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筚路致远:变革中的人们和社会保障制度
- 吴中宇
- 4256字
- 2020-08-29 00:07:06
德育教学中的畸形社会化倾向:问题及对策
一 畸形德育社会化倾向
人的本质属性在于人的社会属性。人一生下来,就面临着如何从一个生物人逐渐成为一个社会人的问题,也就是面临着社会化的问题。“所谓人的社会化,是指人们通过社会互动,形成人的社会属性,促使其与社会保持一致性,实现人的共同生活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校扮演着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它承担着两个任务:一是教会学生如何“做事”,即引导学生去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二是引导学生如何“做人”,即引导学生如何去处理人与人、人与集体、人与组织、人与民族和国家的各种关系。关于“做人”这一方面,在学校主要通过德育社会化来完成的。所谓德育社会化,是指教育者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受教育者的特点及需要,通过课堂教学及一系列活动,让受教育者在解决社会互动的矛盾中逐渐养成社会所需要或认可的德行的过程。要使这一互动过程更加合理和有效,就应遵循以下客观规律:德育的具体内容、方式、水平与学生个体的生理、心理不同阶段的发育状况相适应,与不同时期学生参与社会生活的状况及需要相适应,与当时整个社会的实践状况与要求相适应,德育内容之间的安排也要彼此相适应。在本文中,我们把学校德育社会化内容的安排所出现的非规律化的倾向称作畸形德育社会化现象,简称畸形社会化倾向。
二 畸形德育社会化倾向的表现
1.德育社会化中的过度倾向
德育社会化中的过度倾向是指德育内容、方式、目标水平超越了学生个体的生理、心理的发育水平,超越了其参与社会生活的程度。这一点在低年级德育社会化过程中体现得极其明显。如在小学或幼儿园教育中出现了一些“主义”“政党作用”“接班人”“人类奋斗目标”等抽象概念。
从生理和心理上来说,小学生的生理、心理、意识和行为能力尚未健全,他们的思维偏向于具体化、简单化、形象化、表面化等,而不善于进行概括性、复杂性、抽象性的思维。在这一时期,按宋代伟大的教育家朱熹的话说,就应教之以事(他主张对8—15岁的青少年教之以事,对15岁以上的则教之以理)。在应教之以事时,而教之以理,这显然超越了儿童本身的生理和心理的承受能力。
从其社会实践来说,小学生的社会互动具有空间上的狭窄性(主要是家庭、学校和社区等),内容上的有限性和互动原则的单一性(以“唯乐主义”为原则)。在这一时期,他们所关心的是如何与同学和伙伴们在一起玩得开心,怎样做才能受到老师和父母的表扬和认可,并处理好各种关系的问题。而政党、主义、人类奋斗目标、接班人之类内涵极其丰富的概念,无论从小学生自身的需要还是社会的实践来说,都很难激起他们内心的兴趣,要让他们来内化这些内容,似乎有拔苗助长之嫌。
从德育内容本身的层次来看。德育教学应该遵循人类认识的客观规律,即由浅入深、由表入里的规律。如果违反了这一客观规律,要想取得理想的效果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所以要想提高德育的有效性,必须使其德育内容也应有一定的层次性。人的认识是遵循“父母—他人—群体—民族”,即“家庭—故乡—祖国”的顺序来展开的,学生德育社会化同样要遵循人的这一认识过程。首先要让他们在与同学、父母、老师的社会互动中,遵守一些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品性,也就是要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进行习惯养成教育,然后才谈得上进一步的德育社会化。我们很难想象一个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尊敬的人会忠于他的政党或国家,更难想象连一个合格的公民都做不到的人会做什么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2.德育社会化中的滞后倾向
德育社会化中的滞后倾向是指德育的内容、方式、目标、水平低于或落后于个体生理、心理发育水平,落后于青少年及整个社会的认识或实践。这主要表现在目前的高校中,仍在抓德育养成教育,如培养大学生的讲文明礼貌、讲卫生、讲公德等方面的教育。
从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来说,无论从生理或心理来看,他们都逐渐走向成熟,抽象思维和概括能力比以前都有明显的增强。这一阶段他们的行为模式已不像中小学生那样“刺激—反应”了,而存在着“刺激—判断—行为”更为复杂的过程。所以这时的德育,最为有效的应是“教之以理”。这时德育内容的安排,就要适应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通过把道理说透来引导他们对自己周围世界形成正确的判断和评价。在该“教之以理”时而“教之以事”,这显然是滞后了。
从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来看,相对于中小学生而言,大学生阅历要丰富得多,眼界也开阔得多,更为重要的是,在长期的社会互动中,通过处理一些矛盾和困惑,他们已习惯去遵循一定的行为准则、规范、理想等,这时他们的行为方式已具有了一定的稳定性。在这一时期他们更加关注的问题是个人的前途与政党、国家、民族的关系,人际交往,社交礼节,如何选择职业及投身实践等。此时再进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就显得滞后了。
从社会发展的实践来看,首先,德育内容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显得滞后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科学知识和生活方式等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但我们的大学德育教学仍没有进行相应的变革。如市场经济条件下强调的是效益、公平、公正、诚信、竞争等观念,但在学校的德育中却得不到认可和宣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更加重视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但我们学校的德育内容安排仍存在着以“听话”“服从”为目标,培养服从型人才,使德育实质上变成了使学生去想被认为是正确的东西。其次,教师本人所授德育内容与大学生已接受的新的思想比较而言显得滞后了。在知识更新和信息增长速度越来越快的今天,大学生德育社会化的渠道更加多样化,其所掌握的信息往往比德育教师所掌握的信息量更大,涉及面更宽,而且年轻的大学生们更易接受一些新鲜的、活的信息和思想,他们的德育更具有开放性,他们一般能在开放中吸纳新时代的精神。德育工作者如果不能继续社会化,跟上时代发展,更新观念和知识、技能,加强自身的道德品质修养,在进行德育教育时就会有落后于时代之感,这就会使他所传授的德育内容有滞后的倾向。
3.德育社会化中的片面倾向
德育社会化中的片面倾向是指将德育内容、目标加以片面化、极端化的倾向。这种倾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表现在重智轻德上。二是表现在德育内容上,片面地重视德育知识的教育与掌握,而忽视德育情感、意志和行为的培养。三是表现在德育定位上的片面倾向。在很长一段时期,我们学校所讲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就是要求个人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而漠视或忽视个人的正当权益和利益,在市场经济冲击下,却出现了矫枉过正的现象:过度重视个人利益而忽视集体利益,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四是表现为我们学校德育教育中所树立的典型和榜样也具有极端化的倾向。
4.德育社会化中的重复倾向
德育社会化中的重复倾向是指目前的学校德育中出现的简单重复德育的内容和目标的现象。从小学到大学,德育社会化的内容应是一个由浅入深、由表入里、由简单到复杂、由形象到抽象、相互联系的统一体。但在我国目前的德育社会化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内容简单重复的现象,如中学的“社会发展简史”与“中国革命史”,初三的“国情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高三的“政治”,高中的“哲学原理”与大学马哲,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简单重复的现象。虽然文字由少到多,但其内容深度及其考试难度很难说有循序渐进的特点,只是简单地重复德育内容。
5.德育社会化中的冲突倾向
德育社会化中的冲突倾向是指学校在进行德育社会化时,学校德育内容之间,学校德育内容与家庭、社会德育内容之间存在相互矛盾与冲突的现象。学校德育内容的冲突,表现在显性与隐性课程的冲突,如老师在显性的德育课堂上讲为人要诚实、做事情要实事求是,在隐性的德育课程中却做出些违反这一原则的行为,如为了应付义务教育检查弄虚作假、找人顶替。表现在学校德育与家庭德育中,学校德育强调是拾金不昧,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集体主义,在家庭德育中却讲“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个人主义,或“你有多傻”的利己主义。还表现在学校德育与社会德育内容之间存在着冲突,如学校德育所强调的顺从型与依附型的人格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要求的有主见、创造型的人才相冲突。
三 畸形德育社会化倾向的危害及对策
各异的具体畸形德育社会化现象相互联系、相互加剧,比如过度的德育社会化和滞后的德育社会化必然造成重复德育社会化,也易形成极端德育社会化。
这些畸形德育社会化带来了一系列的危害。首先,过度社会化、滞后社会化和片面社会化的存在,使人对德育产生了种种误解,如“德育就是政治教育”“德育就是说共产党好”“德育就是考前背背就行”等。其次,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过度社会化、滞后社会化、重复社会化,都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这样一个现象:在不适当时期进行不适当的教育或在不同时期讲同一德育内容,这些都是对有限教学资源及学生宝贵时间及金钱的浪费。最后,导致德育效果不理想。德育教学中五种畸形社会化倾向的存在,使得学校德育不能有效调动学生主体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使得本来灵活的德育变成了僵死的教条,产生了“教师难教”“学生厌学”的怪现象,这样德育很难内化,更不要说外化了。
要解决德育教学中这五种畸形社会化倾向,可以考虑从以下这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第一,要保证德育主要内容、总体目标的正确性和坚定性。德育的主要内容、总体目标,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学校德育应培养有什么样思想、道德、品性的人的大问题。这是一个大的方向问题,在保证其正确的前提下,我们在德育教学中就应坚定地加以坚持。如我们目前德育中的集体主义、爱国守法、勤劳诚信等方面就应加以坚持。
第二,要加强整个社会的道德教育。学校只是社会的一个缩影,学校德育目标和要求从其本质上来说,还是来源于社会,并将最终服务于社会。同样,在学校进行德育社会化的过程中,家庭、社区和社会大环境的综合影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所以要想提高学校德育社会化的效果,就必须提高学校德育与家庭、社区和整个社会德育的一致性和统一性,以避免产生混乱和冲突的现象。我国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方略,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都是为了从社会大环境方面来提高我国的整体道德水平,它必将促进我国学校德育水平的提高。
第三,要合理安排道德、政治、思想、品德等各个组成部分在德育中所占的比例及前后顺序的问题。也就是注重德育教学中各个分阶段的具体德育内容的安排问题。这一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来进行:各个阶段的具体德育内容应与学生个体的生理、心理不同阶段的发育状况相适应,与不同时期学生参与社会生活的状况及需要相适应,与当时整个社会的实践状况与要求相适应,而且德育内容之间的安排也要彼此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