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考察这个问题:从人的现实状态出发,着眼于法律可能形成的样态,是否可以在公民秩序(order civil)中找到某些正当、可靠的治理(administration)规则?在这一考察中,我始终努力把合法性与利益诉求结合起来,目的是让正义和效益不会被分割开来。
我进入论述时并没有证明我的论题的重要性。人们会问我,是否因为我是一位君主或立法者才要阐述政治?我回答说,不是,但正因如此我才要阐述政治。如果我是君主或立法者,我不会浪费时间来说什么是应当做的;我会去行动,或者沉默。
生为一个自由国家的公民和主权者的成员,无论我在公共事务中的声音多么微不足道,能够在这里投票的权利就足以使我有义务来理解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幸运的是,每次对政府进行思考时,我总是能在我的考察中找到新的理由来热爱我国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