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我,还是我吗?

金皓其实跟关文不算太熟,就高三那会儿做过一段时间同桌。

金皓原本以为,关文是个只会死读书的。

也就是那段日子,他才发现这家伙跟想象中完全不一样:学习好得变态,人也带着一股子清高劲儿,对金皓这样的差生、混混,丝毫不掩饰他的不屑。

本以为二人会井水不犯河水,但偏偏关文还有一个致命的地方——嘴毒!

一针见血,直戳人心窝子,怼人从来不带脏字,却能让你气得跳脚。

金皓觉得自己已经够贱了。

可有几次也被他怼得火冒三丈,金皓桌子一拍把他约到了操场里,打算给他点颜色瞧瞧。

结果?

谁能想到文质彬彬的关文,脱了校服以后一身精瘦的肌肉,金皓还打不过!

后来学校知道了这件事,把被揍得鼻青眼肿的金皓记了大过。动手的关文却屁事儿没有。

从那以后,金皓彻底服了:不怕流氓坏,就怕流氓有文化。

此刻,看着眼前这张熟悉的脸,金皓心想:那个文化流氓,又回来了。

但关文对他的兴趣,显然远不如对那把铁锹。

他推了推眼镜,蹲下来,仔细打量铁锹。晨光洒在铲刃上,那层诡异的死黑吞噬所有反光,像个无底深渊

“感兴趣?”金皓问,嘴角带着坏笑。

“嗯。”关文点头,“你这把铁锹看起来不一般。”

当然不一般,这玩意儿可是会吃人的。而且到目前为止,自己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材质。

正好问问这个高材生。

“想看可以。”金皓的视线落到了关文的裆上,“拿你的裤衩来换。”

关文抬眼看他一眼,没废话,麻利脱掉外裤,露出里面一条鲜艳的大花裤衩——红底黄花,骚气冲天。

“我靠,看不出你丫这么骚包啊!”金皓乐了,差点笑喷,“这到底是你的裤衩还是你妈的。”

“本来是我妈的,买大了,给我穿。”关文淡定如常,把裤子扔给金皓,“配你正合适。”

“……”

金皓的小弟终于有了栖息之处。

俩人并肩坐在田埂上,关文穿着背心和大外裤,神情专注地研究铁锹,像个考古学家;

金皓穿着花裤衩和围腰衬衫,翘着二郎腿啃党参,党参的苦涩味混着泥土的腥味,直冲脑门。

关文把铲头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又敲又摸,眉头越皱越紧:“这不是常见钢铁。硬度超标,密度也不对……应该是稀有矿石,或者特殊合成合金。”

上次罗文森也这么说。

“你从哪儿搞来的?”关文问,眼睛没离铲子。

“路上捡的。”金皓随口胡诌。

“捡的?”关文终于抬头,镜片后眼睛带着明显的怀疑,“看着倒是像镇上的人挖矿用的铲子。”

“矿铲?”金皓眉头一跳,泡桐镇的人世世代代都是矿民,也就近几十年才放弃了这个行当。

以前家家户户确实都有这样的铲子,小时候,他爸金建国也每天扛着这样的铁锹出工。

关文翻看着铁锹,“也不好说,毕竟这样的铲子到处都是。”

关文的视线忽然落在铲头与木柄交界处,指尖一抠,伸手就要去拔!

不好!

金皓心头一惊——那儿藏着他撕下的“77页”老黄历!千万不能让关文发现!

金皓眼疾手快,一把抢回矿铲:“行了,看不出来就算了,我也没指望你能看出什么名堂。”

关文眉头一挑,身为学霸的骄傲乍现:“我大学学的是采矿专业,回去翻一下资料,总能研究出来。”

“那你在这儿种地?”金皓想转移话题。

“先别说我,你欠我那一千块怎么还?”

“瞧你那抠门样儿——”金皓一摸兜,反应过来了,自己光着腚出来的,啥也没有。

金皓连忙说:“我回头给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你这和尚一跑就是十年。”关文淡淡地说,“反正看不到钱,我让我妈去脱裤衩。”

“嘿嘿,那感情好。我在家等着,等阿姨来跟我打招呼。”

金皓就这么穿着妈妈款大裤衩,扛着铁锹,光着脚往回走。

适逢五月,泡桐花开得正盛,街道上粉色花朵一簇簇,像小灯笼挂枝头,跟他裤衩上的大花相得益彰,风一吹,骚气四溢。

金皓大喇喇地走在镇上的青石板路上,全然不顾路人惊恐且探究的目光。开玩笑,自己可是从地狱爬出来的人,还要什么脸皮?他的脸皮早就练得跟这铁锹铲刃一样,厚实且耐磨。

路过老邻居家门口时,还顺手摘了朵泡桐花别在耳边,自我欣赏起来:“老子今天这打扮,够骚的,够配这春天的。”

回到金宅,他先是像饿狼入室般一通翻找,换上了一身干爽的常服,又从登山包的隐蔽夹层里摸出几张压箱底的零钱。去楼下超市扫荡了一大袋压缩饼干和熟食后,回家狼吞虎咽,吃得满嘴油腻,肚子鼓起,才长舒一口气。

吃饱喝足,脑子活络起来。他坐在旧沙发上,开始干正事。

“砰——!”

金皓用了九牛二虎之力,双手死握木柄,脚顶墙借力,终于把矿铲的木柄拔出一截。缝隙里,一张薄薄的纸页滑出。

果然,怪物没有感应到铁锹里藏着的这张黄历页。

也或许感应到了,却不敢从铁锹里拿。

不管怎么样。这张纸算是他这次抵死冒险带回来的战利品。

金皓的手指摩挲纸边,脑海中闪过用老黄历开门的那一幕——血字写下“宜:开门”,下面自动跳出“忌:回头”。

每一个“宜”后,必有“忌”,像宿命的平衡。

“不知道带到现世,还管不管用……”

他喃喃自语,手指微微发抖,有冲动想试试——比如写个“宜:发财”,看看会不会天降横财。

但理智拉住他:万一“忌”的是什么恐怖的东西呢?

比如“忌:活着”?

他可不想再死一回。

忍下实验冲动,他把纸页小心折好,塞进了衣服内衬里。

视线落在那截神经纤维上。

雪白异常,软绵绵的,像一截巨型蚕蛹。金皓用手指戳了戳——纤维微微一颤,一紧一松,仿佛在呼吸!

“这玩意儿是活的?”

金皓一惊,后背发凉。他想起怪物射出纤维时的场景,这玩意儿堪比长矛,可以很轻松地把人捅成筛子。

金皓又试着摸了摸这节纤维,它像虫子搬蠕动了一下。

金皓收回手指,心想,恐怕因为这东西是怪物的一部分,所以怪物没死,它就没死。

也许,通过研究,能找出克制怪物的办法!

金皓眼睛一亮,开始实验。

家里没专业刀具,他随手找了块砖头,对着纤维“砰砰”几下狠砸!砖头震得他手麻,纤维却纹丝不动,只微微凹陷,随即反弹如初。

砖头反倒裂了道缝。

“操,硬!”

他又拿来打火机,对着纤维烧了整整十分钟。火焰舔舐,纤维表面微微发红,却不熔不化,不焦不卷,只冒出一缕诡异的腥甜气味,像烧肉却又带着金属的冷冽。

烧完,纤维凉下来,依然雪白蠕动,一紧一松,像在嘲笑他的无力。

金皓喘着粗气,擦了把汗:要不是家里没电没气不能开火,要不然他还想煮一煮、蒸一蒸试试。现在只能作罢。

金皓把纤维扔地上,大眼瞪小眼,明白了:这玩意儿大概只怕铁锹。

即使只有这么小一截,即使已经离开了怪物的身体,此时的它依然强得可怕。说不定能当匕首使,冷不丁就能干掉对手。

被这玩意儿刺中,可不好受啊……

想到这里,金皓不寒而栗。他撩起衣服,看了看自己的胸膛:皮肤光洁如新,别说血窟窿,连个疤都没有。

他又摸了摸自己的皮肤,软软的,心脏正有力地跳动。所有的一切都证明——他还活着。

可现在,有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摆在眼前:

我死了,然后又复活了。

现在的我……真的还是原来的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