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电视的修辞

1958年5月1日,中央电视台 (当时的北京电视台) 试播。北京的天空中第一次出现了中国自己的电视播出信号。2012年6月,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报告 (2012)》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达49.43%,用户首次突破2亿户。广播电视行业广告收入实现19%以上大幅增长,达1122.90亿元。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报告 (2012)》, http://media. people.com.cn/n/2012/0628/c40606-18402412.html, 2012年6月28日。从中可以看出广电行业持续发展的态势。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电视仍然是信息传播的重要媒介与平台,是受众使用的主要媒体形式,其信息的集纳、政策的传达、文化的传播、舆论的引导等功能,还将继续在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

从技术层面来看,电视是指利用电子技术传送活动图像画面和音频信号的设备。电视利用了人眼的视觉暂留效应,以一秒对应二十五帧画面的频次,使一帧一帧渐变的静止图像形成了视觉上的活动影像。

电视通过视听语言传情达意。我们可以将电视的视听语言分为视觉元素和听觉元素两类。电视的视听语言正是利用视觉和听觉元素的合理安排向受众传播某种信息的语言形式。视听语言的源头是电影语言,原指电影镜头之间的组合方式及其派生出的思维理念和表达方法。由于电视节目形态的多元化,视听语言更加丰富,除了各种镜头的调度、音乐和音响的运用之外,还包括对诸多视觉和听觉元素的排列、并置等使用手段。

此外,作为媒体的电视是整个物质世界的镜像,也是人们了解对象世界的一个路径、与对象世界形成沟通的一个通道。在电视中有价值观的输出,这与制作者的立场以及节目形态都有一定的关系。例如,新闻类节目通过议程的设置、新闻的报道、舆论的引导等方式,努力形成全社会的共识。这个过程中,电视介入了受众的认知发生过程,也可以说,电视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功能。

电视中有各种形态的电视节目,这些节目按照类型可以分为新闻、纪录片、电视剧、电视栏目等。不同类型节目的视听元素构成方式不同,其诉求不尽相同,社会功能和价值也不尽相同。有些节目,如在电视新闻类节目中,新闻信息的传播为第一要务;文艺节目则发挥了电视的娱乐性、参与性等功能,将知识和快乐结合在节目之中,具有愉悦心情、陶冶情操等价值。

在对电视进行研究的时候,需要采用不同的理论体系进行观测,既可以从视听觉的表层进行研究,也可以使用新闻传播学相关理论、广泛的采纳文学理论、电影理论乃至社会学理论等研究方法,对电视的本体进行全方位的把握。因此,电视的修辞既是指通过修辞学的理念与方法指导电视领域的内容创造,也可以指借助修辞学的视野与理论对电视内容进行修辞批评。

具体来看,利用修辞学对电视进行研究可以从三个层面展开。

第一,修辞作为视听语言的建构与调适方式。由于电视视听语言构成元素众多,包括口语、文字、活动影像、音乐音响等,研究电视的视听语言修辞,就是研究修辞如何作用于视听语言的建构过程,如何影响受众,以及如何通过修辞提升视听语言的效能。

第二,从叙事修辞的角度,看电视文本的构成策略。电视传播中传者与受众的关系,决定了电视文本的叙事诉求。探索电视文本叙事策略,借助对叙事的修辞调度,提升电视的受众关注度与社会影响力。

第三,从话语修辞的角度,探寻人的精神建构方式。电视作为全球化时代的重要媒介,是人们了解世界的渠道之一。借助现代修辞学的理念,利用电视平台,达成和谐的沟通和相互的信任,形成主流意识形态与社会话语的“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