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无知的暴虐

  • 宽容
  • 房龙
  • 4361字
  • 2016-06-15 15:39:18

公元527年,弗雷维厄斯·阿尼西厄斯·查士丁尼成为东罗马帝国的统治者。

这个塞尔维亚的农夫(他来自乌斯科布,这里在后来的战争中是铁路交通要道,争议频出之地)对书本知识一窍不通。在他的命令下,古雅典的哲学学派最终被压制。也正是他关闭了唯一的一座埃及庙宇。自从信仰新基督教的教士入侵尼罗河谷之后,这座庙宇依然延续了百年香火。

庙宇坐落在一个叫菲莱的小岛上,离尼罗河的第一个大瀑布很近,有史以来,这儿就是朝拜伊西斯的圣地,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只有这位女神香火不断,而非洲、希腊和罗马诸神早已可悲地不见踪影。直到六世纪,这座岛屿一直是解读古老而神圣的象形文字的唯一场所,在奇奥普斯法老治下的其他地方早已忘却了这项工作,只有为数不多的教士不懈地坚持着。

而现在,在被称为“皇帝陛下”的文盲农夫的命令下,庙宇和毗邻的学校被宣布为国家财产,神像和塑像被送到君士坦丁堡的博物馆,教士和象形字书法家被投入监狱。当他们中的最后一个人由于饥寒交迫而死去,具有悠久传统的象形文字书法便成了失传的艺术。

实在是可惜。

假如查士丁尼(遭咒的家伙)当时手下留情,将几个古老的象形文字专家救到类似“诺亚方舟”的安全之处,那会使历史学家的工作容易得多。虽然我们能再次拼出古怪的埃及词汇(都拜商博良[1]的天才所赐),却仍然很难理解它们传递给后代的信息的内在含义。

在古代世界的各民族中,这类事情数不胜数。

蓄有大胡子的奇怪巴比伦人给我们留下无数座刻满宗教文字的砖场,让我们不禁想象他们曾虔诚地呼喊:“将来有谁能够理解天堂中诸神的忠告?”他们不断祈求圣灵的庇护,力图理解圣灵的律法,把圣灵的旨意刻在他们最神圣城市的大理石柱上。他们是怎样看待这些圣灵的?他们有时无比宽容,鼓励教士们研究天国,探索陆地和海洋;同时他们又是最残忍的刽子手,邻居稍微疏忽了如今早已无人注意的宗教礼节,这些刽子手便将骇人听闻的惩罚施行在他们头上。这又是为什么?到现在我们也不明白。

我们派出了探险队去尼尼微,在西奈的沙漠上发掘古迹,解读了长达几英里的楔形文字书版。在美索不达尼亚和埃及各地,我们都竭尽全力寻找能打开神秘智慧宝库大门的钥匙。

突然,也完全是偶然的机会,我们发现宝库的后门其实一直对人们敞开,我们随时都可以进去。

然而,这扇小小的方便之门并不在阿卡达或孟菲斯附近。

它耸立在丛林的深处。

异教庙宇的木柱几乎把它隐藏了起来。

我们的祖先在寻找易于抢掠的目标时,接触了他们喜欢称之为“野人”或“野蛮人”的人。

这次遭遇并不愉快。

可怜的野蛮人,误解了白人的用心,还举着长矛和弓箭欢迎他们。

来访者却用大口径霰弹枪回敬。

从那以后,心平气和、不带偏见的思想交流变成了奢望。

野蛮人总是被描写成肮脏、懒惰的废物,信奉鳄鱼和枯树,任何灾难都是他们应得的报应。

之后便是十八世纪的转折。让·雅克·卢梭首先透过布满伤感泪水的蒙胧双眼观察世界。同时代的人被他的思想打动了,纷纷掏出手绢加入啜泣者的行列。

愚昧的野蛮人是他们最喜欢谈及的对象,在他们看来(尽管他们从未见过),野蛮人是环境的不幸牺牲品,是人类各种美德的真正体现,三千年腐败的文明制度已经剥夺了人类的这些美德。

现在,至少在这个特别的调查领域里,我们知道得更清楚。

我们研究原始人就像在研究较高级的家畜,其实他们离我们并不久远。

一般来说,我们的辛苦总能换来回报。野蛮人实际上正是身处恶劣环境中的我们自己,只是没有被上帝感化而已。通过对野蛮人的仔细研究,我们开始了解尼罗河谷和美索不达尼亚半岛的早期社会;对野蛮人彻底的研究使我们能管中窥豹,了解埋藏在人类五千年形成的风俗习惯薄壳下怪异的本能。

这些发现并不总能让我们感到自豪。再者,我们了解到许多环境我们没有经历过,前人在很多方面已经取得了业绩,这只能给予我们新的勇气对待手中的工作。除此之外,如果还有别的什么,那就是新发现会让我们对落后的异族兄弟们要宽容一些。

这本书不是人类学指南。

这是一本奉献给“宽容”这个主题的书。

但是宽容是个很宽泛的命题。

人喜欢发散思维,一旦脱离惯常的轨迹,只有天知道思绪将飘向何方。

所以,我用半页的篇幅,确切地解释一下我所谓的“宽容”。

语言是人类社会最富有欺骗性的发明之一,所有的定义都是武断的。因此谦逊的学生就应该向大多数人认为是权威的著作请教。而权威著作正是用这些人的语言写就的。

我说的是《大英百科全书》。

该书第26卷1052页这样写道:“宽容(来源于拉丁文tolerare,意为忍受):容许别人有行动和判断的自由,对不同于自己或传统观点的见解有着耐心而公正的容忍。”

也许还有其他定义,不过就这本书的目的,我很乐意接受《大英百科全书》的解释。

既然我基本上已经将自己(不论好坏)固定在了某个明确的宗旨上,我还是回到野蛮人身上,告诉你们我从已有记载的原始社会形态中发现了什么样的“宽容”。

人们现在依然认为,原始社会非常简单,原始语言只是由几声简单的咕哝组成,原始人的自由只是在社会变得“复杂”起来时才不复存在。近五十年来,探险家、传教士和医生对中非、北极地区和波利尼西亚进行了考察,得出的结论截然相反。原始社会很复杂,原始语言的形式、时态和变格比俄语和阿拉伯语的还要多,原始人不仅现在是奴隶,在过去和将来也是奴隶;总之,原始人是悲惨的生灵,生于恐惧,死于战栗。

相比通常对野蛮人的想象,我的观点似乎大相径庭,不再是勇敢的红肤色的人悠闲自得地在大草原上漫游,寻找野牛和敌人的头皮,不过这更接近于事实。

情形会怎么样呢?

我读过许多神奇的故事,但其中缺少了关于人类生存的传奇。

人这种最脆弱的物种是以什么方式,能抵御细菌、柱牙象、冰雪和炎热的侵袭,最终成为万物的主宰,我在本章就暂不回答这些问题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仅靠一个人是绝不可能完成的。

为了获取成功,人不得不放弃个体特性,而融入复杂的部落中。

原始社会被一个信条主导,即至高无上的生存欲望。

但这也并非易事。

因此,所有其他欲望都得服从于这唯一的最高要求——生存。

个体无足轻重,集体事关重大。于是,部落成了活动的堡垒,自成一体,群策群力,只有在排斥一切异类的东西后,才能安全地生存。

但问题实际上比表面看起来的更复杂,我的话只适用于有形世界,但在人类发展初期,有形世界与无形世界相比,实在微不足道。

为了充分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牢记,原始人与我们不同,他们并不懂因果法则。

如果我坐在有毒的常青藤中,我会怪自己太粗心,派人去请医生看病,并让人尽快除去那些东西。辨明因与果的能力让我明白,有毒的常青藤会引发皮疹,医生会给我开药止痒,除去毒藤可以避免痛苦的经历再次发生。

真正的野蛮人的反应却迥然不同。他不会把皮疹和毒藤联系起来。他生活在一个过去、现在和未来盘根错节的世界里。死去的首领都变成了天神,死去的邻居则成了幽灵,仍然是部落中看不见的成员。无论活着的野人到哪儿,这些幽灵都一路跟随,与活人同吃同睡,一起看守大门。野人必须与他们保持距离或是友好相处,否则就会立即遭到惩罚。由于活人不可能知道怎样才能取悦那些幽灵,便总是害怕天神将灾难报复在自己头上。

所以,野蛮人没有把平常小事归咎于最初的原因,而是归结于看不见的幽灵在作祟。他发现手臂上的皮疹时,不是说:“该死的毒藤!”而是喃喃道:“我冒犯了天神,是他惩罚我了。”他跑去找巫医,不是去要一剂治疗藤毒的药,而是要一张必须比愤怒的神(不是毒藤)降在他身上的咒语灵验百倍的符咒。

至于让他受罪的毒藤,他却依然任其像往常一样生长。如果有个白人带来一罐煤油,将其烧掉,他还会咒骂白人的行为。

因此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如果一切都被认为是由看不见的幽灵在直接起作用,自然而然地,社会为了继续维持下去,就必须绝对服从能平息天神怒火的律法。

在野蛮人看来,律法确实存在。他们的祖先制定了律法,流传给他们,到了他们这一代,最神圣的使命就是将律法完好无损地传给下一代。这在我们看来当然荒唐透顶,我们相信的是进步、发展和持续的改进。

不过,“进步”是近年才开始被引用的一种概念,在低级社会形态里,典型的特点是,人们认为眼前的世界已经完美无瑕了,没有理由再改进,因为他们从来都不知道还有别的世界。

如果这一切确实如此,那么,人们怎样防止律法和已经建立的社会模式发生改变呢?

答案很简单。

就是将拒绝承认公共法规就是上天旨意的人立即惩处,说得露骨一点,就是靠不宽容的严刑苛政。

如果我就这么说野蛮人是最不宽容的人,并非是要侮辱他们,因为我会马上补充,在他们所处的环境中,不宽容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他们容忍别人干预用来保护他们安全与安宁的清规戒律,便会陷入危险之中,这可是弥天大罪。

但值得探讨的是,为数不多的部落如何保持了一整套复杂的靠口口相传的规矩?今天我们拥有数以百万计的军队、成千上万的警察,为何却仍然难以推行几条普通法律?

答案同样很简单。

野蛮人比我们聪明得多,他们精明地算到了用武力无法推行的东西。

他们发明了“禁忌”这一概念。

也许“发明”这个词有些不贴切,这类东西很少源自一时的灵感。它们是多年来不断发展实践的结果。不管怎么说,非洲和波利尼西亚的野蛮人想出了“禁忌”这个概念,他们因此避免了很多麻烦。

“禁忌”一词起源于澳大利亚,我们多少都知道一些它的含义。如今的世界里也充满了禁忌,即不能做的事或不能说的话。譬如在吃饭时谈及刚做的手术或把勺子放入咖啡杯不拿出来。但我们的这些禁忌都没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只是一些礼节而已,很少会影响个人幸福。

而对于原始人,禁忌是至关重要的。

它意味着存在超然于这个世界的人或物,用希伯来语说,它们是“神圣”的,即刻死去的痛苦或长期的折磨是冒犯的代价,人们绝不能冒着这样的风险谈论或接触它。胆敢违抗神灵意志的人,必定会遭受严苛的惩罚。

是教士发明了禁忌,还是为了维护禁忌才产生了教士,这是尚未解决的问题,由于传统习俗比宗教的历史更为悠久,因此,很可能早在巫师和巫医出现之前,禁忌就已经存在了。但是巫师一出现,就立即成了禁忌的顽固拥护者,并且十分巧妙地利用了这个概念,使禁忌成为史前的“禁物”象征。

我们第一次听说巴比伦和埃及的名字时,这些国家还处在禁忌习俗大行其道的时期。这些禁忌并不像后来在新西兰发现的那样粗陋原始,而是都严肃地变成了带有“汝不能……”这种负面行为的戒律,就像我们熟悉的基督教《十诫》中的六条一样。

毋庸置疑,宽容的概念在早期历史中完全不为人知。

我们有时误判为宽容的,其实只是因为蒙昧而导致的冷漠。

我们从没有发现国王和教士能心甘情愿地(哪怕只有一点点)同意别人行使“行动或判断的自由”,或者“耐心而公正地容忍不同于自己或传统观点的见解”,而这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理想。

因此,这本书研究的不是史前的历史或是一般所说的“古代历史”。争取宽容的斗争,直到个性的价值被发现后才开始。

个体,这个现代最伟大的发现,其荣誉当归于希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