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作为设于经贸类院校中的法学院,主要任务是为两个市场(即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培养高级实用型法律人才。市场和社会的需求是我们教学的主要目标。经贸类院校的法学院,历史相对较短,经验较少,但所设专业对口,置身于市场经济之中,社会需求量大,就业率高,容易办出特色,能满足市场和社会的需要,这是办好此类院校法学院的强大动力。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为了使该类院校的法学教学能担负起上述任务,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都应具有自身特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自1984年建立国际法专业以来,长期坚持具有特色的教学方向和教学方法。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尤其在培养适应市场要求的三会人才方面,即在培养我们的学生成为既懂法律,又懂经贸,还能熟练运用外语的综合性人才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经受住了社会和市场的验证。2002年我院的国际法专业被评为全国重点学科,经过激烈的招投标竞争,还承担了欧盟法律专业人才等法律培训任务。在该专业招收的博士生中,来自美国、英国、法国、韩国、日本等国及香港、台湾地区的学生正在日益增多。

实践证明,在法学教学中实行案例教学,对于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方面起着直接的促进作用。通过案例教学,可以使我们的教学能够实现下述宗旨,即研究理论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研究外国经验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相关问题。

我们法学院的国际法专业主要有两个教学和研究方向:一个是以WTO为主的国际经济法(公法)方向;另一个是以比较商法为主的国际商法(私法)方向。现在出版的系列案例丛书,主要是这两个教学和研究方向的研究成果。

本书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商法案例教学丛书之一,本系列案例丛书是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211工程”建设的组成部分,作为现任法学院院长的我,在此向所有支持我院发展的领导和各位同仁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

沈四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