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约1800字。原文是德文,第一次发表于《共产主义者同盟建盟文献(1847年6月至9月)》1969年汉堡版。
1847年初,马克思和恩格斯同意在如下条件下加入同盟:正义者同盟按民主的原则进行改组;清除同盟的结构和活动中所存在的阴谋活动和宗派主义的因素。恩格斯直接参加了代表大会的工作,在章程的起草过程中起了积极的作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草案于1847年6月初在同盟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并分送各区部和支部讨论。
草案反映了正义者同盟的领导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建议所进行的改组工作,其中第一条提出“同盟的目的:通过传播财产公有的理论并尽快地求其实现,使人类得到解放”,表明了无产阶级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实现人类彻底解放的要求;正义者同盟改名为共产主义者同盟,正义者同盟原来的口号“人人皆兄弟”改为具有阶级性的新口号:“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新口号充分体现了无产阶级共同的世界观、共同的阶级利益、共同的奋斗目标和无产阶级的国际性。从此,这个响彻云霄的口号成了全世界无产阶级团结战斗的誓言。新章程以民主集中制代替原来宗派密谋的组织原则。章程规定,同盟分为支部、区部、中央委员会。代表大会是同盟的立法机关。两次代表大会之间由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会领导同盟工作。各级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如果选举人认为任职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不能令人满意,可随时撤换。新章程删去了接受盟员的复杂的、神秘主义的仪式,要求入盟的人必须履行以下诺言:相信财产公有是真理,自愿加入为实现财产公有而建立的强有力的同盟;始终不渝地用言语和行动来传播财产公有的原则并促其实现;对同盟的存在及一切事情保守机密;服从同盟的决议。章程还规定必要的纪律,对于行为不端或违反同盟原则的人,视情节轻重令其离盟或开除出盟。
同时,草案的某些条款也表明了改组的不彻底,还有以前的宗派观念的影响。这些条款后来按照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直接影响下的布鲁塞尔区部委员会的建议而得到修正。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了用科学共产主义原则最终确定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章程。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
人民出版社1956年~1985年版,第419页~4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