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对象:从“人民”到“百姓”

1958年孔令铎、庞一农到河南采访,报道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新气象、新风貌,采访适逢炎热的夏季,记者们克服重重困难,拍摄了信阳人民大战酷暑的劳动场面。在《英雄的信阳人民》中有一个值得记住的名词,就是“人民”。影片将镜头对准具有那个时代艰苦奋斗、自力更生、“战天斗地”的大无畏精神的“信阳人民”,将“人民”作为一个特殊的被关注对象,而具有了时代性的象征意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人民”一词在记录语言中也进行着更迭和置换。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人民”被置换为“民族”;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尤其是记录理念向“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转变之后,这一概念又进一步被置换为“百姓”。最有代表性的案例是1993年,上海电视台《纪录片编辑室》开播,播出了以《德兴坊》、《茅岩河船夫》、《远去的村庄》、《毛毛告状》为代表的一系列优秀作品;同年,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开播,将原来的《生活空间》由服务节目的模式改为“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的小型纪录片模式,并创电视纪录片每日定期播出的先河。《生活空间》用真诚和真实的态度关注百姓,“真实是一种力量,当这种力量与真诚而平民化的态度、与人文关怀的精神相结合时,它就能深入人心,就能不断引起共鸣,产生震撼,就能接近生命意义中最深层的东西。”孙玉胜,《十年:从改变电视的语态开始》,北京:生活·读书·心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31页。《纪录片编辑室》的开播和《生活空间》的转型使中国纪录片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百姓舞台”,它们的成功充分说明:百姓是电视媒体不可忽视的对象,百姓的生活状态是社会变迁的缩影,这才是纪录片乃至电视应当关注的主要对象。至此,在中国电视纪录片创作伊始的被关注对象“人民”,已经完全走下了“神坛”,而与生活中的百姓实现了完全意义上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