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药田里挖出个大活人

清晨,天刚蒙蒙亮,翠屏山笼在一层未散的薄雾里。

关文扛着锄头,踩着露水下了地。

他在山脚下包了块地,土质肥沃,日常种的都是黄芪、党参这一类药材。

清晨雾重,脚下的泥土被水汽泡得松软,每一步踩下去,都发出轻微的“咕叽”声,鞋底很快糊满了黑泥。

他熟门熟路地进了药材地,放下锄头,挽起袖子开始刨土。

锄刃一入地,湿润的泥土翻卷而起,带着新鲜的土腥味。他才刨了两下,镜片上就起了一层白雾。

关文皱了皱眉,把眼镜摘下来,随手擦了擦,推到脑门上。不一会儿,后背就开始出汗,薄衬衫贴在身上,勾出一副精瘦却结实的轮廓。

刚刨了半亩地,锄头突然碰到了什么东西——软软的,不像石头或树根,更像……一团湿泥包裹的肉?

他心头一紧,屏住呼吸,慢慢拨开泥土往前看:

只见泥土里露出几根人类的手指!

关文心脏狂跳,冷汗瞬间浸湿后背。他每天都来这里干活,昨天才仔细刨过,怎么一夜之间就冒出一个死人?

杀人抛尸。

这是关文脑子里蹦出的第一个念头。

翠屏山脚人烟稀少,当初他就是看中这点才包下这块地——现在想想,确实是个抛尸的好地方。

关文吸了口气,又拨开些泥,终于看清了被泥土掩盖的那张脸。

他愣了两秒。

然后面无表情地抡起锄头,把土又拍回了那人脸上。

“喂!”土里的人立刻炸毛,但听起来没什么力气,气虚声哑,可气势不减,“你谁啊?谋杀啊?!”

关文这才弯下腰,凑近了看,嘴角微微一勾。

“金皓,”他说,“你脑子还是这么不好使,还是记不住人。”

哗啦!

金皓猛地从泥地里坐了起来,一把抓住关文的手,表情狰狞如地狱恶鬼:“我先不管你是谁……吃的,有没有吃的!”

关文一愣,打开了金皓的手:“没有。”

金皓环目四望,晨雾中,翠屏山轮廓渐清,鸟鸣声起,田野里一片宁静。

我……出来了?

金皓一愣,随即一股巨大的饥饿空虚感从喉咙里爬出,快饿死了!

既然这里是地里,那种的总归是能给人吃的!

金皓一窜从土里跳了起来,浑身光溜溜的不着寸缕,撅着光腚,手脚并用地刨地。

地里长着一缕缕的绿色根茎,金皓看着像萝卜缨,眼睛发光,像看见了金子。

“萝卜!”

关文看着那只光猴子连根拽起就要往嘴里塞:“那不是……”

可惜晚了,金皓拔出来后往自己大腿上擦了擦,就往嘴里塞。

“呸,苦的!”

“废话,”关文移开眼睛,有点无语,“这是党参,是中药,别人都是熬水喝或者煲汤,你生吃不苦才怪。”

金皓皱着眉,把嘴里的渣子吐掉,又挖起一根。

“你不懂,”他含糊地说,“只要能活着,这苦点算什么。”

是的,活着。

尤其是从无尽地狱里爬出来,能看见蓝天、白云,感受到这温暖的人间。

别说只是吃党参,就算是吃钢筋,他也能面不改色地吃下去。

关文叹了口气:“我说你能不能先穿个裤衩?又没什么值得炫耀的,也不嫌累?”

金皓眉头一跳,觉得有些牙根发痒,这熟悉的毒舌感,终于让他想起了眼前这人是谁。

……这是关文。

智商超高、文武双全,那张脸长得也就比他自己差了那么一丁点儿——这是老天爷追着喂饭吃的典型代表,可惜,饭里下了毒。

这人最大的败笔就是长了张嘴。

他是自己上学时期最讨厌的人。

跟其他人不一样,关文从来不因为金家血脉而针对金皓和金野,在他那双看透世俗的眼睛里,并没有血统的高低贵贱,因为——在他看来,在座的各位,全是垃圾。

从前被关文压制的痛感从记忆深处袭来。

“大男人怕什么?”他转过身,对关文一挑眉,“这里就咱们俩人,你要是看不惯,把你的裤衩子借我穿一穿?”

关文没接话,只是把自己的衬衫脱下来,丢过去。

“裤子呢?”金皓接住。

“没有。”

金皓想了想,将衬衫围在了自己的腰上,挡住重点部位。

我去,这一穿好像更不正经了。

他转过头,对着关文上下打量了一圈,啧了一声:“嚯,大学霸,你咋混成这样了?”

关文跟金皓是老相识了,俩人从幼儿园开始做同学,一直做到高中。

直到高三那年,金皓带着金野离开泡桐镇,就再也没回来。

在金皓的记忆里,关文就是一书呆子——从小就戴眼镜,不是埋头看书,就是在父亲的诊所里帮忙。

关文家里开着镇上唯一一家小诊所,父亲当医生,母亲做护士。他从小就在药柜和账本之间打转,抓药、记账、打下手。

不过这家伙成绩还是不错的,金皓记得关文是唯一可以跟金野争一争第一名的人,不过总是被金野压制就是了。

如今再见:眼镜推脑门,脸上泥点子,背心下身材精瘦,手上老茧厚厚——书呆子改行做农民了?

“归隐田园而已。”他说得轻描淡写,“比不上你。金皓,你这是惹了谁,被活埋了?”

金皓咬着党参,没接茬,只笑笑,眼睛里闪过一丝复杂。

“我要说我刚从地狱里爬出来,你信吗?”

金皓最后的记忆,是铁锹刺入身体的瞬间。

打不赢那个怪物,但又不想作为他的试验品活着。那就只剩一个选择了——死。

实验室里别的病人,无论死多少次都会再次复活在实验室,成为那怪物永恒的试验品。

但自己好像是意外。

死了,但复活在地里,还被老同学挖了出来。

金皓仔细检查了一圈自己的身体,被怪物贯穿的几个伤口都复原了,连疤都没有。唯一的后遗症是自己用了铁锹,差点被抽干。

谁能想到,离开那个“蚀层”的法子居然是用铁锹自杀。

按理说,自己还能使用两次铁锹,可他自己也分不清,在实验室里到底算用了一次?还是两次?自杀那次到底算不算?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既然老天爷让他重活一次,那他就要好好珍惜。

想到这里,金皓突然反应了过来:“你是在哪里挖到的我?”

“那里。”关文一指地上的大坑。

金皓顾不上还没填满的肚子,转身就往坑里掏。片刻后,一根熟悉的褐色木柄露出来了,他发出一声近乎喜极而泣的咆哮:“铲哥!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

要不是关文在这儿,他恨不得抱着它狂亲两口。

但铁锹在土里埋了这么久,有些埋汰了,他拿起关文给他的那件衬衫擦了擦铲刃。

“喂,我的衣服……”

“借我用用,铲哥爱干净。”

擦着擦着,金皓的视线突然凝固了。

在刚才挖出铁锹的深土层里,竟然躺着一截白森森的东西。

他伸手捡起来,瞳孔骤然收缩:那是怪物的神经纤维!

虽然只有成人手掌大小,半透明的表皮下还有某种暗色的汁液在缓缓流动,拿在手里软绵绵的,活像一条变异的巨型蚕蛹。

冷汗顺着金皓的脊梁淌了下来。

这东西怎么会跟着他一起出来?

他脑子里走马灯一样回忆着实验室里的最后五分钟——如果没记错的话,自己死前先斩断了一根怪物插在自己胸口的纤维。而现在自己身上的伤口全部愈合,也许是在愈合过程中,身体排异,把它从胸口排了出来。

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自己会复活在这里。

难道关文这块药田,也连着那个鬼地方?

“这是什么?新品种的地龙?”关文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后,弯着腰,好奇地盯着那团蠕动的白肉。

“……啊,这是我养的蚕宝宝,极品,认生。”金皓眼疾手快,一把将纤维揣进怀里,顺便转移话题,“你这药材不错,回头我发财了,全包了。”

“行。”关文面无表情地打开了手机计算机,“既然谈到钱,咱们就算算账。你一共糟蹋了我二十五根特级党参,这年头遍地都是特效药,像这种人工种植的药草已经有价无市了。市价三百一斤,算你六百五。再加上这件衬衫的折旧费和我的精神损失,一共一千。”

“……”金皓豪迈的笑容僵在脸上,“不是,咱俩这关系,你跟我算得这么细?”

“我跟你不熟。”

“……行行行,我回头给你。”金皓满不在乎地说,反正他债多不压身,到时候关文连他的影子都找不到。

关文好像早就料到了他会这么会说,突然手机对着金皓就是“咔嚓咔嚓”几下。

“我靠!关文你干什么!删了!老子还没穿裤子呢!”金皓赶紧捂住小弟。

“大男人怕什么?”关文完美复刻了金皓刚才的语气,晃了晃手机,“一手给钱,一手删照片。”

“关文……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阴损了?”

关文推了推脑门上的眼镜,露出一抹理所当然的微笑:“我一直这样,是你记性不好,老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