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咖啡因能影响到女性生理变化,改变女性体内雌、孕激素的比例,从而间接抑制受精卵在子宫内的着床和发育。
宠物对优生的影响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喜欢驯养小动物,尤其是以养猫和狗居多。这些可爱的动物能改善我们的心情,让我们的心态更平和。但对于那些即将怀孕的女性来说,应当远离小猫小狗,以免感染弓形虫病。
弓形虫又称刚地弓形虫、弓形体,可以引发人畜共患的寄生虫病。如果女性怀孕之前3个月感染了弓形虫,胎儿就存在感染弓形虫的危险。
弓形体病可直接影响胎儿的发育。感染时妊娠时间越短,胎儿受损越严重。若处于怀孕的最初3个月,可导致胚胎死亡,引起流产;幸存者到孕中晚期可引起早产、死胎及胎儿畸形,如脊柱裂、小头畸形、脑积水、小眼、兔唇、智力发育迟缓、肝脾肿大、无耳郭、无肛门、两性畸形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由此可见,饲养宠物对于优生的危害性是极大的。我们建议,如果近期打算要小孩,最好不要养宠物。
优生小提示
饲养宠物的女性在怀孕前,要做一项叫做TORCH的化验。如果TORCH检验显示已经感染过弓形虫,可以不用担心,因为女主人体内已经产生了抗体。如果显示从未感染过,则表明没有免疫力,那就要在整个怀孕期间,注意不接触宠物。
慢性疾病对优生的影响
患高血压的女性如何对待怀孕
对育龄女性来说,轻度和中度高血压对生育无影响,只有重度高血压才会对生育有影响。重度高血压虽不影响结婚,但在妊娠后半期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使血压继续升高,容易发生中风。
由于十月怀胎过程十分复杂,怀孕本身可引起一系列心血管系统的改变,因此,对于年轻未经生育的高血压患者来说,要特别引起注意。
如果血压只是轻度升高,在医生的建议下适当注意休息,低盐饮食,进行药物调整,还是可以怀孕的。如果高血压已经持续一段时间,并且产生了一些并发症,就要暂缓怀孕,密切监测身体状况,待血压及并发症控制后再考虑怀孕事宜。
高血压对怀孕的影响
怀孕前有高血压史或在怀孕20周以前检查发现血压高,血压超过17.3/12.0千帕(130/90毫米汞柱)持续24小时以上,病情较重者,眼底有不同程度的小动脉痉挛、动静脉压迫、视网膜渗血或出血,怀孕后常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血压增高,出现蛋白尿及明显水肿,常出现一些并发症,如心力衰竭、肾衰竭;因胎盘供血不足及血管病变,怀孕常不能顺利到达足月,会出现流产、早产、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及胎死宫内,造成母婴孕后不良。
另外,妊娠高血压对胎儿也不利,由于胎盘得到的血液供应减少,可使胎儿生长缓慢,甚至造成死胎。还可造成胎盘早剥,严重威胁母子生命。
患心脏病的女性如何对待怀孕
患有心脏病的女性一定要慎重对待怀孕,如果贸然怀孕的话,不仅会进一步加重病情,也容易使胎儿夭折在子宫里,严重者甚至还可使孕妇发生心力衰竭,危及自身生命。
患心脏病的女性能否怀孕,关键要视心脏的功能和疾病的性质来决定。
如果心脏病变较轻,能胜任日常体力活动或轻便劳动者,在怀孕和分娩时发生心力衰竭及其他并发症的机会较少,而且年龄在35岁以下,在产科和心内科医生的定期检查下是可以怀孕的。
如果心脏病变较严重,轻微劳动便出现心悸、气急者则不宜怀孕,因为这类患者的妊娠、分娩和产褥期心力衰竭的发生率超过47%。如果孕妇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并伴有皮肤青紫的,胎儿流产、早产或死胎的风险则更大。
哪些心脏病患者不能怀孕
患心脏病的女性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宜怀孕:有心衰病史或伴有慢性肾炎、肺结核者;风湿性心脏病伴有房颤或心率快,难于控制者;心脏有明显扩大或曾有脑栓塞而恢复不全者;严重的二尖瓣狭窄伴有肺动脉高压的风湿性心脏病、心脏畸形较严重或有明显发绀的先天性心脏病而未行手术者。
因为这些女性一旦怀孕,母亲随时有可能发生心力衰竭甚至突然死亡,胎儿也有因血液循环不好而诱发缺血、生长受限的可能,容易发生死胎。不宜妊娠的心脏病女性一旦怀孕,应该在怀孕头3个月内做人工流产,这样安全度较高,如超过3个月就有一定的危险性。此时,应在心内科和产科共同密切观察下做引产。如果当时孕妇已出现心力衰竭,必须先控制心力衰竭,然后才能引产。
此外,35岁以上的风湿性心脏病患者也不宜怀孕。
患肺结核的女性如何对待怀孕
肺结核患者除非有生殖系统结核,一般不影响受孕,而且结核菌通过胎盘侵入胎体的可能性很小,故很少引起流产或早产。但患肺结核的女性还是要慎重对待怀孕。
患有肺结核病的女性应认识到疾病活动期是绝对不能怀孕的,待病情稳定2~3年后,听取医生的意见再考虑怀孕。
由于结核菌具有顽强的抵抗力,而结核病灶又有慢性和复发的倾向,故肺结核的治疗原则是:早期治疗,联合用药。鉴于链霉素和利福平对胎儿有不良影响,故不宜应用。应选用异烟肼和乙胺丁醇,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患有肺结核的孕妇应提前住院待产。分娩时尽量缩短孕产过程,避免体力过度消耗,并注意减少产后出血。除非有其他原因,尽量不施行剖宫产手术。
怀孕对肺结核的影响
一般认为非活动型肺结核,病变范围小、肺功能良好者,对孕妇、胎儿以及肺部病灶无多大影响。相反,如果是活动型肺结核,病灶范围较广、肺结核破坏较多、身体营养状况较差,则可产生不良后果。
怀孕期间孕妇各系统都发生明显的变化。怀孕早期由于妊娠反应而影响能量的摄入,整个孕期孕妇新陈代谢加快,这就增加了体质消耗,同时还要给胎儿提供营养,其结果就是促使病情更加恶化。
分娩时产妇要用力屏气,有可能使已静止的病灶复发。产后腹腔压力骤降,使膈迅速下降,造成肺部突然扩张,容易引起病灶复发,甚至发生咯血、气胸等严重并发症。
对胎儿的不利影响只在肺结核已伴有肺功能不全时发生,可因慢性缺氧引起流产、早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或发生死胎。
患糖尿病的女性如何对待怀孕
糖尿病是一种常见的内分泌代谢缺陷性疾病,其发病与遗传因素有密切关系,通常认为是遗传和环境因素相互作用而诱发的。医学资料分析表明,夫妻双方均患糖尿病时,其子女患病率为5%~10%。但实际上,夫妻双方均患糖尿病的机会是很少的。因此,一般患糖尿病的女性是可以怀孕的,但是,怀孕对糖尿病以及糖尿病对怀孕的影响是比较复杂的,究竟能否怀孕或怀孕后有什么后果应该及时请教医生。
怀孕对糖尿病的影响
心血管系统。糖尿病晚期对心血管系统及肾脏都有严重影响。因此,怀孕后常使病情加重,并且容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比正常孕妇高4倍)、脑血管意外和胎盘早期剥离。
胎儿和羊水。患有糖尿病的孕妇,其胎儿有先天畸形的机会比正常孕妇多10倍,所以应在血糖控制到理想水平后再怀孕为好。此外,糖尿病孕妇的胎儿比正常孕妇所怀的胎儿要大,往往超过4000克,称为“巨大儿”。这样就容易发生难产,或有可能在怀孕最后2~3周胎儿死在宫内,故需要提前引产。即使顺产也容易发生新生儿低血糖和呼吸困难。羊水过多的发生率较高,羊水量骤增可引起孕妇心、肺功能失调。
加重病情。患有糖尿病孕妇的新陈代谢复杂,故对糖尿病的控制也较困难,发生酸中毒的机会比非妊娠期增加2~3倍,直接危及母子安危。
防卫能力下降。糖尿病患者,白细胞的多种功能有缺陷,所以,其吞噬、杀菌作用明显下降,抗感染能力差,孕期、产时生殖泌尿系统极容易感染,严重者会发展为败血症。
产时并发症多。糖尿病孕妇由于不能充分地利用糖,能量不足。因此,分娩时子宫收缩乏力,使产程进展缓慢,导致滞产,且容易发生产后大出血。
患肝炎的女性如何对待怀孕
肝脏病主要见于急性病毒性肝炎,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包括甲型、乙型、丙型、丁型及戊型5种类型。
急性病毒性肝炎的育龄女性必须避孕,待肝炎痊愈后至少半年,最好两年后怀孕。若已怀孕,孕早期以做人工流产为宜。怀孕中、晚期一般不主张终止妊娠,因为手术、麻醉均可增加肝脏负担,应立即到条件好的医院进行保肝治疗,由产科和传染科医生共同监护。但在各种治疗无效、病情继续进展时,也应考虑终止妊娠。
怀孕对肝炎的影响
怀孕后肝脏负担加重,非常容易感染病毒性肝炎,如原有肝病可使病情恶化,加之孕期需要营养物质增加,怀孕和分娩的负担加重,故孕期患肝炎后很容易转变为慢性。
患肾炎的女性如何对待怀孕
慢性肾炎是由多种原发性肾小球疾病所导致的以蛋白尿、血尿、水肿、高血压为临床表现的慢性疾病。病情严重者不但对孕妇和胎儿带来严重后果,而且每次怀孕都会使肾炎加重。
由于怀孕可以促使肾炎病情恶化,缩短患者寿命,而且重症患者,胎儿死于宫内机会多,故慢性肾炎患者不宜怀孕。一旦发现怀孕,应尽早做人工流产。
如果肾炎尚属早期,病情又轻,怀孕已近晚期,又无其他并发症,盼子心切者,可在医生严密监护下继续妊娠。产后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避孕措施,最好做输卵管结扎术。
总之,怀孕期间,要注意肾功能的变化,任何时候发现肾功能继续恶化,应当机立断终止怀孕。
怀孕对慢性肾炎的影响
一般认为怀孕后能使慢性肾炎加重,因为孕期血液处于高凝状态,容易发生纤维蛋白沉积,如合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时肾小球滤过率和肾血流量都可降低,会加重肾病变程度,严重时可发生肾衰竭或肾皮质坏死。如孕前已有较严重的慢性肾炎,孕期往往使病情恶化。
此病对胎儿的影响与肾炎的程度有关。早期病情轻时影响较小,病程长时由于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得不到所需的营养或缺氧,从而易发生流产、早产、胎儿发育不良,甚至胎死宫内。
药物对优生的影响
药物治疗是治疗疾病的一种重要措施,但如果使用不当,可造成不良反应,对有的孕妇还可使胎儿致畸。
医学上把可能引起胎儿畸形的药物叫做致畸药物。在孕期,绝大多数的药物对胎儿都具有致畸的作用,而畸形发生的种类也与致畸发生的时间因素密切相关。
男女双方在计划受孕之前用药,可使精子或卵子染色体畸变,造成精、卵的异常,直接导致精、卵死亡。
这个时期孕卵与母体毫无接触,用药没有大的影响,可适当用药。当然,能不用药时最好不用。
胚胎期既是胎儿器官生长发育时期,又是对药物的敏感时期,这个时期用药应格外慎重。因为大多数药物可以通过胎盘影响胚胎发育,造成脊椎裂、颅骨裂、心脏畸形、四肢畸形、无脑儿等。
这个时期胎儿外形已经形成,以继续生长为主,各器官进一步分化,结构逐步完善。这时用药很少造成胎儿器官畸形,但可能造成器官功能障碍。如长期服用甲喹酮可造成胎儿智力低下,其他药物可造成胎儿大脑形成不全、小脑形成不全、脑水肿、小头症等。
可见,同是药物影响,在不同时期可导致胎儿发生畸形的类型也完全不同。
比较明确有害的药物
四环素类药物:可导致胎儿骨骼发育障碍、变黄。受孕前及怀孕3个月内服用四环素,可发生胎儿四肢短小畸形或先天性白内障。
链霉素和卡那霉素:可导致先天性耳聋、肾脏损害。
氯霉素:可抑制骨髓机能,导致新生儿肺出血。
磺胺类:可导致新生儿胆红素脑病。
阿司匹林或非那西汀:可导致骨骼畸形、神经系统或肾脏畸形。
巴比妥类:可导致胎儿的手指或脚趾短小,鼻孔通联,精神委靡。口服苯巴比妥(片)、司可巴比妥(胶囊)、戊巴比妥钠(片)、异戊巴比妥(片),注射的苯巴比妥钠都属于此类。
安眠药:可影响下丘脑功能,引起性激素浓度改变,表现为月经紊乱或无黄体高峰出现,造成月经紊乱或闭经,并引起功能障碍,从而影响受孕能力。怀孕后继续服用安眠药则可引起多种胎儿畸形,氯丙嗪可导致胎儿视网膜病变。
各种激素:孕妇持续大量或小量服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可引起死胎、早产,以及腭裂、无脑儿等畸形,因此,怀孕期间绝对不能服用此类药物。最好是先请医生检查,如果可以停药,也应至少停药3个月以后再怀孕,以免使妊娠受到影响。
活血化瘀的中草药:可导致胎儿肢体畸形,严重的导致流产、早产和死胎。
怀孕时机对优生的影响
婚后不宜很快怀孕
如果你们正值风华正茂,千万不要一结婚就怀孕,最好在制订一个合适的家庭计划之后再做打算。
如果你们婚后不采取避孕措施就要小孩,只会弊大于利。有很多人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是指婚后的生活不再像恋爱期间丰富多彩,充满诗情画意。特别是有些女性一怀孕,家庭琐事多起来,生活也就由此变得平淡无味了。如果婚后不马上要小孩,可以使夫妇双方进一步增进了解,培养感情,让婚前的恋爱情感延续,这对双方感情的培养是极为重要的。
新婚夫妇虽说结婚时买了许多家具、电器、衣服等,可在经济上大都仍然很拮据,父母经济条件不好的就更困难了。加之刚成家,自我管理能力较差,缺这少那是家常便饭,如果没有小孩,这点事情都好对付。特别是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双方共同努力,积蓄一笔钱,对稳定家庭和小宝宝将来的健康成长都将是较好的保障。因此,婚后不宜很快怀孕。
过早生育影响身体健康
女性生育过早不仅对身心健康不利,影响学习、工作和身体健康,而且还可能会有更危险的事发生。早孕会提高产妇死亡率。年龄在20~29岁的产妇死亡率为4.5%,而年龄在20岁以下的产妇死亡率高达8.6%。早孕女性的婴儿死亡率也比较高,20岁以下女性所生的婴儿死亡率达10.9%。
宫颈癌的发病率早婚者比晚婚者要高出3~7倍,尤其是18岁以前生育者可高出20倍,20岁以下生第一胎的,宫颈癌的发病率比25岁以上生第一胎的高7倍之多。
高龄生育有致畸风险
医学上把35岁以上的孕妇定义为高龄孕妇。当然,即使是高龄生产,经正常分娩而生出健康宝宝的例子也很多,而且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生产时所发生的危险已经降低很多了。多数的产妇在生产结束之后也能很好地哺育婴儿。高龄女性妊娠,会有一系列的问题,要担一定风险,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先天痴呆儿和某些先天畸形儿的发生率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