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方儿童史(上卷)
- (法)多米尼克·朱利亚 (意)艾格勒·贝奇
- 12453字
- 2021-03-26 16:01:14
3.想象的儿童
3.1 尽管古典时期并没有通过儿童的举止、情感、任性和衣着而为我们塑造更多具有个性的儿童形象,它依旧为我们提供了无数历史、哲学和艺术虚构出的儿童(小英雄、小皇帝、年幼的神和半神、历史传奇中的幼童和少年等形象脱离于城邦或国家、“阿革戈”、教化与教育,最主要是脱离整个家庭环境),还有无法推断存在时间、似乎生活在遥远过去或未知未来的儿童。在这些想象和理论的形象背后以及那些从言论记载(哲学、历史、艺术)中节选的各种文化选择和观点中,很可能存在有一些具象的儿童和真实的教育方法,但由于来源的时间和地点不同而难以进行区分。
在所有这些想象的儿童之中,柏拉图的儿童形象最为著名,108这种儿童(pais)存在于并不久远的辉煌古典时期的儿童与《理想国》(République)中理想城邦和《法律篇》中潜在城邦里的未来儿童之间,或克里特和斯巴达这种寡头政治下的儿童与古代雅典儿童之间。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谈到童年与儿童(paideia)时清楚地表明了目的:确立一个由“善”引导所有个人和行为的完美国家,一个依然还存在于理论中的国家,其组织形式和准备过程需要进一步确定,从而使其变成现实。第一个阶段中将在某一指定的时刻将年龄超过10岁的儿童从城邦中驱逐出去(541a),于是儿童就成为这种正义城邦的主要国民。也正是这种悖论让《理想国》中关于儿童及其教育的言论具有一种虚构的色彩。在这部作品中,哲学家阐述了国家未来执政者的培养方法,利用优生优育的方法对儿童进行选择(《理想国》,406c),然后对选出的儿童进行“教化”(paideia),这样能够保证城邦具有完美的公民。精英儿童会在城邦(polis)和行政官的管理下(461b),在不同场所由乳母共同抚养;平庸或残疾的儿童将被藏起来(806b)。《理想国》中的这种“教化”透露出一些似乎属于以前雅典教育的做法,但根据正义城邦的需求进行了修正:母亲和乳母们讲给孩子听的童话故事(377)要进行检查与挑选,以避免传播神灵虚假(379a)与恐怖(381 e;387b-c)的印象,因为这种印象会以一种不可磨灭的方式存在于儿童的灵魂中(378e);儿童的模仿能力只能根据社会与道德层面均合适的模范来进行练习(395b-c);儿童周围的艺术作品也应当再现“美与和谐的特点”,这样可以尽早适应完美的人和事物(401c-d)。《法律篇》中所阐述的适合于合理城邦的童年与介于历史与理想之间的正义城邦的童年相得益彰:儿童应该在家中由专业的乳母按照一定方法抚养到6岁,这些方法并非由立法者所决定(《法律篇》,788b和793b),而是延续了古代社会中口传和自发形成的习惯(793b),因为个人生活和家庭生活包括了诸多远离公众视线的不易察觉的行为(788a)。离开住所之后,男孩和女孩以分组的方式在年轻奴隶的陪伴下(794a-b)被引导至居住区的圣地(794a)进行操练,尤其是玩耍:“关于这个年龄的娱乐方式,有一些是自发产生,或者儿童共同玩耍时所发现的。”从幼年时期开始,儿童就参与城邦的祭祀、歌唱和舞蹈(同上,803),行政人员(警察(astynomoi),794c)通过持续监控来安排成人与儿童、教师和学生的生活,监控的对象包括全体公民(808)。
从《理想国》到《法律篇》,6岁以上的儿童的课程有某些变化,但依然得以制度化;男孩和女孩继续共同接受抚养和教育(有一些区别)。教育在非常严肃的环境下进行,内容包括知识科目、体操和音乐。这种同化方法与古雅典的学校、斯巴达的“组织”一样,但完全转向了对模范人物的模仿(《理想国》,466e,467a,458b),这种方法通过狩猎和作战练习将柏拉图式的儿童教育和早期的实用主义联系了起来。
这些柏拉图式的儿童处处提及前希腊化时期城邦的真实生活,同时也充满了对阶级界限更加明显的古代社会的怀念,对于这些儿童来说,游戏不仅得到许可甚至是得到大力推荐的,但他们要受到成人不间断的监控和竞争意识的激励,这是古典时期希腊文化模式以及精英至上主义带来的结果。
柏拉图谈论儿童只是为了解释教育如何培养出最优秀的公民,色诺芬的《居鲁士的教育》(Cyropédie)则以纪传体虚构文学的形式描述了一种杰出的儿童,以及让这种儿童成为可能的“教化”方式;他们所处的野蛮世界无论从年代还是空间距离来看,都与公元前5世纪处于全面危机的古希腊形成对比(Ⅰ,1,6)。109在他的作品中,未来王子居鲁士所受教育的大背景是曾经非常神秘的波斯儿童世界,它呈现了希腊传统教学法中所没有的一些特点;书中的虚构遮掩了现实中的一些细节,童年的时间与空间互补结合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在并非城邦(polis)的波斯帝国首都中有一块与喧嚣隔绝、被分成四个区域的广场,不同年龄的人每天必须在这里集合:儿童、年轻人、成年人、老人;在这里,年龄段的划分不再以七,而是以四为底数(这一细节成为作者的论据),童年在16岁或17岁时结束;儿童不再和家庭共同居住,也不参加城邦大型公共节日庆典;他们基本不在家中,而主要与其他同龄儿童一起在年长者监管下生活(Ⅰ,2,5)。在这种被分配给导师、接受其指导的环境中,儿童学习公正、感恩、克制、纪律、朴素;这种教育方法的主要原则就是让儿童亲自观察成年人的德行。居鲁士的“教化”就是这样呈现的,在这样一种环境中,他很快就表现出自己的优点,这些优点在其独有的成长过程中得以继续发展:在外祖父米底(Mèdes)国王阿斯提亚格斯(Astyage)(Ⅰ,3,4—13)的宫廷中,他学到餐桌礼仪(Ⅰ,2,4—13)、慷慨、王者德行(Ⅰ,4,1—3)等,最终树立了一个杰出并具有帝王风范的儿童形象。
在诗歌想象之中,儿童形象所出现的环境并非柏拉图、希罗多德和色诺芬作品里所描述的公民社会环境。诗歌之中描述的是极为遥远或无从考证的过去,无论是特洛伊战争之前(例如《伊利亚特》(Iliade),Ⅸ,478—495中,菲尼克斯(Phénix)声情并茂地讲述的阿喀琉斯(Achille)的童年),还是这次战争之中小阿斯提亚格斯(Astyanax)曾当着父亲的面预言战争会失败,这场惨败也让他自己丢掉了性命(Ⅵ,399—413,ⅩⅪ,484—511),《小伊利亚特》(Petite Iliade)中讲述了特洛伊城破之后他的惨死。110
这些儿童所处的社会背景无法推断年代,真假也无从考证,但它们总是伴随着死亡出现在悲剧之中。在欧里庇得斯(Euripide)的《美狄亚》(Médée)中,儿童在舞台上默不作声,没有行动,没有言语,只是在幕后被杀死;在索福克勒斯(Sophocle)的《埃阿斯》(Ajax)中,年幼的欧律萨完斯(Eurysace)死于父亲的疯狂(545行及后续,1168行及后续);在欧里庇得斯的《阿尔刻提斯》(Alceste)中,奥宇梅洛斯(Eumèle)(393—415行)向死去的母亲祈祷的时候自称“鸡仔”。在这些诗歌作品中,时间已经消失(凯伦伊(Kerényi)指出,神话人物是脱离任何年代的111),这种儿童就是如今原型心理学家荣格(Jung)112、冯·弗朗兹(von Franz)113和希尔曼(Hillman)114在研究中所瞄准的永恒的儿童。这些神话中的儿童从荷马史诗开始就是希腊和罗马文化中的永恒主题,这些儿童的重要时刻就是出生,或婴儿期;新生儿立刻进入成人阶段,而且常常永生。诗人非常重视儿童这一最初灵感来源,因为他们远离一切机构,身处秘密场所,与大自然亲密接触;其他的人物形象会随后添加到创作群像以及母子关系之中:父亲(例如潘神之父赫尔墨斯(Hermès)),负责照顾婴儿的长者(例如得墨忒尔(Déméter),寻找女儿的过程中,被迎进克琉斯(Céléos)府中,照顾年幼的王子得摩丰(Démophon)—《荷马体赞美诗》(Hymne à Déméter),Ⅱ,223—238)或其他妇女,例如被称为库洛特洛芙(Kourotrophes)的照顾儿童的山林仙女。115诗人的想象喜欢创造远离一切社会结构、脱离于历史之外的儿童形象,这些男婴一生下来就会说话。荷马颂歌中的潘神出生时就是笑着的怪物形象,在他返回森林,开始奔跑和狩猎生活之前,父亲赫尔墨斯将其收养,把他裹在兔皮里送往奥林匹斯山,以供诸神消遣;《德洛斯岛阿波罗颂歌》(Hymne à Apollon Délien)中(113—140行)的太阳神阿波罗出生在危险条件下,甘露美酒和美味佳肴使其长大并很早就独立,成为同样司掌弓箭与文艺之神;火神赫菲斯托斯(Héphaïstos)(《达尔菲阿波罗颂歌》(Hymne à Apollon Pythien),315—330)出生时孱弱畸形,母亲赫拉(Héra)将其丢弃在大海里。儿童形象描述得最详细的是同名的荷马颂歌中赫尔墨斯的形象(Ⅳ,10—394):他的变形出其不意,人类为他所骗,众神为之惊诧,他既是成人也是小孩,既是摇篮中的小孩,又是灵巧的偷牛者,他迅速地藏到襁褓中(150—153行),以躲避识破他娴熟偷盗技巧的阿波罗,并逻辑严密地辩解称自己前一天才刚出生(360—377行)。总之,这就是希腊神话中的永恒少年(puer senex)。
从荷马颂歌开始一直到潘诺波里的诺努斯(Nonnos de Panapolis)(公元5世纪),近千年传统得以保留、丰富并使这些神话儿童形象变得多样化。诺努斯在《狄奥尼西卡》中(Dionysiaques)(Ⅸ,1—112)歌颂了诞生自宙斯大腿的早熟的酒神狄奥尼索斯(Dionysos),伊诺(Ino)将他和儿子帕莱蒙(Palémon)一起抚养,他的第一句话就和酒有关:“哎弗哎(Évohé)”,同样歌颂的还有爱神阿芙洛狄忒(Aphrodite)和战神阿瑞斯(Arès)所生的女儿哈尔摩尼亚(Harmonie)116(Ⅲ,373—408),她被托付给伊莱克特拉(Electre),这位无比温柔慈爱的母亲把她和自己的亲生儿子一起抚养,这个故事的主题和前者相同,但充满不同的想象。《狄奥尼西卡》一反常态地对神话儿童的不同阶段进行了详细描述:与伊诺最初的相处之后,狄奥尼索斯被托付给宙斯的母亲,也就是他的祖母大地之神盖亚(Ⅴ.149—205)。盖亚命令女祭司克丽本们用剑敲打他的摇篮从而掩盖他的哭声(嫉妒的赫拉可能会听到他);盖亚教会他驾驭狮子驾驶的马车,在他9岁时教他狩猎(童年中首次标明的年龄!Ⅴ.169)并教育他一直到青年阶段(Ⅴ.205)。117
不过某种融合医学和思辨且与人性有关的想象也是存在的。亚里士多德将儿童的生理和精神情形理论化总结为一个因为无法实现成人高尚行为118而不完整不幸福的年龄段。他的儿童研究立足于一种比较人类学领域,人类的孩子和动物、女人一样不完美(《动物条约》(Traité des animaux),Ⅶ,588a32sq.),无法做出自由选择(《尼各马可伦理学》(Éthique à Nicomaque),Ⅲ,1111a),与奴隶相近(《政治篇》,Ⅰ,1260a)。但这种对儿童天性的低估并不影响政府监管下对男孩的教育(Ⅷ,1337a)。
3.2 罗马文化中也存在有一种儿童神话,主要以文学性和可塑性为主的作品表现出不同的特征。首先,这些儿童都有一段载于罗马历史之中的故事,即使日期无法确定。他们的生活环境只能概括为帝王时代之前的古意大利拉丁姆地区。他们拥有一个家族(维吉尔的牧歌第四章中开启黄金时代的婴儿除外),命中注定要由他们创建一个家族和一个政权。所以创作出罗马神话儿童的是一种公民想象,这种神奇的儿童对提图斯—李维(Tituslivius)一样的学者和诗人来说极为珍贵,同时公民想象也把这种儿童与共和国(res publica)联系起来,导致这种童年建立在一些特殊但缺乏真实性的儿童形象之上。人们可以从中发现很多与希腊神话儿童相同的老套内容,尤其如罗慕路斯(Romulus)和勒莫斯(Remus),他们被母亲瑞亚·西维亚(Rhea Silvia)抛弃,靠母狼乳汁长大然后被牧羊人福斯图鲁斯(Faustulus)和家人所收养119(提图斯—李维,Ⅰ,4)。
古罗马想象的儿童虽然所处时代久远,但在国家历史中依然可考,所以很有可能是真实的(他有明确的出生和死亡),古罗马版本中年轻的半神或英雄们也是一样;但在古希腊悲剧中,他们的出生和死亡没有被提及。在塞内加的悲剧中,对弥留之际的儿童的重新解读才是最清晰的(还有无数罗马作家在失去子女时所作的凄美的诗句120)。在三部悲剧《美狄亚》(Médée)、《特洛伊妇女》(Les Troyennes)、《愤怒的赫拉克勒斯》(Hercule furieux)中,非常年幼的儿童出现在了舞台上:在《特洛伊妇女》中,阿斯蒂亚纳克斯恳求母亲不要遵从尤利西斯杀死自己的命令(792行),人们随后看到尤利西斯将他送向死神的怀抱(792行),然后一位信使前来描述他的尸体被损毁的惨状(1116—1117行);《美狄亚》中的儿童在舞台上被自己的母亲杀害(955行及后续)。这些残忍的杀婴举动(这印刻在塞内加的戏剧美学之中)向观众展示了父母如何使用可怕的暴力对待这些无辜的生命,也证明了人性处于边缘状态的儿童映射出这样一种形象:柔弱、极易受到人类暴力侵害、地位极其不利、无法保护自己不受父母疯狂行径的破坏,但是这种脆弱往往能够激起观众内心的恐惧和同情。塞内加描绘小英雄(阿斯蒂亚纳克斯、美狄亚的孩子、赫拉克勒斯的孩子)时表现出一种似乎被古希腊文化忽视的儿童情感:儿童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他们的苦难与欢乐与所有凡人无异。
帝国时期的罗马雕刻中出现的众多儿童形象(有一些是可以识别的)恰恰与这种根植在现实世界的儿童观念有关:脖子上戴着护身符的有血有肉的儿童,身穿镶边托加长袍,神情局促不安却又优雅考究,他们加入到大人物的队列中,其中有些人的线条和容貌颇为生动,有些儿童总是有父母或成人来引导和陪伴。121在古罗马肖像画中,我们所看到的儿童处在具体的时间、地点、生活节奏和集体当中,已不再是单纯的想象。儿童也是所有的鼓励的明确对象,这在拉丁文学作品中颇为常见。儿童在现实世界中的存在也引出了某些墓碑上的理想化的表现形式,122他们的专心致志和学习成就成为特殊的主题。同时在钱币和石棺壁上,他们也被描绘成快乐嬉戏的爱的小天使。123爱的小天使是一种想象的产物,但是与希腊化的丘比特不同,人们赋予他们的姿态(睡觉、忙碌着某项使命、被责骂、被爱抚,而且两种性别都包括在内)参考的是人类生活,而非半神。124
注 释
1. 关于古希腊罗马时期的人生阶段,以及对童年(及其再分)的定义,参见F.波尔(F.Boll)的重要研究,“年龄:论人类行为学历史与古代数据”(Die Lebensalter. Ein Beitrag zur antiken Ethologie und zur Geschichte der Zahlen),《古典时期年鉴:德国历史与文学》(Neue Jahrbücher für das klassische Altertum. Geschichte und deutsche Literatur),第16章,1913年,第89—105页。同参见J.-P.内罗多(J.-P.Néraudau)的文章。
2. 参见M.戈登(M.Golden),《古典雅典的儿童与童年》(Children and Childhood in Classical Athens, Baltimore-Londres: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0),尤其是第12页及后续。
3. 所有这些关于色诺芬(Xénophon)和普鲁塔克(Plutarque)的问题的文献展现了斯巴达生活的晚期时代,儿童和儿童状况已经与最初开始时大不相同。参见H.-I.马鲁(H.-I.Marrou),《古代教育史》(Histoire de l’éducation dans l’Antiquité, Paris:Éd.du Seuil,1948),第6版,1965年。
4. 与斯巴达遗弃畸形儿有关的证据出现得比较晚,而且不可靠。M.克劳斯(M.Clauss),《斯巴达 :其历史与文明导论》(Sparta. Eine Einführung in seine Geschichte und Zivilisation, Munich:Beck,1983),第143页,将这种做法归因为宗教原因而非优生学:畸形儿是神的憎恶的征兆。
5. 关于与城邦儿童组织的重组相符的细分和阶段与分阶段的名称,参见H.-I.马鲁,“斯巴达少年的年龄层”,《古代研究杂志》(Revue des études anciennes),第48卷,1946年,第216—230页。
6. 关于集体纪律,参见H.让梅尔(H. Jeanmaire),“皮鞭与仙女 :关于古希腊时期的斯巴达教育和青少年仪式的论述”(Couroi et courètes. Essai sur l’éducation spartiate et sur les rites d’adolescence dans l’Antiquité hellénique),《里尔大学作品与论文》(Travaux et Mémoires de l’université de Lille,21,1939),尤其是第506页。阐述“阿戈革”的文段满是颇具意义的观点。
7. 参见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54—56页,以及M.克劳斯,《斯巴达》,前引著作,第144—150页。
8. 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54页。
9. C.卡拉姆(C.Calame),《古希腊少女祭祀·第一卷 形态学、社会和宗教功能》(Les Chœurs de jeunes filles en Grèce archaïque, t.I. Morphologie, fonction religieuse et sociale, Rome:Ateneo et Bizzari,1977),第251—276页和第355页。
10. 关于 “秘密行动”(kryptie),参见H.让梅尔,“皮鞭与仙女”,引用文章,第550页及后续。
11. 关于斯巴达的儿童“启蒙”,参见A.布瑞里克(A.Brelich),《男孩与女孩》(Paides e parthenoi, Rome:Ateneo, 1969),第1卷,第113—207页。
12. 关于年轻女孩扮演的重要角色,并且对她们来说是重要过渡阶段的利姆纳蒂斯的阿尔忒弥斯和卡利亚迪斯的阿尔忒弥斯的崇拜,参见C.卡拉姆,《古希腊少女祭祀》,前引著作,第1卷,第253—276页。
13. 关于年轻斯巴达人教育中的节日及其作用,参见A.布瑞里克,《男孩与女孩》,前引著作,第140页及后续。
14. 关于在斯巴达作为教育阶段的男同性恋(被爱的人可以是12岁男孩),参见C.卡拉姆,《古希腊少女祭祀》,前引著作,第1卷,第420—439页。
15. A.布瑞里克,《男孩与女孩》,前引著作,第121、124页。
16. C.卡拉姆,《古希腊少女祭祀》,前引著作,提到了《王室文选》(Anthologie palatine, 6,280)转载的一首许愿诗所谈论的献给阿尔忒弥斯的玩偶,它在诗中是“很明显的童年象征”。
17. M.克劳斯,《斯巴达》,前引著作,第91页。
18. 参见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59页、517页第31条,以及M.克劳斯,《斯巴达》,前引著作,第92页。
19. M.克劳斯,《斯巴达》,前引著作,第8页,谈论了斯巴达的“双重历史”:它的真实历史和图像历史。
20. M.L. 戴思曼—莫登(M.L.Deismann-Merten),“古希腊的儿童社会历史”,收录于J.马丁(J.Martin)和A.尼茨克(A.Nitschke)编,《儿童社会史》(Zur Sozialgeschichte der Kindheit, Fribourg-Munich:Karl Alber,1986),第267—316页,重新构建了雅典的儿童状况(尤其是公元前5世纪和前4世纪)。同参见M.戈登,《古典雅典的儿童与童年》,前引著作。
21. 关于从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前4世纪雅典儿童的抛弃的意见并不一致,如今有人倾向于根据所知的抛弃畸形和非法新生儿(他们无法被挽救)在希腊是普遍做法这一事实来解读现有证据,而非通过往事;如今人们更倾向于认为这种做法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普及,所有其他希腊城市的做法都一样。参见M.L.戴思曼—莫登,“古希腊的儿童社会历史”,引用文章,尤其是第275页及后续;L.R.F.日耳曼(L.R.F. Germain),“古希腊的新生儿的遗弃:社会学层面”,《让·博丹关于制度比较史的研究协会文集,第35卷,儿童。第一部分:古希腊—非洲—亚洲》(Recueils de la Société Jean Bodin pour l’histoire comparative des institutions. Vol. XXXV. L’Enfant. Première partie : Antiquité-Afrique-Asie, Bruxelles, Éd. de la Librairie Encyclopédique, 1975),第211—215页,以及M.戈登,《古典雅典的儿童与童年》,前引著作,第87页及后续。被抛弃的儿童常常被收留,随后作为奴隶被卖出。
22. 关于雅典明显的出生率下降和儿童死亡率,参见M.戈登,“古希腊人在乎孩子的死亡吗?”(Did the Ancients care when their Children Died),《希腊与罗马》(Greece and Rome)第35卷,第2期,1988年10月,尤其是第154页。
23. M.戈登,《古典雅典的儿童与童年》,前引著作,第34页及后续。
24. 关于年轻奴隶,参见来自于收录于H.鲁菲尔(H.Rühfel)的《古典雅典的儿童生活》(Kinderleben im klassischen Athen, Mayence:von Zabern,1984)第110页及后续中雅典花瓶的插图(精细选择)。
25. 同前书,第23页、189页。第一条。
26. 同前书,第25页及后续,以及80页及后续。
27. 参见H.鲁菲尔,《希腊艺术中的儿童(从米诺斯文化和迈锡尼文化时期到希腊化时期)》(Das Kind in der griechischen Kunst (von dem minoisch-mykenischer Zeit bis zum Hellenismus), Mayence:von Zabern,1984),第110页及后续。
28. 参见M.L.戴思曼—莫登,“古希腊的儿童社会历史”,引用文章,第293页。
29. 同前文,第298页。
30. 在墨南德罗斯(Ménandre)的《萨默斯女子》(Samia)中,老练的乳母亲吻和爱抚着女英雄的新生儿(405—432行)。
31. H.鲁菲尔,《古典雅典的儿童生活》,前引著作,第41页及后续,提到了花瓶上绘画的场景,证明了音乐教育以及富裕家庭中女孩的扫盲现象。
32. 参见M.曼森(M.Manson),“希腊和罗马儿童的游戏权利”,《让·博丹关于制度比较史的社会文集,第39卷,儿童:第五部分:教育权》 vol.ⅩⅩⅩⅨ, L’Enfant. Cinquième partie : Le droit à l’éducation, Bruxelles:Éd. de la Librairie Encyclopédique,1975),尤其是第126—138页。同参见H.鲁菲尔经常被引用的文章,《古典雅典的儿童生活》,前引著作,第28页及后续。关于玩具和没有玩具的游戏,参见马赛—留尼旺国家博物馆的“古代游戏”展览目录,“童年游戏”部分(第40—81页)。
33. A.E.克莱恩(A.E.Klein),《希腊艺术中的儿童生活》(Child Life in Greek Art, 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32),第4页及后续。
34. 参见A.杜朗(A.Durand)在《古代游戏》(Jouer dans l’Antiquité)中所写内容,前引著作,第64页及后续。
35. M.曼森,“希腊和罗马儿童的游戏权利”,引用文章,第133—138页。
36. 参见S.坎佩塞(S.Campese)、P.马努里(P.Manuli)和G.西撒(G.Sissa),《母亲事务:希腊妇女的社会学和生物学》(Madre Materia. Sociologia e biologia della donna greca, Turin:Boringhieri, 1983),以及G.西撒,“性别哲学: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性别不同”,收录于G.杜比(G.Duby)和M.佩罗(M.Perrot)编,《西方妇女史·第一卷,古希腊罗马时期》(P.施密特—潘泰尔(P.Schmitt-Pantel)主编)(Histoire des femmes en Occident, t.I., L’Antiquité, Paris:Plon,1990),第65—99页。
37. 参见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74—86页。
38. 这些行为礼仪(谦虚,对成人的尊重,安静,不常去公共广场和浴池)为古代雅典教育赢得了荣誉,参见阿里斯多芬(Aristophane),《云》(Nuées),961—1088。
39. 参见M.P.尼尔森(M.P.Nilsson),《希腊化时代的学校》(Die hellenistische Schule, Munich: Beck, 1955),第2页提到了公元前5世纪爱奥尼亚殖民地的小学,大约有60—120名学生。
40. A.E.克莱恩,《希腊艺术中的儿童生活》,前引著作,第33页。
41. 同前书,第2页,提到了人们带着深厚感情谈论幼儿的墓碑铭文。
42. 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76—80页。
43. 参见A.布瑞里克,《男孩与女孩》,前引著作,第314页及后续。
44. 参见M.戈登,《古典雅典的儿童与童年》,前引著作,第76—80页。
45. 参见H.鲁菲尔,《古典雅典的儿童生活》,前引著作,第44页。
46. 同前书,第79页。
47. 同前书,第125页。
48. A.布瑞里克,《男孩与女孩》,前引著作,第355页及后续。在雅典之外,在某些不那么重要的城市里,例如科林斯(Corinthe)和西锡安(Sicyone),男孩在仪式中占据中心位置。
关于某些仪式中小女孩的地位,参见L.布鲁伊特·载德曼(L.Bruit Zaidman),“潘多拉的女孩:城邦中的女人和仪式”,收录于《妇女史》(Histoire des femmes),第1卷,前引著作,第363—403页。关于小“母熊”,同参见P.维达勒—纳盖(P.Vidal-Naquet),“年轻人:青涩、儿童与成熟”,收录于J.勒高夫(J.Le Goff)和P.诺拉(P.Nora)编,《改变历史》(Faire de l’histoire, Paris:Gallimard,1974),第三卷。
49. 参见罗贝尔多·卡拉索(Roberto Calasso)在《卡德穆斯的婚礼与和谐》(Le nozze di Cadmo e Armonia, Milan:Adelphi,1988),第168页中所做的详细解读;法语版: Les Noces de Cadmos e Harmonie, Paris:Gallimard,《Folio》,1995),第293—294页。
50. 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生齿篇》(Sur la dentition)。
51. 关于希腊化时代希腊的儿科学,参见G.F.斯蒂尔(G.F.Still),《儿科学史:截至18世纪末的儿童疾病研究进步》(The Progress of the Study of Diseases of Children up to the End of the XVIIIth Century, Londres: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31),第1页及后续。
52. 参见M.P.尼尔森,《希腊化时代的学校》,前引著作,第11页。对于比以前的世纪更丰富的画像研究证据,参见H.鲁菲尔,《希腊艺术中的儿童》,前引著作,第185页及后续。
53. 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161页。
54. 参见M.曼森,“希腊和罗马儿童的游戏权利”,引用文章,第120页及后续。
55. 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211—222页。
56. 参见M.P.尼尔森,《希腊化时代的学校》,前引著作,第49页。
57. 同前书,第57—59页。
58. 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155—157页。
59. 参见M.P.尼尔森,《希腊化时代的学校》,前引著作,第70—71页。
60. 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228页。
61. 参见M.P.尼尔森,《希腊化时代的学校》,前引著作,第12页。
62. 同前书,第9—13页,以及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222页。
63. 参见M.P.尼尔森,《希腊化时代的学校》,前引著作,第9—13页。
64. 参见O.盖罗(O.Guéraud)与P.茹盖(P.Jouget)编,《公元前3世纪学生登记簿》(Un livre d’écolier du III e siècle avant J.-C.),埃及皇家古代纸莎草纸文献研究公司出版物。文献和资料,第2卷,开罗,法国东方考古学院出版社,1938年。字母、音节表,数字图表,诗歌选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它可能同时是教师用书和学生教材。
65. 参见M.曼森,“希腊和罗马儿童的游戏权利”,引用文章,第128页。
66. 参见M.P.尼尔森,《希腊化时代的学校》,前引著作,第47—49页。
67. 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240—242页。
68. 同前书,第226页。
69. M.P.尼尔森,《希腊化时代的学校》,前引著作,第67—69页,提到了公元前2世纪科斯(Cos)的一份校历,在节日和考试之间,一个月内会有12天假期。另外还要加上有时根据捐款而规定的学校节日。
70. 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227—228页。同参见M.P.尼尔森,《希腊化时代的学校》,前引著作,第3页。
71. 同前书,第234页。
72. M.曼森,“希腊和罗马儿童的游戏权利”,引用文章,第128—131页。
73. 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233—236页。
74. 参见如下J.-P.内罗多的论文,以及同作者,《罗马儿童》(Etre enfant à Rome, Paris: Les Belles Lettres, 1984),第58页。
75. P.阿里耶斯,《旧制度下的儿童和家庭生活》(L’Enfant et la Vie familiale sous l’Ancien régime, Paris:Plon,1960)。
76. 由于缺少可靠数据,罗马帝国时期的儿童死亡率无法计算。参见T.魏德曼(T.Wiedemann),《罗马帝国的成人与儿童》(Adults and Children in the Roman Empire, New Haven-Londres:Yale University Press,1989),尤其是第11—17页。
77. 关于收养家庭对童年的重要性,参见P.维恩(P.Veyne),“罗马帝国”,收录于P.阿里耶斯和G.杜比编,《私生活史·第一卷 从罗马帝国到公元一千年》(Histoire de la vie privée, t.I. De l’Empire romain à l’an mil, Paris:Éd. du Seuil,1985)。
78. 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367页。
79. J.-P.内罗多,《罗马儿童》,前引著作,第226—228页。
80. 同前书,第224页,以及E.埃本(E.Eyben),“古罗马时期的儿童社会史”,收录于J.马丁与A.尼茨克编,《儿童社会史》,前引著作,第324页。
81. S.迪克森(S.Dixon),《罗马母亲》(The Roman Mother, The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 Norman-Londres, 1988),前引著作,第324页。
82. J.-P.内罗多,《罗马儿童》,前引著作,第231—232页。
83. E.埃本,“古罗马时期的儿童社会史”,引用文章,第318页。关于出生控制,参见V.法兰奇(V. French),“生育控制、生产、早期生育控制”,收录于M.格兰特(M.Grant)和R.基兹廷格(R.Kiztinger)编,《古地中海文明》(Civilization of the Ancient Mediterranean, New York:Scribner,1988),第3卷,第1355—1362页。
84. J.-P.内罗多,《罗马儿童》,前引著作,第192—198页。
85. 同前书,第179—187页,以及E.埃本,“古罗马时期的儿童社会史”,引用文章,第318页及后续。
86. J.-P.内罗多,《罗马儿童》,前引著作,第184—187页。
87. 关于这些复杂的干预(图拉真时期分享财富的意图,对土地政策的支持),参见P.维恩(P.Veyne),《面包与马戏:政治多元论的历史社会学》(Le Pain et le Cirque. Sociolgoie historique d’un pluralisme politique, Paris:Éd. du Seuil,1976),第647—660页。
88. E.埃本,“古罗马时期的儿童社会史”,引用文章,第342页。
89. 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390—391页。相关的年幼奴隶是主人子女的学习伙伴,或许也会成为“教仆”。由于他们需要另一种教育方式的特殊处境,我们也应当提到那些取悦主人的“儿童奴隶”,他们在家庭宴会和娱乐时刻供主人消遣,激发他们的肉欲或温情。
90. J.-P.内罗多,《罗马儿童》,前引著作,第312—313页。
91. 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343—345页。
92. 同前书,第355页,以及E.埃本,“古罗马时期的儿童社会史”,引用文章,第389页。
93. 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389页。
94. 同前书,第391—392页。
95. J.-P.内罗多,《罗马儿童》,前引著作,第295—303页。
96. 我们有与这些玩具有关的证据:小孩玩的铃铛,针对其他人的迷你化的成人世界物品(贺拉斯(Horace),《讽刺集》(Satires),Ⅱ,3,第247—254页以及J.-P.内罗多,《罗马儿童》,前引著作,第291—303页),自己玩或者和其他孩子共同玩耍,甚至偶尔与成人一起玩的铁环和陀螺(同上,第294页)。小女孩则有在结婚前夜丢弃的玩偶(珀修斯(Perse),《讽刺集》,Ⅱ,70)。同参见J.-P.内罗多,《罗马儿童》,前引著作,第256页,以及前面提到的“古代的游戏”展览目录,尤其是第54—58页。
97. J.-P.内罗多,《罗马儿童》,前引著作,第379—392页。
98. 此处我们要参考H.-I.马鲁在《教养之人:古罗马坟墓建筑上的学习生活场景研究》(Μονσικοs ανηρ. Étude sur les scènes de la vie intellectuelle figurant sur les monuments funéraires romains, Grenoble:Didier et Richard,1938),第27—45页中的精彩阐述。
99. J.-P.内罗多,《罗马儿童》,前引著作,第320页,以及J.克帕托瓦(J.Kepartova),“庞贝的儿童:碑铭学分析”,《克利奥》(Klio),第66卷,1984年,第207—208页。
100. J.-P.内罗多,《罗马儿童》,前引著作,第315页。
101. 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393—394页。
102. J.-P.内罗多,《罗马儿童》,前引著作,第315页。
103. 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392页,以及E.埃本,“古罗马时期的儿童社会史”,引用文章,第344页。
104. J.-P.内罗多,《罗马儿童》,前引著作,第317—318页。
105. 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399页。
106. 同上。
107. 同前书,第397—398页。
108. 关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斯多葛主义哲学中的儿童,参见M.维戈迪(M.Vegetti),“激情和热水澡:斯多葛主义人类学中的坏男孩问题”,收录于《俄狄浦斯与欧几里得之间:古代知识形式》(Tra Edipo e Euclide. Forme del sapere antico, Milan:Il Saggiatore,1983),第71—90页。
109. 另一段对居鲁士的描写更简短,是由比当时早三十多年的希罗多德(Hérodote)(《历史》(Histoire),第1卷,108—122)所写,它将少年的君主放置于不同的传统之中,这段描写长时间以来都是对童年非常出色的描述之一:居鲁士是一个被诅咒要死去的儿童,他之所以能逃脱死亡,这是因为人们用另一个孩子代替了他。在童年里,居鲁士远离宫廷,无视自己的命运,他被同伴选为国王,他们认为他是团体中最有能力的,在街头的游戏中,他如国王的举止一般分配角色,实施惩罚;面对曾下令杀死他的外祖父国王阿斯提亚格斯时,他表现出了超出自身年龄的尊严和智慧。
110. 阿斯提亚格斯的死亡是常见的画像题材,参见H.鲁菲尔,《希腊艺术中的儿童》,前引著作,第45页及后续。
111. 参见C.G.荣格(C.G.Jung)和K.凯伦伊(K.Kerényi),《神话精要入门:神圣儿童与神圣女孩》(Introduction à l’essence de la mythologie. L’enfant divin,la jeune fille divine, Paris:Payot,1993)。
112. C.G.荣格,“对儿童心理学与原始意象的贡献”,前引著作,第105—144页。
113. M.L.冯·弗朗兹(M.L.von Franz),《永恒儿童》(Puer aeternus, Boston:Siga Press, 1970)。
114. J.希尔曼(J.Hillman),《论儿童》(Puer papers, Dallas:Spring,1979)。
115. 关于这些哺乳的神与半神,参见H.让梅尔(H.Jeanmaire),“肩带与枯瑞忒斯”,引用文章,第283页及后续。
116. 女性的童年在想象世界中出现的也并不多:我们可以偶尔窥见某些被封神的小女孩形象,例如卡里利亚,这位贫困而遭受虐待的儿童后来成为崇拜的对象,普鲁塔克在他的《希腊问题》(Questions grecques, 12)中有谈到。
117. 与诗歌表达极为相近的后古典时期儿童及其画像的详细信息,参见H.赫特(H.Herter),“希腊化时期的儿童”,《伯恩莱茵省博物馆年鉴》(Bonner Jahrbücher des rheinischen Landsmuseums in Bonn),第132卷,1927年,第250—258页。
118. “人们谈起儿童就仿佛他们很幸福,这是对未来的预测”,亚里士多德如是说(《尼各马可伦理学》(Éthique à Nicomaque, Ⅰ, 10,100))。
119. 关于“被选中的儿童”罗慕路斯和勒莫斯,参见M.贝蒂尼(M.Bettini)和A.博基尼(A.Borghini),“儿童与被选择者:文化突变逻辑”,《经典文献的分析与讨论》(Materiali e discussioni per l’analisi dei testi classici, 1979),第3卷,第121—153页。
120. 塔西佗(Tacite)谈到了尼禄(Néron)在刚出生的女儿夭折时“过度的”痛苦(《编年史》(Annales, ⅩⅤ,23));昆体良(《演说术原理》(Istitution oratoire, Ⅵ)序言)为两个幼龄儿童的夭折而扼腕,奥索尼乌斯(Ausone)(《祖灵》(Parentalia, Ⅹ, ⅩⅠ),1—8)为一个儿子和侄子的去世而痛苦。
121. 参见J.-P.内罗多,《罗马儿童》,前引著作,第13—15页。
122. 参见H.-I.马鲁,《古代教育史》,前引著作,第27页及后续。以及T.魏德曼,《罗马帝国的成人与儿童》,前引著作,第57页及后续。
123. 关于罗马艺术中有翅膀的爱神,以及对希腊艺术的借鉴,参见R.斯图维拉斯(R.Stuveras),《罗马艺术中的丘比特》(Le Putto dans l’art romain, Bruxelles:Latomus, 1969)。
124. 关于小爱神形象在希腊化时代雕塑中的起源与转变,参见H.赫特,“希腊化时期的儿童”,引用文章,第255页及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