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垓下”问题

楚汉五年十二月(前202)发生的垓下之战,是楚汉相争时期的最后一次大战,它决定了楚败汉胜、楚亡汉兴。对于垓下、垓下聚问题,历来学者颇有异说歧见,至今尚无一致的看法。笔者认为垓下、垓下聚是有区别的。垓下是地区名,垓下聚是在垓下地区的聚落名。

何谓“垓下”?《说文解字》对“垓”的解释是“兼垓八极地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兼备八极之地谓之垓”。据此,所谓垓下,就是八极地之下。有说垓即“堤”或“高冈绝岩”,则垓下是谓在河堤下或高冈下。依此而言,垓下必是地区名,非具体地点。犹如“塞上”“河上”“关中”“山东”等,是不能指定为具体地点的。

大致说来,楚汉之际的垓下,在睢水、洨水(今沱河)间开阔的平原地区,大约在北纬33度至34度、东经117度至118度的范围内。具体如何,有兴趣者尚可深入探讨。此地区当南北要冲,能容纳数十万人马驻屯和打伏。如今灵璧、泗县、固镇等县境内多处“霸王城”故址,相传为项王楚军驻地,也能说明历史问题。

《汉书·地理志》“洨(侯国)”下有“垓下”。洨,西汉时为侯国,东汉改为县。东汉应劭注:“洨水所出。”洨水,即今沱河。它自今安徽宿州市北分蕲水东南流,经宿县、灵璧、固镇等县境,至五河县西北会涣水(今浍水)“南入淮”。垓下就在洨水地区、洨国(县),自《汉书·地理志》所书洨之垓下,“高祖破项羽”之后,一千多年间是无人怀疑的。东汉应劭、三国魏苏林、晋徐广、南朝宋裴骃、梁刘昭、北魏郦道元、唐颜师古、李贤、司马贞、李吉甫、北宋乐史等都信从班固《汉书》之说,只要细看《史记·项羽本纪》三家注、《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水经注·淮水注》《元和郡县图志》等就可了然。

不过,苏林、李奇、刘昭、郦道元等提到了“垓下聚”。聚,聚落,即人们聚居的村落。垓下聚,即垓下地区的聚落,当是那里的一个具体地点。郦道元在《水经·淮水注》云:“洨水又东南流经洨县故城北,县有垓下聚,汉高祖破项羽所在也。”垓下聚在洨县,可谓早有定说,毋庸置疑。“县有垓下聚”之“有”字,请注意之,“有”而非“即”,则“垓下聚”非“洨县故城”。但是,号称长于地理的唐人张守节却在其所撰《史记正义》里说:“垓下是高冈绝岩,今犹高三四丈,其聚邑及堤在垓之侧,因取名焉。今在亳州真源县东十里,与老君庙相接。”这是对垓下的一个新的说法。唐代真源县,在今河南鹿邑县东。其东十里有没有“垓下”,如今不大清楚。但这个地方在秦楚之际与颐乡相近,属陈郡苦县,而不在汉沛郡洨侯国。张守节把项刘战于垓下从沛国洨地移至陈郡苦县,真是大错。元代胡三省撰《资治通鉴注》、近世范文澜撰《中国通史简编》(第二编),取张守节之说,不免有失察之过。

有人说“垓下”乃“陈下”之误,把本是垓下、陈下两地,垓下、陈下两次大战,混为一谈,乃大错特错。拙文《陈下之战与垓下之战》(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8年第6期)、《陈下之战、垓下之战是两回事》(载于《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1期),对此已有考辨,这里不再多言。我是坚信班固、郦道元之说的。

今人多认为,垓下在古洨国境内,几乎已取得共识,这是幸事。但对垓下聚则有争议。有说垓下在灵璧县东南、沱河北岸;有说垓下在固镇县东、沱河南岸的濠城镇“霸王城”。其实此两说所争议者是垓下聚地点,而非垓下地区。

对于垓下聚,魏晋南北朝学者多有提及,只说在故洨县,未曾详言具体地点。自唐代后期以来,学者们考真求实,地理方志古籍指点列图,说的已经较为具体。试举几例并略作分析:

(1)《元和郡县图志》卷十,(虹县):“垓下聚在县西南五十里。”按:此处首次指出垓下聚在唐虹县(今泗县)“西南五十里”,即在汉洨侯国垓下地区。这是值得重视的,且可明确地予以肯定。

(2)《太平寰宇记》卷十七,(虹县):“在县西南七十八里,即汉洨县也,属沛郡。垓下,洨县之聚落名。”又云:“垓下在(虹)县西五十里。汉兵围项王于垓下,大败之。”按:此书不仅把洨故城、垓下(聚)分为两处,而且明确地指出地点方位和距离,洨故城在虹县西南七十八里,垓下聚在虹县西五十里。此说与《水经注》郦道元说相符,而更具体化。可以说,这是迄今最为明确而可靠的说法。

(3)明代嘉靖《宿州志》卷七:“濠城在(灵璧)县南五十里。《东汉书》:‘洨有垓下聚。’注云:洨故城,在虹县西南,即此城也。”又云:“垓下在虹县西五十里。”按:此指出洨故城在灵璧县南五十里,“在虹县西南”,即明代的濠城集。又肯定垓下(聚)“在虹县西五十里”,明代属灵璧县。这是沿袭《太平寰宇记》之说而所作的具体解释。它也是把洨故城、垓下聚分为两处的,并未混二为一。

(4)《明一统志》卷七:“垓下在虹县西五十里。”“洨城在县(灵璧)南。汉洨县,属沛郡。”按:此乃承《太平寰宇记》之说。其言“垓下”,实指垓下聚。

(5)《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一:“垓下聚,(虹)县西五十里。”“洨城在(灵璧)县南。汉洨县,属沛郡。”按:此把垓下聚、洨城也明确地分为两处。其言两处地点,沿袭了《太平寰宇记》《明一统志》之说。

(6)《清一统志》卷八十七则接受了《史记》《汉书》《元和郡县图志》《太平寰宇记》《明一统志》《(嘉靖)宿州志》等诸说,加以综合,条分缕析,指出濠城(集)、垓下聚为两地,一在灵璧南,一在灵璧东南,毫不含糊。文长不具引。

(7)清代乾隆二十三年《灵璧志略》云:“濠城集乃洨县之垓下聚,以此知灵璧东南境有古洨县地也。”又,所附《灵璧河渠原委》云:“今之濠城集,即古之垓下聚。”按:两书作者皆为贡震。所谓垓下聚即濠城集(古洨县),仅此一说,而未举出任何根据。

据以上7例来看,自唐至清,绝大多数地理方志古籍都认为垓下聚、濠城(集)皆在汉洨县境,且濠城即洨故城所在地。可谓古有一定之说。近年固镇县濠城集地区考古发掘亦可证明。濠城集、垓下聚并非一地,实为两地。《灵璧志略》作者贡震勇于建立新说,把垓下聚移合于濠城集,标新立异,未曾拿出一点像样的证据来,实属无稽之谈。

由此看来,郭沫若先生主编的《中国史稿地图集》、谭其骧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把“垓下”标志于今安徽省灵璧县东南、沱河北岸,大致是可信的。古人所言地理方位,有时稍有粗略。也许将来有新的考古文物出现,来证实准确的垓下聚遗址。郭、谭两地图集的“垓下”,欠妥,应改为“垓下聚”。至于所谓垓下聚就在濠城集一说,两千多年来的历史文献皆不能帮助其说的,考古文物迄今也不能帮其大忙。总之,我们只能实事求是,尊重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