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不少人是通过电影《王子复仇记》(劳伦斯·奥利佛导演并主演,1948年出品)而最初接触到《哈姆雷特》和莎士比亚的;但是除了专门的研究者之外,不大有人注意到这部戏的原名和全称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悲剧》(The Tragedy of Hamlet, Princeof Denmark)。我们就从标题中的“悲剧”谈起吧。
“悲剧”意味着什么呢?莎士比亚曾借剧中人Horatio之口说(V, ii,410-415):
So shall you hear
Of carnal, bloody and unnatural acts;
Of accidental judgments, casual slaughters;
Of deaths put on by cunning and forced
cause;
And, in this upshot, purposes mistook
Fall'n on the inventors'heads.
参考译文:
你会听到
肉欲、血腥和违反伦常的行为,
偶然的决断和意外的屠戮,
诡诈与胁迫引致的死亡,
以及最后的作法自毙。
在这里,他对全剧内容做了一个简明扼要的回顾,仿佛是给“悲剧”下了一个定义。作者的看法自然值得重视,但是正如我们经常在文学史中看到的,作者本人对自己作品的解释或认识不一定是最准确的(有时甚至是不准确的);“肉欲、血腥和违反伦常的行为,偶然的决断和意外的屠戮,诡诈与胁迫引起的死亡”固然是悲剧中常见的主题情节,但是这些东西显然不足以概括悲剧——无论是一般悲剧还是这个悲剧——的本质。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将悲剧界定为“对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9]。这里所说的“摹仿”(mimesis)有“再现”的意思,例如我们可以说《哈》剧再现了哈姆雷特王子的复仇行为。不过这个定义偏于形式,并不足以说明悲剧的本质。亚里士多德本人做过一些补充说明,指出悲剧表现高贵者因自身过错(hamartia,亦作“偏差”、“罪过”解)致使命运发生逆转,从而引发怜悯与恐惧的效果[10]。以《哈》剧为例,哈姆雷特王子由于遭受陷害和内心惶惑而“延宕”复仇行动,致使包括自身在内总共八人[11]丧生,这一结局不禁令人产生“怜悯与恐惧”的感受(c.f.V,ii,355:“You that look pale and tremble at this chance”etc)。不过,哈姆雷特是否犯有“过错”呢?退一步讲,他所犯的“过错”是怎样的呢?显然,我们需要重新审度“过错”的涵义才能回答上述问题。黑格尔认为恶就是“存在对于应当的非适合性”[12]:对于理想状态的“应当”来说,现实的“存在”必然总是有所欠缺、不够完美;在这个意义上讲,存在即罪过[13],——这个略显笼统的说法或许就是最终的答案。
黑格尔的悲剧理论也很具有代表性。不同于亚里士多德关注形式的做法,黑格尔主要探讨了“悲剧性”或曰悲剧的精神。在他看来,悲剧表现为片面正义—悲剧人物之间的冲突、破裂以及永恒正义的调停、胜出。他在《美学》中指出:“基本的悲剧性”产生于“对立的双方各有他那一方面的辩护理由,而同时每一方拿来作为自己所坚持的那种目的和性格的真正内容的,却只能是把同样有辩护理由的对方否定掉或破坏掉”;同时“随着这种个别特殊性的毁灭,永恒正义就把伦理的实体和统一恢复过来了”[14]。他在《法哲学原理》中也谈到了悲剧问题,认为:
这些人物(按:指悲剧人物)作为具有同等权利的各种不同伦理力量在彼此对立中出现,它们由于某种不幸而发生冲突;又因为其结果是这些人物由于跟伦理性的东西相对立而获有罪责。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双方的法与不法,从而真正的伦理理念,经过纯化并克服了这种片面性之后,就在我们心目中得到调和。[15]
他在《哲学史讲演录》中谈到苏格拉底时也指出:“在真正悲剧性的事件中,必须有两个合法的、伦理的力量相互冲突”[16],“两方面都是无罪的,但是这个无罪却是有罪的,并且因为它的罪过而受到惩罚”;“一个伟大的人会是有罪的,他担负起伟大的冲突”而执行了“精神的更高的原则”;“这个新的原则是与以往的原则矛盾的,是以破坏的姿态出现的;因此英雄们是以暴力强制的姿态出现,是损害法律的”;结果他们“作为个人,都各自没落了;但是这个原则却贯彻了”[17]。
黑格尔的观点对后世影响很大(例如尼采对悲剧的理解虽然另辟蹊径,但是也遵循了“冲突—和解”的思路[18]),特别是他的“片面正义”说,构成了“harmartia”与舍勒所谓“积极价值”[19]的一个中间环节。仍以《哈》剧为例,哈姆雷特对Claudius有杀父之仇、夺国之恨,他的举动自然不乏正义性;Polonius逢君之恶自以为忠、Laertius为复亲仇不择手段亦有其“片面正义”在;甚至Claudius弑兄篡位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对 Gertrude的炽热爱情(c.f.IV,vii,15-18:“My virtue or my plague,be it either which,—/She's so conjunctive to my life and soul/That,as the star moves not but in his sphere,/I could not but by her.”)。他后来派人刺探、设计谋害哈姆雷特也是为了保全自身,从他本人的立场来看也是正当的;何况他因看戏而良心发见(III,i,58-62:“How smart a lash that speech doth give my conscience! /The harlot's cheek,beautied with plast'ring art,/Is not more ugly to the thing that helps it/Than is my deed to my most painted word./O heavy burthen! ”),痛苦地忏悔了自己的罪孽(III,iii,39-75:“O,my offence is rank,it smells to heaven; /……/O wretched state! O bosom black as death! /O limed soul,that,struggling to be free,/Art more engaged! Help,angels! Make assay.”etc.),后来看到 Ophelia的疯态也心中恻然,叮嘱 Horatio看护好她(IV,v,58:“Pretty Ophelia! ”;75-76:“Follow her close; give her good watch,I pray you.”),亦见其天良未泯、善念犹存。存在固然是罪过,但同时“存在即合理”[20],这一存在的吊诡构成了悲剧性的环中之义。
悲剧既是一种特定的文学样式(tragedy),也是一种风格、意蕴或精神;前者是特定历史文化条件下的产物(因此有“悲剧已经消亡”的说法),而后者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甚至可以说是“宇宙本身的一种基本要素”[21]。中文把“tragedy”译为“悲剧”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这两者,于是一度产生“中国有无悲剧”的讨论。事实上,前一种意义上的悲剧起源于原始宗教祭礼,确切讲是古希腊酒神节(Dionysia)中的献祭仪式(dithyramb→tragoidia→tragedy,原意为“山羊歌”,盖以山羊为祭品而得名),译为“牺牲剧”似乎更为贴近悲剧的本质。
献祭是一种宗教行为,或者说是人神之间的一种交往模式。根据“经济人”(homo economicus)的理论假设[22],献祭也是一种原始的商业交换行为,其目的是奉献牺牲向神换取利好的结果,而牺牲则是赎买福报的代价与手段。悲剧就是这种交往模式的艺术再现,但也有所变形:在古希腊悲剧中,茫茫天道(亦即“命运”)成为人的归宿或终极目的,而悲剧英雄(如索福克勒斯笔下的俄狄浦斯王)则是人类向命运祭献上的牺牲。这是一种原始的目的论生命哲学,它在悲剧形式中得到了最初表达,并且构成了希腊悲剧的精神内核与伦理支点。
在这个意义上,“目的论”与“戏剧性”可以说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古希腊哲人把宇宙视为一出起承转合丝丝入扣的戏剧,“命运”就是它的结局或曰终极目的,其中每一角色、对白、事件均为这一目的而存在,都是它的必要环节和有意味的组成部分。中世纪神学也承袭了这一隐喻,只不过把“命运”换成了“上帝”,作为牺牲的悲剧英雄也变成了耶稣基督。这一点最终由德国古典哲学发挥为“历史具有长期合目的性”(康德)、“世界历史是精神的舞台”(黑格尔)等哲学观念[23]。至此,目的论和戏剧性简直可以等量齐观了[24]。
不过,哲学往往把终极目的视为“善”或者是“美”,而古希腊悲剧中的“命运”却意谓无情的必然性。如英国哲学家怀特海(A.N.Whitehead)所说,古希腊悲剧诗人把命运视为无偏无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秩序”,后世的科学精神即由此发展而来:
悲剧的本质不是不幸,而是事物无情活动的严肃性。但这种命运的必然性,只有通过人生中真实的不幸遭遇才能说明。因为只有通过这些剧情才能说明逃避是无用的。这种无情的必然性充满了科学的思想。物理的定律就等于人生命运的律令。[25]
如其所说,则命运乃是一种外在的目的,它横亘于人类之前(或之外),壁立千仞而无法企越,表现为绝对的否定力量:你必须(必然)付出牺牲,但是你的牺牲或许并无意义!
临对这样一种冥茫难测的命运,人类无法不萌生惶惑与愤懑。他们最初只是抱怨命运不公,例如屈原诘问“天命反侧,何罚何佑”(《楚辞·天问》[26]),并没有怀疑上苍的存在,像基督教《旧约》中的约伯自怨自艾之余仍不忘申明“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Job,19:25)[27]。但是到了后来,人类对上苍的存在也产生了怀疑,例如司马迁在《史记》中有一段著名的议论:
或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若伯夷、叔齐,可谓善人者非邪?积仁絜行如此而饿死!且七十子之徒,仲尼独荐颜渊为好学。然回也屡空,糟糠不厌,而卒蚤夭。天之报施善人,其何如哉?盗蹠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党数千人横行天下,竟以寿终。是遵何德哉?此其尤大彰明较著者也。若至近世,操行不轨,专犯忌讳,而终身逸乐,富厚累世不绝。或择地而蹈之,时然后出言,行不由径,非公正不发愤,而遇祸灾者,不可胜数也。余甚惑焉,傥所谓天道,是邪非邪?(《史记卷六十一·伯夷列传第一》[28])
“是邪非邪?”这是一个典型的哈姆雷特问题。它和“To be,or not to be? ”一样对终极目的表示了怀疑,其锋芒直指天道或曰永恒正义的存在。太史公本人虽然没有明言,但是后人替他给出了答案,这就是:“天地无心,万物同途”(刘琨:《答卢谌》[29]),“吾固知苍苍之无信,莫莫之无神”(柳宗元:《祭吕衡州温文》[30])!
然而细想一下,问难其实预肯了信从,质疑者往往正是因为相信——多半是因为太相信——才比常人更加愤激痛苦。老子断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老子·五章》[31])时就要冷静得多。当然这种哲人式的冷静还不等于绝望;绝望的人是不会发问的,因为他已经全然麻木而觉得浑无所谓了。这时悲剧变成反讽,一切都沉入到了虚无之中。例如《红楼梦》第五十四回中,王熙凤在贾府的元宵夜宴上讲了这样一个奇怪的笑话:
凤姐儿想了一想,笑道:“一家子也是过正月半,合家赏灯吃酒,真真的热闹非常,祖婆婆、太婆婆、婆婆、媳妇、孙子媳妇、重孙子媳妇、亲孙子、侄孙子、重孙子、灰孙子、滴滴搭搭的孙子、孙女儿、外孙女儿、姨表孙女儿、姑表孙女儿,……嗳哟哟,真好热闹!”众人听他说着,已经笑了,都说:“听数贫嘴,又不知编派那一个呢。”尤氏笑道:“你要招我,我可撕你的嘴。”凤姐儿起身拍手笑道:“人家费力说,你们混,我就不说了。”贾母笑道:“你说你说,底下怎么样?”凤姐儿想了一想,笑道:“底下就团团的坐了一屋子,吃了一夜酒就散了。”众人见他正言厉色的说了,别无他话,都怔怔的还等下话,只觉冰冷无味。[32]
“真真的热闹非常”,然而“吃了一夜酒就散了”,这正是《红楼梦》全书的文胆所在:人生不过是一个“冰冷无味”的“笑话”!这个笑话堪称惊心动魄,而作者竟让凤姐于无意间以笑语出之,这就更加耐人寻味了。
《哈姆雷特》显然处在悲剧转向反讽的临界点上。以往的悲剧英雄都对自身选择的合理性与正义性深信不疑,而哈姆雷特对此却具有充分的自省意识,他朦胧觇见世界的无情本质而质疑命运的终极目的,于是产生了一种形而上的、对于存在本身的失望:如果牺牲不能促成永恒正义的显现,那么——To be, or not to be?《旧约》中的悲剧英雄约伯最终蒙受了双倍的神恩(Job,42:10),但是哈姆雷特并不需要这种莫名其妙的恩典;同时,作为一国储君和被害人的独子,他无法超然置身局外(c.f.I, v,215-216:“The time is out of joint.O cursed spite/That ever I was born to set it right! ”),而作为清醒的思想者,他也不可能像王熙凤那样麻木不仁(c.f.V, ii,5-6:“Sir, in my heart there was a kind of fighting/That would not let me sleep.”)。于是,留给他的就只能是痛苦的自觉和自觉的痛苦了。
不过痛苦是生物的特权,正是在痛苦中我们感受到了自己的主体性[33]。“我痛故我在”:器官产生病变时才会使人注意到它们的存在;同理,生命中出现了痛苦才会让我们感到自身存在的真实,并对之进行反思,像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那样追问“我在哪里?我在做什么?为什么?”[34]个体由于痛苦而发现了小我(self),并有可能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冲破小我,站在类族或者说大我(Self)的立场上重新审度命运。这时他或许会发现:个体意志在命运的轰击下凝然持存,这时它不仅拓展了生存的厚度与深度,甚且把命运收回自身而成为生命的内在目的。这一内在目的乃是个体生命的真实存在。“凡是感觉到了自己的具体存在的存在者,都应当为那种需要无限增强的存在而牺牲”[35];这时候,存在就不再是否定的(not to be)悲剧,而是成了肯定的(to be)喜剧。
《哈姆雷特》全剧以葬礼告终,但剧终时的殷殷炮声暗示了新生的开始:哈姆雷特死了,但是他的意志却借助他的敌手和镜像人物Fortinbras得到了实现(V, ii,382 & 420-423);同时,他的精神生命则在见证人与后死者的记忆和传述中得到了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