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风卷着潮湿的咸腥,掠过新诺克镇的海岸。
两年时光,像一把粗糙的砂纸,磨平了米格镇废墟上的焦黑,却磨不掉我骨血里的恨与念。
我站在镇口的礁石上,赤着上身,任由海风掀起额前的黑发。阳光泼洒在我棱角分明的皮肤上,勾勒出流畅却充满爆发力的肌肉线条——这是两年不间断的地狱训练,刻在这具十三岁身体上的勋章。
【系统面板】的淡蓝色光晕,在我眼前一闪而过:
宿主:阿默(林默)
超级赛亚人体质:解锁度1.2%(超级赛亚人1形态持续时间:180分钟,熟练度:圆满)
能力:万花筒写轮眼·永恒神威(熟练度:停滞)、超人系·瞬瞬果实(已解锁:瞬移、死物位置交换)、霸王色霸气(威力增幅:1.2倍)
招式:镭射波(威力增幅:300%)、连续冲击波(最大释放次数:12次/形态)
我缓缓闭上眼睛,调动体内奔涌的气。下一秒,耀眼的金色气焰轰然冲天,黑发倒竖成张扬的金色,绿色的眼眸锐利如鹰隼,周身的气压让礁石上的碎石簌簌发抖。
超级赛亚人1形态。
两年前,在米格镇的废墟上,这份力量是被悲愤点燃的野火,炽烈却短暂,撑不过十分钟便会让我脱力昏厥。而现在,我能维持这个形态整整三个小时,气息平稳得像无风的深海。
我抬手,金色的气焰在掌心凝聚,化作一枚乒乓球大小的能量球。指尖微动,十二枚一模一样的能量球接连浮现,悬浮在我身侧,光芒刺目。
“连续冲击波。”
我低喝一声,手臂横扫。十二道金色光束如同流星雨,呼啸着射向远处的海面。轰鸣声接连炸响,巨浪滔天,水花溅起数十米高,在海面上砸出一片巨大的白色泡沫区。
收招,气焰缓缓敛去,金色的头发褪回黑色,只是胸口的起伏比平时稍快了几分。
这两年,我把所有的精力都砸在了提升赛亚人体质和果实能力上。超级赛亚人1的壁垒,却像一道无形的天堑,任我如何压榨自己的极限,解锁度都在1.2%的门槛上停滞不前。系统给出的提示只有冰冷的一行字:【需更强的情绪刺激或能量积累,方可突破】。
情绪刺激?除了艾米娜逝去时的撕心裂肺,我再也找不到更强烈的情绪了。能量积累?这两年,我把新诺克镇周围百里的深山都踏遍了,最凶猛的凶兽的兽核,都被我用来滋养体质,却依旧杯水车薪。
好在,霸王色霸气有了些许长进。系统用最直观的数值告诉我,现在的霸王色,是两年前的1.2倍。不再是只能震慑杂鱼的威压,如今我全力释放,能让一艘小船上的海贼直接昏厥过去,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
而瞬瞬果实的新能力,是我一次濒死训练中意外解锁的。
那天,我被一头深海爬上岸的巨齿鲨逼到绝境,它的血盆大口几乎要将我吞噬。我本能地发动果实能力,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和它身后的那块巨石换位置!
下一秒,我和那块足有我两倍体积的巨石,在原地完成了瞬间交换。巨齿鲨一头撞在巨石上,脑浆迸裂,而我则落在了安全地带。
系统提示音随之响起:【瞬瞬果实新能力解锁:死物位置交换。限制:交换目标为死物,体积与重量不超过宿主两倍;宿主可与符合条件的死物交换位置】。
这个能力,让我的战术变得更加灵活。遇到强敌时,我可以和周围的树木、岩石交换位置,躲避致命攻击;也可以把敌人脚下的石块和远处的陷阱交换,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唯独永恒万花筒写轮眼的神威,被我搁置了整整两年。
不是不想练,而是不敢。
米格镇的废墟上,我用神威吞噬杰森时,那双猩红的眼睛里倒映的,是艾米娜死不瞑目的脸。从那以后,只要我开启神威,脑海里就会浮现出火光、废墟和鲜血。我怕自己会沉溺在那份绝望里,怕那份力量会彻底吞噬掉阿默这个身份,只剩下被仇恨驱动的躯壳。
所以,我宁愿去打磨镭射波,把那道赤红光束的威力练到足以洞穿百米厚的岩层;宁愿去锤炼连续冲击波,让自己在赛亚人形态下,可以不间断地释放十二次攻击。
神威就像一把被封印的利刃,藏在我的左眼深处,落满了尘埃。
“阿默!”
岸边传来熟悉的呼喊声。我回头,看见莱昂斯扛着一块厚实的船板,快步朝我走来。他的脸上沾着木屑,额角的汗珠顺着刀疤滑落——那道疤,是两年前杰森留下的。
两年前,我解决了杰森海贼团,救了被铁链捆住的莱昂斯。他看着米格镇的废墟,跪在地上,哭得像个孩子。后来,是他牵头,带着幸存的几个米格镇居民,在废墟上重建了家园。
新诺克镇,这个名字是莱昂斯取的。他说,“诺”是承诺,承诺要守护好这片土地;“克”是克制,克制住仇恨,好好活下去。
我没有反对。
这两年,我和莱昂斯他们一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训练之余,我会帮他们修补房屋,开垦荒地,出海捕鱼。新诺克镇的居民,都知道我是那个救了镇子的少年,却不知道我体内藏着怎样的力量。
他们待我很好,像对待亲人一样。可我心里清楚,这里不是我的终点。
海贼王的世界,辽阔得让人敬畏。东海只是这片大海的一隅,而我,想去看看更远的地方。想去看看传说中的拉夫德鲁,想去看看那些站在世界顶端的强者,想去看看,这个世界的尽头,到底有什么。
更重要的是,我需要变得更强。
只有站在世界的顶端,才能真正守护住自己在乎的一切。只有拥有碾压一切的力量,才能让那些罪恶的海贼,再也无法毁掉任何一个“米格镇”。
“船快造好了。”莱昂斯把船板放在地上,擦了擦汗,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按照你说的尺寸,七八个人的容量,船身用的是深海硬木,抗风浪得很。”
我点点头,朝着港口的方向走去。
那艘小船,停在新诺克镇的简陋港口里。船身通体黝黑,船帆是用粗麻布缝的,上面歪歪扭扭地绣着一个“默”字——那是镇子里的大婶们,连夜绣上去的。
这几个月,我和莱昂斯他们一起,砍树、刨木、钉钉子。每一块木板,每一颗钉子,都沾着我们的汗水。这艘船,算不上什么精良的航海船,却承载着我对这片土地的最后一点眷恋。
“明天一早出发?”莱昂斯跟在我身边,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沙哑。
“嗯。”我看着海面,远处的海鸥掠过天际,留下一串清脆的鸣叫,“趁现在风平浪静,适合出海。”
莱昂斯沉默了片刻,拍了拍我的肩膀。他的手掌很粗糙,带着老茧,却很温暖。“我知道,你留不住。”他低声说,“米格镇太小了,装不下你的野心。也装不下你的力量。”
我转头看着他,这个曾经被海贼打得遍体鳞伤,却依旧咬牙重建家园的海军中士,眼眶忽然有些发酸。
这两年,他是唯一一个,不问我身上的伤从何而来,不问我为什么能释放出那么可怕的力量,却在我训练脱力时,默默给我端来一碗热汤的人。
“莱昂斯。”我开口,声音有些哽咽,“新诺克镇……就拜托你了。”
“放心。”莱昂斯咧嘴一笑,用力点头,“有我在,不会让任何人,再毁了这里。”
夕阳西下,把海面染成了一片温暖的橘红色。
我和莱昂斯坐在港口的礁石上,聊了很久。聊两年前的米格镇,聊镇上的老奶奶给我糖吃的样子,聊艾米娜熬的鱼汤,聊那些再也回不来的人。
莱昂斯没有劝我留下,只是告诉我,出海后要小心,东海虽然是四海中最弱的海域,却也藏着不少穷凶极恶的海贼。他还塞给我一个鼓鼓囊囊的布袋,里面是他攒了很久的贝利,还有一张手绘的东海地图。
“遇到危险,就用你的力量,狠狠地揍回去。”莱昂斯看着我,眼神坚定,“你不是魔鬼,你是保护者。”
我攥着那个布袋,指尖传来布料的粗糙触感,心里却暖得一塌糊涂。
夜色渐深,我回到了自己的小木屋。这是艾米娜曾经住过的地方,我一直没有拆。屋里的摆设,还和两年前一模一样。桌子上,放着一个缺了角的瓷碗,那是艾米娜给我盛鱼汤用的。
我抚摸着那个瓷碗,眼眶终于忍不住红了。
“艾米娜,我要出海了。”我轻声说,声音在寂静的屋里回荡,“我会变得更强,强到没有人可以再伤害我在乎的人。等我回来,一定会让这片大海,变得更干净。”
窗外的海风,似乎温柔了许多,像是在回应我的誓言。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我就醒了。
我换上了一身干净的粗布衣裳,背上了一个简单的行囊,里面装着莱昂斯给的贝利和地图,还有一些压缩饼干。
走到港口时,我愣住了。
简陋的港口上,站满了人。都是新诺克镇的居民,有扛着锄头的大叔,有抱着孩子的大婶,有拄着拐杖的老人。他们手里,拿着各种各样的东西——一袋水果,一捆干粮,一件缝好的披风。
莱昂斯站在最前面,手里拿着一面崭新的船帆,上面绣着一个金色的“默”字。
“阿默,一路顺风!”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紧接着,此起彼伏的祝福声,像潮水一样涌来。
我的鼻子一酸,差点掉下泪来。
这两年,我以为自己早已习惯了孤独,以为自己的心,早就被仇恨冻成了冰块。可这一刻,看着这些淳朴的笑脸,我才发现,原来自己早已把这里,当成了家。
莱昂斯走上前,把新船帆递给我。“这是镇上的人连夜赶制的。”他说,“用的是最好的布料,防水,抗风。”
我接过船帆,指尖微微颤抖。
“阿默,到了外面,要好好照顾自己。”抱着孩子的大婶,红着眼睛说,“记得按时吃饭,别再像以前一样,训练起来就忘了时间。”
“还有,遇到漂亮的姑娘,就娶一个回来。”拄着拐杖的老人,笑着打趣道,“我们还等着喝你的喜酒呢。”
众人都笑了起来,港口的气氛,顿时变得轻松了许多。
我一一接过他们递来的东西,放进船舱里。每一样东西,都沉甸甸的,装满了他们的心意。
“谢谢大家。”我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我会回来的。”
说完,我转身,踏上了那艘属于我的小船。
解开缆绳,扬起船帆。海风鼓起了崭新的帆,金色的“默”字,在晨光中格外耀眼。
“阿默!加油!”
“一定要成为了不起的人!”
“我们等你回来!”
岸边的呼喊声,越来越远。
我站在船尾,回头望去。新诺克镇的轮廓,在晨雾中渐渐模糊。莱昂斯和居民们的身影,越来越小,最终变成了一个个小黑点。
我抬手,朝着岸边的方向,用力挥了挥。
再见了,新诺克镇。
再见了,莱昂斯。
再见了,我在这个世界上,第二个家。
小船载着我,驶向了一望无际的大海。
海浪拍打着船身,发出哗哗的声响。海风拂过我的脸颊,带着自由的味道。我看着眼前这片蔚蓝的、无边无际的大海,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
这就是大海啊。
充满了未知,充满了危险,却也充满了无限的可能。
我张开双臂,感受着海风的拥抱,嘴角,缓缓勾起一抹笑容。
从今天起,阿默的航海之旅,正式开始。
接下来的几天,我独自一人,驾着小船,在大海上漂流。
白天,我靠着手绘地图辨认方向,靠鱼竿钓鱼充饥。晚上,我躺在船板上,看着漫天的繁星,听着海浪的声音,偶尔会想起艾米娜,想起莱昂斯,想起新诺克镇的居民。
日子过得平静,却也充满了新鲜感。
直到第四天的中午,我的干粮和淡水,都见底了。
正当我皱着眉头,盘算着要不要钓几条鱼,生鱼片充饥时,远处的海平面上,忽然出现了一座小岛的轮廓。
我眼睛一亮,立刻调整船帆,朝着小岛的方向驶去。
靠近小岛后,我才发现,这座岛的岸边,竟然有一座不算小的城镇。城镇的入口处,立着一块巨大的木牌,上面用油漆写着几个歪歪扭扭的大字:西格米西城镇。
天无绝人之处。
我把船停在岸边的浅滩上,背上行囊,快步走进了城镇。
西格米西城镇不算繁华,却很热闹。街道两旁,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摊位,叫卖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空气中,弥漫着食物的香气。
我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我循着香气,走进了街边的一家小饭馆。饭馆不大,只有几张木桌,墙上挂着几个油腻的灯笼。
“老板,来三碗米饭,一份烤鱼,一份炖肉。”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从行囊里掏出贝利,放在桌子上。
老板是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看到贝利,立刻眉开眼笑:“好嘞!客官稍等!”
很快,热气腾腾的饭菜,就被端了上来。
我饿坏了,拿起筷子,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烤鱼外焦里嫩,炖肉软烂入味,米饭粒粒分明,香得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
就在我吃得正香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瞥见了邻桌的凳子上,放着一张皱巴巴的报纸。
鬼使神差地,我伸手把报纸拿了过来。
报纸的头条,用加粗的黑体字,写着一行醒目的标题:【擅闯海军支部,打伤官兵,剑豪武陇明日午时处刑!】
我微微一愣,目光落在了标题下方的文字上。
近日,一名自称武陇的流浪剑豪,擅闯西格米西城镇海军支部,以一己之力,打伤支部内二十余名海军官兵,所幸无人死亡。后被海军上士格瑞德出手制服,现已关押在支部大牢。明日午时,将在海军支部前的广场上,公开处刑。
剑豪?武陇?
我挑了挑眉,嘴里的米饭,忽然变得索然无味。
会使剑的家伙?一刀流十分厉害?
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个画面:一个身披蓑衣,腰佩长刀的剑客,在海军支部里,挥刀斩破千军万马的样子。
有意思。
我继续往下看,报纸上还印着一张模糊的照片。照片上的男人,穿着一身破旧的武士服,头发凌乱,脸上带着一道狭长的刀疤,眼神却锐利得像出鞘的利剑。即使被铁链捆着,也依旧透着一股桀骜不驯的气息。
擅闯海军支部,打伤二十多名海军,却没有杀一个人。
是手下留情,还是……有别的原因?
我放下报纸,摸了摸下巴,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容。
明日午时,处刑。
本来只是想上岸找点食物和淡水,补充一下物资就离开的。可现在,我忽然改变主意了。
这个叫武陇的剑豪,有点意思。
去看看热闹,似乎也不错。
万一,这个剑豪,是个值得招揽的人才呢?
我看着窗外,阳光正好,街道上的行人来来往往。我的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心里,已经有了决定。
明天中午,去海军支部的广场,凑个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