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际贸易支点城市研究报告

王文 刘英 陈晓晨

一、“一带一路”国际贸易支点城市研究意义

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结合国际形势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决策。其国际意义在于促进沿线各国互联互通的同时继续深化我国全方位的对外合作,力求建立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应当如何全面推进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关系?人大重阳首创性地提出一个关键概念:“一带一路”国际贸易支点城市。“一带一路”国际贸易支点城市是指在“一带一路”沿线,经济规模和国际贸易额较大,具有良好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及开放的商贸投资环境,有较强集聚、辐射等功能,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城市。

1.国家战略的需要

根据传统的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理论,国际贸易中心城市是开拓全球市场的重要平台和渠道,也是获取全球资源的战略前哨。但是,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形成需要深厚的工业和贸易底蕴、长期的积累和建设。因此,可以称作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数量较少。

“一带一路”倡议覆盖了人口数量众多、地域分散的欧亚大陆中轴。不少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薄弱,工业积累程度参差不齐,金融及配套服务体系相对缺乏,并且远离传统的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因此,必须进行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和实践创新,从“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出发,培育沿线的贸易支点城市。

2.推动贸易畅通的需要

贸易畅通是“一带一路”建设中最重要的内容。贸易往来一直是世界经济的重要内容。历史上,无论是陆上丝绸之路还是海上丝绸之路,首先都是贸易之路。推动贸易畅通的关键就在于找对支点城市,发挥支点城市的作用。在贸易畅通的推动下,才有道路和设施联通的需求,才有资金融通的推力,才有民心相通的基础。打造支点城市将会明显改善相关地区的贸易环境,对周边国家撬动作用更加明显,符合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规律。

3.协调各地方对接的需要

建设“一带一路”国际贸易支点城市要中央与地方相结合,共同合力推进,首先需要准确选择支点城市、发展支点城市、实现支点城市的带动作用。我们认为重点有四:一要重点发挥优势支点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二要破除制约潜力支点城市成为优势支点城市的制度障碍和瓶颈,其中重点是要加大改革力度,打破行政级别的束缚;三要重点扶持战略支点城市,加强其能力建设;四要以“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实现合理布局,避免个别地方出现“一哄而上”、无序竞争而造成资源浪费,将支点城市辐射带的地区纳入整体发展规划。

4.实现国际贸易平衡的需要

中国要实现贸易可持续发展,需要立足在全球产业链中的既有优势,寻找新的贸易增长点,拓宽贸易空间,优化贸易结构,进而促进贸易平衡。在“一带一路”的机遇下,市场主体可以从贸易畅通入手,把握与沿线国家贸易投资的机遇,拓展国际贸易新空间;实现产业投资与国际贸易的新结合。站在制订国际贸易发展规划的角度,应探索“一带一路”关键节点城市之间的合作,实现支点城市规划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相结合。

5.理论研究需要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产学研各界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研究很多,并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构想。但对“一带一路”国际贸易支点城市的提法较少,更没有提出如何选取城市作为“一带一路”国际贸易支点城市进行培养、推动,也没有提出具体的建设思路。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智库在建设支点城市中的支持引导作用,从学术和智力方面对支点城市的选取和评价提供理论、政策和方法支持。

针对以上需要,本报告立足于推动“一带一路”贸易畅通,从沿线城市国际贸易入手,通过产业基础便利、产业配套便利、国际贸易体量、区位优势、国际化程度、国际辐射力、政治影响力等指标,评价沿线的贸易重点城市,选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支点城市,并据此建议政府有针对性、先后性地对“一带一路”进程进行推动,充分发挥各重要城市的支点性作用和撬动作用,推进建设有潜力的城市成为区域的贸易中心,并通过其向末端的深化,进而通过促使各支点性城市的互联互通,形成框架性网络,逐步实现网络的密集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