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本体论和认识论

一些基本概念

关于存在的基本形式的哲学理论,如理念论和实体与属性论,称为本体论(“关于存在[是]的理论”)。关于知识的基本形式的哲学理论称为认识论(“关于知识的理论”)。对亚里士多德来说,获取知识的第一步是用我们的感官来经验个别事物;第二步是从偶然性中抽象出本质和共相。这样在定义中就把握了事物的本质和共相,如对马这个种的定义。一旦我们有了对一个种的本质属性的定义,我们也就获得了较高认识,因为我们的知识的主题是不变和本质的东西。因此,亚里士多德把知识的获取过程看成一个从感觉经验到本质洞见的过程;一个朝向对本质和共相事物定义的抽象过程。尽管亚里士多德声称只有个别事物或实体是独立存在的(他在本体论中的主张),但他同时认为我们寻求的知识应该是关于普遍本质属性的知识(他在认识论中的主张)。我们从对殊相的洞见转向对共相和本质的洞见后,就可以运用这个洞见进行有效的逻辑推理,获得其他真命题:如果我们知道马是哺乳动物,黑美人是匹马,那么我们可以推导出黑美人是哺乳动物的命题。众所周知,亚里士多德系统阐述了有关这种蕴含是否有效的所谓三段论的问题。这一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知识论强调由归纳推理得出对本质的定义,而从定义出发又可进行演绎推理,在16世纪和17世纪的新经验学科的发展时期,这一理论受到了猛烈的批评。

除了对个别事物的感知形式的认识和对与实体相关的本质的洞见外,亚里士多德还诉诸实践智慧。他提到对尚未证明却确定无疑的基本原则的洞见。在后面一节(知识和实践)中我们再来讨论这些知识形式,现在先让我们再具体考察一下亚里士多德所寻求的对本质的洞见。对本质的洞见并不就是对种的定义的洞见。要理解一个现象,我们必须知道这一现象的原因是什么。而亚里士多德所理解的原因(拉丁语:causa)一词含义要比我们通常对这个词的理解广泛。在亚里士多德的本体论中,使事物成其为事物的基本属性和基本原因以如下关键词表达:

1.实体

2.形式/质料

3.四因

4.现实/潜能;变化

5.神学

四因说

每一个别事物(实体)都由形式和质料构成。一块土有它特定的形式,土本身就是质料。陶匠可以把这块土制成陶罐,这样这块(具有形式和质料的)土就变成了新的个别事物,此时有了更精致的形式。使土变成陶罐的是特定形式,这个形式与个别质料即土联系在一起。形式告诉我们陶罐是一样什么东西,质料告诉我们陶罐是用什么做的。但陶罐不能自我形成,它是陶匠制作出来的。在陶匠制作前,他已经有了对陶罐样子的特定理念,使之能符合实现陶罐的目的,如防止水倒出来的目的。陶匠通过对合适原材料的加工,就做出一只陶罐。我们可以用这个简单例子说明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陶罐是由四因或四条原则共同决定的。

1.做成的陶罐代表整个创作过程所指向的目的:目的因(causa finalis)。这是目的论原则,即认为变化的过程受目的(希腊语:telos)指导。

2.在创作过程中,陶匠对原材料的加工是驱动力或是动源:动力因(causa efficiens)。这是因果原则,也就是说创作过程取决于外在的机械力。

3.构成陶罐的质料:是质料因或质料原则(causa materialis)。质料原则是由构成事物的质料组成。这一原则对应于质料(上面提到的)。

4.最后我们得到一块土/陶罐在任何时候都具有的(各种)形式。这是形式因或形式原则(causa formalis)。形式原则由事物获得的属性组成。这一原则对应于形式(上面提到的)。

这四“因”(原则)说以不同方式成为后来哲学争论的一个主题,并始终是讨论的前提。形式原则(形式因)学说贯穿在对柏拉图理念的争论、中世纪对共相的争论以及今天对唯名论和唯实论的争论中。

此外,对动力因和目的因之间关系的讨论也很热烈。文艺复兴时期,许多人都拒斥目的论原则(目的因),而在现代,我们继续对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目的论解释和因果论解释之间的关系展开争论。

质料的概念提出了许多问题。我们可以讨论作为材料的质料,如土、石头或木头。同一块材料,如木头,可以制成各种事物,如椅脚或斧头柄。同一块材料也有不同的形式,这取决于木匠想把它制成什么。但我们也可以设想两条恰好一模一样的椅腿。它们具有相同的形式。形式或属性是普遍的。生产出的大批针,所有针看上去都相同。它们有相同的属性——形状、尺寸、颜色等。但它们又是不同的个体单元——它们不是同一枚针——因为每一枚针都有自己的质料。正是因为每枚针都拥有属于自己的质料,所以它们才成为众多的个别事物,而不是同一枚针,并能一枚枚并排占据不同的空间;而从来不会几枚针共同占据同一空间。从这个意义说,质料使事物个体化,即让事物成为某一特定事物。质料(materia secunda)是事物个体化的原则。但质料在被赋予形式前是什么呢?我们能讨论或思考无形式的质料吗?这种意义上的原始质料(materia prima)概念有问题。此外,在亚里士多德传统中,经常把质料与雌性相联,而形式或构造经常与雄性相联。

在这里,我们已经用工匠或手艺人的例子说明了四原则(或四因)说。这也符合亚里士多德本人的思想。因为他的思想也经常建立在各种手艺的创作过程的基础上。但同时,他还常以生物学为依据。理论上说,四因说适用于一切事物。说到通过生命运动再生的有机体——如玫瑰花和猫,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目的因和动力因存在于事物自身。它们自身内部拥有目的和推动力,不需要诸如陶工那样的外在作用者。在这里我们有了自然和人造物(文化)的区分。与人工产品不同,自然物自身就具有四原则。但自然界的事物并不都是有机体或人造物。还有一些无生命的自然物,如石头和水,它们既不受生长规律的制约,也不受人类目的或形式上的干预。因此在这里谈论目的因就更成问题。

变化和宇宙论

亚里士多德的“自然”运动和“强制”运动的理论说明了与无机自然界——即非人造的无生命物有关的目的因的概念。值得注意的是,亚里士多德界定了四类变化:

1.实体性的变化,指一个实体(事物)的产生和消灭,如一匹马的出生和死亡。

2.性质上的变化,指一个实体(事物)变化了特性,如一片叶子由绿变黄。

3.数量上的变化,指一个实体(事物)增加(或减少)了特性,如一只猫变得滚圆笨重,或瘦小轻盈。

4.位置上的变化,指一个实体(事物)改变了空间位置,如一块石头掉落地上或一支箭射向靶子。

“自然”和“强制”运动学说属于最后一类变化。起初一切事物都有四种元素——火,气,水和土组成——前两种元素在上面(火比气重),后两种元素在下面(土比水重)。不同事物都由这四种元素按不同比例构成。这样,含土量最多的事物自然在下面。含水量最多的事物自然会覆盖这些“富含土元素”的事物。那些含火量最多的事物会向更高方向运动,而含气量最多的事物置于含火量最多的事物下面。这意味着个别事物以四元素的比例多少“找到它自然的位置”,用亚里士多德的这一理论可以说明落体运动。这样目的因就能解释落体运动了。为了把四因都用上,我们可以说,事物的自然位置是目的因,它的重量是动力因,通向自然位置之路的是形式因,组成事物质料的是质料因。当我们水平方向射箭时,箭首先作水平运动,然后逐渐下落,成一定角度落在地上。箭从弦上发出后并不直接落地,它受外力推动运动,沿一定方向飞行而不像“自然运动”那样垂直落地。因此箭“被迫”以它不曾有过的方向飞行。这就是亚里士多德的强制运动说。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开始以另外方式解释落体现象。自然运动和强制运动,连同目的因的概念一起受到了批判和摒弃。(参见伽利略)

在天文学上,亚里士多德区分了宇宙的天界和地界两个领域。自然运动和强制运动说适用于宇宙中最接近地球(“sublunary”,月下的)的领域。恒星和行星属于天界,它们做匀速圆周运动。这里有三个基本的天文学前提假设:

1.宇宙被分为天界和地界两个领域,每个领域有各自的运动法则。

2.天界的运动轨迹是圆周形。

3.天体呈匀速圆周运动。

此外,宇宙被认为是有边界的。

所有这些假设都包含在所谓的托勒密世界观中(参见第五章,天文学),这些假设一直在天文学中占统治地位,直到新时期出现的与之对立的观点站稳脚跟后,人们才抛弃了这些假设。新力学理论(伽利略和牛顿)推翻了亚里士多德对地球表层运动的理解,新天文学理论(哥白尼,开普勒和牛顿)推翻了亚里士多德对天界性质的理解:根据新理论,整个宇宙受相同法则的支配,各种天体以不同速度呈椭圆形运动(在一个无边无际的宇宙中)。

现实-潜能和分级的有机世界观

亚里士多德对形式和质料的区分与他对现实和潜在的区分紧密相联:此时此刻(现实)的一粒松树种子只是一粒种子,但它自身存在着成为一棵树的自然能力(潜能)。在树的成长中,种子自身具有的能力得到实现。这样潜能就变为现实。亚里士多德将这个生物学特点普遍化为适用于所有事物的通则:一切个别事物都混合了潜能和现实性,而一切事物都想使潜能变为现实。因此,亚里士多德对变化给出生物学的解释,而不是米利都派哲学家和原子论者所给出的力学解释: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变化是潜能的现实化。以这一变化概念,亚里士多德也就避开了成问题的非存在的概念。变化不是存在与非存在之间的来回变动。创作不是从无到有(拉丁语:ex nihilo)。基于生物学发展和创造性制作的变化概念是对已有能力的实现。可能性就是潜能。

从这个关于现实和潜能关系的理论中,我们可以说亚里士多德同柏拉图一样,也认为实在(the real)不等同于现实既定的事物。在他看来,实在是一个趋向现实化的过程。但纯粹现实是个例外,它是个没有潜能的实在,因此也不需要现实化。实在是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我们考察实在不能只局限于统计和综合现实既定的事实上,还应该去寻求潜能的现实化的活动过程。从这个观点看,哲学应该从实在,真正存在的洞见出发去批判已有的现实。亚里士多德以这种方法,提出了一个有等级的宇宙观:

处在等级表底端的是无生命物(石头,泥土等)。往上一级是植物,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植物比无生命事物具有更高级的存在形式:植物有营养繁殖的灵魂(希腊语:psyche,意为“灵魂,生命原则”),它们繁殖和消化吸收营养。在植物的上面是各种动物,它们不仅具有繁殖和营养功能,而且还有感觉的灵魂——它们有感觉和运动的灵魂——它们会运动(奔跑、游泳、飞翔)。最后是人类,人类不仅有营养繁殖的灵魂、感觉和“运动”的灵魂,而且还有理性的能力。理性(广义的)是人类特有的“灵魂”。人是理性动物我们可以把以营养和繁殖、感觉知觉和作用力(effort)以及理性为根据对植物、动物和人类的划分,与柏拉图对生产者、“管理者”和思想者的三分法作比较。。理性是人的形式,改变了动物的形式——繁殖、营养、感觉和运动的能力——以致动物的这些形式成为人的特有形式即理性(希腊语:nous)的质料。尽管人也是动物(拥有动物所拥有的一切能力),但是动物的属性被理性超越和升华了。从这我们可以继续讨论对现象的过高描述或过低描述。把人类的特性赋予动物,这是对动物的过高描述。如在历险记和寓言中,讲到狐狸和熊在互相交谈。言语是一种人所拥有的生命理性原则的能力,动物不具备这种能力。因此对动物的这种拟人化描写并不真实。但如果我们认为人只具有动物特性的话,那是对人的过低描述。这样描述的人一定程度是真实的——因为人同样拥有动物拥有的一切生命原则——但是,从质上讲,描述得不够充分。万物有灵论——把精神属性赋予石头和树——就是一种过高描述,但在我们社会中并不常见。而把人类仅仅看作是低于人类生命原则的生命原则(“自然主义的降级”)却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过低描述的类型(认为“人类”仅仅是“生理有机物”)。但什么才是对人正确的描述呢?这仍然是个有争议的问题。

人类是具有质料的最高生物。在这个宇宙等级的顶端,亚里士多德设想了一个首要原则,即神,神是纯粹的现实,没有潜能,因而也没有变化。神存在于自身。因此,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最终到达神学的顶端,研究最高存在者。这里所谓的神不是人格化的神:亚里士多德把最高存在者看作是不动的推动者,是引起运动的根源。这个最高原则是纯粹活动,不拥有潜能。但正因为如此,它恰恰是其他一切事物的最终目的(希腊语:telos)。不动的推动者是万物趋向的对象(每一事物以它自己的方式和限度)。在宇宙等级中最低层次是纯粹质料(潜能);纯粹质料概念代表了“边界”的概念,严格地说,我们无法设想它,因为它不具有现实性(现实属性)。在亚里士多德的宇宙等级中,每一个别事物都倾向于以最好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潜能。万事万物都有“向上”的渴望。每一事物的目的(telos)就是实现它的能力。从这个意义说,事物潜能的现实化就是目的。每一事物身上都渴望实现自己的能力,并通过变化使潜能现实化。但是每个种(species)在宇宙中都有既定位置(参见第十九章,达尔文)。这一世界观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在13世纪被一些基督教哲学家如托马斯·阿奎那等人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