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自然灾害时期广西的米价状况

关于灾害时期广西的米价情况,由于没有系统的文献资料记载,笔者根据地方志中零星的记载进行了整理,如表2所示。

表2 晚清广西灾荒时期米价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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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中所列为地方志中记载的灾害时期的米价,以及灾害时期的米价与寻常米价的比值。通过比较可知,米价最高的为1902年上思直隶厅,涨至每斤制钱180文,每石合制钱32400文。如果按照官方规定的广西银钱比例1500文换1两白银来计算“准其以制钱一千五百文作银一两交纳……他省不得援以为例”,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第1847页。,合银21.6两,其米价为全省时价的13.33倍。1903年土思州的米价也是非常高的,每石约19.2两白银,是时价的7.44倍。上涨幅度最小的是1887年的兴业县,但每石也达到了2.33两白银,是时价的1.4倍。从整个晚清灾荒时期的米价来看,道光年间的米价涨幅大约在2倍多而不到3倍。咸丰年间大部分涨幅在5倍多,咸丰元年(1851)相对较小,只有2倍多,但1854年新宁州的米价上涨到了每石12两白银,涨幅达到了9.3倍。同治年间米价的涨幅与咸丰年间不相上下,也基本在5倍多。光绪年间的上涨幅度则不稳定,在1.4~13.3倍。此外,虽然同年遭遇灾荒,不同地区的米价涨幅也是不一样的,如1866年修仁大饥,米价每石高达12两白银,而同时的宾阳、平乐、象州、贵县、郁林等地每石为6.6两,前者比后者每石足足高出5.4两;1896年土思州每石高达10.2两白银,同时的武宣则为每石2.5两,前者是后者的4倍。为了更加直观地考察,我们将灾荒时期的米价与平常米价以曲线图的形式呈现,如图4所示。

图4 灾害时期米价与常价对照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现象,即自然灾害发生之时米价往往会大幅度上涨,高于常价数倍,灾害成为米价高涨的一个直接因素。灾害同米价间的关联性究竟如何,笔者将粮价档案数据和地方志所载文字资料结合起来做一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