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论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历史逻辑与当代建构
- 李琨
- 17430字
- 2025-04-07 11:20:47
一 研究对象
明确研究对象是展开研究与深入分析的前提。本书首先从马克思主义对“制度”的阐释进行考辨,然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制度自信”这对词语的定义分别进行了梳理、考辨与审视,上述三组词语的概念范畴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对本书的研究至关重要,应该对其概念进行深入辨析,对其之间的关系全面剖析,同时它们也是构筑本书主题框架的支点。
1.制度的马克思主义阐释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制度被解释为:“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体系”。[1]按辞海的解释,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则。关于政治制度,《中国大百科全书》对其进行的解释是“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2]制度既可以表述国与国之间因交往而形成的一系列原则,也可以用来规定对组织、个人行为的约束。
不同学科总是从不同的角度、在不同领域来理解和使用制度。新制度经济学侧重于研究制度和交易成本的关系,其代表人物科斯认为,只要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接近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初始产权归谁所有,市场最终达到均衡都将证明这种制度安排是有效率的。在科斯看来,制度可以使外部性因素内部化。诺思给制度下了明确的定义:“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3]德国学者柯武刚和史漫飞以及日本经济学家青木昌彦也先后对制度做了解释,比较一致地认为制度是约束和规范个人行为的各种规则。制度是政治学研究的核心内容,先后形成了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但是在制度与规则的关系上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亨廷顿认为,制度是“稳定的、受到尊重的和不断重现的行为模式”。[4]社会学把制度作为一种管理和控制社会的方式和规范体系。萨姆纳提把制度定义为:“用于指导与约束社会成员行为的要求与标准。”[5]马奇、奥尔森对静态、宏观的制度分析与动态、微观、个人的行为主义进行了双重批判与继承,将制度定义为“惯例、程序、角色、规划、组织形式以及政治活动建构的技术等,也可以是信仰、范式、符号、文化以及相关的知识等”。[6]
制度概念虽然在诸多学科中有着不同的定义与特征,但是,其一般性在于,制度是指某种共同体中人们所要遵守的一套行为规范,既有如宪法、法律和规章等的正式制度,也包括如价值观、意识形态和习惯等的非正式制度。在制度研究中,通常在三个层次上使用制度这个概念:一是社会形态,如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等,这是对社会制度的宏观考察,常常用于区别不同性质的社会;二是指某一领域的规则,如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法律制度等,这是从中观层次对制度进行的考察;三是作为管理控制社会的方式和规范体系,如企业制度、产权制度等具体经济制度,这是对制度微观层次的考察,是根本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
马克思恩格斯所关注的制度与社会性质紧密相连。他们往往根据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来区分社会制度,即区分为不同的社会形态。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详细阐述了“社会形态”概念。马克思在梳理人类社会的发展史时,从所有制关系的角度将人类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历史划分为五个不同的社会形态。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从生产关系的角度把人类历史划分成几种社会形态更替的发展阶段,即“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7]此外,揭示了制度的起源及构成体系。认为制度是指人与人之间所结成的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的反映或产物,“存在状况只不过是各个人之间迄今为止的交往的产物”。[8]通过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研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生产方式及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是经济基础,立足于经济基础之上的法律的、政治的及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构成社会的上层建筑,也就是社会的政治制度。“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9]由于每种具体制度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以及所起的作用不同,每种具体制度都具有不同的层次,在各种具体制度中,经济制度是最基本的制度,对其他如法律制度、教育制度、文化制度等起决定作用。其他制度是对经济制度的反映。更进一步地,马克思恩格斯以生产方式、经济结构和社会形态的内部矛盾为根据阐明制度变迁的动力,即物质生产方式变化引起生产关系的变化进而引起上层建筑或慢或快地发生变化,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不是一劳永逸的,“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10]马克思在深刻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内在不可调和矛盾的基础上,点明了资本主义制度向共产主义制度转变的复杂性与曲折性,“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1]马克思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角度,表达了对社会主义制度最终战胜资本主义制度的坚定信心。
2.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第一次提出两个阶段论的思想,即“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在第一阶段社会实行“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第二阶段社会实行“按需分配”的原则。这里,马克思归纳了社会主义的特征本质上是,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生产资料全社会的共同占有、共同劳动、按劳分配等。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俄国的布尔什维克主义者列宁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进一步发展,认为:“社会主义称作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12]“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邓小平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未来社会表述的基础上,又根据中国具体的实践经验对这种制度的含义进行了创造性的发展:“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3]这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制度的本质及制度的目的的科学认识。因此,社会主义制度首先是一种社会形态,是在某一社会中一定生产力基础上形成的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的体系。其次,这个体系是由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中的基本制度所组成,这些基本制度体现着社会主义的根本属性。最后,基本制度需要体现落实在具体层面,是制度的实现形式,也是制度的具体内容。
20世纪50年代中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为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开创及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构成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14]中国制度因其鲜明的中国特色、明显的制度优势、强大的自我革新能力而成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中国制度的内涵:以科学社会主义为原则,以我国现实生产力为基础,以我国国情为基本依据,是在不断改革创新中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有效衔接、整体运行的制度体系的总和,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是民族复兴的制度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即“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15]这一制度区别于我国历史上一切剥削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主要包括以实现人民当家做主为目的的基本政治制度,兼顾以效率与公平的公有制为主体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特色”,强调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表现出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把“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文化”有机结合、把“历史与当代”紧密结合、把“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结合,在党的领导下经过不断制度创新,逐步形成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或“气派”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经历了从选择社会主义制度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再到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正在进行重大转型和完善健全。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自信,是人所具有的主观特征。第一,自信以主体自觉为前提,是对事物重要作用的高度认同。第二,要在历史-现实-未来中把握其依据或基础以支撑自信。第三,要在信与疑中保持持久力,合理地信仰与辩证地看待、评价相结合。
制度自信,是指一定阶级对于自己所建立的制度符合社会历史发展趋势,从根本上说推动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信心。“制度自信”表示处于某种共同体的人在对制度的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之上而形成的对这一制度的信仰和敬奉。这种信奉是人的自觉意识、自信理念和信仰力量的统一建构。
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一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逻辑性、政治合法性和客观必然性与优越性的认可,意味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中获得自觉形式的提升。二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的信心。1872年恩格斯为德文版《共产党宣言》作序言时强调:“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16]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适应具体环境、历史任务及时代变化的要求,在不断总结以往优秀经验和把握人类历史发展客观规律基础上接续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就是指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推动社会进步的创新发展性及其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同与自信。本书中的制度自信主要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是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协调性、公平性、开放性等优势以及对具体制度自我革新的自信。当前中国的制度自信不是盲目的而是有确实根据的:首先体现在制度本身的科学性、系统性、自主性所表现出来的强大适应力;其次体现在社会主义建设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一系列巨大成就;最后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追求努力实现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这一制度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制度自信应该建立在辩证的、历史的、实践的唯物主义的方法上。所谓辩证地看待制度自信,既要充分合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也要看到制度的不足。所谓历史地看待制度自信,要在人类社会形态演进的过程中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历史逻辑。所谓实践地看待制度自信,是要把人的主观性放在客观实际中去检验自信的合理性,从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梳理自信,在实践中厚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二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研究背景
其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制度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具有阶段性的特征,这就对我们的研究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经过四十年的不断向前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已经从“摸着石头过河”,进入总结实践经验、把握建设规律,逐步实现制度规范化、发展现代化的阶段。从社会主义制度初建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再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期。在这个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实变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出了不断创新的要求,一方面,继续坚持和深化那些能够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和符合人民发展需要的制度,另一方面,改革和调整制约社会发展以及不符合时代要求、违背人民利益的制度。进行制度创新的前提是科学合理地认识当前中国制度自身优势,要从它确立和发展的特定历史中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全面和具体地将制度优势与推动制度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民族复兴紧密结合起来,以制度优势打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基础,凭借制度创新发展所形成的新成就来巩固制度建设新格局。
其二,全球治理格局的新变化是当前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面临的新情况。金融危机影响下的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引领世界经济的实力相对衰弱,进入21世纪以来,新兴国家在经贸、投资、科技等领域都有不俗的表现,现已逐渐成为世界经济复苏的新引擎。新兴国家经济政治全面崛起成为推动国际秩序改革的重要力量,利益、义务与权力在全球范围内重新分配,也为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中国自信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改革和发展成就一方面是制度自信的前提、社会主义事业持续前进的根基,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蓬勃发展的条件,另一方面也可能成为满足于现状停滞不前的垫脚石、掩盖矛盾和问题的借口,成为一些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骄傲自满的心理支撑。我们不会忘记,曾经取得过巨大建设成就的苏联,由于没有根据变化的现实条件及时调整妨碍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具体体制,没有找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变革机制的正确途径,最终导致社会主义在苏联的失败。苏联的制度突变经历同样是现今中国进行制度建设的前车之鉴,所面临的一个极其现实的、必须认真对待的严肃课题就是在当代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环境中如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如何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其三,制度自信是新时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内容。马克思曾这样表述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17]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取得了重大创新,在有效整合日益复杂的社会多元利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阶段,社会的多元化和信息的网络化互动明显加强,不同社会意识逐渐兴起、西方思潮涌入,巩固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变得十分必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主要任务是牢牢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并适应历史条件的新变化,提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发展中继承,强化而不是淡化社会主义的身份特征。我国近年来相继提出的“和谐社会”“中国梦”“四个全面发展战略”“五大发展理念”等新思想在国际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向世界人民展示了中国积极进取、和平友好的新面貌,响亮地宣告了“中国将去向何处”的基本问题。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进一步凝聚共识是当前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主体内容。从人类社会演进历史中比较不同制度是否具有进步性,尤其是从当前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竞争中把握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趋势。
2.研究意义
其一,制度自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制度体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载体是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经历了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重大转变,经济上获得了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民主政治稳步前进,开创了“中国奇迹”。中国用30多年的社会建设成就,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300年所经历的社会变迁之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正在通过社会制度体现出来,制度自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制度体现。首先,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制度自信表明对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的信任。中国特殊的历史与现实国情决定了中国实行一党执政,这是宪法明确予以确定的,避免了西方国家政党更替所带来的制度变化。同时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根本上决定了党实行方针政策时能够很好地兼顾全国各族人民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使党的政策和国家方针保持连续性;在保障根本利益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党的其他方面的利益,同时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能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能正确处理好各领域的利益冲突,能很好地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另外,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党,群众的党,从党成立之时就同人民群众保持了亲密的联系,在同人民群众亲密接触的过程中,共产党员一直起着先锋模范作用,深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各级党组织遍及社会各个领域,加上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加强各级党组织的建设,所有这些都有利于我们党更好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使中国能够兼顾改革、发展和稳定,这些优势都是在其他制度和体制下实现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定推行全面从严治党,是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的新发展。制度自信要求切实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万众一心应对挑战风险。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现实基础上不断创新的产物,其性质决定了这一制度不是封闭的、静止的,而是根据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因而能一直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同时我们的制度又有自我纠错、自我革新的机制,能确保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生产力。通过革新经济体制,倡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革新,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作为一种超越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在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发展要求下生产力的更高更快发展至关重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一心一意求发展,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通过其与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致性能更好地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开辟了广阔的道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更强大的物质基础。最后,社会主义本质上是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即人民群众,既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同时也是发展成果的享有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制度建设要抓住处理好事关人们切身利益的根本性问题,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妥善协调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利益,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生产与分配、先富与后富的关系,避免两极分化,以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能否得到发挥,最终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否得到了满足。
其二,制度自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精神动力。
“制度自信”的主体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也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当前我们进行的事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说到底,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制度自信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动摇、不懈怠。坚持制度自信,就是要坚持我们在实践基础上创立发展革新的制度,坚信我们有能力完善我们的制度,坚信我们的制度是最适合我们当前发展的制度,从而坚持沿着我们既定的道路前进。一方面,我们的制度优势展现了光明的前景,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要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制度自信不是盲目自信,更不是掩盖当前我们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制度不自信就是人们质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当今中国为什么问题仍然很多?制度不自信要用发展的观点来分析,客观地讲,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国际国内环境都不太理想。国内环境,我们现代化的基础差,起点低,任务重,时间短。国际环境,西方国家采取政治孤立、经济打压、军事威胁等手段阻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要在这样的国内国际环境下,通过几十年的时间实现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发展成果,这种发展模式必然会促使前现代的、现代的、后现代的等不同发展阶段的矛盾同时存在。现阶段存在的许多问题的解决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只能依靠继续发展去解决。制度自信就是在这样一个发展黄金期和矛盾凸显期并存的背景下展望未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续前行提供动力,绝不能自我否定回到旧体制,也绝不能改旗易帜照搬西方模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路上人民不能失去积极性,要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经过不断革新一定能够处理好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化解矛盾、保持稳定、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另一方面,自信不是自满和封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不仅要继续开拓前进,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还要经过艰苦奋斗,克服许多困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先进的,还要不断完善,在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前提下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和进行制度创新,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制度更加成熟定性,使制度能全面覆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其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建设。制度自信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以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时代特征、中国国情结合起来,把借鉴与创新结合起来,既继承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和中华文明的精髓,又与时代接轨,在自主创新的基础上推进人类文明的发展。制度自信就是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会更加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会越走越宽广。
其三,研究制度自信,有利于人民群众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感。
“制度自信”在实质上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信心,是对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自信,是对中国特色与社会主义有机结合的自信。在此意义上讲,不管是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还是文化自信,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的重要组成部分。“认同”与“自信”紧密相关,在全球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取得的成果,可以概括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提是对当前中国各领域的制度等内容的了解和关注,是对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在不同的民族国家必然会有不同的特点。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鼓舞下,根据自己的国情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道路进行了不断探索,找到了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实现民族复兴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的心愿,要实现这一愿望,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首先应该加强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感,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历史维度的分析,可以得出正确的结论。第一,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长期实践取得的根本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虽然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开创的,但它是建立在我们党长期奋斗基础上的,是由我们党的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接力探索取得的。自信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发展中国、稳定中国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历史中走来也要向未来走去,所以必须不断发展。第二,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实践维度的分析,我们深刻领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带领和团结中国人民的旗帜。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不可逆转地结束了近代以后中国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悲惨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不可逆转地开启了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在这一伟大旗帜的指引下,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自觉与自信中树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并不断增强对其的认同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色和优势,不断增强了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坚信通过实践创新,不断健全现有制度,会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三 研究综述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后,学术界也掀起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制度自信的研究热潮。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了“全党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18]学术界由此展开了更加深入的研讨,并且形成了一系列有理论深度和实践价值的成果。
1.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提出及思想基础
据从中国知网搜索统计的结果,自2011年以来,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的论文有764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的论文有133篇,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论文有132篇。从出版的著作看,国内仅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本问题研究》、《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凝聚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力量》和《理论自信十讲》、《道路自信十讲》、《制度自信十讲》等几部著作问世。已有的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制度自信”的学术成果,分别研究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优势和特点、形成与发展;制度自信的重要性,制度自信与制度价值、制度绩效的关系,制度自信与执政能力建设等。
2011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大会上,胡锦涛同志把九十年来中国共产党通过不懈奋斗、持续创造和长期积累所取得的成就归结为一句话,即“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19]这是党的领导人第一次在“三位一体”的坐标体系中提出中国制度,即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中。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进一步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涵的基础上,又提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概念。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20]“要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21]充分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之间的关系,阐述了制度自信与制度创新、理论创新的关系,表明当前制度自信源自当前理论的正确和实践的合理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突出强调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方向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再次指出“全党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22]这是党内首次将文化自信上升到“根本”的地位,标志着党的“四位一体”的自信体系形成。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为理论界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新的视域。
学界对制度自信的思想基础研究重点在以下几个领域。一是中国制度自信与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的关系。肖贵清教授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逻辑来分析制度自信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价值认同,指出制度自信是对中国制度的特色和优势的深刻认识和坚定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在探索中不断完善,逐步走向成熟,不仅符合历史发展的逻辑,保障了当代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价值认同”。[23]顾钰民教授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有利于社会主义的经济、文化、政治、社会等合理因素都纳入了社会主义制度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顺应了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潮流,体现了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的发展趋势”。[24]
二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革新能力展开。如张雷声教授分析了制度在解决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存在的矛盾与问题上仍然有很大的空间,这是制度自信的动力。“制度不完善并不必然导致制度不自信,只有不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增强我们的制度自信。”[25]以我国在历史和实践检验中得出的结论:在政治体制改革上坚定不移走中国自己的路,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坚定制度自信与制度创新是有机统一的,反对裹足不前、故步自封,改革创新要在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体系的完善与发展。还有学者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要体现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是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重要依据。中国改革之路任重而道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同样也是进行时而不是完成时。
三是从制度自信与制度建设的关系展开。程伟礼研究员指出实现制度自信有三大历史使命:发扬民主与法制、肃清封建主义影响和实现制度改革及制度创新。增强制度自信,是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的根本问题,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更加坚实制度基础的内在动力。有学者指出,制度绩效与制度自信是一种作用与反作用的二元互动关系。制度绩效积极地作用于制度自信,促进制度自信的萌生和增强;制度自信有力地反作用于制度绩效,是促进制度绩效提升的重要主观因素。[26]学者们的研究从理论上回答了“何为制度自信”“何以制度自信”这个基本问题,从而更加使“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入人心,有助于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和宣传。
2.关于“制度自信”与“四个自信”相关性研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的场合都提到了文化自信,将文化自信同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放到一起阐述。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首次提出了“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在2014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坚定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最根本的还要加一个文化自信。”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们说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27]理论界围绕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制度绩效、制度优势等重大理论问题展开了科学而严密的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制度自觉和自信,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研究,是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之间关系的研究密切相关的。当前,学术界主要是以“四个自信”为主题,研究“四个自信”的科学内涵、实质、四者的关系、自信的主体、自信的时代价值等。
已有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总结了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的思想基础、历史依据、现实根基,有助于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长期实践取得的根本成就。学者们结合中国近代史与世界发展史比较系统地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产生的历史脉络,探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历史基础、实践基础以及国际环境。“自信”是对中国近代屈辱史的告别,是对中国共产党成立近100年来、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现代史的肯定,也是对中国未来发展的期盼。“自信”是对建立在符合三大规律基础上的历史必然、人民选择、自主实践的清醒分析,也是对时代大趋势和历史发展机遇、挑战的全面及时把握。学者们剖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各自的内在逻辑以及四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明确了制度文明的重要理论根基。顾钰民教授认为,“三个自信”的历史依据是“科学认识当代中国”,实践基础是“科学把握中国发展的方向”,思想依据是“坚持与时俱进”。[28]
二是指明四个自信是一个有机的不可分割的整体,相互支撑、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陈金龙教授分析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实质、特征、功能,认为“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增进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知与情感,把握客观评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法”是提升全党全社会对制度自信、理论自信、道路自信的路径选择。“四个自信”有共同的哲学基础,即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构筑自信的学理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始终。“四个自信”有共同的实践依据,即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有共同的目标指向,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四个自信”是对中国每一个阶段目标的实现,每一步脚踏实地谋发展,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坚定总结。
三是在四个自信整体关系中侧重于把握制度自信的突出地位。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立和发展的坚强政治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续发展的强大政治动力。林尚立教授从制度与发展的逻辑关系来阐释制度自信,提出制度自信是国家得以成长和巩固的精神基础与政治基础,是提升国家的内聚力与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制度自信主要是对社会主义制度形态的信仰、对国家基本制度安排的客观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理性把握、对中国不走邪路和老路的坚决支持、对中国文化强国的充分肯定,是道路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的集中体现形式,因此更具突出价值。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比较优势的研究
国际社会对于中国制度呈现了两极评价的趋向。赞同者认识到了中国制度的独特性、优越性,认识到了中国制度在中国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否定者则简单地把中国社会积累的尚未得到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归结为制度自身有缺陷,对中国制度持有偏见,借机不断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不遗余力地推销西方制度和西方价值观。因此,有学者指出“制度自信”除了建立在对我国社会政治文化生态、国家政治制度等的综合认识基础之上,还应当具有世界视野、更高层次的理性认知,才能产生思想和身份上的归属感。只有通过比较才能说清中国制度的构成要件、运行机制和相对优势,才能使“制度自信”既具有国内视野也具有世界眼光,使国际社会理解、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学者对中西制度的比较研究。当前,各种思潮纷繁复杂,在国内有一部分人就支持西方中心主义价值观,认为西方的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经过上百年的发展明显优于中国,提出不加任何批判地接收西方社会的发展模式,甚至把西方社会发展模式视为解决中国社会发展问题的根本出路。学术界也一度出现了盲目崇拜、简单搬运西方理论的倾向,脱离具体国情和时代条件,用西方理论简单评判中国现实、随意解读中国问题,或者用西方经验来证明西方理论范式的“普适性”。当然,主流观点认为制度的“优越性”只有通过比较才能彰显。王成礼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打破了传统社会主义制度禁锢与西方主导制度的神话,社会各领域的一系列制度设计与制度安排表现出公平与效率的平衡优势、发展与稳定的协调优势、凝聚与动员的整合优势。[29]张维为教授指出,西方有识之士在反思自己制度问题时的参照系几乎都是中国。国家是一个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层面的有机体,西方民主模式最多只是改变了这个有机体的一些政治表象,另外两个层面根本改变不了,特别是社会层面的变化非常之难,也非常之慢。“颜色革命”的失败和“阿拉伯之冬”的出现都说明了这个问题。[30]制度的价值目标会通过制度的运行力、革新力和生命力表现出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关注如何实现人的解放,其价值目标是维护、保障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价值目标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巨大的生长空间,不断革新又展示出制度的韧性。在人类文明发展历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哪些方面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超越,在哪些方面对传统社会主义制度进行了突破与继承,是中国制度之所以自信的焦点,中国制度在借鉴与超越、突破与继承中形成独特优势,积蓄活力与潜力,获得社会广泛认可,被看作人民当家做主和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林尚立教授认为,西方制度要解决的是高度的分散性如何整合为内在的一体化的问题,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构的逻辑是传统的大一统国家在现代化转型中延续一体化。在这种比较中,制度建构的主体性、制度发展的现代性、制度运行的有效性、制度规范的法治性,是中国人对自己国家制度形成充分自信的基础。[31]这些代表性的观点从实践与理论发展的维度、从以人为本和以民为本的价值维度、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维度、从世界眼光和时代意识的维度,阐释“中国制度何以自信”。可以看出,国内学者基本都从肯定的角度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立场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探寻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方法和路径。
国外学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评价。由于中国制度的理论基础、制度价值与西方制度有着根本区别,国外学者和媒体对中国制度的评价带有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性质上不是社会主义的,萨米尔·阿明以及热拉尔·杜梅尼尔就曾明确指出,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选择的是资本主义道路,[32]巴瑞·诺顿认为:“中国领导人成功地从一个混乱的威权体制中走出来,并创建了另一个进行了重大修正但依旧是威权主义的体制,这个体制已经在促进经济增长和将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分配给广大人民方面取得了成功”。[33]弗朗西斯·福山在《民主依然挺立在“历史的终结”处》中,依然以西方的自由民主为视角观察,依然表达出对中国制度的傲慢和偏见。这些观点与评论反映出国外学者对“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并不理解或认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取得的成就及其在当今时代所体现的巨大优势,在反思西方民主中比较客观地评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见端倪。如美国学者卡普兰在《理性选民的迷思》中分析了西方民主社会中选民的偏见,以及他们如何不断选择了与他们有同样偏见的,或者是装作有同样偏见的政治家,从而导致了错误的政策和低品质的政治家一次又一次地被推上了政治舞台。[34]
综上所述,理论界关于制度自信的研究成果,与国际社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关注、积极评价密切相关,为确立中国制度自信提供了重要支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中国化的一系列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前提;二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实践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现实实践基础;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制度保障,制度自信是实现中国梦的政治基础;四是在经济多样化、思想多元化的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环境下,加强对制度自信和制度自信认同的宣传和教育,是思想宣传工作和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重要任务。“制度自信”既是对历史的总结,又是对未来的宣言。已有的研究成果提供了许多积极的思想借鉴和方法论启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也留下了一些尚待深入研究的问题。第一,对制度自信的理论基础、实践基础、文化基础、制度比较优势等缺乏全面、系统的深入研究;第二,作为“四个自信”的重要内容,如何把握“四个自信”的内在关系,如何全面准确地把握制度自信的现实要求还需进一步深化;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话语的研究还需加强。总之,学界虽然对制度自信进行了比较充分的研究,但是还没有建构起较为系统完整的理论框架,这既为研究留下了空间,也彰显了本书研究的意义。
四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研究内容
制度自信是贯穿全书的主线,除绪论外,主体内容为五章。
第一章,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维度,即制度为何自信。
要从古今中外的思想家,特别是现代西方思想家关于资本主义制度自信的分析中,概括出制度自信的维度。空想社会主义者对未来社会进行了价值观、法律文本的描述并涉及所有制理论,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实现了人的自然权利,商业交换增加了社会财富,市场经济确保了经济主体的平等地位。马克思主义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者对理想社会的合理设想,对资产阶级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观点进行了反击,揭示了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将会使公有制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制度中的主体地位日益明显,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已不只是憧憬而是有现实物质根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沟通了历史与未来,融汇了理论与现实,呈现了价值与优势。
第二章,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根据,即制度何以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递进地实现经济现代化、政治现代化和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制度自信的理论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离不开近代民族救亡的制度探索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对新制度的不懈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是在前后相继的历史中形成的,制度自信有其历史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哲学观、价值观、伦理观的深刻体现。理论依据、历史逻辑、文化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根”与“源”。
第三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内容,即制度自信什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承载着民族复兴的中国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在制度下形成内聚力、进行协商统筹、实现共存共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如何协调计划与市场、资源配置与宏观调控这个世界性难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多样化的所有制实现形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对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突破,也是对新自由主义的有力回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搭建起人类解放的阶梯。
第四章,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面临的挑战,即制度如何自信。
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不能实现转型、怎样推进制度治理现代化、如何继续保持制度比较优势以应对“中等收入陷阱”“塔西佗陷阱”“修昔底德陷阱”,是当下与未来中国制度自信需要突破的困境。
第五章,展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即制度应该自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向世界宣布了深化改革的坚定决心,也宣布了巩固中国特色社会制度自信绝不改变。发展实现了制度自信,未来中国的发展会继续解决前进道路上的新问题、新矛盾,也将会解决制度自信面临的种种问题。向世界展示制度自信,要建构讲好中国故事的话语体系,制度自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会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2.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收集资料、查询大量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资料和制度自信的期刊文献、研究论文和著作,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历史渊源、理论基础、现实依据及文化基础进行了疏通与清理。通过文献综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研究提供理论支持。
(2)比较研究方法。本书力图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分析置于人类社会制度文明发展的横向比较与社会主义制度变迁的纵向比较中,深刻总结近代以来170多年的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积极探究现代中国和平崛起的制度因素。通过对古今中外发展的历史比较,深入探寻“落后国家”发展的一般规律、基本条件和动力源泉,从而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借鉴。
(3)历史分析法。本书从历史的角度获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必然性、社会主义的特征以梳理“制度自信”的思想发展史。列宁曾经指出:“为了解决社会科学问题,为了真正获得正确处理这个问题的本领而不被一大堆细节或各种争执意见所迷惑,为了用科学眼光观察这个问题,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35]这一历史分析的方法对于我们研究“制度自信”问题同样是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