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代王朝治理广西边疆的策略研究:基于地缘政治的考察
- 郑维宽
- 4645字
- 2020-08-29 11:58:48
第一章 秦汉王朝治理广西边疆的地缘条件与策略
第一节 独特的地缘条件与秦王朝对岭南地区的经略
一 秦朝统一岭南与依托南岭防线经略岭南的策略
(一)岭南的地缘条件与秦朝统一岭南
1.先秦时期岭南的地缘条件
至迟在西周时期,岭南地区已经与中原发生了联系。据《逸周书·王会解》载:“正南瓯、邓、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请以珠玑、毒瑁、象齿、文犀、翠羽、菌鹤、短狗为献。”其中的“瓯”正是岭南西部的骆越人。《诗经·大雅》有载:“王命召虎,式辟四方……于疆于理,至于南海。”这是周人眼光已经达于岭南地区的明证,虽然此时周王朝的实际统治范围并未达到岭南,但岭南与中原地区客观存在的联系是周人具有上述眼光的前提条件。特别是周成王时,岭南的越裳国“以三象重译而献白雉”,生动地诠释了岭南与中原之间的通达。故宋人郑樵《通志》卷198《四夷传·南蛮下》中对岭南的情况记载道:“五岭之南,涨海之北,三代以前,是为荒服。当周成王时,周公居摄六年……南荒有越裳国,以三象重译而献白雉,曰:道路悠远,山川阻深,音使不通,故重译而朝。”此外,《礼记·王制》也说:“南方曰蛮,雕题交趾。”这是先秦时期中原华夏诸族已经知道在遥远的南方存在着蛮族社会的明证,这里的人雕题凿齿、文身断发、男女同川而浴,充满着奇风异俗。随着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逐渐华夏化,南蛮主要指岭南地区的百越诸族。
战国时期,楚国的势力范围已经达于今广西东北部,并称“朝贡百越”,据《文献通考》卷323《舆地考·古南越》载:“战国时楚国及越之交……自荔浦以北为楚,以南为越。”可见此时今广西的东北部已经划入楚国的势力范围,直接受楚国管辖。而且该地区考古发掘出的大量春秋战国时期的文物,属于中原文化系统,也证实桂东北曾经是楚国的疆域。春秋战国时期,中原与广西之间的交通路线主要由湖南江永经龙虎关进入桂北。在都庞岭与萌渚岭之间,茶江(恭城河)由湖南江永经龙虎关流入广西恭城境内,流经平乐县,汇入漓江,这是中原文化传入广西最早的走廊之一。
但从总体上看,南岭山地仍是限隔岭北华夏诸国与岭南百越诸族的重要界线。考古资料证明,先秦时期岭南百越社会与岭北地区已经存在着一定的经济文化交流,但从社会政治形态看,仍处于不同部族各自为政、互不隶属的状态,史称“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岭南地区对岭北的诸侯国政权来说,仍是化外蛮荒之地。
2.秦朝统一岭南
秦剪灭东方六国后,于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0)“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但是此时秦朝的疆域南界尚局限于南岭山地一线,并未包括后来设置的岭南三郡。从岭北到岭南,当时主要有五条通道,是秦军经略岭南的必经之地,被称为“五岭”。《晋书》卷15《地理下·交州》说:“自北徂南入越之道,必由岭峤,时有五处,故曰五岭。”宋人周去非也认为“五岭”实际上是过岭的五条通道而已。随着秦始皇发动南征百越的战争并最终取得成功,在岭南地区设置了南海、桂林、象郡三郡,大致相当于今两广和越南中北部地区。宋人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说:“自秦皇帝并天下,伐山通道,略定扬粤,为南海、桂林、象郡。今之西广,秦桂林是也;东广,南海也;交趾,象郡也。”林剑鸣也指出,秦始皇略取的“陆梁地”即指今日广东、广西地区。在岭南设置的南海、桂林、象郡三郡,其中南海郡在今广东境内,桂林郡在今广西境内,象郡包括今广西南部、广东西南部以及越南的中部。至此,秦王朝的版图大体底定,其疆域“地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这里的“北向户”位于今越南境内。在今广西之地设置桂林郡,是广西地区正式纳入中原王朝版图的开始。从此,今广西所在的岭南西部地区,就成为中原王朝经略南部边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图1-1 秦代今广西境内所置郡县示意图
说明:本图系根据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中国地图出版社,1996年重印本)第11~12页改绘而成。
同时也要看到,秦代广西成为一个独立高层政区的地缘条件尚不具备,所置桂林郡虽然主要位于今广西政区内,但地缘的特征并不明显(即以广西盆地为基础的政区划分),今广西西部和南部都未包含在内;整个岭南地区被划分为南海、桂林、象郡三个郡级政区,虽然三郡的北界主要以南岭山地为限,但内部并未形成一个基于地缘的较为完整的地方政治单元。
(二)依托南岭防线经略岭南的策略
如前所述,在秦朝统一岭南之前,南岭山地作为秦朝疆域的南界,是与岭南百越诸族的重要界线。因此,在秦军自北而南的征服过程中,南岭通道自然成为重要的前出基地。秦始皇命令屠睢率50万大军、兵分五路经略岭南,从秦军的部署看,呈现出重点防守南岭通道,而以部分兵力深入岭南腹地的特点,体现在秦军“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其中镡城、九疑、余干等“大抵隔绝岭表之路尔”,只有番禺一军深入南越腹地。可见秦军的军事策略是以岭北后方为依托,以南岭山地为屏障,以番禺为前出基地,逐步实现对岭南地区的军事控制。
即使在统一岭南、设置三郡后,南岭通道仍是秦朝经略岭南的重要据点,具体表现在构筑以秦城、关隘为支撑点的过岭通道,作为经略岭南边疆的保障。在岭南设郡的次年,即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秦王朝为加强岭南地区与中原的交通联系,修筑了几条过岭通道,即“筑南越地”,这些道路被称为“新道”。总计有五条,宋人周去非所言甚明,他说:“自秦世有五岭之说,皆指山名之。考之,乃入岭之途五耳,非必山也。自福建之汀,入广东之循、梅,一也;自江西之南安,逾大庾,入南雄,二也;自湖南之郴入连,三也;自道入广西之贺,四也;自全入静江,五也。”并且解释说,全、桂之间皆是平陆,“正秦汉用师南越所由之道”,而贺州桂岭“正为入岭之驿”。其中进入今广西境内的通道有两条:一条是经今湖南江华翻越桂岭进入广西贺州的道路,秦末赵佗割据岭南时曾派兵在桂岭设防,后来汉高帝刘邦派陆贾出使南越也是“从桂岭取道”;另一条是从全州经兴安灵渠进入桂林的通道。特别是灵渠的修凿,不仅为秦王朝统一岭南做出了重大贡献,而且成为此后历代中原王朝经略岭南西部的重要通道。宋人周去非对秦始皇的决策、史禄的功绩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昔始皇帝南戍五岭,史禄于湘源上流漓水一派凿渠,逾兴安而南注于融,以便于运饷。盖北水南流,北舟逾岭,可以为难矣。……尝观禄之遗迹,窃叹始皇之猜忍,其余威能罔水行舟,万世之下乃赖之。岂唯始皇,禄亦人杰矣,因名曰灵渠。”
除了修筑道路、开凿运河,秦朝还在过岭通道沿线筑城设关,比如在今广西境内的大、小融江之间筑有秦城,城北二十里处有严关。城、关和过岭通道的修建相配合,打通了南岭山脉的阻隔,将岭南与内地的交通干线对接起来,有力地保证了秦王朝的统治中心与岭南边疆的联系,对于秦王朝经略岭南西部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以秦城为重要战略支撑点的岭南交通格局,反映了秦王朝“南防五岭北防胡”的边疆策略,也就是说,尽管秦王朝已经在岭南设置三郡,但在统治者眼中,岭南毕竟是蛮荒边远之地,非同于腹心内地,条件允许时则进取之,情况不妙时则据守五岭以保障内地。正如宋人周去非所说:“据此要地以临南方,水已出渠,自是可以方舟而下陆;苟出关,自是可以成列而驰。进有建瓴之利势,退有重险之可蟠,宜百粤之君,委命下吏也。”
二 郡县制的推行与移民实边的措施
郡县制作为地方行政制度在岭南地区的推行,是将岭南百越诸族纳入中央王朝管辖体系的重要举措,加速了百越人民融入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明人王士性谈论秦朝在岭南推行郡县制之功时说:“(广西)土官争界、争袭,无日不寻干戈,边人无故死于锋镝者,何可以数计也。春秋、战国时事当是如此,若非郡县之设,天下皆此光景耳。当知秦始皇有万世之功。”可见在王士性眼中,统一的边疆行政秩序的建立,有利于消除原先部族社会之间互不隶属、相互仇杀的弊端,使人民免于“无故死于锋镝”之苦,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当然,在岭南边疆地区推行郡县制,面临与中原腹地大不一样的情况,那就是岭南郡县制下的人民是未经开化的百越诸族,如何巩固统治基础、建立统治秩序成为当务之急。因此,除了采取依托南岭通道实行军事控制之外,移民实边也是一条有效的措施。事实上,早在秦军征服岭南的过程中,秦朝统治者就有意识地征调中原地区的逋亡人、赘婿、贾人参与军事行动,并在实现征服后就地安置这些人实边。据《史记》记载,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谪遣戍”。此外,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还将50万罪犯谪戍岭南,与越人杂处,这些徙民“与越杂处十三岁”,促进了岭南地区的开发。
秦朝在岭南推行郡县制和移民实边,具有重大的历史贡献:一方面,第一次把传统中国的疆域扩展到了南海之滨,将曾经的蛮荒之地纳入了中原王朝的版图,促进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发展,推动了岭南边疆开发的历史进程;另一方面,由于中原官吏的到来并长期掌握地方政权,以及中原移民的实边,不断强化着岭南各民族对中原王朝的向心力,并对此后的内地化进程产生了积极影响。我们发现,在以后的历史进程中,当中原王朝政权发生更迭,短时间内无暇顾及岭南边疆地区时,即使出现短时期的割据,岭南边疆与中原腹地的向心力始终存在,为中原王朝最终统一并长期管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 郡县制与百越部族社会相结合的行政治理结构
秦朝在岭南地区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并非彻底废除原有社会的根基,而是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百越部族社会的基层结构,以实现王朝制度与地方社会的某种结合。可以说,这种在一个原先完全没有统治基础的新开拓边疆地区采取的行政治理策略,以后的历史事实会反复证明其具有相当合理性,比如中原王朝对岭南少数民族聚居区长期采取的羁縻制和土司制,就是这一政策的延续。
从某种意义上说,秦朝时岭南地区的社会政治结构是一种郡县制下的部族社会,一方面设立郡县,另一方面将原来各部族的首领“皆废为君长”,置于郡县的管辖之下,也就是说,县以下的百越社会主要是在各部族首领的管理之下。史料表明,秦代岭南地区郡县直接管辖的地区较为有限,而大多数地区处于各部族的控制之下,彼此之间常相攻伐,因此建元三年(前138)太尉田蚡对汉武帝说:“越人相攻击,固其常,又数反覆,不足以烦中国往救也,自秦时弃弗属。”对于秦时放弃救助边疆蛮夷小国的原因,中大夫庄助认为是由于“力弗能救,德弗能覆,诚能,何故弃之?”秦代以前,今越南中北部处于酋邦社会阶段,统治者称为雒王、雒侯、雒将,被统治者称为雒民。秦代虽然在此地设置象郡及辖县,将其纳入中原王朝的版图,但是直至汉代,象郡境内土著酋豪的势力都非常强大,其地方社会实际上仍处于土著酋豪的控制之下。据《交州外域记》载:“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雒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因名为雒民。设雒王、雒侯,主诸郡县;县多为雒将,雒将铜印青绶。后蜀王子将兵三万,来讨雒王、雒侯,服诸雒将,蜀王子因称为安阳王。”后来南越国出兵打败安阳王,“越遂服诸雒将”,取得了对秦象郡之地的控制权。虽然南越国也派遣官吏对原秦象郡实行统治,比如“越王令二使者典主交趾、九真二郡民”,但是从有关史料分析,雒将仍是原象郡地方部族社会的实际统治者。
由此可见,王朝制度在新辟边疆地区的推行,一定要结合边疆地区的实际情况。一般而言,王朝制度在“新疆”地区的移植过程,往往面临着原有社会结构的吸纳与排斥两种可能,为减少阻力,统治者一般会采取渐进推行、逐步改造的手段,郡县制下的部族社会结构,正是这一思想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