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战争催生联合国

因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国际联盟宣告失败,威尔逊总统的理想没有实现,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许多私人组织仍然坚持不懈地探索在战后建立国际组织的可能,例如美国的“和平组织研究委员会”(Commission to Study the Organization of Peace)、“正义与持久和平委员会”(Commission for Just and Durable Peace)等。这些组织并没有因国际联盟的失败而气馁,它们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建立战后世界组织的新方案。私人机构的研究,为战后国际组织的诞生提供了思想上和技术上的准备。英国、美国、法国、苏联和中国等参与反法西斯战争的主要国家是联合国的推动者和创建者,正是这些国家在战争中的合作,为联合国的创建奠定了基础。联合国的诞生与战争期间这些国家领导人之间一系列的协商、会议和其发表的联合宣言联系在一起。在建立联合国的过程中,美国和英国发挥了关键作用,美国总统罗斯福是创建联合国的核心人物。

第一件与联合国诞生有关的重大事件是《大西洋宪章》(The Atlantic Charter)的签订。1941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在世界范围全面展开。希特勒已经横扫欧洲和北非,并撕毁了与苏联签订的互不侵犯条约,导致苏德战争的爆发。1941年6月12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联邦的代表,以及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波兰、南斯拉夫各流亡政府的代表,法国戴高乐将军的代表,曾在伦敦的圣詹姆斯宫进行会晤,并签署了一个在战时与和平时期进行合作的宣言。苏德战争爆发后,英国、美国都表示了对苏联的支持,美英两国也加强了相互的支持与合作,走上结盟之路。1941年8月14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在大西洋北部签署了一项联合声明,即《大西洋宪章》。两国领导人提出希望建立一个普遍的、永久的世界安全体系,表示两国将不追求领土扩张,尊重领土完整,尊重各民族自由选择政府的权利,并提出了国家平等、放弃侵略、放弃武力、贸易自由、公海航行自由、国际合作等原则。两国誓要消灭法西斯,重建和平,维护人类自由。1941年9月24日,英国、苏联、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南斯拉夫、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希腊、挪威和“自由法国”共同签署了这份宣言。《大西洋宪章》成为这些国家联合反法西斯的纲领,该宪章的签署也是后来共同创建国际组织的开始。

对联合国创建具有影响的另一事件是《联合国家宣言》(Declaration by the United Nations)的签订。在美英《大西洋宪章》签订后不久,1941年9月,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签订了三国同盟条约,一个法西斯轴心已经形成。同年12月,德意日三国还签订了《联合作战协定》,表示三国将使用“一切手段”将与英美的战争“进行到底”。在亚洲太平洋地区,日本偷袭珍珠港,太平洋战争爆发,第二次世界大战进一步扩大,这也使更多国家加入反法西斯战争联合阵线。英国、美国、苏联和中国等主要反法西斯国家,为打败法西斯这一共同目的走到一起。1942年1月1日,26个反法西斯国家在华盛顿签署了一项由美英起草的《联合国家宣言》。该宣言表示,支持《大西洋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共同向法西斯轴心国宣战。签字国政府将动员所有资源,相互支持,坚决打败法西斯,不与敌人单独签订停战协议。在宣言中,首次使用了“联合国家”(the United Nations)一词,后来的“联合国”便由此而来。这26个签字国是英国、美国、中国、苏联、澳大利亚、加拿大、比利时、哥斯达黎加、古巴、捷克斯洛伐克、多米尼加、希腊、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海地、洪都拉斯、印度、卢森堡、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挪威、巴拿马、波兰、南非联邦、南斯拉夫。

随着反法西斯战争联合阵线的形成,盟军在军事上也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此时,为反法西斯而走到一起的国家不仅加紧了军事作战方面的协调,也开始考虑战争胜利后的世界安排问题。这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也是一个对未来新国际组织进行设计和实施的过程。联合国及其宪章就是在盟国之间一次次会议和一份份宣言中诞生的。

1943年10月30日,美国、英国、苏联外长及中国驻苏联大使在莫斯科举行会议后,发表了《关于建立普遍安全的宣言》,即“莫斯科宣言”。在宣言中,四国重申《联合国家宣言》精神,提出“根据一切爱好和平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所有这些国家,无论大小,均得加入为会员国,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四国表示将彼此磋商,“以便代表国际社会采取共同行动”。[1]可见大国领导人之间不仅形成了建立一个新国际组织的共同意向,而且已经就新国际组织的基本原则达成一致。

关于新国际组织的设想,美、英、苏三国看法并不完全一致。例如,美国倾向于建立一个大国主导的、综合性及普遍性的国际组织。苏联的观点与美国有些相近,但更强调新国际组织应该是一个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为主的机构。英国则倾向于建立一个更具有地区代表性的组织。尽管如此,主要大国在有一点上是一致的,那就是在战后建立一个大国合作的世界秩序。在莫斯科宣言发表一个月之后,罗斯福、丘吉尔和斯大林三巨头在德黑兰举行了第一次首脑会议,就尽快结束战争和战后安排进行了商讨。三巨头在发表的最后公告中表达了他们的决心:“我们确信:我们的协力同心将导致一种永久的和平。我们完全承认我们及所有联合国家赋予的至高无上的责任”,建立和平,消除战争,消除奴役和暴政,并寻求与所有国家合作,无论大小。欢迎他们,希望他们选择,“到一个全世界民主国家的大家庭来”。[2]

在主要大国就新国际组织的意向和基本原则达成一致后,建立新国际组织的具体设计工作也紧锣密鼓地开始了。1944年8月至10月底,英、美、苏及英、美、中分别在华盛顿附近古老的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了会议,即敦巴顿橡树园会议。该会议被认为是关于未来国际组织的高层次工作会议,在建立联合国的进程中,这是具有实质性意义的会议。会议就新国际组织的章程进行了讨论,最后会议联合通过一项《关于建立普遍性的国际组织的建议案》,提出以“联合国家”来命名新的国际组织,并就未来国际组织的宗旨和原则、会员国资格、各主要机构的组织和职能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做出了安排。

关于新国际组织的安排主要包括:新国际组织应由四部分组成,即由五大国担任常任理事国的安全理事会、全体会员国代表参加的大会、秘书处和国际法院;其中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权力集中于安理会,决议需要常任理事国一致通过,大会决议三分之二通过即可。至此,联合国的轮廓已经被勾画出来,但还留下否决权问题和创始会员国问题没有解决。关于否决权问题,英美认为,如果理事国为争端方,则不应参加投票,苏联不同意对否决权进行任何限制。在创始会员国问题上,美国坚持让一些未同法西斯作战的拉美国家也成为创始会员国,苏联则表示反对,提出如果美国这样做,苏联的15个加盟共和国也应该成为创始会员国。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已接近尾声,反法西斯战线进一步巩固,盟军在各个战线上展开进攻,突破了一道道防线。此时,如何安排战后世界秩序之事也变得越来越紧迫。1945年2月,英国首相丘吉尔、美国总统罗斯福及苏联领导人斯大林三巨头,在克里米亚半岛的雅尔塔举行了著名的雅尔塔会议。在雅尔塔会议上,大国除了就最后打败法西斯、赔款问题、领土划分问题等达成一致,还取得了另一项重要成果,即三巨头就敦巴顿橡树园会议遗留的有关联合国的两个问题达成妥协,即否决权问题和创始会员国问题。在有关联合国安理会否决权问题上达成的妥协是:有关程序方面的问题,需要7个理事国多数票通过,涉及其他一切事项的决议必须由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7票同意才能通过,争端当事国不得参加投票。这就是雅尔塔投票公式,苏联接受了这一否决权公式。在创始会员国问题上,美、英同意了斯大林的要求,增加乌克兰和白俄罗斯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

会议最后决定,将于当年4月25日在美国旧金山举行联合国家组织会议,讨论有关宪章问题,并确定了参加会议的国家。会议决定“敦巴顿橡树园方案”和“雅尔塔投票公式”将作为旧金山制宪会议的讨论基础。会议还决定,被邀请参加联合国家会议的应该是1945年2月8日在《联合国家宣言》上签字的国家和1945年3月1日前向敌对国宣战的国家。中国和法国也被邀请作为会议发起国。中国表示接受,但法国拒绝接受,只同意参加旧金山会议。法国拒绝的理由是没有参加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和雅尔塔会议。1945年4月,在欧洲战场,美国军队和苏联军队已经在易北河会师,苏联攻克柏林的战役已经开始。在太平洋战场,美国打响了冲绳岛战役。在这种背景下,新的国际组织召开了它的制宪会议。

1945年4月25日,联合国制宪会议在旧金山大歌剧院如期举行。会议的正式名称是“联合国家国际组织会议”(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此次会议规模空前,参加会议的有50个国家的代表团,共282名代表,其他随行人员达1726名。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为1058人,采访记者2636人。中、美、苏、英四国的首席代表是中国国民政府行政院代理院长兼外交部部长宋子文、美国国务卿斯退丁纽斯、苏联外交人民委员莫洛托夫、英国外交大臣艾登。法国外交部部长皮杜尔出席了会议。

以往,国际会议通常使用英语或英语和法语作为工作语言。在敦巴顿会议上,俄语第一次成为会议语言。在旧金山会议上,一开始就提出了语言问题。美国代表建议只使用英语作为会议语言,但在4月26日代表团首席会议上,根据当时苏联外交人员委员莫洛托夫的提议,将英文、法文、俄文、中文和西班牙文定为联合国会议正式语文,英文和法文为正式工作语文。

会议成立了由各国首席代表参加的指导委员会,以及包括常任理事国在内的14国首席代表组成的执行委员会,负责会议的协调工作。此外,还组建了4个专门委员会和12个小组委员会,负责宪章的研究、审查和制定工作。其中第一专门委员会由两个小组委员会组成,负责研究联合国宗旨和原则,以及主要机构、秘书处和宪章修改等问题。第二专门委员会由4个小组委员会组成,负责研究大会的组织与程序,以及经济与社会合作和领土托管方面的问题。第三专门委员会也由4个小组委员会组成,负责研究安全理事会的组织、程序、职能以及区域问题。第四专门委员会由两个小组织委员会组成,负责研究国际法院和与国际法相关的问题。

制宪会议仍然充满了大国与大国、大国与小国之间的争论和讨价还价。由于大国已经就联合国的基本构想达成一致,参加会议的中小国家对此极为不满,尤其反对“雅尔塔投票公式”。带头反对的是澳大利亚外长伊瓦特(H.V.Evatt),他的意见得到其他中小国家的响应。他们试图修改雅尔塔公式,限制五大国在安理会的特权,或取消否决权,但他们的努力因遭到大国的拒绝而失败。于是,中小国家就否决权使用范围等问题,集体向发起国提出了23条质询。此外,中小国家还提出应该加强大会、秘书处和国际法院的作用,希望以此制约安理会的权力。《联合国宪章》(以下简称《宪章》)第十条对大会权力的规定反映了这些国家的意见,该条规定“大会得讨论本宪章范围内之任何问题或事项,或关于本宪章所规定任何机关之职权”。

1945年6月26日,会员国代表出席了《宪章》的签字仪式。50个国家的153名正式代表在5种文字版本的《宪章》上签字,表示一致通过《宪章》。按字母顺序,中国排列在发起国的首位,代理宋子文担任首席代表的顾维钧成为第一个在《宪章》上签字的人。10月24日,5个常任理事国和其他24个国家批准了宪章,在获得足够国家的批准之后,《宪章》正式生效。这一天也被定为“联合国日”。

1945年,旧金山会议开始后不久,5月8日,德国正式宣布投降;9月2日,日本正式宣布投降。至此,第二次世界大战宣告结束。值得庆贺的除了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还有国际组织联合国的诞生。

创立联合国的过程是大国为争取反法西斯战争胜利而加强联合的过程。当法西斯力量威胁到这些大国的利益后,这些大国在战争中结成了联盟。当英国已经无能为力、法国沦陷、日本在亚洲不断扩张的时候,美国放弃了孤立主义,加入了对德国、日本的战争,形成了以英国、美国、苏联为主,中国、法国为第二梯队的大国合作局面,这是联合国建立的国际力量格局。

创立联合国的过程是大国为重新安排战后世界秩序而进行较量的过程,美国在联合国创立过程中显然起了主导作用。联合国是在美国总统罗斯福的倡导和推动下成立的,罗斯福总统被认为是联合国的精神领袖。从国际力量对比看,此时的美国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已完全不同,已经取得在战后世界的优势地位。因此,大国合作也是美国主导下的大国合作。

同是战后国际组织的倡导者,罗斯福的理想与威尔逊的理想有很大不同。罗斯福与威尔逊一样,重视将美国民主自由思想推广到全世界,也对大国之间的集体安全抱有希望。不同的是,罗斯福注重利用大国之间的力量均衡,利用美国在战后的优势地位,积极地创建一个美国领导下的世界秩序。罗斯福重视与苏联的合作,这与英国的态度大不一样。罗斯福也全力支持中国加入战后的大国合作,这一点则与斯大林的想法不同。

联合国的创建也是世界各国人民和政府追求持久和平和美好世界的过程。许多中小国家、非政府组织和民间人士都积极参与和支持联合国的建立。1946年1月10日下午4时,第一届联合国大会会议在伦敦威斯敏斯特中心大会厅举行,51个国家的代表参加了会议,联合国正式启动。在第一届会议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举行了开幕式,选举了大会主席。比利时外交大臣斯巴克(Paul-Henri Spaak)以28票对23票击败挪威外交大臣赖伊(Trygve Halvdan Lie),出任联合国大会第一任主席。大会也产生了联合国第一任秘书长,落选大会主席的赖伊获得了这一职位。在1月12日举行的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选出了6个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第一次担任非常任理事国的6个国家是澳大利亚、巴西、埃及、墨西哥、荷兰和波兰。其中埃及、墨西哥、荷兰任期为一年,澳大利亚、巴西及波兰任期为三年。这次大会还决定将联合国的永久地址选定在纽约城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