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社会性质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话语之源

研究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或史学思想,主要有两项任务。第一,把历史事实叙述清楚;第二,把理论逻辑揭示出来。而研究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思想的主要任务,就是把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思想的内在逻辑揭示出来。

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抓住“社会性质”这一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话语之源。

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与史学思想,是从“社会性质”开始展开其实际的历史行程与逻辑行程的,表现为“历史”与“逻辑”的高度一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程,同样是从“社会性质”开始展开其实际的历史行程与逻辑行程的。由此我们可以扩大地说,考察中国马克思主义话语的逻辑体系,都需要从“社会性质”入手。

关于“社会性质”的实际的历史行程,亦即所谓“社会性质”的概念史,我们在前面的简要叙述中已经作了叙述,这里不再重复。这里重点从“社会性质”的理论地位出发,来揭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逻辑框架或逻辑结撰体系。

众所周知,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一诞生,就面对着一个问题,即现实的中国到底是什么?亦即中国的社会性质是什么。这个问题,既构成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现实环境,也是当时中国最紧迫的现实问题。因为,经历过鸦片战争以来的种种苦难之后,中国人最紧要的问题就是,中国为什么受人欺负?中国是不是天生就“活该”受人欺负?

要回答这样的问题,就需要有理论工具。恰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

马克思列宁主义帮助中国人经过苦苦的思索、激烈的论战,最后得出了一个关于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总观点与总结论,即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有了这样的认识,所以,中国人该干什么、向何处去,也就顺理成章了。

至于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内部如何?沿海与内地有没有差别?城市与乡村有没有差别?怎么见得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它又经历了怎样的过程和阶段,等等,那就是这个总观点与总结论的细化问题了。

但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又是怎样产生的呢?这就把问题从近代中国引向了古代中国,从近代社会性质引向古代社会性质。而对中国古代社会性质的研究与探讨,主要是借助马克思主义的广义政治经济学、东方社会理论以及社会经济形态划分的理论来进行。由古代中国再到中国原始社会、国家与文明的起源等等更遥远的问题,在当时的背景下,都需要借助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来予以阐释。

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们非常热烈地讨论过的诸如什么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奴隶制问题、封建社会何以长期延续的问题、井田制的问题、郡县与分封的问题、资本主义萌芽的问题、农民战争的问题等,各种看似纷繁无章的问题,其实质只在于一点,即确认中国古代的社会性质。

所以,我们看到,“社会性质”确实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学术理论、思想理论以及政治理论的话语之源。正是从“社会性质”的厘定出发,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才得以建构起其完整的理论系统。从近代社会性质,到古代社会性质,再到农村社会性质;从新民主主义阶段,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的历史使命与历史任务,乃根源于对“社会性质”的认识而来。因此,“社会性质”问题,是170多年来中国的根本问题、核心问题,也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根本问题、核心问题。它既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既是对社会现实进行考察研究而得出的结论,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只有以“社会性质”为核心关键词去考察近代以来中国人的理论成果与实践过程,才能比较彻底地认识清楚今日中国的来龙去脉,亦即其内在逻辑与实践品格。

近代中国的基本面貌与特征,是由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科学结论,解决了中国人何以如此、应奔向何处的问题。也就是说,它从历史理论与历史哲学的高度,解决了中国由新民主主义最终走向社会主义的前途问题。中国古代社会性质的讨论与论战,要解决的是“中国从何处来”的问题。它虽然在许多问题上没有取得一致意见,但基本精神及基本共识是存在的,那就是:第一,中国古代历史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发展史所阐明的基本规律;第二,中国历史的特殊性,是在人类共同文明历史统一规律性之下的特殊性,并没有游离于人类共同文明之外;第三,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前身,是一个封建社会。这些基本共识,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思想的精髓,其价值与意义远远大于马克思史学家们观点上的分歧。

“社会性质”之所以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话语之源,除其居于中国史研究的逻辑首要位置外,还在于由“社会性质”出发,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们开始了其理论思考、理论撰述的行程。

首先是对唯物史观的学习与理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们大体上是从社会性质出发去学习、理解和阐释的。唯物史观是关于世界历史的历史观。在唯物史观的总观点下,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发展史系统。特别是对历史发展动力、历史发展规律、历史发展阶段的阐释,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进行理论思考起到了根本性的指导作用,使得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们能够从世界的角度看中国,即使在世界史的理论方面,也推出了许多具有中国气派、中国特色的成果。

其次是对历史发展规律普遍性与民族历史特殊性的关系,从社会性质的角度出发,做出了科学的阐释。以翦伯赞的《历史哲学教程》为例,在历史理论上,该书的最大特点,是在唯物史观指导下,坚持历史的普遍性、统一性与特殊性、多样性的统一,坚持描述历史现象与揭示历史本质的统一。同时,将普遍性、统一性作为理解历史现象的基础,将历史本质作为解释历史规律的规定性所在。而这些,正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基本特征之一,反映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基本逻辑架构。

比如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说:“只要是一个人体,他的发展,无论红黄黑白,大抵相同。由人所组织的社会也正是一样。”“中国人不是神,也不是猴子,中国人所组成的社会不应该有甚么不同。”这是对历史发展的普遍性、统一性所作的最直观、形象与凝炼的概括。同时,郭沫若又说,要“把中国实际的社会清算出来”, “看看中国的国情、中国的传统,究竟是否两样”。这显然又是注重历史发展多样性与特殊性的表征。

《历史哲学教程》的总纲,在“一般性与特殊性之辨证的统一”一节中。在这节文字中,翦伯赞从唯物辩证法的总理论出发,鲜明表现出历史与逻辑相互统一的思维方法。总起来看,他是将多样性与复杂性理解为历史的形式,将“一般法则”理解为历史的本质。他指出,“人类社会的历史,不论其地理条件如何,技术如何,以及一切特殊的关系如何,在本质上,是有其发展之一般法则的。虽然各个民族在其历史发展中,也有其特殊的法则,但这只是多少改变其形式,对于本质上,是没有改变的可能的”。历史科学的任务,就是发现“支配着人类历史的合法则性”,同时“把历史的具体性复现”出来。前者是后者的综合与抽象,后者是前者在不同空间的具体内容。忽视前者,可能会滑入历史二元论或多元论;忽视后者,则可能成为观念论。

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们向来主张历史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他们对历史的全部阐释与论述,就是在上述原则下展开的。他们对其他历史理论问题,如历史的关联性、实践性、适应性的阐发,则可视为上述理论框架的逻辑延展。

再次,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们从社会性质问题出发,对中外历史上的社会形态、特别是生产关系问题,作了最为全面深刻的阐释。翦伯赞注意到奴隶社会自身的复杂性,指出奴隶制既有阶段性,又有多样性,从最原始的奴隶制到最发达的奴隶制,在形式上可以表现为“家长制的”“家内的”“古代希腊罗马的”以及其他的奴隶制,等等。而且,奴隶制还可以与农业共同体并存。但是,不管奴隶制怎样变换花样,也只是表现了“历史发展之不均等性”,基本的“质”不会变。

在考察古代历史的时候,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向来把生产关系作为考察的基点。正如翦伯赞所批判的那样,有人从“轮船”与“民船”的数量比较,或“龙旗”与“五色旗”“皇帝”与“大总统”的区别上去判别社会性质,就完全忽略了“作为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基础的生产方法以及剥削关系”。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思想要求研究历史要时时把握住历史最深层的“质”,绝不可被历史的外在形式遮蔽住眼睛。而历史最深层的“质”,主要通过生产关系反映出来。

马克思说过一句名言:“现代历史著述方面的一切真正进步,都是当历史学家从政治形式的外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深处时才取得的。”显然,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们的史学思想,贯穿着马克思的这一思想。

当然,从“社会性质”的视角出发去观察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们的理论成果,会有许多发现,会提出许多的命题。例如关于农民战争问题、资本主义萌芽问题、阶级分析方法问题,等等,可以说都可以在逻辑上归结到“社会性质”的命题上去。限于篇幅,这里仅作提示,就不展开论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