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礼学研究的三条途径

清代学者陈澧在《东塾读书记》中说:

 

《仪礼》难读,昔人读之之法,略有数端:一曰分节,二曰绘图,三曰释例。今人生古人后,得其法以读之,通此经不难矣。陈澧:《东塾读书记》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27页。

 

清代礼学大盛,成绩斐然。清人总结出来的分节、绘图、释例的方法,不但是研读《仪礼》,同时也是研究礼学的行之有效的途径。其实,这些方法并非清人的独见发明,而是两千多年来在礼学的发展过程中为经学家们逐渐发展起来的。

关于“分节”,郑玄注似已开始有分节的意识。郑注《仪礼》屡言“自某句至某句”,显然是分节的思路,只是没有明确地显示在经注当中。《士冠礼》:“筮于庙门”。贾疏:“自此至‘宗人告事毕’一节,论将行冠礼,先筮取日之事。”《仪礼注疏》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标点本,第4页。从此例可见,贾疏已经明显对经注划分了章节。

南北朝时期,儒家经学在形式上受到佛教义疏体的影响,其表现之一就是分章分段。从保存至今的皇侃《论语义疏》来看,就是分章分段的。如《论语·学而》疏云:“《论语》是此书总名。《学而》为第一篇别目,中间讲说,多分为科段矣。”皇侃:《论语义疏》卷一,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页。这里明确说明,将《论语》每篇之内都划分了章段。“学而时习之”疏云:

 

此以下,孔子言也。就此一章,分为三段。自此至“不亦悦乎”为第一,明学者幼少之时也。学从幼起,故以幼为先也。又从“有朋”至“不亦乐乎”为第二,明学业稍成,能招朋聚友之由也。既学已经时,故能招友为次也。故《学记》云“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是也。又从“人不知”讫“不(亦)君子乎”为第三,明学业已成,能为师为君之法也。先能招友,故后乃学成为师君也。皇侃:《论语义疏》卷一,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2页。

 

《论语》每篇都有若干章,皇侃的《义疏》又将每章之内分为若干段落。这种科判形式,有利于对经文义理的理解。皇侃的《礼记义疏》没有流传至今,但其部分内容保存在孔颖达《礼记正义》当中。从《礼记正义》所收内容来看,《礼记义疏》与《论语义疏》类似,也是将《礼记》经文划分节、段,使之层次分明。如《礼运》开篇一句“昔者仲尼与于蜡宾”,《正义》引皇疏曰:“从‘昔者仲尼’以下至于篇末,凡为四段”《礼记正义》卷二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标点本,第876页。。因为皇侃往往分段解释经文,因此还在段首总结每段大义,这样更加便于从整体上把握经文。

至唐贾公彦作《周礼正义》与《仪礼正义》,也是吸取了科分形式。前引《士冠礼》“筮于庙门”就是明显的例证。但唐以前的注疏家没有给《仪礼》分章划节。直至朱子晚年修《仪礼经传通解》,始仿章句体例,开始厘析经文,划分章节。朱子说:

 

累年欲修《仪礼》一书,厘析章句而附以传记……元来典礼淆讹处古人都已说了,只是其书衮作一片,不成段落,使人难看。故人不曾看,便为人舞文弄法,迷国误朝。若梳洗得此书头面出来,令人易看,则此辈无所匿其奸矣,于世亦非少助也。《朱子文集》卷三十八《答李季章》,《朱子全书》第二十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707—1708页。

前贤常患《仪礼》难读,以今观之,只是经不分章,记不随经,而注疏各为一书,故使读者不能遽晓。今定此本,尽去此诸弊,恨不得令韩文公见之也。《朱子文集》卷五十四《答应仁仲》,《朱子全书》第二十三册,第2550页。

 

由此可知,在朱子看来,不分章节是《仪礼》难读的一个重要原因。朱子修定《仪礼经传通解》,首先就是对《仪礼》经文厘析章句。此后杨复《仪礼图》、敖继公《仪礼集说》均遵照朱子划分章次的做法而又各有异同。到了清代,经学家们更加认识到划分章次在《仪礼》经文研究中的重要性。清代礼学家吴廷华曾说:“章次不分,则礼之始终度数与宾尸介绍,冠服玉帛牲牢尊俎之陈,如满屋散钱,毫无条贯。”吴廷华:《仪礼章句》卷首,“皇清经解本”。又见桂文灿《经学博采录》卷八,中国基本古籍库收“民国刻敬跻堂丛书本”。划分章次犹如把握《仪礼》的条贯纲目,可见其重要性。张尔岐《仪礼郑注句读》、盛世佑《仪礼集编》以及徐乾学《读礼通考》、秦蕙田《五礼通考》等这些清代礼学研究的重要代表性成果,均采用了划分章节段落的方法来研究《仪礼》以及礼学。参见邓声国《清代〈仪礼〉文献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45—46页。

关于“释例”,也称作条例、义例,是根据经书文义而归纳出的准则,是研读经典的重要方法。在经学系统中有条例的首先是《春秋》学。《左传》自创立之始就有“条例”。《左传》书中的“五十凡”,其实就是《左传》的条例,因此条例是古文经学《春秋左传》一派非常重视的学问。郑兴于新莽天凤年间受到刘歆的委托,“使撰条例、章句、传诂”(《后汉书》卷三十六“本传”)。郑兴撰有《春秋左氏传条例》,《七录》著录为九卷,有学者认为,从“使撰条例”的措辞来看,刘歆当为《春秋左氏传条例》一书编撰工作的主持者。参见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增订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7页。郑兴子郑众“从父受《左氏春秋》”,撰有《春秋难记条例》一书(《后汉书》卷三十六“本传”)。又贾逵父徽撰《左氏条例》二十一篇(《后汉书》卷三十六“本传”),荀爽撰《春秋条例》(《后汉书》卷六十二“本传”),颍容“著《春秋左氏条例》五万余言”(《后汉书》卷七十九下《儒林传下》)。这些都是总结《春秋》学条例的著作。

经过郑众、贾徽、贾逵、颍容等人的增添与发展,《春秋左传》学逐渐走向条例化和义理化。《隋书·经籍志》著录有《春秋条例》《春秋经例》《春秋左氏传条例》《春秋义例》《春秋左传例苑》等,其中以杜预《春秋释例》最为著名。

杜预在《春秋序》中说:“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仲尼从而修之,以成一经之通体。”《春秋左传正义》卷一,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下册,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703页。杜预认为,《春秋》是孔子根据周公遗制而修的一部经典,贯穿其中的义例是“经国之常制”。杜预将《左传》中的“五十凡”称作“旧例”或“正例”, “经之条贯,必出于传;传之义例,总归于凡。《左传》称凡者五十,其别四十有九,皆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仲尼因而修之,以成一经之通体。诸称‘书’、‘不书’、‘先书’、‘故书’、‘不言’、‘不称’、‘书曰’之类,皆所以起新辞,发大义,谓之变例。”(《四库全书总目》卷二十六《春秋释例》提要)杜预还将《左传》书中未用“凡”字而用“书曰”“不书曰”等归纳的义例称作“新例”或“变例”。经过杜预的整理与研究,《春秋》学的条例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这同时也刺激了《春秋》学本身的发展。

朱彝尊对汉代以来的《春秋》条例作了这样的总结:

 

以例说《春秋》,自汉儒始。曰牒例,郑众、刘实也;曰谥例,何休也;曰释例,颍容、杜预也;曰条例,荀爽、刘陶、崔灵恩也;曰经例,方范也;曰传例,范宁也;曰诡例,吴略也;曰略例,刘献之也;曰通例,韩滉、陆希声、胡安国、毕良史也;曰统例,啖助、丁副、朱临也;曰纂例,陆淳、李应龙、戚崇僧也;曰总例,韦表微、成元、孙明复、周希孟、叶梦得、吴澄也;曰凡例,李瑾、曾元生也;曰说例,刘敞也;曰忘例,冯正符也;曰演例,刘熙也;曰义例,赵瞻、陈知柔也;曰刊例,张思伯也……朱彝尊:《曝书亭集》卷三十四《涪陵崔氏春秋本例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朱彝尊还提到明例、新例、门例、地例、会例、断例、异同例、显微例、类例、序例、括例、义例,等等。由此可见《春秋》学条例之丰富。其实,汉代《春秋》学的条例化不仅是《左传》一系,《公羊》学也重视条例。何休《公羊解诂》中提到“胡毋生《条例》多得其正”语。朱彝尊:《经义考》卷一百七十一,《经义考新校》第七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113页。胡毋生为汉代公羊学经师,从何休的话中可知他也重视《春秋》的条例。不过,正如王葆玹先生指出的,“我们不能否认早期公羊学当中有一种类似于‘条例’的学问存在,何休所谓‘胡毋生条例’即是关于此种学问的泛称,不过在早期公羊学里,这种学问尚处次要的位置,处于主要地位的乃是‘微言大义’,而‘微言大义’在经学中是与‘条例’不同的概念”。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增订版),第176页。指出这一点也是很有必要的。

《春秋》学的凡例、条例也影响到《易》学与《礼》学。其实从内容来看,《左传》的“五十凡”当中,有十九条言“礼”、言“常”,杨向奎先生就称之为“礼经”参见杨向奎《略论“五十凡”》,《绎史斋学术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15—227页。,是与礼制相关的内容。《左传》重礼,清人总结出来的“说《春秋》必以周礼明之”(刘文淇语),是研究《春秋左传》学非常有效的方法,由此也说明《春秋》学的义例影响到《礼》学,也是很自然的。

东汉的仲长统曾认为《周礼》为礼之经,《礼记》为礼之传,“经有条例,《记》有明义”(《后汉书》志九《祭祀下》),说明在汉代,礼学也是有条例的。北朝经学家熊安生的《礼记义疏》是南北朝时期《礼记》注疏研究的一部重要著作。这部书尤其重视将散落在三《礼》以及其他经典中的同一或相关问题联系起来,作整体的综合研究,并从中归纳出礼学中具有规律性、普遍性的一些原则。例如:

《礼记·文王世子》“始立学者,既兴器用币,然后释菜”,熊安生对“释奠”“释菜”“释币”之数作了总结,说:“凡释奠有六:始立学释奠,一也;四时释奠有四,通前五也;《王制》师还‘释奠于学’,六也。释菜有三:春入学,释菜,合舞,一也;此釁器释菜,二也;《学记》‘皮弁祭菜’,三也。‘秋颁学,合声’,无释菜之文,则不释菜也。释币唯一也,即此釁器用币是也。”《礼记正义》卷二十八,第842页。

《礼器》“天子之席五重,诸侯之席三重,大夫再重”,熊安生总结了《仪礼》用席之例,曰:“凡《仪礼》之例,一种席皆称重,故《燕礼》注云‘重席,重蒲筵’是也。所以《乡射》‘大夫辞加席’,亦是一种。称‘加’者,以上已云‘公三重,大夫再重’,故变云‘加’耳。所余经,虽异席亦称重,则此经是也。凡席有两则称二重,有一则称一重,与棺重别也。”《礼记正义》卷三十二,第968页。

《郊特牲》“故祭求诸阴阳之义也,殷人先求诸阳,周人先求诸阴”,熊安生对大祭三始所用之礼乐进行了总结,曰:“凡大祭并有三始:祭天以乐为致神始,以烟为歆神始,以血为陈馔始。祭地以乐为致神始,以腥为歆神始,以血为陈馔始。祭宗庙亦以乐为致神始,以灌为歆神始,以腥为陈馔始。”《礼记正义》卷三十六,第1099页。

由以上诸例可见,熊安生注解《礼记》,力图从分散、杂乱的经文中归纳、概括出一些具有规律性的规则,这对于研究古代礼制、贯通三《礼》是非常重要的。虽然熊安生对具体条目的总结未必完全准确,但他使用的方法则是礼学研究的一条正确而行之有效的方法,为后世的礼学家所一直沿用。

在三《礼》当中,《仪礼》内容尤其纷繁复杂,从《仪礼》中总结出条例就更为重要,更有意义,对礼学研究也会有极大的推动。

在宋代的礼学著作当中,有陈祥道《礼例详解》十卷、不知作者的《周礼类例义断》二卷。仅从书名来看,也可大略知道这些著作研究的是礼学中的礼例或义例。遗憾的是,这些著作已经佚失,其详细内容已不得而知,也不能确定宋代礼学研究在礼例方面取得了哪些具体的成果。另外,宋人张大亨撰有《春秋五礼例宗》十卷,此书虽然属《春秋》学,但其内容是归纳《春秋》当中的礼例,也算是和礼学以及礼例有一定的关系。由此也可以看出,宋代学者对礼学中的礼例以及经学当中的礼例也是相当重视的。

清代礼学发达,有关三《礼》的注疏除了出现了有影响的、集大成之作之外,在礼学的综合研究方面,礼学家更加重视礼的凡例、义例的研究。江永是清初礼学家,他的礼学著作《礼书纲目》《周礼疑义举要》都是清代礼学的代表作。此外,他还著有《仪礼释例》一卷,四库收入“存目”。其实此书只有“释服”一类,当为未成之作。

凌廷堪积二十余年成书的《礼经释例》是总结《仪礼》凡例的集大成之作。此书以杜预《春秋释例》为模本,分为八类十三卷:通例二卷,饮食三卷,宾客之例一卷,射例一卷,变例一卷,祭例二卷,器服之例二卷,杂例一卷。这些凡例,有的是在《仪礼》的“记”中提及的,有的是在郑玄注里提到的,但更多的是凌廷堪通过《仪礼》的研究而归纳总结出来的。凌廷堪在《序》中说:

 

《仪礼》十七篇,礼之本经也。其节文威仪,委曲繁重。骤阅之如治丝而棼,细绎之皆有经纬可分也。乍睹之如入山而迷,徐历之皆有途径可跻也。是故不得其经纬途径,虽上哲亦苦其难;苟其得之,中材固可以勉而赴焉。经纬途径之谓何?例而已矣。凌廷堪:《礼经释例序》,《礼经释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页。

 

这里明确说明“例”对于研究《仪礼》以及礼学的重要性。“不会通其例,一以贯之,祇厌其膠葛重复而已耳,乌睹所谓经纬途径者哉”。名物训诂对于礼学研究固然非常重要,但在整体的会通基础之上提炼出的“例”更为重要,“必以例为主,有非诂训名物所能赅者”。同上书,第3页。

对于凌廷堪的《礼经释例》,后代学者评价非常高。阮元的儿子阮常生为廷堪受业弟子,他认为此书“其功不在后仓、大小戴、庆普诸人之下,海内学人,当不苦其难读矣”阮常生:《礼经释例序》,见凌廷堪《礼经释例》,第1页。。将廷堪与后仓、大小戴等人并列在一起,其在礼学史上的重要地位,由此可见。当代也有学者认为“《礼经释例》是一部大有助于学习《仪礼》的最好著作”钱玄:《三礼通论》,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7页。,这也是由于研究《仪礼》要把握住《仪礼》的凡例,这样才能做到纲举目张,不至于陷入繁复的礼节中而迷失了对礼的整体的理解与把握。

除“分节”“释例”之外,绘图也是研究礼学的一个重要且实用的方法。陈澧指出:

 

郑、贾作注作疏时,皆必先绘图,今读注疏,触处皆见其踪迹。如《士冠礼》“筮人许诺,右还,即席,坐”,注云:“东面受命,右还北行就席。”疏云:“郑知东面受命者,以其上文有司在西方东面,主人在门东西面。今从门西东面主人之宰命之,故东面受命可知也。知右还北行就席者,以其主人在门外之东南,席在门中,故知右还北行,乃得西面就席坐也。”如此之类,乃显而易见者也。又如《燕礼》“主人盥洗象斛”,注云:“取象斛者东面。”疏云:“以膳篚南有臣之篚,不得北面取,又不得南面背君取,从西阶来,不得篚东西面取,以是知取象斛者东面也。”此必郑有图,故知东面取;贾有图,故知不得北面南面西面,而必东面也。《大射仪》:“揖以耦左还,上射于左”,注云:“上射转居左,便其反位也。上射少北乃东面。”疏云:“知不少南者,以其次在楅东面,得东当次也。”此亦郑有图,故知少北;贾有图,故知不得少南,皆确不可易也。

《乡饮酒礼》“主人实爵介之席前,西南面献介”,疏云:“以介席东面,故邪向之。”《特牲馈食礼》记主妇及内宾宗妇亦旅西面,注云:“其拜及饮者皆西面,主妇之东南。”疏云:“知在主妇之东南者,以其不背主妇,又得邪角相向也。”《乡射礼》“司射还,当上耦,西面作上耦射”,注云:“还,左还也。”疏云:“知左还者,经云‘还,当上耦’,上耦位在司射之西南,东面;司射还,欲西面与上耦相当,故知左还回身当之,取便可知也。”《少牢馈食礼》“主人西面,三拜籑者,籑者奠举于俎,皆答拜”,注云:“在东面席者东面拜,在西面席者皆南面拜。”疏云:“知面位如此者,以主人在户内,西面,三拜餕者。餕者在东面而答主人拜,可知在西面位者,以主人在南,西面,不得与主人同面而拜,明回身南面,向主人而拜,故郑以义解之如此也。”如此之类,或邪向,或回身,与平直易见者不同。非有图,安能知之?

《乡射礼》“司马出于下射之南,还其后,降自西阶”,注云:“围下射者,明为二人命去侯。”疏云:“司马由上射之后,立于物间,命去侯讫。物间南行,西向,适阶降,是其顺矣。今命去侯讫,乃围下射之后,绕下射之东,南行,而适西阶去。若出物间,西行,则似直为上射命去侯,是以并下射围绕之,明为二人命去侯也。”《燕礼》“若君命皆致,则序进,奠于篚”,注云:“序进,往来由尊北,交于东楹之北。”疏云:“以其酒尊所陈,在东楹之西,西向而陈;其尊有四,并执幂者在南,不得南头以之君所;又唯君面尊,尊东西面酌酒以背君;故先酌者东面酌讫,由尊北又楹北往君所,奠讫右还而反;后酌者亦于尊北,又于楹北与反者而交。先者于南西过,后者于北东行,奠讫亦右还而反,相随降自西阶。”如此类者,围绕交错,绘图亦殊不易,或绵蕝习之,乃知之耳。即以疏文而论,曲而能达,栩栩欲动。陈澧:《东塾读书记》卷八,第129—131页。

 

清末礼学家曹元弼之《礼经学》,是通论礼学的一部著作,颇受近现代学者的推崇。其中“读经例、注疏通例”一节,几乎原文转抄了陈澧《东塾读书记》中的相关论述。参见曹元弼《礼经学·明例第一》之“读经例 注疏通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42—46页。皮锡瑞《经学通论》也是如此。这说明陈澧关于礼学研究的总结,得到了清代礼学家一致的肯定。

本来,礼就是象征符号。礼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各种繁复的舆服车马制度、进退揖让的仪式,研究礼,除了探讨礼的意义、归纳礼例之外,以画图的方法来研究这些具体的宫室、车马、器物、舆服等制度,是非常直观且有效的一种方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清代学者胡渭说:

 

古者有书必有图,图以佐书之所不能尽也。凡天文地理,鸟兽草木,宫室车旗,服饰器用,世系位著之类,非图则无以示隐赜之形,明古今之制,故《诗》、《书》、《礼》、《乐》、《春秋》皆不可以无图。唯《易》则无所用图。胡渭:《易图明辨》“题辞”,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页。

 

胡渭反对易学中的图书象数学,因此说六经中只有《易》不必用图,这个看法可以暂且不论;但他指出的以图佐经,则是经学研究,尤其是礼学研究的重要手段。宋代礼学的发展中一个特别突出的特色就是礼图学的兴盛与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