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于公曰臣,仕于家曰仆(《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仆”(繁体字“僕”)是一个会意字,指“给事者”。

■古时将人分为十等,“仆”地位低下,是第九等,仅比“台”高。

■“仕于公曰臣,仕于家曰仆。”古代男子在国君面前自称“臣”,谦称自己为“仆”。

在汉字简化之前,“仆”和“僕”是两个不同的字。《说文解字》:“仆,顿也。”头向前着地倒下叫“仆”。本文讲的是仆人之“仆”。

仆,繁体字“僕”,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会意字,同时又栩栩如生地反映了古代奴仆所从事的工作。先来看右半部:中间是一个人;左下角的弧形线条代表腿;身前双手交叉;头部上面是“辛”,“辛”为刑刀,表示这个人曾受过刑,徐中舒先生认为这把刑刀即“剞劂( jué)”,雕刻所用的刀具,“以示其人曾受黥刑”,黥(qíng)刑即在脸上刻字涂墨;最奇特的是右下角指称奴隶身份的羽毛状尾饰,也有人说这是表示奴仆无衣蔽体。

再来看左半部:很明显这是一个簸箕之形,但是簸箕里面的五个黑点代表什么呢?甲骨文大家罗振玉先生释为粪弃之物;马叙伦先生则说像粪土之形;张舜徽先生则认为这五个黑点像米,乃奴仆双手持簸箕扬米去糠之形,并引《说文解字》“簸,扬米去糠也”加以证明。此说最有说服力。

仆,金文字形B,左边是人形,下面是两只手,刑刀上面是簸箕,省去了扬米去糠的动作。金文字形C,下面变成了两个“子”,连刑刀都省去了。金文字形D,簸箕变形得厉害,这个字形为小篆的讹变打下了基础。金文字形E,上面添加了一个屋顶,表示是在屋子里面工作。小篆字形F,簸箕之形讹变为“”()。

《说文解字》:“仆,给事者。”给事即办事,正如张舜徽先生所说:“古者俘获之奴以之执事于家,或事种艺,或事簸扬,无人身自由,但附著于人,因谓之仆。”古时将人分为十等,除了王、公、大夫、士这四等统治阶层之外,包括奴隶在内的下等人则分为六等:皂(养马者),舆(赶车者),隶(服官役者),僚(出苦力的役徒),仆,台(家奴中最低贱者)。其中“仆”是第九等,仅比“台”高一个等级,可见地位之低下。

其实“臣”最初也是男性奴隶的称谓。《礼记·礼运》篇引述孔子的话说:“仕于公曰臣,仕于家曰仆。”“公”指诸侯,仕于诸侯称“臣”;“家”指卿大夫,仕于卿大夫称“仆”。这就是在国君面前自称“臣”,以及古代男子谦称自己为“仆”的由来。

鲜为人知的是,最早的时候,仆人并不是指在家庭里侍候主人的人,而竟然是朝廷中的一种官职!《周礼》中有“射人”一职,职责之一是“大丧,与仆人迁尸”,周天子死后,射人和仆人一起为周天子迁移尸体。郑玄解释说:“仆人,大仆也。仆人与射人俱掌王之朝位也。”“大仆”即“太仆”,是周天子的亲近之官,负责掌管周天子的衣服和起居,由此后世才引申指家庭中的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