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本体的奇妙“兑现”


美国哲学家蒯因的一部论文集书名,得之于一个奇特的遇合。“在1952年之际我就预见到这将是一件旷日持久的工作,而我则急于要使我的某些哲学观点在那时就成为人们易于理解的东西。有一次亨利·艾肯(Henry Aiken)和我,以及我们的夫人去参加格林尼治村夜总会,我把这个计划告诉了他。当时哈里·贝拉方特刚唱完‘从逻辑的观点看’这支即兴小调。亨利指出,这是一个很好的论文集的标题,而它果然成了我这本书的书名。”13这个“妙手偶得”的名字,滤去了背景,竟是那么学术、肃然、甚至有些冠冕堂皇。文艺在这儿与哲学猝然相遇,确是深有趣味。这首歌唱的是什么呢?我猜想,定当是“从非逻辑的观点看”;大抵,“从逻辑的观点看”,一切事情往往乏味而呆板。恰是那一刹那的碰击,“非逻辑”的即兴小调,却助成了“逻辑”的“观点”。

可是,蒯因的这本书,却似乎还要和文艺有摆脱不了的关系。这本书的开头一篇,《论何物存在》,谈论的正是令人头痛的“本体论问题”。可是,此文开头一句话,即“A curious thing about the ontological problem is its simplicity”,却引起了文学理论家的特别兴趣,或者说,引起了一种奇妙的创造性误读——

 

在W. V. O.蒯因的哲学著作《从逻辑的观点看》中,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就可能被想象成一首诗:

令人好奇的

关于本体论的问题正是它的

简单性。

 

这是卡勒在《文学理论入门》中写下的诗歌形式的哲语。在更早的《结构主义诗学》中,卡勒其实还有进一步的发挥,他将“这首诗”进一步重新排列,认为这样一种排版形式“会引起读者完全不同的注意”,形单影只排出的“thing”、“is”和“simplicity”等词,“将释放出它们潜在的一些语言力量”。14

卡勒这样分析自己的“想象”:“这句话就这样写在纸上,周围那些静悄悄的空格让人感到不知所措。它能够引起那种可以被称为文学的关注:一种对文字的兴趣,对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和它们有什么含义的兴趣,尤其是对‘说什么’和‘如何说’之间的关系的兴趣。这就是说,这句话用这种格式写出来,似乎符合某种关于诗歌的现代观念,并且呼应了一种当今与文学有关的关注。假如有人对你说这句话,你一定会问:‘你的意思是什么?’但是如果你把这句话作为一首诗看待,问题就不完全一样了:不是说话人或者作者想说什么,而是诗本身要表达什么?语言在这里起了什么作用?这句话要说的是什么?”15

有意思的是,虽然卡勒关注到蒯因所提问题,乃至有基于语言分析的复杂性的敏感,但是,在将这种关注凝结到“与文学相关的那种解读行为”上后,却忘却了蒯因本人对本体论问题的解答。卡勒的这种探索,倒是颇有解构主义色彩,问题被贞定在一种“文学的关注”上:“一种对文字的兴趣,对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和它们有什么含义的兴趣,尤其是对‘说什么’和‘如何说’之间的关系的兴趣。”本体论问题或许并未被消解,却被语言所悬置。

卡勒不忘关注本体论问题:“‘某个事物是什么?’这正是本体论所研究的问题之一。本体论是关于存在的科学,或者叫对于存在事物的研究。但是这当中‘令人好奇的’并不是一个物质的对象,而是类似于某种关系或情况的东西。它的存在形式并不像一块石头,或者一幢房子的存在形式一样。这句话宣扬的是简洁。但它好像并没有实践自己所宣扬的观点,而是在含混的事物中展示了本体论令人生畏的复杂性。然而,也许正是这个诗句的简洁——它在‘简洁’之后戛然而止,好像不需要再说明什么了——使不合情理的、关于简洁的断言具有了可信度。不论怎样,孤立地看这一句话,的确能够引出与文学相关的那种解读行为——这也正是我在这里一直努力要做的事。”16可是,在这里,卡勒分析了本体论问题在“这句话”或“这个诗句”中显示出来的复杂意蕴:“这句话宣扬的是简洁。但它好像并没有实践自己所宣扬的观点,而是在含混的事物中展示了本体论令人生畏的复杂性。”

那么,蒯因本人关于“本体论”的看法,在文学本体问题上是否重要呢?恰恰在这一点上,也在研究“文学是什么”这个攸关文学本体问题的卡勒,轻轻放过了蒯因。

蒯因在文艺的边缘若即若离地游走了一回,还是无缘地离开了。这是颇为可惜的。

在我看来,蒯因关于本体论的提法,似乎与文学本体有着某种天然的契合。他认为,任何科学家的理论学说,都具有承认或否认这样那样事物存在的某种本体论的前提。本体论问题,乃是关于“何物存在”的问题。但是,讨论本体论问题时,则需区分两种不同的问题:一个是何物实际存在的问题,另一个是,我们说何物存在的问题,前者关于“本体论的事实”,后者则是语言使用中的“本体论的许诺”问题。“本体论的许诺”,乃蒯因提出的著名方案。

这个提法已成历史,可是,我觉得,对探讨文学本体论问题,倒是颇有启发性、合宜性乃至适切性的。对照卡勒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语言问题,即“说什么”和“如何说”的“说”,尤其“如何说”,乃卡勒着重关切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在“本体论的许诺”中,即我们“说”“何物存在”中,成为关键。是否可以说,“本体论的许诺”,就是关于“本体”,我们以“语言”说了和“如何说”了什么。

或曰,文学乃语言的艺术;卡勒由此进一步说,文学乃语言的“突出”,文学乃语言的综合。这都没有问题。可是,它却难以从本体上,将文学与其他语言产品区分。那么,说文学乃虚构,乃审美对象,乃互文性或自反性的建构,也同样若即若离。17是否可以用蒯因的方案,将文学本体论视作一种“许诺”呢?

不妨试试!

首先,文学是“人”的产物,更进一步,文学是人为的产物。她本身就是语言构造出来的。她以语言“许诺”什么,就还以语言“兑现”什么。文学本体,就可以在“许诺”与“兑现”中寻找。

文学理论,尤其如此。理论话语“说什么”,“许诺”着文学“是”什么,我们也就可以在文学中找到什么。只不过,总是像水中捞月,在水中的月色,转眼间变幻了模样。卡勒所举出的几张理论之“网”捞到的本体之“鱼”,在我们眼中,有的活蹦乱跳,有的却似乎失去了生命。

只是文学仍在不停地“说”。文学“理论”,按卡勒的想法,也可看作一种“文学”。我想,“法国理论”似更充斥着这种来自文学的激情。那么,“理论”所说的“本体论”,不妨看作“许诺”。而不停地“写”的“文学”,似乎不在乎什么“本体”,却以自己特有的方式,贡献着“本体论的许诺”。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从“说什么”、“如何说”中,反观其中包含的“许诺”。

德里达以一种无限开放的文学观,似乎消解了文学“本体论”:“文学是一种允许人们以任何方式讲述任何事情的建制。文学的空间不仅是一种建制的虚构,而且也是一种虚构的建构,它原则上允许人们讲述一切。要讲述一切,无疑就要借助于说明把所有的人物相互聚集在一起、借助于形式化加以总结。然而要讲述一切同时也就是要逃脱禁令,在法能够制定法律的一切领域解脱自己。文学的法原则上倾向于无视法或取消法,因此它允许人们在‘讲述一切’的经验中去思考法的本质。文学是一种倾向于淹没建制的建制。”18恰如科学、哲学中那个科学的无政府主义理论的口号“一切都行”一样,德里达更在文学中“反对方法”。不过,正如“一切都行”,必然悖谬地支持了反命题“一切都不行”一样,“讲述一切”作文学的建制,或者“允许人们以任何方式讲述任何事情”的建制,也造成了对“什么是文学”的反动。德里达倾向认为,没有任何文本可以“完全”是“文学”的:一切解释行为都依赖于哲学范畴和哲学的设想。我想,其实,这与蒯因的“本体论的许诺”隐秘地接通了:文学的书写,或显在或隐在地包含着哲学的“设想”;这种“设想”,作者未必有什么明显的意识,但是,却构成了一种许诺,构成了一种诱惑,构成了一种不绝的追寻……其中,自然包孕着关于文学本体的“许诺”。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文学的语言还是以“荒唐言”为核心,即使是“在法的门前”,法律语言所讲述的却是非法律可言的荒唐事。这种“荒唐言”,具有“任何方式”的形式,看起来“一切都行”,却指向着某种特殊方式的“许诺”:你只有如此“体认”、“理解”,它才是文学的。否则,你就不解“其中味”。在这里,“艺术就是克服困难”的名言,应当改为“艺术就是制造困难”——明明倾注了“作者痴”,可是,这团化解不了的“痴情痴意”,“不想”有人能解,因为作者分明设置了重重障碍:“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时恣纵而不傥,不以觭见之也。”看似平淡最奇崛,看似荒唐呢?这种欲擒故纵,欲就还推,似乎乃文学语言的一种诡计;可是,也只是“一种”而已。因为文学本就不会屈服于“套路”,不追求简单的“写”与“读”。

那么,作者之“痴”(即无可“言喻”、无法“理解”之意)“是什么”,以什么形式“言”之,都成为不定的,运行、变化中的问题。似乎只能得出“文学是一种倾向于淹没建制的建制”的结论了?可是,寻求“文学本体”,岂非就是要在变动不居中寻求某种不变的东西的理性力量吗?

文学史已然给予了我们各种各样的文学,让我们目眩神移。西方文学从荷马、莎士比亚到卡夫卡,中国文学从《诗经》、楚辞到《红楼梦》到鲁迅,其间存在着多少变动,似乎难以一言蔽之;更不用说,尚有在“文学的边缘的文学”,已经或正在变为文学。那么,文学的“本体”,都有过怎样的“许诺”,又会有什么新的“许诺”呢?现在的文学“本体”“许诺”了什么?还是重复以往的“故事”?这都是探求文学本体论的应有之义。我们的理论思维似乎背负上沉重的历史和现实的包袱,或许更可怕的是,得出的结论,还会被未来的“文学”否决。

或许,这正展示了文学的魅力,就在于神奇的不确定和期待之中。从“本体”的角度看,则在于“许诺”的并非一定。例如,《离骚》似乎“许诺”了一种高尚的人格精神,却出之以奇幻的神话般的形式,两相契合,“兑现”为特殊的文学现象,令我们所抱有的期待,飞翔到无边烂漫的空际。那么,若观照神魔小说《西游记》,那个千古奇石“灵根”所孕育的石猴,走过的精神漫漫长征,却似是人类精神的天路历程。这个故事中包含的意蕴,还是要由语言呈现,要经过解读语言来领悟。先秦文学中包含的思想境界,自是与被佛教意识洗礼过的明代小说有了显著的差异。它们还属于一种东西么?如果是,那么文学确有“本体”在;如果否,那么文学的“本体”也就无从探求。而《西游记》的“石头”,到了《红楼梦》,成为《石头记》,又变换了意蕴,乃至“书写”的形式。“石头”的“变形记”,孙猴子与贾宝玉的精神历程,又有着怎样的关系呢?

我们都晓得,它们不同。可是,我们似乎都抓住了那块“石头”,那块“通灵”的“石头”。它不是“本体”,“本体”似在“灵”。“灵”可“通”,却难求。“本体”难成“实体”,“虚灵”的“魂”却无法捉摸,这就是“文学本体”难以探求的因由吧!

可是,我们分明可以感到那种虚灵的力量,借助语言似乎被“网”住。结构主义、解构主义从骨子里还是迷信语言,可是,却不甘放弃那个神奇的“光晕”、“韵味”。卡勒借助蒯因的一句话所演绎的“诗”,似是想说明语言的神秘力量,可是,形式的力量,却还是说不清语义的内在奥秘。“令人好奇的关于本体论的问题正是它的简单性。”即使不分行,卡勒所作分析“这句话宣扬的是简洁。但它好像并没有实践自己所宣扬的观点,而是在含混的事物中展示了本体论令人生畏的复杂性”。还是可以成立。也就是说,内在的那个虚灵的“小妖精”,还是在作怪,难以收服,或压制到一个方方正正的框架里。蒯因所谓“存在就是作为约束变项的值”,在“文学本体”中,我们可以借来表示,那是将“本体”归结到某种约束的网络。最终,“文学本体”还是一直模糊体认的对象。“约束变量”,难矣哉!

似乎没有作出“许诺”,却有丰富的“兑现”,或许,这就是文学。

不过,从“现象”反观、还望“本体”,从“文学”打中的移动“靶子”,寻求原先设定的“目标”,即并未明示的“许诺”,“本体”,或许即在其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