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好冷的女孩

晚饭后有半小时左右的休息时间,每到这时,校园的广播里就会响起时下流行的音乐,有时候是周董,有时候是陈奕迅,每天的歌都不一样。

正当大家都在猜测今天是谁的歌,广播突然响了。

又回到最初的起点

记忆中你青涩的脸

......

那些年错过的大雨

那些年错过的爱情

好想拥抱你

......

“错过的爱情啊,这年头的爱情还是纯真的啊。”

林洛看着窗外的晚霞感慨了一句,校园里的晚霞总是特别好看。

那些年菊花还是菊花,导管还是导管。

那些年总想着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后来才知道大人会变得没多少头发。

林佳佳听着歌,忍不住朝教室后排看过去。

那个男生,一个手搭在窗台上,休闲的看着窗外,仿佛这里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往常这个时候,林洛就会来认错了,变着法的哄自己。

可今天已经整整一下午了,他都没有看自己一眼。

越是这样,林佳佳越是不自在。

“佳佳,我们去后山看晚霞吧,今天的晚霞好漂亮!”白洁看着窗外,兴奋地说道。

“走吧。”林佳佳起身,故意兜了个圈从,走过林洛座位旁,还故意加重语气,“叫上尖子班的孙俊杰一起吧。”

她眼睛不时地偷瞄着林洛,但这个家伙好像完全不在意。

林佳佳心中有气,脚步都跺得特别响。

而林洛确实没注意到林佳佳,他静静地看着晚霞。

工作以后,就很少会再去留意这些抬头可见的景色,林洛已经记不得多少年没有好好看看晚霞和夕阳了。

“那些年,起早贪黑,加班加点的这么拼命,虽然房子车子都有了,但到底是为了什么在活着啊?”

林洛心中自问。

恍惚间,他想起了家人,再过一个晚自习,就能回家了。

记忆中,十七年前的爸妈,那模样已经渐渐的被林洛遗忘了。

好像很久没回家看看他们了。

......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啊。”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此时的语文办公室中,很是热闹,欣赏着夕阳,卖弄着墨水。

还有几个老师正在看林洛写的作文。

【社会偏爱孩子,也欺负孩子,先偏爱,等孩子进入社会,再欺负。】

【社会欺负老人,也偏爱老人,先欺负,倘若欺负不动了,只能偏爱。】

一个语文老师读出了林洛作文里这两句话,眼中满是喜欢。

“包老师,你班里这个叫林洛的,有点作家的味道啊,这两句初看没什么,但细细品味,却像一壶陈酿。”

“你那两句确实不错,但我还是更喜欢这段。”另一个老师接过作文纸。

【我唯一担心的,是大家已不再有信仰。】

【不再相信规则能打败潜规则,不再相信风骨远强于媚骨,不再相信学场和官场有别,不再相信学术和权术不同。】

【或许大家都不相信了,因为渴望权力的越来越多,渴望真理的越来越少;讲金钱的越来越多,讲理想的越来越少;想当大官的越来越多,想当大师的越来越少。】

【因此,在我们即将走向更高的学府,我只想说,请守护好我们一路走来的热情和理想。在这个怀疑的时代,我们更加需要信仰。】

“这段话振聋发聩,很难想象出自一个十八岁的高中生笔下,我查过了,不是抄的,网上也没有。”

“这篇作文可以和尖子班的唐沁舒一较高低了。”

“我感觉读起来不如林洛的这篇,唐沁舒的文章,字里行间总给人一种很沉重的味道,这个年纪的孩子,还是要充满希望的。”

几个老师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林洛重写的作文,学生写出好文章,他们都会品鉴一番。

包理群此时笑容满面,不仅是因为林洛的作文受到其他老师的一致好评,更是因为自己的材料终于快写完了。

林洛这个学生,今天展现出来的文字功底,让他都震惊了。

在那个框架下,包理群写材料都感觉越来越顺,不再像之前那样,一小时憋出几句话。

这小子明明就是有天赋的,可惜了就是恋爱脑,老把心思花在林佳佳身上,改天要找时间好好和他谈谈。

包理群心里想着。

晚自习一下课,林洛就从后门溜了出去,等了一天了,他想快点回家。

他一路小跑,来到校门口,却被保安拦下来了。

“哪个班的?出入证呢?没证不能出去。”

啥?

林洛回忆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只有佩戴出入证的走读生可以回家休息,林洛是住校生,所以不能出校门。

“靠!还要去睡上下铺。”

林洛小声吐槽一句,准备转身往回走。

这时,一个身影从不远处慢慢走来。

月光轻轻披在她的身上,勾勒出青春的轮廓。

女孩扎着高马尾,虽然穿着朴实无华的校服,但格外引人注意,精致的脸蛋让人看了一眼便舍不得移开视线。

林洛一下子愣住了,这个女孩的颜值,妥妥的女神级别啊,可以前怎么没见过?

他仔细端详了一下,女孩的皮肤宛若凝脂,一双桃花眼,眼角微微低垂着。

她的眉宇间犹如蒙了一层严霜,清冷绝俗,自带忧郁气息。

一股拒人千里的气势从她身上散发出来。

她面无表情的从林洛身边走过,径直出了校门。

这个年纪的人,明明应该是充满蓬勃朝气的,可她眼里却好像没有光。

林洛心底不经意间升起了一丝保护欲。

“她怎么能出校门的?不也没给你看证吗?”林洛问保安。

保安抽了一口烟,吐出一口仙气,抬起手指了指:“有证的,这学生是校长特别叮嘱可以走读的,你再看那儿,她家。”

林洛抬眼望去,好家伙,本地最好的别墅区,依山傍水。

打扰了,我就多余问,别墅区就在学校旁边,和住校也确实没多大区别。

“上下铺也挺好的,热热闹闹,她住这样的别墅,难道就一定会快乐吗?”

林洛回到宿舍,也懒得和室友扯淡,洗洗刷刷就上了床,硬硬的床板,他内心也躁动了起来。

明明前一晚,自己还睡在江景房里,一个人享受着一米八的双人床。

现在却蜷缩在这个木板床上,还要听宿舍那几个哥们打鼾。

这鼾声还特么跟摩托车发动机一样,一浪比一浪高。

搞钱,必须搞钱,狠狠搞钱,我也要住豪宅。

独居久了,再住回宿舍,林洛怎么也睡不着。

翻来覆去间,他摸到枕头底下有个柱状物体。

不...不会是...是那个吧?

我高中怎么会带这种东西的?

谁这么恶心用完偷偷放我枕头下的?

他鼓起勇气把手探了进去,果然摸到一个硬硬的冰冰的柱状物体,拿出来一看。

是个按压式简易手电筒。

哦,原来是手电筒啊。

枕头底下好像还有东西。

我以前这么好学吗?枕头底下还放书的?

林洛钻进被窝,按亮手电筒,一本《盗墓笔记》赫然出现在眼前。

那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有普及,纸质小说成了学习之余的最好消遣物。

《盗墓笔记》、《鬼吹灯》、《龙族》等纸质出版物,成了学生间的热门读物。

时隔多年再看到这些书,点点回忆后涌上心头,林洛躲在被窝里,翻着纸张,不知不觉看得入了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