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教与历史(第9辑)
- 陶飞亚 郭红
- 4580字
- 2020-08-29 02:25:44
二 黄伯禄《圣教理证》改稿探析
1.黄伯禄的“辩教护教”类著作
根据江南天主教史料的记载,1842年耶稣会士重来江南地区传教,黄伯禄即于1843年进入刚建立不久的张朴桥修道院,具体的进院日期为道光二十三年四月五日(1843年5月4日),晋铎于咸丰十年四月十三日(1860年6月2日)。据黄伯禄自述,他在进入修道院之前,同一般读书子弟一样接受传统私塾教育,致力于考取功名。如他光绪七年(1881)时在《函牍举隅碎锦》一书序言中所说,“余自胜衣相传,粃习时趋,毫揅帖括”; “稍长,转嗜西文、格致、超性诸学,据桉讲求,孳孳焉冀参秘旨而探精理”,经过修道院的磨炼成为天主教会神职人员后,黄伯禄的知识体系发生了由中而西的转变,达到了中西结合;由世俗而超性,且以后者为各项活动的中心,被称作江南修院“成立以来第一批的佳果”。
在黄伯禄17年的修院生涯中,传统儒家经典的教育是除拉丁文、神学、哲学外的又一门必修课。据江南修院历史记载,当时“一个要晋铎的修生,虽然不去考试,但至少须备有考取秀才的资格”;经过如此教育,黄伯禄最终成为一位博学的学者型神父,“历任修院拉丁与哲学教授,乡区传教士,公学校长,出版审查员,教区秘书长等职,汉口主教会议时,充任倪主教的神学参议员;尤其是他多量重要,而又有价值的中法英拉丁文的著作,在出版界拥有相当的权威,并博得盛大的好评”。
前文已经提到,致力于著述且著述甚多的黄伯禄有三种主要的“辩教护教”著作。一是专为辟佛道而作的《集说诠真》,黄伯禄编写此书“始于丁丑(光绪三年,1877),成于戊寅,开镌于己卯,工竣于庚辰(光绪六年,1880)”,历时四年而成;1880年又有《续编》,光绪三十一年(1905)又作重校。二是由《圣教理证》改编而来的《训真辨妄》,方豪只提到光绪九年(1883)、十六年(1890)二版,实际还有十二年(1886)、三十年(1904)二版,且民国时期上海土山湾于1914年、1925年、1936年都有再版; 1914年铅印本收录于影印出版的《东传福音》。三是黄伯禄《圣教理证》一书的两次改编,第一次改编于光绪四年(1878),第二次改编于光绪十年(1884),黄伯禄的两次改稿现在皆存于上海图书馆徐家汇藏书楼。
2.徐家汇藏书楼藏1878年、1884年黄伯禄《圣教理证》改稿
徐家汇藏书楼有黄伯禄1878年补刊《圣教理证》的改稿(简称“补本”),使用的底本为共乐堂重刊本(简称“共本”),封面有徐家汇藏书楼印章及两枚“伯禄”印章,登录号:94377B, 1册,论题67条。“共本”与“批校本”相比多“论祭告家堂之谬”“论竃君皇帝之谬”两条,其他条目则基本相同。依据该底本,黄伯禄在做出相应修改和重新诠释后,形成了1878年重订出版的《圣教理证》。
黄伯禄在修改时的方法是,除原文改动外,如有条目需重新论述,则另附贴纸于原文之上。改动较大的有“论四书五经内未有天主之名”一条,批校本认为此条应全部删去,而黄伯禄在依照共本为底本时,并未全数删去。而是在原文为此条中引用的经典语句逐一加注,以标明出处,后又贴纸予以重新论述。因而,有必要录其贴纸全文。
论四书五经内未有天主之名
客曰:四书五经内所称之圣贤,莫过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然其在世时,皆未恭敬天主,亦未曾言天主二字。你等不遵圣贤之训,捏出天主二字而敬之,何也?
曰:我圣教所称之“天主”,非如《史记》“封禅书”所谓“八神”中之天主(天主、地主、兵主、阴主、阳主、月主、日主、四时主),乃造化天地神人万物,宰制群生之大主。无始无终、全能全知,独一无二之纯神。天主二字,非其本名。天主本无可名,然又不可不名。以万彚之内,惟天为大;万名之中,惟主为尊。称之曰“天主”,亦不过取其至大无穷,至尊无对之义。五经四书中,固无天主之称。然不当以经书中无此称,遂谓无天主也。仰观俯察,推原究一,在在皆征有造化宰制万彚之天主也。经书中无此名,亦无足怪。盖五经四书,固不足为人之所以为人之全书。窃尝考其所载,曰惟危惟微、克己复礼、三纲五常,总归于导人在世为正人君子而已。至于人为天主所造,而于天主当尽何职,经书未尝及之。或者曰:中国典籍,遭秦火之后,所存一斑,尚残缺不全;古典中,纵无天主之称,乌知一无与天主同义之称哉?然而吾则曰:考经书所载,与天主同义之称,不可谓全无,如所称天也、上帝也。依正理解之,似与天主同义。《论语》曰: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天生德于予。《孟子》曰:天之生此民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诗经》曰: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天监在下,天之牗民;有命自天,命此文王;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书经》曰:惟天聪明,天佑下民;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明王奉若天道,夏王有罪矫枉上天。《礼记》曰:惟天子受命于天,天子有善让德于天。又《诗经》曰: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荡荡上帝,下民之辟,上帝既命,侯于周服;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上帝临汝,无贰尔心;明昭上帝,迄用康年。《书经》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帝乃震怒;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礼记》曰:类于上帝,柴于上帝。《易经》曰:圣人烹以飨上帝。经书所称之天与上帝,如与天主同义,则古帝先贤,未尝不知有造物之主也。但因今之释道二氏,以天与上帝之名,混称其神,称张道陵为天师,林氏女为天妃,妙乐国太子,为玉皇上帝,净乐国太子,为玄天上帝。故我圣教,特以天主二字,称造化万彚之大主,以免混于邪神耳。
对比《圣教理证》批校本对该条内引用程朱注解的额批“朱程必无是意”,可知黄伯禄赞同此一观点,因而在此次补刊中删去了程朱注解。
除个别修改和重新论述外,黄伯禄另作一“跋”附于共本之内,自述补刊《圣教理证》的缘由:
《圣教理证》一书,措词潜近,辨理简明,行于世久矣。但阅者因其所述诸神来历,见于何书,概未着明。故愿为考覆注增。爰由《引证辨妄》一稿,采择删补着明。且书中有道义未曾析明处,亦稍添易。非敢妄改成帙,亦惟曲徇同人之意耳。是为跋。天主降生后一千八百七十八年七月跋。
黄伯禄认可《圣教理证》使用简明而浅近的话语辩护天主教道理。又此书1852年面世,至1878年黄伯禄补刊,已行世26年;且论述行文确有不甚明确之处。因而,黄伯禄所处的上海天主教会及所属神职人员群体皆有着删补此书的意愿。黄伯禄个人同时又已着手编写的《训真辨妄》《集说诠真》,既由《圣教理证》启发,又因他的这些著作活动反过来完善对该书的补订。
此外,黄伯禄使用的共乐堂底本又与《辟诬编》一书合订在一起,另附《禁拜亡人论》一文不知是否为黄氏所作,但有黄伯禄修改痕迹,有待进一步深究。
光绪十年黄伯禄再次补订《圣教理证》,该重校稿亦存于上海图书馆徐家汇藏书楼,登录号为:93545B,封面题名:《圣教理证改稿》(简称“改稿本”),题名下写有:“光绪十年一千八百八十四年”字样,盖有徐家汇藏书楼红色印章和他的藏书章。
黄伯禄使用底本为1878年补订后再版的《圣教理证》,慈母堂藏版。版权页标明“天主降生一千八百五十二年鉴牧任小斯德范订较”,黄伯禄在原文上将“五”“二”分别改为“八”“四”;并将“鉴牧任小斯德范订较”用直线划去。这样,黄伯禄修订的《圣教理证》在出版时,时间信息显示为“天主降生一千八百十四年”。黄伯禄在版权页后贴有自写一张纸,题名“圣教理证序”,序文曰:
尝谓正道不论不明,谬说不辟不破。顾论道辟谬,而欲琢句绩华,铺芬饰藻,恐涂附既多,真理反因之而晦。此《圣教理证》一书,所以语不雕搜,词皆朴实也。特其所述诸神来历,大率得诸传闻,未尽为载籍所记。戊寅秋,余因同志之请,曾稍加厘订,逐一补刊。今夏,汇堂以原板朽蚀,拟用铅字排印,同志又谓:既欲重付手民,曷弗再为润色。予维先哲成帙,非后人所宜擅改。然古人不云乎,愚者千虑,或有一得。遂忘不才,重为加墨。其中篇章意旨,悉从其朔,以存原书面目。至诸神事迹,及诸异端原委,虽加窜易,仍未免过简。好学者,如欲澈底深考,则有《集说诠真》《训真辨妄》二书,广搜博采,援引较详,可备置案头,随时翻阅,此编特其嚆矢耳。是为序。光绪十年岁次甲申季夏月二十日司铎黄伯禄斐默氏识于申江圣方济各大堂之书斋。
黄伯禄在此改稿中,将原书的“圣教理证小引”改为“原序”。最后一页有“圣教理证跋”,即黄伯禄1878年补刊时所作。
另外,1884年改稿在目录上,删去每一论题题名中原有的“论”字,或有减轻此书的辩论性,而增加其陈述性之意。此稿后以铅印本出版,之后由上海及全国其他地方天主教会多次校订再版。
3.《圣教理证》与黄伯禄其他“护教辩教”著作之关系
如前所言,黄伯禄的“护教”著作主要有《集说诠真》《训真辨妄》,以上两部书皆早于《圣教理证》1884年改编本。黄伯禄在此次改编中,吸收了他在前两部书中搜集到的史料和对相关议题的诠释思想。可以说,《集说诠真》和《训真辨妄》是对《圣教理证》的考证性补充,学术性更强,对典故的运用,对佛道及民间信仰对象予以追溯本源的考证,蕴含的调和天主教神学与儒家学说的论述也更为详细。
如果对这三本书做一比较的话,具体而言,《训真辨妄》在论题上比《圣教理证》更为广泛,据1914年土山湾印书馆出版的版本统计,共有109篇论题。在论述上,黄伯禄主要注重两个原则:其一是通俗性,如他在凡例所言“增删是书,缘其雅俗共赏,故措词惟求其当,奥衍艰深字面,概行屏除,即偶有难解之处,必逐加注释,以免或劳搜索”;其二是准确性,黄伯禄自道“书中引用各书,必先批阅,方敢引入,若止见过而记忆者,概不滥引,恐模糊误用也”。总体而言,《训真辨妄》的主要作用是为一般教友提供“护教”的理论资源。
《集说诠真》则专辟“神佛荒谬”,在资料的搜集和引用上,相较《训真辨妄》更为详细,属于黄伯禄从“护教”出发的“专题研究”。据黄伯禄1878年自述,他利用1877年秋季病后的空闲时间,“纵观往籍,旁及搜神志怪之书,因将诸神事实,摘引成编,逐一诠释;辟妄说以达真理,冀有识者阅之而自悟”;除了辟佛老的宗教辩护目的之外,黄伯禄编辑此书也有对其他社会习俗的批判意识,希望以此书“发聋振聩,易俗移风”。
同为神父的蒋超凡(1817—1884,字邢胙),在为《集说诠真》作序时,则进一步从儒家学理中赞同黄伯禄的写作目的,“自来诚意正心之学,必自格致启其基,而致知格物之程,胥由诚正收其效。诚以学也者,贵贯通乎道理之原,而致力于心性之地也。……由此循途以进,学术渐正,识见渐超,于正心诚意之修,格物致知之学,皆可于言外得之”。
实际上,黄伯禄和蒋超凡在《集说诠真》的编著上是有合作的。该书版权页显示在黄氏编好此书后,蒋氏再加以校对。二人的合作,除基于同是当时上海天主教会的神父外,更在于二人在这一群体中,有着对中国典籍更为精熟的认识和理解。黄伯禄的儒学功底前文已述,而蒋超凡亦有长期浸润在儒家学说中的经历和不凡的学识。蒋氏乃崇明人,“幼学织,长攻文学,赴考试”,后1850年徐汇公学兴办后,蒋氏于此执掌教鞭;1858年入修道院,走上成为一名神职人员的道路;于1863年成为司铎,襄助主教“办理交涉事件”;于1884年因病去世。
黄蒋二人可被称为“儒家基督徒”,与明清时期的朱宗元等不同的是,二人还有着“传教士”的身份,也即作为华籍神父,他们的著作既对后者有着学理和教理两方面的延续,也体现出不同时空条件下的差异性。黄伯禄对《圣教理证》的改编,以及衍生出来的《训真辨妄》《集说诠真》等“辩教护教”类著作,即是这种差异的体现。体现晚清时期华籍神父本地化天主教神学具体诠释内容的文本,值得进一步探析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