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生代进城农民工人力资源开发的政府行为研究
- 王见敏
- 7100字
- 2021-03-31 02:47:14
第三节 结构安排、创新与不足
一 结构安排
本书的研究是基于“分析现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构建评价模型——实证分析——结论建议”的一般分析模式。整体结构分为以下七章:
第一章作为开篇,其内容安排主要基于从研究背景中导出研究的意义与必要性。本书选取新生代进城农民工人力资源开发的政府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其中内含了两个逻辑假设,假设一是政府有对某类特定人群进行人力资源开发的现象、责任或义务,假设二是新生代进城农民工有进行人力资源开发的必要性且政府在这类群体的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此外,由于该类研究在国内外文献较少涉及,故本书的选题具有研究的价值与意义,而背景研究则是为了论证该两个假设的真伪。
第二章是构建内容分析框架与研究逻辑部分。本章主要论证了政府行为目标与人力资源开发之间的逻辑关系,政府行为目标是否包含了特定人群尤其是弱势群体的人力资源开发的目标,是本书研究能否进行下去的主要逻辑支撑。此外,通过对新生代进城农民工弱势地位改变与人力资源开发之间的逻辑关系分析表明,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弱势地位的背后有政府行为因素,因此推断出政府行为对改变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弱势地位具有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此外,本章对政府行为目标进行了系统分析,通过分析表明政府对新生代进城农民工人力资源开发与政府的行为目标具有实质性的一致性,同时分析了两者之间的互动机制,为后续的研究提供了逻辑支撑。
第三章主要研究了农民工的现状与期待。本章主要分析了农民工形成与发展背景、现状与成因,分析了农民工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梳理了农民工面临的困境以及对政府行为的期待。通过分析表明,无论是基于经济理性还是社会公平的角度,政府都有责任与义务对该类群体进行人力资源开发。
第四章的主要内容是国外政府的人力资源开发行为借鉴。通过对欧美及亚洲国家的政府人力资源开发行为进行研究分析,分析出国外政府在职业教育过程中的一般行为特征,以此借鉴对比分析中国政府的人力资源开发行为的优势与不足,进而为政府的人力资源开发行为机制构建与效用评价提供经验支撑。
第五章作为本书的主体部分,分析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人力资源开发的政治、法律、经济、行政行为现状、内涵与不足,并提出改善构想,这是分析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不同政府行为现状与逻辑解构部分。本章内容回答了政府的哪些行为对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人力资源开发产生了影响,产生了哪些影响。通过前面的逻辑分析,厘清了政府各类行为在新生代进城农民工人力资源开发行为中的逻辑作用,从而总结出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人力资源开发的政府行为机制与模式,因此是本书的研究重点章节。
第六章内容是关于深圳市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人力资源开发的政府行为效用指数评价。本章通过对新生代进城农民工人力资源开发的政府行为效用进行分析,梳理了能够反映新生代进城农民工人力资源开发的政府行为制约因素与彰显行为结果的相关指标,并通过数学方法构建了政府的人力资源开发行为效用指数的计算模型,最后通过深圳市与国家的相关截面数据计算出深圳市当前的新生代进城农民工人力资源开发的政府行为效用指数,并据此对深圳市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人力资源开发的政府行为进行综合评价。
第七章是结论部分。作为本书的最后一章,该章节通过前面的研究系统总结了本书的研究结论,并据此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最后对后期的研究进行了展望。
二 主要创新
(1)开创了新的研究领域。在现有文献中,关于社会特定群体的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研究非常少。在新生代进城农民工方面的文献主要聚焦于其意愿影响因素及现状、怎样促进城市融入、应该怎样提升其人力资本等方面,较少有文献系统关注政府行为在该群体的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意义、作用与有效性,也没有相关的文献关注这类群体的人力资源开发的政府系统行为与模式构建,因此,本书的研究与结论有利于丰富相关理论,填补该方面研究空白的作用,故具有开创性。
(2)创新了对弱势群体研究视角。新生代进城农民工处于城市社会底层,其弱势地位是上一代农民工问题的延续与发展。如果不改变这种状况,将会导致巨大的社会风险,而这种改变与政府的行为目标具有一致性。怎样结合中国经济发展转型、企业的升级换代、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个人发展愿望、城市未来的长远规划等实际国情,创造性地解决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社会风险治理问题,是摆在中国政府面前的现实问题。政府怎样通过构建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人力资源开发行为模式来创造性解决这一现实风险,创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治理的研究视角。
(3)跨越了相关学科。本书涉及的内容包括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管理学、政治学、行政学、法学、经济学、政府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学等多个学科,学科跨越较多。本书通过这些跨学科的研究,构建了一个适应现实需求的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人力资源开发的政府行为框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4)丰富“马克思主义人”的学说。马克思认为人是一切现实中的社会关系的总和,且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5]该学说的内涵如下:
第一,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实践应服务于社会需要。人首先是社会的人,人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决定了人的生活条件、活动范围、活动方向,人的价值应该在社会关系的实践过程中实现,且应该服务于社会关系;这一理念与政府的政治行为目标导向、进城农民工对自身发展的价值导向相吻合。
第二,人的价值只能是现实人的本身价值,且价值应服务于社会。抽象人是无所谓价值的;现实的人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和社会关系中从事生产劳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其人的价值实现应当服务于社会关系。这要求政府在对进城农民工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时,应当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第三,人的社会实践离不开现实的环境。现实环境不可能是自己选定的,而是在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环境;这强调进城农民工的理想、抱负、理想实现路径应从现实环境出发,适应社会需要,符合社会发展规律,这也是政府政治行为的目标导向之一。
第四,人的自由发展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学说的最为核心的观点;1986年联合国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提出,发展权是一种人权,人人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这一观点成为政府、中间组织与个人的人力资源开发的社会支撑。①人力资源开发的目的:马克思的人的自由发展论。人力资源开发的根本目的是通过人力资本积累来实现人的自由发展。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弱势地位限制了其个人发展,通过人力资源开发,有利于其获取更多的政治、经济、法律与行政权力,进而获取更多的自由从而实现自由发展。②开发的环境与主体禀赋:马克思主义的现实人论。人力资源开发必然立足于现实的环境,离开了现实环境的人力资源开发行为是低效或无效的。中国的国情与新生代进城农民工主体的禀赋决定了其人力资源开发的方向与高度。③开发的社会需求:马克思主义人的社会关系论与人的价值社会属性论决定了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人力资源开发现实意义。④开发中政府行为主体——马克思主义人的社会关系论,引申出多元开发参与主体理论。
(5)丰富了经济学的内生增长理论。内生增长理论(The Theory of Endogenous Growth)是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一个西方宏观经济理论分支,其核心思想是内生的技术进步是经济能够不依赖于物质资本等外力推动来实现持续增长的关键因素,强调不完全竞争和收益递增。内生增长模型又包含两条具体的研究思路。第一条是罗默、卢卡斯等用全经济范围的收益递增、技术外部性解释经济增长的思路,代表性模型有罗默的知识溢出模型、卢卡斯的人力资本模型、巴罗模型等。第二条是用资本持续积累解释经济内生增长的思路,代表性模型是琼斯—真野模型、雷贝洛模型等。罗默的知识溢出模型、卢卡斯的人力资本模型的核心理念是人力资本和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核心贡献作用。政府有促进经济增长的行为偏好,而内生增长理论是当前中国经济转型的主要经济理论支持,在此背景下,实现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人力资本积累,有利于提升经济内生增长的动力,因此具有现实意义。
(6)完善政府组织行为理论。现有的政府组织行为理论认为,政府的行为一般都是为其政治目标(维护执政地位、保障公民政治参与、履行法定政治义务)、经济目标(促进经济增长、提升社会资源控制能力、提供合适公共产品、提升公民受教育程度、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社会目标(基本权利保障、社会公正保障、环境与发展责任)服务的。政府行为目标在于维护统治地位与执政党利益。政府通过维护社会稳定、降低失业率、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控制社会犯罪率、降低民众上访率、保障民族利益等方式来赢得民众的信任[16],进而巩固执政地位。如不涉及国家战略,政府的行为目标中一般不会直接涉及特定人群的人力资源开发行为。此外,因为人力资源开发的绩效显现有周期长、见效慢、难考核等特点,在政府任期制考核模式下,人力资源开发投资行为难以受到各届政府的足够重视,现有文献很少涉及政府对特定群体进行人力资源开发行为的研究。在组织理论中,人力资源开发的义务聚焦于微观组织,较少从宏观视角进行描述。关于政府行为的研究理论中,有涉及政府组织结构、政府行为目标、政府行为缺陷等方面的研究,具有代表性的如法团主义理论、政府行为理论、制度变迁理论;而关于政府组织行为则更多地涉及政府公务员系统行为的研究,而较少将政府作为一个“政治人”“经济人”“法律人”与“行政人”进行独立分析与研究。本书对政府组织行为分析则聚集于政府特定行为目标与人力资源开发目标的一致性,分析政府的政治、经济、法律与行政行为对人力资源开发的影响,以及政府的人力资源开发行为对弱势群体的社会地位的影响等方面研究,这有利于丰富该方面的理论。
(7)丰富了法团主义理论。法团主义,作为一个利益代表系统,是一个特指的观念、模式或制度安排类型,它的作用是将公民社会中的组织化利益联合到国家的决策结构中去。法团主义试图提供关于社会结构的若干理想模型,用来描述国家和社会不同部分的体制化关系,它的重心在于功能单位和体制的合法化关系。“这个利益代表系统由一些组织化的功能单位构成,它们被组合进一个有明确责任(义务)的、数量限定的、非竞争性的、有层级秩序的、功能分化的结构安排之中。这些功能单位得到国家的认可(如果不是由国家建立的话),它们被授予本领域内的绝对代表地位,作为交换,它们的需求表达、领袖选择、组织支持等方面的行动受到国家的一定控制。”这种理念试图在传统的极权主义和多元主义框架之外寻求对利益整合的解释,它抛开了体制内外的分野,提供了一种不同于“国家—社会”分化的视角,引起了研究者的广泛讨论。按照史密特(Phillippe Schmitter)法团主义理论,非政府组织形式的民间社会利益受与国家决策结构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制度安排的制约,社群的利益强烈依赖于政府组织的分配,社会弱势群体更是如此。[17]新生代进城农民工作为特定的社会弱势群体,在中国国家法团主义形式下,他们的现状改变与未来发展紧密依赖于政府决策与制度安排。新生代进城农民工如需要改变自身弱势地位并适应未来社会需求,则需要对他们进行人力资源的开发来提升他们的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18]因此,开发新生代进城农民工人力资源,帮助其提升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有利于积累个人的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提升社会融入能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治理与满足中国工业现代化中对高技能产业工人的基本需求,从而提升中国整体的人力资本与社会竞争力,进而促进中国经济与社会结构成功升级与转型。
(8)拓展了关于移民的自我选择理论。移民的自我选择理论(Self-Selection)和人力资本转换理论认为,相对于本地居民,移民在迁入之初在收入上总是处于劣势,但劣势是可逆的;相较于本地居民,如果移民的人力资本较高,则他们在迁入后收入有望追赶上本地居民,该迁移行为可称为正向的自我选择;如果其人力资本较低,则收入的差距可能会被拉大,他们的劣势地位将很难改善,该行为则称为负向选择[19];这一理论对于研究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社会弱势地位改变具有理论支撑意义;也有研究学者认为,就移民自身特质而言,他们相对于本地居民更加能干、有闯劲、更积极主动,其经济利益驱动力更强,而这种自主选择也存在择优机制。[20]对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人力资源开发,有利于验证与实践移民的自我选择理论。
(9)丰富了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将劳动力不再列为单纯的生产发展的外生变量或生产的客体要素,而是将其列为生产发展的主体要素,并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这一理论开辟了关于人的生产能力分析的新思路,确立了人力资源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人力资源开发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一理论也因此成为现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理论基础。人力资本投资的主体可能是国家、组织或个人,这与人力资源开发相同。人力资本是从经济学视角来分析人力资源投资回报率。这种宏观的投资收益率可以是人力资本的积累,也可能是人力资本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进步与生产效率等;而在微观的投资收益则更为直接地体现为劳动者个体货币收入的提升方面。以上分析表明,政府对新生代进城农民工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丰富与践行了人力资本理论。
(10)有利于完善人力资源开发理论。相对于宏观的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源开发理论通常聚焦于微观方面。人力资源开发理论属于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一部分;人力资源开发理论涉及强化理论、期望理论、双因素激励理论与学习理论等一系列管理理论,人力资源开发目标是提升人力资本,改变其管理行为。这一系列理论对于新生代进城农民工这一特定群体的适用性研究,是政府行为方式选择的理论支撑基础。政府对社会特定弱势群体进行人力资源开发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创新。
(11)开创性地构建了人力资源开发的政府行为效用评价体系。本书构建了政府的人力资源开发行为机制与效用评价模型与指数,同时选取了深圳截面数据进行验证,有利于丰富政府行为理论,拓展政府行为评价视角。
三 存在的不足
本书受制于作者的研究能力与掌握的文献资料有限等诸多原因,存在以下不足:
(1)效用指数缺乏相关性分析。本书的效用指数的选取没有进行过相关性的分析,只是来源于理论与逻辑推断,这可能会降低效用指数的说服率。
(2)缺乏对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分层分析。针对新生代进城农民工没有从经济地位、人力资本含量、社会地位等视角进行分层分析,这可能会让结论产生一定的争议。
(3)没有对政府进行分层级讨论。在运用政府概念时,没有区分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职能与行为差异,而是将其视为一个整体,这可能使得政府的概念过于宽泛。
(4)数据选取来自截面数据而非面板数据。这使构建的模型与结论的持续性、适用性与科学性未能得到检验,这可能会影响本书结论的信度。
(5)构建的逻辑架构可能存在不完善之处。因为人力资源开发涉及的主体与行为的复杂性,同时还涉及多个学科的交叉,这可能使本书在进行逻辑构建时忽略了相关学科或相关因素的影响。
(6)可能存在的其他不足。受制于笔者的水平与研究的深度与广度问题,可能存在部分表达的逻辑不够严密、语句与词意表达不够完整等方面的问题,还有待各位老师与读者多多批评指正。
四 研究方法
本书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研究法、观察法、定性分析法、跨学科研究法、功能分析法、经验总结法、描述性研究法、实证分析法。
(1)文献研究法。本书主要是通过对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相关研究的文献、人力资源开发的理论与文献、政府行为理论与目标的相关文献等进行分析与总结,以确定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人力资源开发与政府行为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而形成整体研究构架。文献研究法是本书的主要研究方法之一。
(2)观察法。新生代进城农民工作为一个巨大的社会群体存在于中国社会底层的各个角落。我们通过对这类群体进行有目的性、计划性和可重复性的理性分析与感官判断,有利于启发研究思路与发现文献上所不具备的因素与问题。
(3)定性分析法。通过运用归纳与演绎、分析与总结、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新生代进城农民工与政府的人力资源开发行为进行定性研究,对现有各类材料进行分析与加工,从而达到认识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源开发及政府行为目标一致性的本质,这种方法有利于揭示内在规律的作用。
(4)跨学科研究法。本书涉及新生代进城农民工、政府、企业与中间组织等多个主体,其行为目标与模式具备多样性,且涉及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法学、行政学等多个学科的交叉研究,故跨学科学分析法也是本书的重要研究方法。
(5)功能分析法。功能分析法是社会学研究中常用的分析方法。本书通过对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弱势地位这一社会现象与社会系统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分析了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人力资源开发的必要性与路径。
(6)经验总结法。因为政府对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人力资源开发行为并没有系统性的理论、模型与方法,本书通过对政府的人力资源开发实践活动进行归纳分析,使之成为系统与模型,继而成为一种经验与政策建议,这一研究方法主要应用的就是经验总结法。
(7)描述性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是一种将已有现象、规律和理论通过自己的消化、理解与验证并给予合理的描述、解释与说明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是对各种理论的一般性描述,主要是解释他人的论证、定向地提出问题、揭示不足、描述现象与介绍经验等,这也是本书的重要研究方法之一。
(8)实证分析法。实证分析法是通过运用个量分析与总量分析、均衡分析与非均衡分析、定性与定量分析、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经济模型与理性人假设、逻辑演绎与经验等分析工具,对相关经验进行分析与研究的方法,本书选择了深圳市的人力资源开发的政府行为的截面数据,对其效用进行了实证研究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