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特色消费经济理论与实证研究
- 杨圣明
- 10954字
- 2020-08-29 07:19:03
正确处理生产和消费的关系
党的十二大不仅提出了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20世纪末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战略目标,还为实现这一目标制定了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和一系列重要的方针政策,形成了一套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在这一套发展战略中处于关键性的地位。
一 正确处理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关系是选择经济发展战略的关键问题
经济发展战略选择得当与否,对于国民经济能否顺利发展关系极大。在同样的条件下,选择了正确的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就能发展得比较顺利;否则,即使主观上希望发展得多、快、好、省,结果也只能是少、慢、差、费。各种发展战略之间的差别表现在许多方面,其中,怎样处理经济过程的初始环节和终结环节之间,即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关系,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这是为中外历史所反复证明了的真理。
从历史上看,帝国主义国家的传统发展战略是:依靠加强对本国人民和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剥削和掠夺,通过大资本对小资本的排挤和兼并来发展。由于经济发展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人民的需要,而是追逐最大限度的利润,因此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使生产迅速增长的趋势同劳动群众消费的相对下降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这就造成了资本主义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必然性。我国的社会制度和资本主义根本不同,我们决不能走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道路,这是显而易见的。
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也有一个发展战略的选择问题。在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建立之初,由于它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又处在资本主义的严重包围之中,因此经常受到帝国主义入侵的威胁。为了在当时极其严峻的国际形势下迅速壮大国防力量,尽可能地优先发展重工业,保证国民生产总值高速度增长,这是必要的,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这种发展战略的指导下,集中使用资源发展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确实也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胜德国法西斯提供了物质准备。然而,长期实行这种战略,不能不进行高额积累和压缩群众的消费,从而使生产同消费之间的正常联系受到破坏。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也采取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这对于像我们这样一个经济十分落后、许多重要工业品不能自给,又面临着帝国主义的经济封锁和侵略威胁的国家来说,也曾经是必要的。但是在我国重工业的发展中也存在苏联那样片面突出的问题,从而不可避免地带来种种消极后果。特别是1958年以后在“以钢为纲”的方针指导下,重工业越来越片面发展,加上经济政策其他方面的“左”倾错误,使国民经济中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当前农轻重之间比例关系很不协调。首先,重工业某些部门,特别是其中为重工业本身提供原材料和设备的部门片面发展,日用消费品的主要供应者轻工业发展缓慢,农业这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受到了破坏。其次,基本建设摊子越铺越大,建设周期越来越长,浪费越来越惊人,经济效果越来越差。最后,积累基金比重过大,其中投入重工业的生产性积累基金比重更大,投入农业、轻工业的生产性积累基金和非生产性积累基金,特别是消费基金比重过小,以致工业总产值增长虽然相当快,而经济效益却很差,人民生活远未得到相应的改善。这些比例失调给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所造成的严重恶果,是众所周知的。追根溯源,造成这种比例失调的根本原因在于破坏了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正常联系;同时,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缺少改善,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素质和积极性的提高,这就不能不造成经济效益的下降。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的严重束缚,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在确定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同时,指出新时期的总任务在于:“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在生产迅速发展的基础上显著地改善人民生活。”这标志着我国经济发展战略转变的开始。这次全会首先抓住农业这个中心环节,改变过去的一整套“左”的做法,使我国偏枯衰败的农业迅速变得欣欣向荣。这对带动整个经济形势的好转起了重大的作用。
1979年初,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动脑筋,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方针指导下,通过总结三十年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以调整为中心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新“八字”方针。当时提出的国民经济调整的主要要求是:①集中力量把农业搞上去,使粮食生产和其他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同人口的增长和工业的发展相适应;②加快轻纺工业的发展,使轻纺工业的增长速度赶上或略高于重工业的增长速度,使主要轻纺工业产品的增长大体同购买力的增长相适应;③努力增产和厉行节约,使燃料动力和交通运输的紧张局面有所缓和;④冶金、机械、化工等重工业部门,要在增加生产的同时,着重提高质量,增加品种;⑤坚决缩短基本建设战线,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周期;⑥使全国农民从集体分得的平均收入和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继续有所提高。十分明显,以上六个方面的调整,归根到底都是要在生产和消费之间建立起正常的联系。正如许多经济学家和经济工作者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行的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讨论中指出的,发展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这是我国国民经济调整的指导思想。
以调整为中心的“八字”方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两年多的实践中得到了充实和发展。1980年提出的重工业调整服务方向,提高适应能力,更好地为农业和消费品工业服务,为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服务,为出口服务的方针,以及1981年采取综合措施,有计划地增长适销对路的消费品,迅速发展轻纺工业等等,都是为调整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关系,落实“八字”方针做出的新的努力。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1981年12月赵紫阳总理在党的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进一步具体化,提出了今后经济建设的“十条方针”,“十条方针”围绕着提高经济效益,提出一条经济建设的新路子。党的十二大全面肯定了这条新路子,指出“为了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全面高涨,在全部经济工作中,必须继续贯彻执行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十条经济建设方针”。“十条方针”连同十二大提出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和其他重要原则,构成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战略。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早已明确指出:我国现阶段“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只要我们本着十二大规定的发展战略,本着“从一切为人民的思想出发,统筹安排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的指导思想处理这一矛盾,我们在国民经济调整过程中已经遇到的其他各种矛盾,以及在实现宏伟战略目标过程中将会遇到的各种矛盾,都会比较容易得到解决。
二 发展社会主义生产,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
我们党处理生产同需要、生产同消费之间的矛盾的指导思想,不是任意规定的,而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和消费的一般关系的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和消费的关系的原理,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科学地制定的。
社会生产作为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和经济过程的实际起点,是决定其他一切经济过程和其他一切社会活动的东西。但是,生产活动不是孤立的,它又受着其他条件的制约。在经济过程中,它与这个过程的终点——消费,处在辩证统一之中。生产与消费的统一是社会再生产的本质要求。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里,对生产和消费的辩证关系,做了极为深刻的分析。首先指出,生产与消费有着直接的同一性,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也直接是生产。其次,生产与消费彼此不可分离。也就是说,谁也离不开谁:一方面,生产为消费创造外在对象,创造出消费的材料,生产决定消费,包括决定消费水平和消费方式;另一方面,人们之所以需要生产物质产品,是因为他们需要消费。产品只是在消费中才成其为现实的产品,产品被消费了,生产这种产品的生产行为才算最后完成。如果生产出来的产品没有使用价值,不能用来消费,这种“生产”也就不成其为生产。所以,消费又是生产的前提和推动生产不断发展的动力。再次,生产和消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两者的每一方面不仅直接就是对方,不仅媒介着对方,而且,两者的每一方当自己实现时也就创造对方。这种创造对方的过程,也就是相互转化的过程。
由此可见,生产与消费在任何时候都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在一定条件下又可以各自向着对立的方面转化。决不能把生产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决定作用理解为消费对于生产只是消极、被动的因素。事实上,消费既是经济过程的最后目的的结束行为,又反过来作用于生产并重新引起整个过程,在一定条件下也决定着生产。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再生产……循环往复,螺旋形上升,以至无穷,这种连续不断的矛盾运动过程,就是人类社会生产不断发展的过程,并决定着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
明白了以上这些,我们就会懂得,为什么采取片面发展重工业的方针,脱离满足人民需要的目的,而单纯追求总产值增长的“高速度”是错误的。斯大林曾经说过,“跟满足社会需要脱节的生产是会衰退和灭亡的”。这是一条适用于一切社会经济形态的定理。
社会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在不同的生产关系下,又具有不同的性质。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是资本家为了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为利润而生产导致了所谓“为生产而生产”的倾向。同时,劳动人民的消费完全从属于资本家榨取剩余价值的目的,被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人们需要的满足只有在保证取得最大限度的利润的这一任务的限度内,才是资本家所关心的。所以,在资本主义的条件下,只能通过市场保持生产同消费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在对抗性的阶级矛盾的基础上发展的,它们之间的正常联系经常遭到破坏却是必然的。
与此相反,社会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人及其需要,即满足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列宁说:“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为了消费而有计划组织生产的大消费合作社。”社会主义生产,说到底,也就是为了人民的消费。社会主义生产的发展决不会受到资本主义条件下经常发生的劳动群众消费不足的限制;相反,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给发展生产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同时,消费的实现又能使劳动者的身心素质不断改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从而使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所以,社会主义生产的迅速发展,是人民消费水平提高的物质基础,而人民消费的扩大和需要的增长则又是生产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认清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和消费的辩证关系就要把关心和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作为着眼点。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不高,充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还有相当大的困难。然而,我们在处理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矛盾时,决不能从降低消费方面来打主意(虽然按照国民经济的发展情况控制消费的增长速度是必要的),而要从发展生产方面来想办法。就是说,发展社会主义生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督促我们的干部学会经营管理,才能激发亿万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才能促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蓬勃发展。
社会主义制度为正确处理生产同消费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可能性,然而,这也加重了社会主义经济的领导者和计划机关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发展生产、满足需要的原则去解决生产同消费的矛盾的责任。如果我们对生产和消费的同一性没有足够的理解,我们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就不清醒,就会犯错误。如果由于指导思想上的偏差或者计划工作中的失误,而使劳动者的消费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使他们的生活长时期得不到改善,甚至企图用压缩群众消费的办法来解决生产同消费之间的矛盾,那么,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不可能得到发挥,整个社会再生产就不可能正常发展,弄得不好,甚至会发生下降、倒退的严重情况。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充分证明了上述原理。三十多年来,凡是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处理得好,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安排得恰当,则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得就快,群众的政治热情、生产积极性就高,市场繁荣,社会安定。反之,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片面强调重工业特别是钢铁工业的增长,实行高积累、低消费的方针,则人民的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有时还有所下降。这种片面强调生产、轻视消费的观点,实质在于轻视人及其需要的满足,把人仅仅看作“劳动力”而不是目的本身。这样一来,一方面忽视人们多方面需要的满足,阻滞了生产的多样化发展;另一方面,即使作为劳动力的人,也不能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以,采取高积累、低消费的方针,带来的是高浪费、低效率和社会再生产过程的破坏。
这里,涉及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就是如何理解列宁关于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原理以及它同发展生产、满足需要的原则之间的关系。在过去一个时期里,有的同志认为,既然第Ⅰ部类的优先增长是扩大再生产的实现条件,那么主要生产第Ⅰ部类产品的重工业增长得越快,扩大再生产实现得也就越顺利。有的同志还把联共(布)采取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同这一原理联系在一起,认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从发展重工业开始工业化,才是社会主义的工业化道路。看来,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扩大再生产过程中两大部类之间关系的原理的误解。
列宁从资本主义历史发展的事实中,总结出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原理。他指出:“增长最快的是制造生产资料的生产资料生产,其次是制造消费资料的生产资料生产,最慢的是消费资料生产。”这显然是用机器代替手工劳动的工业化时期的合乎规律的现象。但是由这一规律并不能得出应当片面发展重工业的结论。
首先,重工业是制造生产资料的主要生产者,生产资料优先增长,意味着重工业在扩大再生产过程中较之农业和轻工业增长得快些。但是,这并不是说,重工业可以脱离其他部门的发展,增长得越快越好。马克思主义的再生产理论清楚地告诉我们,两大部类的发展必须相互协调,第Ⅰ部类不能脱离第Ⅱ部类而孤立地发展。在扩大再生产的过程中,“就象第Ⅰ部类必须用它的剩余产品为第Ⅱ部类提供追加的不变资本一样,第Ⅱ部类也要在这个意义上为第Ⅰ部类提供追加的可变资本”。片面地发展重工业,使之孤军突出,只能导致社会再生产的破坏,而不可能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其次,我们应当看到:生产资料的优先增长,是针对工业化过程的—个较长时期说的。至于在一个短时期中,第Ⅰ部类和第Ⅱ部类的增长则往往有快有慢,参差不齐。特别是在前几年我国的情况下,由于农、轻、重之间的正常比例关系受到破坏,重工业的比重过大,因此为调整不合理的比例关系,不能排除在一定时期中两大部类“轮流坐庄”、交互领先的可能性。
至于说到“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它和第Ⅰ部类优先增长的原理既有联系,又相区别。既然要保证第Ⅰ部类在工业化的全过程中较之第Ⅱ部类有较高速度的增长,对原来基础薄弱的重工业给予某种程度的优先照顾是必要的。但是,所谓“优先发展重工业”,按照它的制定者斯大林的解释,指的是“从发展重工业开始来实行国家工业化”,使重工业“成为工业化的头一个对象”。换句话说,就是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从发展重工业着手实现工业化。这显然并不是第Ⅰ部类优先增长的必然要求。例如,在资本主义各国的工业化过程中,生产资料是优先增长的,但这并没有妨碍它从轻工业开始实现工业化。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法实现工业化,是苏联在特殊的国际和国内环境下采取的特殊对策,而不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唯一可能的道路。即使苏联的工业化历史实际,也不能证明后一种论断。早在十月革命前,俄国就是一个重要的粮食出口国,轻纺工业也已经有了相当规模。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工业和轻工业已大体恢复到战前水平,其中某些部门还超过了战前水平。因此,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期以重工业为重点的发展,并不是完全没有轻工业的先行发展为基础的。所以从历史的顺序说,并不是先有重工业的发展再有农业、轻工业的发展,而是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促进重工业的发展。正像马克思和列宁指出的:“生产资料的制造必然是和消费品的制造联系着的,因为生产资料的制造不是为了生产资料本身,而是由于制造消费品的工业部门对生产资料的需要日益增加。”生产资料的生产和流通“最终要受个人消费的限制”。所以,在通常的情况下,以农业、轻工业的发展促进重工业的发展,可能是一条更易见效和更少损失的道路。
以上的理论分析说明,以满足人民的需要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的出发点和归宿不仅不是违背,相反还是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再生产原理的。我国国民经济调整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效,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在调整国民经济的初期,为了使农业和轻工业有较快的发展,我们有意识放慢了重工业和生产性基本建设的发展速度。经过几年轻工业超过重工业的发展以后,现在重工业已经重新回升。去年和今年一、二月份,重工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速度。造成重工业发展速度提高的一个正常的因素是,农业、轻工业得到发展以后,向重工业提出供应更多原料和技术装备的要求。目前在我国农业恢复和发展得最快的地区,已经出现了农民争购农业机具,小型以至中型拖拉机供不应求的情况。这为重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但是,我们仍要防止重工业脱离农业、轻工业而过快发展,造成新的比例失调。我们必须坚定地走经济建设的新路子,坚持发展社会主义生产、满足人民需要的方针。只有这样,才能完满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变,呈现国民经济中农、轻、重互相促进,生产和消费共同提高的新局面。
三 正确处理生产和消费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完满实现
第一,以消费促生产,实现经济结构和生产组织的合理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改变了过去从压缩人民消费上打主意的老做法,努力发展消费品的生产,以满足人民的需要,开创了消费同生产互相促进的新局面。几年来,我们从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出发,大力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又以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带动重工业的发展,并使重工业逐渐转入为农业、轻工业服务的轨道上。这样做的结果是,不仅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了,而且生产也摆脱了由于部门关系不协调而造成的困境,逐渐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调整经济结构,其实质是改变生产与消费不相协调的结构,建立生产与消费比较协调的结构。这项工作现在还远没有结束。我们必须继续坚持依靠政策和科学、加快农业发展的方针,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继续把消费品工业的发展放在重要地位,并且要适应消费结构的变化及时调整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重工业在把重点放在加强能源开发、大力节约能源消耗、加强交通运输建设的同时,还要进一步调整重工业的服务方向,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提高适应能力,更好地为农业和消费品工业服务,为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服务,为出口服务,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通过这些工作,使我国国民经济结构进一步合理化。
国民经济中生产与消费脱节状况的出现,还有经济组织方面的原因。我国过去的经济管理体制存在着权力过分集中和政企不分的缺点,加之分配方面存在的吃大锅饭、平均主义等毛病,使得生产单位往往忽视增加产品品种、改进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薄利多销,以便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相反,粗制滥造,“货不对路”,一方面产品短缺脱销,另一方面超储积压多有发生。为了消除这些缺点,首先,在近期内,要通过企业的全面整顿和必要调整,挖掘现有企业的潜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次,从长远来说,还要根据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对原有的经济管理体制坚决而有秩序地进行改革,逐步建立符合我国情况的经济管理体制。通过这一切,使企业在实现国民经济计划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它们的主动性,积极研究消费者的要求,增加适销对路的产品的生产,不断改进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第二,搞好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再分配和最终使用,使积累和消费的比例更加合理。
在初次分配中,首先必须留出足够的必要产品,来保证人民生活水平不仅不会降低,而且逐步有所提高。当然,在确定的时期中,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是毫无限制的,它的提高受到生产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的制约。“一五”时期,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之比为10∶8,往后的近二十年间,生产虽有一定的增长,而劳动生产率却提高得很慢,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非但没有提高,反而有所降低。粉碎“四人帮”以来,党和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使职工平均工资和农民收入水平有相当大的提高。现在的问题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幅度,已经达到甚至超过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所能允许的最高限度。因此,为了保证今后人民生活水平的继续提高,必须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努力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使人民生活的持续改善有一个牢固的基础。
在再分配中,用于文教、科研、卫生、体育、城市公用事业以及居民住房等的非生产性投资,同人民的生活消费直接有关,必须得到保证。不重视消费,任意减少非生产性投资,也难以使国民收入再分配合理化。
目前在国民收入分配方面的突出问题,是国民经济的积累总额没有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以及随之而来的建设要求的增加而增加,出现了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1979~1981年三年中,新增国民收入使用额共874亿元,其中用于增加居民个人消费和社会消费的达871亿元,积累基本上没有增加。特别是国家预算掌握的积累资金,近年来非但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过去我国预算收入占国民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为34%,现在下降到24%,这就使国家的重点建设基金供应不足。我们知道,建设投资是为发展生产所必需,从而也是为保证长远的消费需要所必要的。如果重点建设资金不足的状态持续下去,国家财政收入保证不了国家重点建设的需要,当前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如能源和交通等上不去,那么势必阻碍生产的进一步增长,使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发生困难。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发展生产,大力开辟资源,并适当保证国家集中必要的资金,进行重点建设。与此同时,还必须提高积累的效率。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我国每百元积累增加的国民收入为35元,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剧烈下降,直到现在还只达到“一五”时期的一半多一点。基本建设的许多技术经济指标也还大大低于历史最高水平。这种情况是很不正常的,需要采取措施加以改变。
同国民收入分配密切相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看待和利用居民储蓄的问题。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居民储蓄,是消费基金中延迟实现的部分。1981年与1978年相比,居民个人消费基金增加800多亿元,同期城乡居民储蓄由310亿元增加到624亿元,增加310多亿元,占居民个人消费基金增加额的近40%。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居民手中的钱多了,他们把其中一部分贮藏起来,作为后备或者“持币选购”;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资料不够,或不符合需要,因而消费基金不能很好实现。总的说来,由前一种原因引起的储蓄增加是正常的,由后一种原因引起的储蓄增加,却是不正常的,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增加消费品品种,提高消费品质量等办法,使它们得到实现。居民存款余额,在它确有实物保证的条件下,可以也应当转化为生产基金使用,以保证社会产品的顺畅流通和有效利用。不过,储蓄转化为生产基金以后,不能很快再转化为消费品,用来满足居民的消费需要。尤其是生产资料的生产部门,这一转化过程往往是很长的。当我们使用储蓄作为投资时,必须考虑到居民或迟或早要提取存款,实现消费。因此,这部分由居民存款转化来的生产基金,主要应当用于扩大消费品生产,以便在较短时期内提供更多的适销对路的消费品供应居民的需要。
第三,以消费促交换,改进物资供应和商业工作,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繁荣。
消费资料的流通规模和速度,直接取决于消费的规模和速度;而生产资料的流通规模和速度,则间接地取决于消费的规模和速度。因此,发展生产、增加消费,必然能够促使市场繁荣。为了发挥消费对市场的促进作用,要准确测定市场容量,摸清市场需要,使居民货币购买力与消费品可供量在总额、构成、地区、时间四个方面实现基本平衡。
形成居民货币购买力的主要因素,例如工资、农民出售农副产品收入、财政信贷投放等,都是由国家计划控制的,而主要消费品的供应量也是由国家计划安排的,因此,我们每年都可以预先计算出居民购买力有多大,商品可供量有多少,二者是否平衡,差额有多大。当然二者绝对相等是很难的,只要大体适应就可以了。为了消除垄断、鼓励竞争,商品可供量略大于购买力是必要的,可是,过去我国居民购买力长期大于消费品可供量,所以市场很紧张,消费对流通的促进作用难以发挥。近几年这种情况有所好转,也还没有根本解决问题,仍要大力开辟货源,增加适销对路的消费品供应,尽快实现供求总额平衡。
即使总额平衡了,也会出现某些商品供不应求,而另一些商品却滞销积压;一种商品在此地供不应求,在彼地却滞销积压;某些商品季节性强,同消费者经常需要不易衔接等问题。这就要经常注意商品供求在构成上的平衡问题。目前这方面的问题较多,需要从满足消费者的需要的观点出发,组织好商品的运销流转来加以解决。
过去消费对流通的促进作用之所以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重要原因之一,是流通领域中的主要依靠行政系统、行政层次和行政手段的管理体制束缚了经营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而有些商业机构也就照章办事,不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市场行情,不主动进行购销活动,不注意改善经营管理,而且“官商”作风严重,这就不能不造成流通堵塞、生产和消费都受到损害的后果。要使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必须改革旧的经济体制,建立多渠道、少环节、开放的商品流通市场来代替过去那种渠道少、多环节的封闭的商品流通体系,使商业真正起到沟通生产和消费、促进生产和消费的作用。
第四,加强对消费的指导,保证全体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和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民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这里所说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是指任何一种需要,而是有利于他们全面发展的需要。所以,对于消费还有一个进行指导的问题。对消费的指导最重要的就是确定消费模式。各个国家的消费模式取决于自身的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历史传统等多种因素。我们不能盲目引进外国的消费模式作为自己的模式,而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中国式的消费模式。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生产不发达。人民生活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要适应中国的国情,同时,要引导人们建立正确的价值标准,合理地消费。剥削阶级追求金钱,骄奢淫逸,认为这些才是幸福。与此同时,为了推销商品和取得高额利润,他们还总是在社会上推销把挥霍浪费看作“体面生活”标志的观念。事实上,单纯的物质享受,并不能给人们带来真正幸福。社会主义追求的是高度物质文明和高度精神文明,是人的全面发展。因此,我们应当抵制剥削阶级思想的影响,倡导建立一种具有充实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内容、舒适而不浪费、经济实惠而又丰富多彩的消费模式,使我国人民生活得愉快和幸福。
总之,十亿人民的生活消费需要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只要我们坚持从满足人民的需要出发,处理好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之间的关系,做到“统筹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把中央、地方、部门、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科学地组织起来,使之发挥出最有效的作用”,就能够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全面高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宏伟战略目标的完满实现。
本文原载:《经济研究》198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