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回城知青(四)

沈春华扶着门坎站直身子,嘴里应着:“啊,嗯,这几天有点不舒服。”

见到杜瑾年好像老鼠见到猫。

这么怕?

杜瑾年越发怀疑,他在这里可是安分守己,怎么能让这个人这么怕。

沈慧芳忙扯着她的手看:“难怪,这两天你都很晚起,吃饱了小姨带你去看医生。”

“不用了小姨,”沈春华忍着嫌恶,微笑,“我多休息几天就好了。”

在沈春华眼底,小姨也是她悲剧人生的罪魁祸首。

上一辈子,她朝小姨一家人控诉杜瑾年精神虐待她,却被小姨他们说是自己太闹了。说既然这段婚姻是自己选的,那就不要挑挑剔剔杜瑾年。说杜瑾年是个顶好的年轻人,好好过日子。

她眼底的嫌恶被旁边的沈清河看得一清二楚,沈清河低头扒饭,看着爹乐呵呵招呼沈春华来吃饭,决心认真观察。

果然,看见清雉的蛋羹,沈春华更是掩盖不住恨意,那一瞬间的眼神好像要将那碗蛋羹抢过来,不过很快就隐藏住。

“表姐,你也想吃蛋羹?”沈清河放下碗筷,端详着她。

沈春华扭曲了一瞬,忙挥手,看起来市侩极了,上辈子谁都嫌弃她留下来的讨好神色:“不是不是,怎么这么说,这个是清雉的,我哪能跟她抢?”

“不对吧,表姐。”沈清河似笑非笑,“我看你好像很不甘心。我妹妹吃自己家的东西,哪轮得到一些吃白饭……啊,娘!你打我干什么!”

“你吃不吃饭,说什么糊涂话!吃的都塞不住你的嘴!”

清雉一边吃吃笑,一边帮二哥揉揉被打的背,娘那两下可不手软。

忽然另一只手被一只温暖的大手握了一下。

“吃饭吧,蛋羹凉了。”

杜瑾年看到清雉给别的男人揉背就心底发酸,这才冲动握了她的手。

好滑。

顿时心满意足了。

清雉回头认真吃饭,大家都在做自己的事情,没有理会沈春华。

沈春华捏着筷子的手微微发抖,小姨没有维护自己,证明她也觉得自己是个吃白饭的。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将她带回来!上辈子为什么还要养自己到死!!!

沈春华从未觉得自己这么地恨,凭什么,凭什么自己孤独终老,还要被杜瑾年重点关照,而清雉十指不沾阳春水还能嫁到一个小儿子家享福,最后还成了国内首富!

她,却被家里的人嫌弃……像踢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

“我只是想要追求自己的幸福,有错吗?”沈春华呢喃出声,面色难堪到极点。

“追求自己的幸福当然没错啊,表姐。”经过沈春华身边的清雉温柔回应。

沈春华露出一抹奇异的微笑,看着清雉远去的身影道:“清雉,你别怪我,你自己说的,我没错。”

清雉和二哥、杜瑾年一起出的门,三个人三个方向,路上清雉就听着两个青年人谈天说地。

谈人生,谈理想,是蓬勃的太阳。

好像这么辛苦的日子都不会磨灭他们对理想信念的热情。

二哥往西头走,临走前嘱咐清雉要记得中午回去给家里的院子拉遮阳布,中午吃饭才不会晒。

清雉脖子上系了一条擦汗的白毛巾,闷闷“嗯”了声,这才跟着杜瑾年走。

“怎么今天系毛巾了?”杜瑾年掏出巧克力和糖果给她,嘱咐巧克力会化,等放在凉快的地方,变硬了再吃。

清雉稍稍揭开毛巾给他看,昨日泛着红的吻痕已经发紫,在脖子下,但是动一下领子偶尔会往下,就会露出青紫色的吻痕,看着很显眼的。

瓷白的锁骨下有他留下来的痕迹,杜瑾年面色第一次涨红,把糖递给她,扯过毛巾帮她系好。

没那么紧,不会闷痱子,又能遮住锁骨下的痕迹。

“谢谢。”清雉照例拆了糖果,喂了他一颗。

杜瑾年低头含住,唇有意无意碰过她的指尖,低头看她的反应。

只见小姑娘乐么滋滋地,只以为他无意间碰到了。

巨大的蝉鸣跟在后面唱歌,到了分离的十字路口,清雉和他挥手道别。

“再见。”他真心实意露出笑容,心底虽然不舍得她离开自己的视线,但觉得来日方长。

刚才他已经接触了清雉家大部分家人,她二哥也很好说话,拿他当自己人,清雉妈妈对自己也很好,可能就村长难搞点。

但他今天被分配到山上那块地,没办法和清雉说话。

清雉照常是在昨天那个有草垛的地儿,日头还没升上来,她罩在草帽下的脸已经红扑扑。

沈慧芳休息的时候过来掐了她的脸几下,不重,但是语气并不好,问她:“我听你那些叔婶的话,昨天你在这里发奶糖。我上回去城里你可没跟着,也没买什么奶糖。这糖,是怎么来的?”

她讨好笑笑,说:“杜知青给我的。”

又撕了一颗奶糖,递给娘吃。

“好呀,你这丫头,胆子可太大了!”沈慧芳面色不太好,问她,“你们在谈对象?”

清雉摇摇头,告诉沈慧芳昨天的事情。

她并不会隐瞒家人,自己是受害者,只不过对于沈春华的处理自己也把握不住,不如看长辈怎么说。

“表姐说不是故意的。”她说完这件事情,沈慧芳面色发青,但是因为不能休息太久,就只是说了句:“娘知道了,这件事还要谢谢杜知青,晚上叫他到家吃饭。”

远处沈春华正喝水,眼神却盯着沈家村支书的小儿子,她借口去方便,自己已经打探过了,他们那个儿子每天都会进城混一天再回来。

家里也宠着,沈春华知道,就是因为这个,沈支书小儿子沈微山才能成为第一吃螃蟹的人,抓住了风口成了全国首富。

她和火急火燎的沈微山撞上,沈微山也是家里疼宠的幼子,容貌自然也是好的,可惜那个时候她只盯着杜瑾年,对他这种混吃等死的混子也看不起。

她故意拿鼓胀的胸脯撞他。

沈微山虽然混不吝的,但也只是混吃等死,没有染上那些村头混混的行径。被这么撞一下,面色通红,看着沈春华疼得站不起身也懵了一会儿,才红着脸去拉她起来。

“你,你没事吧。”

沈春华楚楚可怜抬头,原本沈家人的容貌就不错,她故作坚强摇头:“没事的,微山哥,我……你下回可不要这么着急了。”

“是、是春华啊。”村里小孩儿在小时候都混在一起玩过,现在长大了虽然生疏了,但还是认得的。

沈微山尴尬笑笑,意外发现沈春华没有和村里其他大姑娘一样对他避如蛇蝎,有点意外。

“我今天急着去城里,你……对不住啊,你有什么想要的,我买来送你。”

沈春华是想要,但不是现在。

她低头佯装羞涩道:“微山哥,你着急你就去吧,我还要去上工。”

手上捂着胸口,好像疼痛还未曾缓过来一样,也让沈微山想起刚才撞在自己胸膛上的触感。

难怪周围的发小儿都想要媳妇儿,这一撞,给沈微山撞开窍了,他有点热切地上前一步:“不,是我着急,晚上我看着给你带,你看行不?”

“你就在存正叔家等我喊你。”

沈春华面色红润,轻轻应声:“嗯。”

这个年头没有拒绝就表示愿意联络。

沈微山有点开心,他虽然混不吝,但是对将来的媳妇儿还是有要求的,第一点就是得好看。

沈春华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