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民法庭的管理

人民法庭通常人数较少,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人民法庭的管理,应从职责分工入手,保证做到责任制、体系化。

一、庭长职责的管理

(1)负责法庭全面工作,领导全庭工作人员完成院党组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2)负责与辖区地方党委、政府、人大、厂矿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利用司法手段,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3)对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件直接向主管院长和院长汇报,做到下情上传。对院领导的指示、指令、要求,及时传达,保障信息畅通,令行禁止。

(4)负责全庭案件审理的监督、指导,并坚持亲自办案。

(5)主持召开庭务会议,传达院里下发的文件。根据院里下达的指标,制订工作计划。

二、审判员职责的管理

(1)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下达的审判任务,并对全庭案件及时进行调研,提出解决办法。

(2)严格遵守审限规定和院里的审限要求,做到无超审限案件发生。

(3)严格执行实体法相关规定,公正、客观、不偏不倚、居中裁判。

(4)以相关程序法为依据,做好庭前准备、庭前调解、庭审工作。

(5)指导书记员做好送达、询问、调查及庭审笔录的记录工作。

三、书记员职责的管理

(1)认真做好送达工作。送达时要耐心细致,仪态庄重,保证送达对象准确无误。

(2)记录力求准确无误,字迹清晰,完整反映当事人意思表示。

(3)及时装订案卷,达到封面书写工整,材料整齐,顺序规范。

(4)配合审判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保证庭审准时、顺利进行。

(5)裁判文书校对,务求认真仔细,做到无“带病”法律文书出门;保证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权威性。

(6)完成好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勤职责的管理

(1)案件受理登记要认真及时,保证涉诉信息完备。登记后当时或次日报庭长审批后交审判员审理。

(2)收、结案卡的填写应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的反映涉诉信息,确保司法统计准确无误。

(3)每周五对下一周开庭案件予以公告。

(4)每月20日,必须将法庭的收结案情况、案件类型、调解、判决、上诉、诉讼费等基本情况制表统计后上交庭长和主管院长。

(5)每季度末,负责将结案案卷造册登记后交庭长,待案件自查或抽查结束后,及时归档。

(6)负责法庭水、电、暖、电话费的交纳、报销。

(7)负责对诉讼费用的收取和移交。诉讼费用要逐案登记,及时移交。

(8)负责案款、案物的收取,并按院里规定及时发还当事人。

(9)配合庭长完成其他日常事务。

五、其他管理

1.考勤管理

(1)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认真填写考勤簿和考核手册。

(2)严格遵守院内请销假制度,去外地办案,须报主管院长批准,回来即时向主管院长汇报。

(3)请假者返回工作岗位后,应及时销假,否则仍按请假处理。

(4)请假未获批准即离岗或超假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2.学习教育

(1)除认真开展院里安排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外,每周至少学习一次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认真做好笔记,会后认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

本节思考

工作中,我们的工作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建立责任制度?如果没有,那么又是如何保证个人的职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