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在现代社会,许多事物被赋予了公共性,可能是有形的具体物质,比如一些公共设施,公园、图书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等;也可能是抽象的概念或事物,比如资讯或信息。同许多其他事物一样,大众传媒、公共政策也被人们赋予了公共性,公共性成了公众对它们的共同期待。偏离了公共性,大众传媒不再是“大众”传媒;偏离了公共性,公共政策就不成其为“公共”政策。然而,“在我们这个时代,公共性本身成了一个问题,一个值得我们认真对待的问题,公共性问题的触角几乎伸展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1]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的公共性亦难于幸免,其公共性问题就像一个“幽灵”一样,时刻缠绕着我们的思维神经,成了一个我们必须严肃面对、细细揣摩并尽可能透彻阐释、挖掘其真义的难题。那么,在公共性视角下,当代中国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的公共性状况是怎样的呢?它们是偏离了其公共性的本质属性,还是彰显了其应有的公共性呢?诚然,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具有其重要价值,不过,这一问题的提出却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着其特定的现实背景,下面我们很有必要先交代本课题的研究背景。

一 研究背景

(一)转型期国家与社会关系变迁带来的变化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社会进入转型期。这种转型集中表现在两大领域:其一,在经济领域,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其二,在政治领域,是由威权政治向民主政治的转型。随着经济政治的转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可以描述为国家与社会混沌不分的一体化状态,这种状态被称为“总体性社会”,而这样的“总体性社会”的一个集中表现则是国家对资源的垄断上:国家几乎垄断了包括物质财富、生存发展机会、信息资源等全部重要资源,以这种垄断为基础,国家通过单位制度、户籍制度、意识形态等控制手段和方式对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实行严格而全面的控制,同时,对任何相对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力量,要么予以抑制,要么使之成为国家机构的一部分。[2]显然,在这种状态的社会中,政府的公共政策运行很难保证其应有的公共性,大众传媒也容易偏离其公共性的本质属性。然而,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家公共权力运行走向规范化,加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兴起,社会逐渐从国家分离出来,形成一个相对独立于国家的私人自主的社会生活空间。这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社会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提供资源和机会的源泉;相对独立的社会力量的形成;民间社会组织化程度的增强。特别是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及同年召开的中共十四大正式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认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之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过程中,一个相对独立于国家的私人自主的社会生活空间进一步扩大。“虽然很难说改革一开始人们就已明确地将调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作为改革的目标之一,但许多具体的改革措施却实际上导致了国家与社会间的结构分化”[3]

随着国家与社会的相对分离,国家公共权力的运行开始逐渐规范化,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作为政治制度一部分的新闻媒体从纯粹的政治权力领域中分离出来,朝着新闻本位回归,新闻传媒逐渐从组织传播工具转变为大众传播媒介。随着国家对媒体的松绑,新闻传媒逐渐回归其作为大众传播工具的应有功能,新闻从业者的专业意识也开始觉醒与复苏。

伴随着公共权力运行开始逐步规范化,政府公共决策也开始走向民主化与科学化,而这带来的一个相当重要的变化,就是公众参与的兴起。这里所谓的公众参与是泛指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民生活的一切活动。从时间上看,公众参与在中国兴起约是20世纪90年代,而公众参与成为广泛的社会行动和热门的政治话语则是21世纪初以后的事。近年来,社会公众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参与公共生活的热情日益显现,无论是从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华南虎照片事件”、“贵州瓮安事件”、“李刚门事件”还是“厦门市民抵制PX项目决策事件”、“番禺垃圾发电处理厂项目决策事件”,等等,我们都可以发现公众积极介入公共生活的姿态。同时我们也看到,越来越多的公众希望经由传媒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追求事实真相,更希望能有机会介入到公共决策过程中,这一切都表明,公众对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之公共性的诉求均在与日俱增。

当然,我们也得承认,尽管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一直在推进,但政治上向民主政治的转型却仍然比较缓慢,这就使得社会经济的市场化与威权政治体制并行成为中国社会转型期的明显特征。由于国家依然具有明显的权威性特征,它对社会具有很强的干预能力,这就使得社会与国家之间存在一种强烈的内在张力。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社会转型,中国社会正在经历剧烈的利益分化,贫富差距拉大,各种社会问题、冲突与矛盾迭起,社会成员和社会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诉求、声音和意见急切需要一种公开表达的管道和机制,社会内部也迫切需要通过广泛的协商、对话和讨论来达成共识,以此实现社会的理性化运作。在上述背景下,就充分凸显了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构建一个中介性的公共领域的重要性。公共领域理论的集大成者哈贝马斯指出,“公共领域是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进行调节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作为公共意见的载体的公众形成了,就这样一种公共领域而言,它涉及公共性的原则……这种公共性使得公众能够对国家活动实施民主控制”[4]。根据哈贝马斯的观点,公共性表现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即公共领域,而传媒则是公共领域的核心机制和核心载体,它对整个社会公共领域的构建起着关键作用。[5]美国传媒学者大卫·克罗图也指出:“从公共领域的角度来看,媒体通常被定义为一个正常运作的公共领域的核心部分,它是观点、主张、见解自由进行传播的场所。一个积极的公共领域对于健康民主的建立是非常必要的,这已经成为被广泛认同的观点。而媒体在构建这种公共领域上扮演着关键的角色。”[6]英国著名政治传播学者布赖恩·麦克奈尔则指出:“公共领域本质上是由社会中的传播机构组成的,事实和观点在这些机构中流通,集体政治性活动所依赖的共享信息亦在其中累积。换句话说,这些传播机构就是我们的大众传媒。”[7]我国台湾地区社会学者李丁赞也认为,“一个社会的媒体之运作方式,大大决定了该社会的公共领域的存在和运作”[8]。总之,大众传媒是全体公民窥视社会、自然环境的共同管道和从事公共事务讨论的公共空间,它在现代社会的公共领域建设中占有头等重要位置,大众传媒要履行公共领域的角色与功能,就必须充分彰显其公共性,公共性成了社会对大众传媒的强烈诉求。

(二)大众传媒的变革

随着思想解放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新闻传媒学界也开始对新闻价值、新闻功能等新闻理论进行反思和探讨,推动了新闻改革的进行。回顾中国新闻业改革,其最大成就应该有三方面:其一是20世纪80年代初信息概念引进,传媒功能定位发生重大转折,改变了单一的宣传功能观,传媒以传播信息为主功能得到认定;其二是80年代中后期,具体来说就是1987年中共十三大首次提出了“舆论监督”的概念,极大地推动了新闻从业者的主体能动性;其三就是1992年前后信息概念再度引入,信息产业的性质界定使传媒确立了自己事业和产业的双重属性,传媒产业经济由此蓬勃而起。其中,中共十三大对新闻传媒的影响尤其深远。十三大提出,“要求提高新闻报道的透明度,改变新闻报道‘报喜不报忧’的状况;要求坚持一个方向、多种声音,改变千报一调的状况;要求新闻媒介有相对的独立性,同时要求加快新闻立法,以法律保障新闻媒介的权利”[9]。自此,新闻媒体已经“从注重自身改革到卷入激进的社会民主化进程”,“参与政治改革的倾向已逐渐开始明显”[10]

与当代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相伴随,中国传媒业也处于一种市场化变革的转型期。所谓传媒市场化,在中国它是这样一个过程,“传媒开始具有利益动机,追求利润成为传媒组织运作的基本驱动力,而且,传媒组织开始依赖于广告和其他商业行为来作为自己收入的来源”[11]。中国传媒的最深远的变革也当属传媒的市场化变革。而传媒的市场化变革起源于改革开放后传媒所赖以生存的政治经济学基础的改变。改革开放后,国家进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转型时期,与传媒业相关的纸张、设备、能源和服务都开始进入市场化,不再由国家统一调配和定价,导致价格普遍上涨,传媒运营成本大幅度升高,比如“新闻纸的价格在1956年到1982年间一直维持在950元/吨,1983年则达1350元/吨,1988年更是突破3000元/吨;邮局也调整了30年不变的报纸邮发费率,除了党委机关报,其他报纸的发行费从报价的25%提高到30%—40%”[12]。面对上述情况,由于国家财政吃紧,政府不再能够负担对传媒的财政资助,因而不得不对传媒的财政补贴制度进行调整,允许传媒自身去寻找经济来源。而传媒为了生存发展也不得不按照市场逻辑运作,尝试采用企业管理制度,设立广告部门和自办发行的部门,在新闻采编和内容安排上也开始迎合市场需求。

当代中国传媒市场化变革最早可以追溯到1978年,但真正全面展开是在1992年以后。1978年,财政部批准《人民日报》等8家中央新闻单位率先展开“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给予它们一定程度的经营自主权。同年12月,国家新闻总署在全国报纸经理会议上正式宣布了报社企业化经营的决定。以往靠“吃皇粮”的报社从此踏上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市场化之路。1979年1月28日,上海的《解放日报》和上海电视台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均在同一天刊播了文革后第一条商品广告,三个月后《人民日报》也开始刊登广告。[13]此后,各地传媒也陆续开始承接广告业务。广告经营的恢复意味着中国传媒从此开启了市场化大门,因而是中国传媒市场化变革的起点。而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则进一步为传媒的市场化变革提供了合法性,因而成为传媒市场化变革的分水岭,也就是从1992年这一年起,中国传媒市场化变革真正全面展开。

中国传媒的市场化变革大大促进了传媒业的大发展。根据胡鞍钢等人的实证评估,到2000年为止,中国传媒实力就居于世界第二位,相当于美国的一半左右,超过了日本,并远远高于英国、印度和德国等国。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传媒大国。[14]而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传媒中,中国报业的市场化改革速度远远强于电视媒体,也超过广播媒体。快速推进的报业市场化改革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报业的发展。据统计,从1979年到1994年,党报由270种发展到460种,而党报之外的其他报纸由1978年的10种迅速发展到了1994年的1411种,[15]彻底打破了1978年中国大众传媒封闭、单一的格局。到2002年,中国报纸发展到2137种,其中全国性报纸212种,省级报纸771种,地市级报纸893种,县级报纸261种。[16]报业发展不仅表现为报纸种类剧增,也表现为发行量剧增,到2004年为止我国有20家报纸荣登世界日报发行量前100名排行榜,同日本并驾齐驱(美国、印度紧随其后),并以9350万份的日销量位居世界第一。[17]总之,中国报业的现今格局发生了巨变,以往党委机关报一统天下的报业旧格局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以面向市场为要旨的多元化报业结构。

不过,传媒市场化变革至今却并没有改变传媒的国有产权和事业单位属性,原有新闻传媒体制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因此,学术界通常把传媒市场化变革称为传媒的增量变革。[18]然而,中国传媒的这种增量变革的意义却不可小视,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它使传媒组织获得了相当程度的经营权和运作的自主性,并使得媒体的表现不再完全是国家、党决定的结果,而是在日常运作中开始顺应市场的逻辑。由于实行市场化改革,大部分传媒组织不再依赖国家的财政补贴,而是开始越来越多地依赖商业广告和其他商业收入作为自己主要的收入来源,不得不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从而调动了传媒发展自身的积极性,最终促进了传媒业的大发展。从目前来看,传媒业的发展规模、速度、产品内容以及社会影响都是1978年以前的中国传媒不可同日而语的。不过,市场化给传媒带来的重要变化不是在传媒数量上,而是传媒功能的变化,它首先是大大解放了传媒的经济功能、产业功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收入,使中国传媒变得“富裕”起来。在广东、上海、北京等地,传媒集团凭借其强大的盈利能力,成为当地的创税大户,比如广州日报集团就凭借年收入13亿元的雄厚实力年纳税在2亿元以上,成为广州市的纳税大户。而在传媒的产业经济功能得到解放的同时,传媒的信息服务功能、娱乐功能也大大解放,并为更多的功能如作为公共话语空间承当社会表达的政治功能创造了条件。事实上,我国不少传媒早已经在舆论监督和社会表达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和实践。基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传媒生态的变化,可以认为,国家与传媒的关系确实是发生了一定变化,尽管目前传媒依然是国家的一部分,但同时它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社会的一部分,传媒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自主性,这是不可否认的。

伴随着传媒的市场化变革,我国传媒的新闻专业主义也在成长。所谓新闻专业主义,其含义可以简单地概括为新闻传媒和新闻从业者追求的一种职业理想和操作理念。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新闻传媒反对新闻的“假大空”和“自我净化行动”以及90年代新闻传媒界对拒绝“有偿新闻”、“发挥媒体舆论监督功能”的呼吁提升了新闻工作者的专业精神。特别是随着我国新闻传播学教育的兴盛,西方自由主义新闻思潮逐渐被引入中国大陆,进而对新闻传播学者和新闻从业者的观念产生了一定影响。自由主义新闻理念中关于媒体是“公众的看门犬”的角色以及关于传媒作为权力监督者和“第四权力”的理念正日益影响着中国年轻一代传媒人。与此同时,中国传统报人中的报纸作为“社会公器”的观念以及中国知识分子历来希望通过参政议政来改造社会的传统也影响着中国传媒人的思想。于是,西方自由主义的新闻理念以及中国现代报业传统中的新闻理念等都同时进入新闻从业者的职业视野。不过,就整个新闻传媒业而言,新闻专业主义目前还仅仅是以零散的、模糊的、不稳定的观念形式表现贯穿于部分新闻编辑与记者的新闻实践当中。正因为这样,著名传播学者潘忠党将中国正在出现的这种新闻专业主义称为“专业主义的碎片呈现”。但对于处于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中国传媒来说,新闻专业主义的出现是十分可贵的,它已经成为我国一些有影响力的新闻从业者的内在追求,并转化为新闻实践,在一些新闻实践中显示出活力,有力地推动传媒服务于公众利益。

二 研究问题的提出

上述研究背景中诸如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公众参与的兴起、公众对公共性的期待、传媒的市场化变革以及新闻专业主义的成长等因素都为推动大众传媒彰显其应有的公共性提供了可能性。因此,本研究即是希望理解上述这一大背景是否为大众传媒彰显其公共性并进而推动公共政策的公共性提供了机会。

近年来,围绕市场化条件下中国传媒公共性问题的学术讨论多了起来。一种观点认为,在传媒市场化和产业化的推动下,作为党的喉舌的传媒开始具有公共性,成为了连接政府与民众的桥梁。诚如学者指出的:“在过去,媒体更多地体现为党和政府的喉舌,90年代以后随着媒体市场化、产业化的深入和媒体人对自身职业理解的改变,一些非主流的报纸、杂志等,越来越注重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和评论,媒体比以前更多地扮演了领导公众舆论的公共领域功能。”[19]更有学者认为,在市场化条件下中国传媒的公共性正在快步发展,在市场力量的主导下,传媒将成为真正开放的“意见自由市场”。

然而,与上述观点相反,相当多的人们却认为传媒的市场化带来的结果是“富了传媒”、“穷了民主”,传媒应有的公共性并没有彰显。其中有一种严厉的批评认为,在市场化条件下,中国传媒对于商业利润的追逐,致使传媒不能传达社会不同成员的利益表达,抑制了多元意见的生成,与传媒应有的公共性背道而驰。对于市场化条件下的中国传媒,相当多的人予以了严厉的批评,他们指责传媒只顾着赚钱,只会迎合广告主、政府和权贵,失去了其作为社会公器应有的公共性,没有尽到社会责任,甚至有了“防火、防盗、防媒体”之说。然而,我们仍然有必要这样追问:大众传媒是否真如一些人说的对公众不负责任以致损害公共利益呢?大众传媒是否如一些人批评的缺乏公共性呢?

就规范或“应然”状态而言,大众传媒的根本属性应该是公共性:以公共利益至上为目标,以公共话语实践为行动,促进公共政策对公共利益负责。如何促进大众传媒的公共性,既是新闻从业者不懈追求的使命,也是研究者持续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政府、传媒、公众是一个社会最重要的三个支柱,传媒处于政府与公众之间,既具有独立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又具有社会公众组织的公共性,必须具备公共立场、公共意识、公共责任。这种“社会公器”职责,要求大众传媒承担起为那些“缺少声音”的公众讲话的责任,使公共政策沿着公共利益的方向发展,促进公共政策公共性的实现。那么,我国大众传媒是否彰显了其应有的公共性并进而推进了公共政策之公共性的实现呢?

立足于上述研究背景,本课题将展开对我国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之公共性问题的研究。由于任何事物之公共性的呈现都是关乎公众利益的,传媒的公共性最终体现于坚持公共立场的新闻生产,促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传媒表现与新闻实践,公共政策之公共性同样体现在其政策实践过程与结果中。换言之,新闻媒体的公共性植根于一些抽象的基本原则之中,但其核心表现形式却是实践的。这正如著名传播学者潘忠党指出的,传媒的公共性是在体制场景下传媒实践体现出的逻辑,离开了传媒的实践,任何体制安排都与传媒的公共性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关联。[20]又如另一学者指出的,宽泛的基本原则为新闻媒体公共性提供了理论依据;宏观的体制为新闻媒体公共性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制度背景;而话语和文本的实践则是深探媒体公共性的关键之眼[21]。因此,不对传媒的新闻生产实践活动进行实证考察,关于传媒之公共性状况的问题是无法回答的。

基于如上的分析和思考,笔者确立了本课题的核心问题,即:以公共性的理论视角,通过探究大众传媒的新闻实践来解读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之公共性问题,并希望通过以下几个问题的回答来解答这一核心问题:

1.新闻从业者是如何开展其包括新闻采集、制作、编辑、传播的新闻实践活动全过程?他们采用了什么行动策略来开展其新闻实践活动?

2.新闻从业者的新闻实践及其新闻产品的传播绩效如何?进而言之,新闻实践及其新闻产品对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的公共性造成了怎样的影响?进一步来说,是彰显了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应有的公共性,还是抑制了其公共性的生成?

3.是什么样的因素影响了新闻从业者的新闻实践行为?并进而又对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之公共性状况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的形成机制又是怎样的?

4.如何进一步促进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发展?

三 研究目的与意义

(一)研究目的

本研究试图立基于实证研究,并从既有公共性理论的视角切入,对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之公共性问题做出初步的解答和阐释。这一研究在理论或学术层面上的主要目的在于:

(1)作为对公共性这一课题开展的一项实证研究活动,本研究力图通过研究个案和观察单位的典型性以及选择的视角和方法,为回应近二十多年来由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引发的国内学术界尤其是新闻传播学界对于大众传媒的公共性问题的研究热情和推进我国公共性/公共领域研究的本土化做出努力,并希冀通过这种努力促进更多的同行以及社会科学研究对公共性与公共领域问题给予更多的持续的关注。

(2)本研究试图为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之公共性问题的研究提供综合的视角。在本研究中,笔者试图为理解中国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之公共性问题提供实证资料,促进公共性和公共领域相关问题研究者的对话。在更深层上,一方面探讨公共性概念工具在中国公共性问题研究领域的适用性,另一方面在既有公共性理论基础之上发展出一个用于考察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之公共性状况的综合性视角与可操作之考察框架,这一考察视角和框架是对提升公共性问题的理论研究层次所做的一种探索和尝试,笔者真心希望能够为考察中国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之公共性状况提供一个具有可操作的考察标准和框架,但这个考察框架的适用性仍有待中国实际经验资料或数据的验证和支持。

(二)研究的重要性与意义

首先,就理论与学术层面而言,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传媒、公共领域与民主一向被社会科学论者认为是重要的“三角关系”。然而,“当我们的‘公共领域’正如哈贝马斯在其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里描述的那样,变得越来越脆弱和萎缩,其民主潜能也越来越具有暧昧的特征,整个社会科学界都在关注‘公共领域’和传媒角色的相互关系”[22]。而由于公共领域与大众传媒的公共性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伴随公共领域研究的兴起,国内学者围绕诸如大众传媒的公共性、公共政策的公共性等关于公共性问题的讨论日渐多了起来,但由于“公共性”问题本身的多学科性交叉、重叠,尤其是许多公共性问题本身就具有的“实证的”性质,客观上使得我国目前有关大众传媒、公共政策公共性问题的研究仍然比较薄弱,表达言路也不尽一致。本书试图建构一个考察公共性问题的框架,并通过对实证案例的考察,跟前人进行对话。这种对话是基于事实的,而不是一种凭空的主观想象,通过对话,我们可以丰富对大众传媒、公共政策与社会环境之复杂互动关系的认识,有利于认清中国社会之复杂性,使我们对中国大众传媒、公共政策的公共性状况建立一种客观理性的认知,有助于克服那些对中国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之公共性状况的非理性、简单化和情绪化的判断。就此而言,本研究的价值不言自明。当然,如果我们从人类的学术研究的旨趣来看,“人类的学术研究的目的不只是解决实际问题,更为重要的是阐扬人类的价值依归”[23]。公共性问题的实质就是民主问题,是和社会的知情权、表达权、社会沟通的基本方式以及政治运作的基本方式密切相关的,它承载着人类追求的许多普遍价值,其中最为基本的是自由与民主,因此,从本课题研究活动本身来看,它也是一项具有重要理论与学术价值的研究活动。

其次,就现实层面或经验层面来说,“在我们这个时代,公共性本身成了一个问题,一个值得我们认真对待的问题,公共性问题的触角几乎伸展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当今时代,越来越多、越来越明显的公共性问题,就像一个个‘幽灵’一样,时刻缠绕着我们的思维神经,成了一个我们必须严肃面对、细细揣摩并尽可能透彻阐释、挖掘其真义的难题”[24]。就大众传媒而言,传媒公共性的缺失与公共性传媒的缺位,是西方世界20世纪80年代实行大规模的传媒商业化和私有化以来产生的大范围的传媒危机,这引起了西方学者对传媒与民主相关问题的担忧与深思。就公共政策而言,公共政策的公共性问题也同样是个全球性课题。而在当代中国,“严格意义上的中国社会的真实的公共性问题的产生,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的事情。市场经济在塑造个人独立地位的同时,也拉大了人们之间的距离,私人的离心倾向与公共领域的向心倾向之间形成一个重要的分析视野,这使得我们不仅可能而且必须要在市民/公民社会的多元视野中分析公共性问题”[25]。从现代公共哲学的观念来看,一个社会之所以能不断发展和保持稳定,一个重要的因素应该归于社会发展的公共性诉求。而社会发展的公共性诉求,不是为了某一个别利益集团的利益要求,也不是为了几个集团的利益需要,而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有其基本的价值追求和利益的合理表达,追求的是一种普遍的公正、公平与正义。社会的这种“公共性”诉求推动和建构着社会的文明发展进程。因此,在中国社会公共性问题凸显的大背景下,如何通过提高传媒的公共性进而促进社会公共性的成长,这已经极具现实意义。现代公共性社会是一个以社会公正为价值目标的真实的公民社会,而传媒对公民社会的促进作用是得到学界公认的。问题是应当如何促进大众传媒的公共性,以使其更好服务于社会发展。如果我们从行政管理研究的角度看,传媒的公共性问题固然复杂,但落实到具体层面上,主要是一个传媒管理体制和决策体制问题。在中国,体制问题历来比较敏感。但事实上,这一似乎是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实际上应该可以而且完全可以还原为一个实证化的行政管理问题,我们可以从管理有效性的技术立场上,实证化地提出具体问题,比如,如何发挥传媒的公共性作用以使其服务于公共利益,如何发挥传媒具有的社会沟通功能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如何促进公共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如何保证决策过程的透明度等等,这些问题都极具现实意义。一言以蔽之,新闻传媒管理体制也好,公共决策体制也罢,两者都不能只被视为敏感的意识形态问题,它们实际上也应该可以而且完全可以转化为一个管理技术问题。在本课题的研究中将对如何促进公共性发展做出探讨,这也彰显出本研究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