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类感觉与感官

亚里士多德第一个把感觉定义为辨别的官能:“感觉分为五种,即触觉、味觉、嗅觉、听觉和视觉”。人的五大感官——皮肤、舌头、鼻子、耳朵和眼睛分别与这五个感觉一一对应。

感觉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个别属性的反应,是人们了解外部世界的渠道,也是一切复杂心理活动的基础和前提;感觉属于认识的感性阶段,是一切知识的源泉;它同知觉紧密结合,为思维活动提供材料。

“感官”泛指能接受外界刺激的特化器官与分布在部分身体上的感官神经,是生物体得到外界信息的通道。就人类而言,感官及感觉包括皮肤的肤觉、眼睛的视觉、耳朵的听觉、口腔的味觉、鼻子的嗅觉等主要的特化器官与感觉。

感觉器官由感受器及其附属器构成。感受器分为特殊感受器(包括视、听、味、嗅觉感受器等,具有特殊的感觉细胞,专门接受光、声、味道、气味的刺激)和一般感受器(如皮肤、内脏、血管、肌腱、关节等处的感受器,主要由感觉神经末梢构成,分别接受体内外的物理性或化学性刺激)。感受器因分析器的不同分为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肤觉、运动觉、机体觉、平衡觉、本体感、定位感、痛感、动感、变速感、体温感、时间感等,排在前面的五个因为有特殊的“附属器”形成了五个“感觉器官”,接受外部环境的各种不同刺激,并转化为神经冲动,经感觉神经传入中枢神经系统,到达大脑皮质,产生相应的感觉。其他感受器在受到刺激后并不能形成感觉。

人类的感觉只能感知现实的一部分:我们看不到引导蜜蜂采蜜的紫外线,我们也听不到海豚发出的大部分声音。由此可见,感觉“限制”了我们对现实的认识,而大脑也限制了我们觉察事物的限度。人类所见、所闻、所触、所嗅和所尝到的不是世界,而是世界的一种版本,是人脑中虚构出的一个世界。

在过去的20年内,对嗅觉、视觉、听觉、味觉和触觉的大量研究已推翻了大多数过去有关大脑如何运作的理论。例如,科学家过去认为大脑在一个人出生时即已定型,以及构成神经中枢的上万亿个神经元间的联系都是由遗传学所决定的。但是研究结果发现,初生儿脑中绝大部分神经元需要各种感觉的输入,才能使各种感觉适当地联系起来。科学家认识到耳朵、眼睛不过是一个中转站,它们传递一些信号,然后这些信号被集中处理。如鼻子并不嗅味,而是由大脑进行“嗅味”。人类的每个感觉只是把经验砸成碎片,并将这个世界解析成为“许多语法上的一些名词和动词”,然后由大脑把这些碎片捡拾并拼接起来而形成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