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虚范畴的类型和性质
2.1 虚范畴的类型
在支约论中,乔姆斯基把名词短语(NP)分成了三类:
(i) 照应成分anaphor,如反身代词“自己”等,它们有先行成分。
(ii) 代词成分pronominal,如“我、你、他”等。
(iii) 指称成分R-expression(R的原文是referential),如“张三、人”等。
例如:
(13) 老张说〔自己会洗〕(“自己”是照应成分)
(14) 老张说〔他会洗〕(“他”是代词成分)
(15) 老张说〔小李会洗〕(“小李”是指称成分)
根据这种分类,乔姆斯基制订了三条约束原则:一是照应成分在支配范畴内(如S,NP)受约束;二是代词成分在支配范畴内是自由的;三是指称成分总是自由的。
试举汉语为例:
(16) 〔S老王i看见了自己i〕
(17) 老王i说〔S你看见了他i〕
(18) a *〔S他i看见了老王i〕
b *他i说〔S你看见了老王i〕
例(16)里的“自己”是照应成分,它的先行成分是“老王”。根据第一条原则,照应成分在支配范畴内是受约束的,也就是说,它跟S里另一个成分(即先行成分)具有相同的标引(即i),这意味着它们是互指的。例(16)里的“自己”跟“老王”具有相同的标引,因此这句话是合格的。例(17)里的“他”是代词成分,它在支配范畴S内是自由的;换句话说,它在S内不受另一个成分的约束(这一句里的主语“你”跟“他”没有相同的标引,具有相同标引的“老王”不在S之内),这符合第二条原则。例(18)里的“老王”是指称成分,根据第三条原则,它应该总是自由的。这就是说,无论在支配范畴内或支配范畴外,它都不能有相同标引的成分;因此,例(18a)和(18b)都是不合格的。
乔姆斯基根据〔±照应性〕(〔±anaphor〕,即具有上述照应成分的特征)和〔±代词性〕(〔±pronominal〕,即具有上述代词成分特征并具有人称、性、数等特征),把虚范畴主要分成了三类:注21
2.2 虚范畴的性质
I类虚范畴——NP-虚迹
(19) 〔小李i看来〔S ti受过教育〕〕注22(比S高一层次)
显然,例(19)的t是由于“小李”移位后留下的NP-虚迹。换句话说,它是通过转换(即根据“移位α”规则)形成的虚迹。“小李”是t的先行成分。根据题元理论(θ-theory),传统语法里所说的“主语”和“宾语”也就是题元(即θ,它相当于逻辑命题中的individual“个体词”)。充当题元的成分叫作“主目”(argument)。一个主目只能充当一个题元。按传统说法,也就是某个成分是主语,就不可能同时又是宾语。例(19)里的t在句子里只能是主语。另外,一个题元必须有一个主目充当,所以例(19)里的主语“小李”移出后,必得由虚范畴t来充当。t在这个句子里不是一个独立的主目,它依附于“小李”。另外,根据支配理论,凡是短语里的中心成分都是支配成分,如动词、名词、介词都是支配成分。它们的补语(complement)是受支配的,主语也是受支配的。可见,例(19)里的t是受支配的。按照约束理论(请参看上文1.2和2.1有关部分),例(19)的t是受“小李”约束的,也就是说,它在句子里跟“小李”同标引。综上所述,NP-虚迹是由移位产生的,它不是独立的主目,它必须受支配而且受到约束。正因为它是照应成分,而且在支配范畴里是受约束的,它具有〔+照应性〕和〔-代词性〕的特征。
II类虚范畴——wh-虚迹
wh-代表“疑问词”。在支约论里,疑问词在逻辑形式中是当作量词的。根据黄正德(1982)的分析,汉语和英语的wh-词列表对比如下:注23
如果我们承认左列汉语wh-词,现举例说明wh-虚迹,设下例(20)是汉语的一种逻辑形式:
(20) 〔谁i 〔S老张批评了ti〕使你不高兴〕?
从例(20)可以看出,t是wh-词“谁”移位后留下的wh-虚迹。根据题元理论,例(20)里的t和“谁”合起来充当题元(即作为“批评了”的宾语),可见它不是一个独立的主目。从支配理论来看,例(20)里这个wh-虚迹是动词短语“批评了”的宾语,它是受支配的。从约束理论的原则来看,wh-虚迹是不受约束的。例(20)里的t跟“谁”虽有相同的标引,但有一点需要注意:例(20)里的“谁”处于S之外的“标句成分”(简写成COMP,英语原文是complementizer) 的位置上。“标句成分”是从句里的一个成分,它标示后边跟着一个句子,英语里的that,for, wh-词可以处于标句成分的位置。标句成分出现的位置是非题元位置,换句话说,它不是主目,它的约束关系叫作“非主目约束”(non-argument binding)。按照支约论中严格的定义,约束专指主目约束,所以说,wh-虚迹是不受约束的。总起来看,wh-虚迹是由移位产生的,它不是独立的主目,它必须受支配,但不受约束。可见,wh-虚迹不属照应成分,也不属代词成分,它的特征是〔-照应性〕和〔-代词性〕。
III类虚范畴——PRO注24
PRO不同于NP-虚迹和wh-虚迹,它不是由于移位而留下的虚迹,而是由基础部分生成的。某些词在词库里已规定它应该带有PRO,所以在D-结构里已出现PRO。
上文例(5)是PRO的典型例子,现将它改写成:
(21) It is unclear 〔Swhati PRO to do ti〕
例(21)里的t的先行成分是what,其中PRO是任指。汉语的例子如下:
(22) 〔SPRO 抽烟〕有损健康
从题元理论看,例(21)和(22)里的PRO分别担任句中的主语,它是独立的主目,这不同于NP-虚迹和wh-虚迹。根据支配理论,英语里不定式动词(例(21)中的to do)不能支配主语。只有具有时体的特征(〔+tense〕)才能指定主语的格,这种特征算作INFL“屈折”,它是句子的组成部分,例如:
(23) It is unclear 〔Swhat John will do t〕
例(23)里的动词有时体的特征(即将来时will do),它是INFL成分,指定John是主格。黄正德(1982)认为汉语里也有词汇性的INFL注25,如“了”(完成体),“着”(进行体),“过”(过去时),“在”(进行体)等。如果承认它们是INFL,那么例(22)里并没有INFL,可见其中的PRO是不受支配的。从约束理论来看,PRO是不受约束的。以上说明,PRO是由基础部分生成,它是独立的主目,它不受支配也不受约束。作为代词性照应成分,PRO的特征是〔+照应性〕和〔+代词性〕。
现在我们可以把这三类虚范畴的功能和性质用图表的形式作系统的比较:注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