入木三分地揭示出来,这样的高手非赵树理莫属。他在合作化小说中塑造的中间人物“铁算盘”、“常有理”、“糊涂涂”、“能不够”(《三里湾》),“小腿疼”、“吃不饱”(《锻炼锻炼》),都已成为了文学史上的典型形象。在这背后,体现出的是绰号的叙事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巨大影响力,不同角色的伦理担当才让作家在政治伦理和审美伦理的夹缝中,借助绰号将作家创作的主体性和人物形象的客体性得到了比较完美的融合。

不同角色的伦理担当造成的人物形象塑造的后果是,合作化小说的新人形象远不如旧人物鲜明生动,新人形象承担了太多的政治意识形态方面的东西,在这些方面都是政策条文明确规定的新的道德品质。但条文不能代替活生生的现实,当作家回到坚实的生活大地上,按照政策条文规定的标准对现实生活中的新人对号入座时,却发现所谓的“新人”身上总有许多“旧质”的色彩。当政治伦理要求作家塑造标准的新人形象时,“脱地域化”的新人因没有大地安泰力量的支撑而显得苍白无力,人为地拔高失去了现实生活的依托也造成了新人的模式化和虚假性。而旧人的形象显得生动活泼,不仅是因为合作化小说的作家与农村结成了鱼与水的亲密关系,对人物的所作所为和性格特征、脾气嗜好、想法念头了然于胸,以至于达到了赵树理所说的那种境界:在现实生活中的老农民说上句话,他能接上下句并且正是老农想说的心里话;更重要的是旧人形象不是新的伦理观念的载体,作家可以放胆地把在生活中观察得到的实践经验运用到人物形象的塑造中去,尊重人物的个体性和主体性,从而将人性的丰富和复杂通过鲜活的细节和情节充分地表现出来。他们身上体现的文化传统相沿成习的重负,面对新的事物出现时心中的犹疑和惶惑,公私伦理观念引起的内心的矛盾冲突,对诸如此类的现象的逼真刻画说明了他们是一群与传统文化联系密切的有关的人,而新人恰恰是“割断了与历史文化的联系的人,正如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一样,当然不可能再有什么生命力。综观合作化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新不如旧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最根本的原因也许正在这里”。[70]

三 人物形象的伦理说教

十七年合作化小说的作者具有浓郁的教化情结,他们自觉地把自己的写作降低到为政治服务的工具论的附属地位,愿意把自己掌握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塑造的人物形象传递给民众。正如赵树理所说:“俗话常说:‘说书唱戏是劝人哩!’……说老实话:要不是为了劝人,我们的小说就可以不写。”[71]所以,他们的写作首先考虑的是阅读和欣赏水平都比较低的民众,如何让他们乐于接受并懂得不熟悉的政策条文的具体内涵,确实得考虑隐含读者的实际情况。“为了让隐含读者接受其叙述,叙事者必定以各种方式,或以逻辑的推论,或以充满感情的欲求,或以对环境、事件、人物合情合理的描述,或以娓娓动人的叙说等来说服人、打动人。”[72]这样,为了达到教化民众的叙事目的,合作化小说的叙事者确实可以选择各种各样的方式,但考虑到民众识字不多的社会现实和民众喜欢模仿人物的心理,用人物形象作载体来传达社会主义的伦理价值观念,不失为众多选择中的一个比较合适的选择。通过人物的所作所为体现出来的不同的伦理观念,可以对有此类问题的民众通过比较对照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从而主动纠正自身的问题,祛除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接受新的伦理观念。当然,合作化小说的书写是为了响应“严重的是教育农民”的意识形态话语来塑造人物形象的,因此,让人物在情节结构、谋篇布局中设计的一个个矛盾冲突、问题纠纷中,凸显人物的说教功能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这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叙事者在人物的思想行为的描写刻画之后,进一步升华人物的议论性或感慨性的表达自己的鲜明立场和价值规约的话语,使人物形象的教育意义更为突出;二是让人物成为自己的思想观念的传声筒,直接说出或做出不同于一般民众的事情来作榜样示范,如准卡里斯马人物形象或者是先进的老者形象说出的话语,都带有明显的说教意味。

第一,人物行为的伦理说教性。合作化小说的叙事者通过人物在特定语境下的行为活动,表现出新的伦理蕴涵。或者是旧的行为方式所代表的伦理观念的不合时宜,或者是除旧布新之后焕发出的新的精神面貌,显示出新伦理观念的巨大优越性,从而以无声的身教方式达到了胜有声的说教效果。如马有翼(《三里湾》)作为一名团员却没有按照社会主义的伦理观念揭发自己母亲的丑行,而是按照宗法伦理观念“家丑不可外扬”、“子为母隐”等价值标准歪曲了事实的真相,因此受到了范灵芝的批评。对有翼怕失去灵芝的患得患失的心态描摹得活灵活现,目的就是通过有翼表里不一的行为表现,可以对具有知识分子气质的社员起到棒喝式的教育作用。人物行为的凸显意味着局限于个人的小天地里犹疑不决,或者是表现出不合时宜的小资情调都将会受到严厉的批判。当然,对不同时期的人物行为表现上纲上线的程度是不一样的,从赵树理的《三里湾》到浩然的《艳阳天》非常清楚地显示了这一点。如果说,有翼的行为表现还只是作为人民内部的一个小矛盾起到警示作用的话,那么马立本的行为方式就游走在敌我矛盾的边缘。因此对他的行为表现更多地采取了漫画般的讽刺方式,将不合时宜的小资情调都集中在他的行为表现上,目的就是通过集中概括起到突出典型的作用。当然,这些反面教员的行为表现在合作化小说中毕竟是少数的,对民众的教化和引导离不开正面形象、特别是正在转变中的形象的行为表现更能说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更能对民众带来启发和教育作用。如灯塔农业社主任梁生宝他爹,在合作社之后,“穿上一套崭新的棉衣,在黄堡街上暖和而又体面!”,在供销社打油也受到了众人的礼遇,“梁三老汉提了一斤豆油,庄严地走过庄稼人群。一辈子生活的奴隶,现在终于带着生活主人的神气了”。梁三老汉的行为凸显了作为生活主人的自尊,“自尊需要的满足导致一种自信的感情,使人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价值、有力量、有位置,有用处和必不可少”。[73]这种自尊情感的获得和自豪的主人公意识,都是在梁三老汉旧的个人发家致富的伦理观念转变之后才得到的,他的行为表现的教化功能已昭然若揭。

第二,人物思想的伦理说教性。“在传统社会中,社会生活以静态的等级伦常为主要关系特征,主体的知识和技能限于相对不变的共识性常识和经验,因此传统伦理主要是建立在权威与信念基础上的道义性的纲常理念。”[74]那么,在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渡时期,传统的伦理观念在遭到公有化伦理观念的强烈冲击后,必然在人物的思想上留下了裂痕。因此,合作化小说运用人物的思想说教功能取得的最成功的地方,就在于比较真实地展示了“中间人物”思想上的困惑、冲突与斗争,让同类型的人在经历类似的思想冲击后,接受新的伦理观念。如中农菊咬筋(《山乡巨变》)按照传统的纲常理念来衡量,也是农村中的一大能人,他的作田和经营的丰富的知识经验足够使他在静态的传统生活中游刃有余,可在实行合作化以后,他的思想观念就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小说采取复调的叙事形式,让不同的话语携带的不同的价值观念相互驳诘,从而将他的内心矛盾的思想展示得淋漓尽致:“要是大家入了社,一个人不入,他怕人笑骂,怕将来买不到肥料,又怕水路被社里隔断;要是入呢,他生怕吃亏。耕牛农具,一套肃齐,万事不求人,为什么要跟人家搁伙呢?”这种思想代表了很大一部分中农及富裕中农的思想,因此小说通过对王菊生思想和心理的细致描摹,对具有同类思想的人指明了转变的方向。这样的方法由于比较真实地展示出人物内心的思想,符合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又能在意识形态的夹缝中取得比较好的审美效果。因此,不少合作化小说的叙事者都喜欢采取这种方式,表现人物犹疑矛盾的思想状况。如在《艳阳天》中的马连福的身上,常常有两个“魂儿”调换着值班。“荣誉的魂儿”和“过舒服日子的魂儿”的交替作用,将他的不谋思虑、莽撞蛮干的“大炮”性格与退守自保、唯唯诺诺的“保守”性格,在内在思想上找到了依据,并针对这样的人给农业社造成的影响对症下药,达到了教化的目的。此外,合作化小说还直接通过人物的先进思想达到破除旧有的比较陈腐的伦理观念的目的,如《创业史》中的改霞在婚姻问题上表现出来的思想价值观念就是对新颁布的婚姻法的形象诠释,她的开放思想的榜样示范作用,肯定会对农村中的青年人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三,人物言语的伦理说教性。言为心声,生活在社会关系中的人要通过交流对话,才能把自己的思想感情、立场观点、价值观念等各方面的特征传递给别人。其中,言语的重要性在传达新的伦理观念和思想意识方面是不言而喻的,因为“逻辑关系和语义关系只有形诸言语,变成话语,变成体现在语言中的不同主体的不同立场,相互之间才有可能产生对话关系”。[75]所以,合作化小说的叙事者在表现人物自白或对白的过程中,总是特别强调人物言语的说教功能,甚至不惜对人物的思想境界人为拔高,说出在当时的语境下根本不可能说出的宏大话语来加强宣传的作用。比如《创业史》中的人物即使是土生土长在农村,也满口“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两条道路”、“两个阶级”等新鲜的名词,特别是合作社的带头人梁生宝更是如此。当然,这与柳青的写作理念有很密切的关系,他在创作谈《提出几个问题来讨论》中认为:“说到‘性格、身份、思想、文化等条件’,那么许多农村青年干部把会议上学来的政治名词和政治术语带到日常生活中去,使人听起来感到和农民口语不相谐调,这个现象难道不是普遍的吗?”[76]其实,这不是柳青一个人的看法,翻翻当时的合作化小说,无论是党的基层领导者还是普通的社员,满口的社会主义名词成为人物言语的一道风景。《野姑娘》(李准)中的田牛群沉着脸说:“你可不敢胡吵吵!合作社不简单哩!……四评哩!分红哩!你能行?况且得经过中央批准!”;《卖烟叶》(赵树理)中的王兰写信骂贾鸿年:“贾鸿年!你这可耻的鬼魂!不许侮辱‘共产主义’!”;《三里湾》(赵树理)中的范登高大声说:“不要用大帽子扣人!我没有反对过社会主义!当私有制度还存在的时候,你们就不能反对我个人生产;一旦到了社会主义时期,我可以把我的财产缴出来!”;《张润生夫妇》(周立波)中描绘在副队长家的堂屋里举行头一次扩大的队干会议时,面对花白胡子的询问,人们的回答是“我们要坚决依照总路线办事,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当然最有水平的还是区委书记或者是县委书记,实际上他们的言语就成了作者政治理论学习心得的传声筒。如《山乡巨变》中的区委书记朱明在和大家聊天时说的话:“合作化运动是农村的一次深刻的革命,个体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旧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生产关系的这番剧烈尖锐的矛盾,必然波及每一个家庭,深入每一个人的心底。”采取这样的方式,人物言语的教化功能得到了空前的强化,可这是以人物自身的失语为代价换来的,其中的利弊得失确实是引人深思。

“小说家如果将人物变成某种主题思想,他就不再是艺术家;但如果不考虑描写内容的道德意义,那他同样不是艺术家。”[77]十七年合作化小说的作者在塑造人物形象时呈现出鲜明的伦理意识,这本身并没有错,特别是在那个物质基础极端薄弱,需要作家运用艺术化的方式,给予农民精神上和思想观念上的支持和帮助,作家确实尽到了自己的伦理责任。不管时代如何变化,对那个时代的作家塑造的人物形象如何评价,这一点无论如何不能抹杀。当然,也要正视当时的作家在强大的意识形态的影响下,“将人物变成某种主题思想”的传声筒倾向。其实,在道德意义与艺术追求之间很难达到一个比较合适的平衡点,特别在当时普遍强调主题的道德意义的时候更是如此。因此,要抱着历史的同情的态度,对合作化小说人物塑造的伦理欲求给予一个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


[1]周勃、达流:《永恒的困扰——文艺与伦理关系论纲》,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9页。

[2]王文胜:《在与思:“十七年文学”现实主义思潮新论》,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9页。

[3]王文胜:《在与思:“十七年文学”现实主义思潮新论》,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9页。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61页。

[4]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61页。刘再复:《性格组合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01页。

[5]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61页;刘再复:《性格组合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01页。

[6][德]莱辛:《汉堡剧评》,张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125页。

[7][苏]高尔基:《文学书简》,曹葆华等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219页。

[8]刘再复:《性格组合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5页。

[9]王一川:《中国现代卡里斯马典型——20世纪小说人物的修辞论阐述》,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6页。

[10]蒙万夫等编:《柳青写作生涯》,百花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第94页。

[11]王一川:《中国现代卡里斯马典型——20世纪小说人物的修辞论阐述》,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2页。

[12]张文红:《伦理叙事与叙事伦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61页。

[13][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155页。蒙万夫等编:《柳青写作生涯》,百花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第94页。余岱宗:《被规训的激情——论1950、1960年代的红色小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187页。

[14]同上。

[15][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155页;蒙万夫等编:《柳青写作生涯》,百花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第94页;余岱宗:《被规训的激情——论1950、1960年代的红色小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187页。

[16]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31页。

[17]余岱宗:《被规训的激情——论1950、1960年代的红色小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145页。

[18]余岱宗:《被规训的激情——论1950、1960年代的红色小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173页。

[19]邵荃麟:《邵荃麟评论选集》(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93页。

[20]沐阳:《从邵顺宝、梁三老汉所想到的……》,《文艺报》1962年第9期。

[21]余岱宗:《“中间人物”论的美学背景及其人物类型》,《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

[22]蓝爱国:《解构十七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6页。

[23]秦晖:《农民中国:历史反思与现实选择》,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20页。

[24]贺宾:《关注民间:传统伦理文化研究的新思路》,《唐都学刊》2006年第1期。

[25]吴海青:《乡土世界的现代性想象:中国现当代文学乡土叙事思想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9页。

[26]蓝爱国:《解构十七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27]李准:《情节、性格和语言》,河南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2页。

[28]蔡翔:《革命/叙述:中国社会主义文学——文化想象(1949—1966)》,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40页。

[29]蓝爱国:《解构十七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30]丁帆、王世城:《十七年文学:“人”与“自我”的失落》,河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7页。

[31]董之林:《热风时节——当代中国“十七年”小说史论(1949—1966)》(上),上海书店出版社2008年版,第198页。

[32]鲁迅:《鲁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23页。

[33]李建军:《小说修辞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07页。

[34]陈顺馨:《1962:夹缝中的生存》,山东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6页。

[35]乔亮:《赵树理文学:轨迹与“方向”》,上海大学2009届博士论文,第57页。

[36]李遇春:《权力·主体·话语——20世纪40—70年代中国文学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40页。

[37]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文艺理论研究室编:《列宁论文学与艺术》,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68—69页。

[38]周扬:《周扬文集》第2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51页。

[39]王一川:《中国现代卡里斯马典型——20世纪小说人物的修辞论阐释》,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2页。

[40]恩格斯:《致斐·拉萨尔》,《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9页。

[41]柳青:《美学笔记》,《柳青文集》第4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19页。

[42]严家炎:《关于梁生宝形象》,《文学评论》1963年第3期。

[43]柳青:《提出几个问题来讨论》,《延河》1964年第4期。

[44]李建军:《小说修辞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07页。

[45]蔡世连、刘骏:《对人物话语的去势与整容——合作化小说话语策略之一》,《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46]吕海琛:《解构与重建——十七年文学中的伦理嬗变》,吉林大学2007届博士论文。

[47][英]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陈嘉映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79页。

[48]余岱宗:《被规训的激情——论1950、1960年代的红色小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261页。

[49]蓝爱国:《解构十七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44页。

[50]李准:《从生活中提炼》,《情节、性格和语言》,河南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4页。

[51]程光炜:《文学想象与文学国家——中国当代文学研究(1949—1976)》,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1页。

[52]蔡世连、刘骏:《对人物话语的去势与整容——合作化小说话语策略之一》,《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53]齐小红:《试论在语境中理解话语》,《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年第10期。

[54]钱理群、金宏达:《鲁迅文集精读本》,中国华侨出版社2004年版,第120页。

[55]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57页。

[56]严家炎:《关于梁生宝形象》,《文学评论》1963年第3期。

[57]马烽:《致初学写作者》,希望出版社1986年版,第51页。

[58]田秀云、白臣:《当代社会责任伦理》,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5页。

[59]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34页。

[60]刘志荣:《潜在写作1949—1976》,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30页。

[61]格非:《小说叙事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7页。

[62]赵树理:《赵树理论创作》,上海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第35页。

[6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28页。

[64]邵荃麟:《邵荃麟评论选集》(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68页。

[65]周勃、达流:《永恒的困扰——文艺与伦理关系论纲》,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71页。

[66][英]戴维·洛奇:《小说的艺术》,王峻岩等译,作家出版社1998年版,第40页。

[67]吴秀明主编:《“十七年”文学历史评价与人文阐释》,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0页。

[68]毕光明:《社会主义伦理与“十七年”文学生态》,《南方文坛》2007年第5期。

[69]王一川:《中国现代卡里斯马典型——20世纪小说人物的修辞论阐释》,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5页。

[70]蔡世连:《合作化小说人物形象新不如旧原因新探》,《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6期。

[71]赵树理:《赵树理文集》第4卷,工人出版社1980年版,第1761页。

[72]谭君强:《叙事学导论:从经典叙事到后经典叙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71页。

[73][美]马斯洛:《动机与人格》,许金声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52页。

[74]田秀云、白臣:《当代社会责任伦理》,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5页。

[75][苏]巴赫金:《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白春仁、顾亚铃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252页。

[76]蒙万夫:《柳青写作生涯》,百花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第90页。

[77]申丹、韩加明、王丽亚:《英美小说叙事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