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场不到一分钟,老人就用精湛的舞技打消了观众的疑虑。无论是基础动作,还是高难度动作,每一个动作他都做得近乎完美,把一个舞蹈家的专业素养展现得淋漓尽致。在古稀之年的金色光环中,所有看似不可能完成的动作——挑脚、弹腿、旋转——都变成了一种高尚的升华,仿佛他身之所在并非平静海滨,而是巍峩高原;他是在他生命的高原上俯瞰过往之路。
他发现帕帕在探戈百科全书中提出的“引导论”——在探戈中总是男人引导女人——并不完全正确。显而易见——实际上只有他自己注意到——不是老舞蹈家在引导女郎,而是女郎在引导老舞蹈家。帕帕说引导河流进入闪电的最好方式是把河流化为闪电,而非把闪电化为河流,显然她明白这一点,而且也知道如何做到这一点,自信能在灼热感和流动性之间做出完美权衡,于是河流和闪电同时出现在他的直觉里,他看见一种白色的光进入另一种白色的光,从而认定他的直觉是正确的:这是一场为老舞蹈家举办的舞会。一次航行的终点。一种古老的只属于远方的告别仪式。
音乐的河流在空中流淌,舞蹈是架在它上面的桥。在疾速变幻的时空里,他依稀看见了一幅画面,一片白茫茫的雪地上散落着无数色彩缤纷的碎片:圆和弧,老人和女郎,皮鞋和高跟鞋,盘桓的鹰和上涨的潮水,箭在弦上,梦在远方,风消失在风中,真理消失在虚妄之中,月光洒下来,月光回到月亮上……第一个跳探戈的人是否知道自己创造了什么?只有上帝知道。跳舞的人或许也知道,但观众永远都不可能知道。
激情是时间的催化剂,将近一个半小时的舞会在《一步之遥》的戛然而止中来到了尾声。
观众席上的掌声与喝彩声将他拉回了现实。一开始他们就有所期待,结果远在期待之上,除了几个老艺术家对假面女郎裸露的后背颇有微词之外,大多数人对舞会都十分满意,肯定了探戈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在岛城的发展前景。
舞会结束之后,老人礼貌地亲吻了女郎的手,目送她在年轻舞者的簇拥下出了舞厅,顺手从旁边的衣架上拿起一顶白色宽边圆礼帽戴上,左手解下脖颈上的丝绸手绢,揩拭脸上的汗水,右手轻巧地抹过耳根,把一绺因为疾速旋转脱离了头油管制的鬓发回归原位。
上尉拿起拐杖迎上去,热情地拥抱了老舞蹈家。上尉笑着称呼他为高乔老梅,把他介绍给自己的两个新朋友。老人脸上洋溢着一种孩童般羞赧的笑容,和他们握手示意。
酒吧间里,小叔和上尉在吧台上谈论着门多萨的红酒生意。他和老人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一老一少对面而坐。他叫了服务员,把另一瓶马尔贝克打开,亲自给老人斟了一杯。
老人名叫胡安·加西亚·罗梅罗,是一位拉普拉塔地区出身的地道的高乔人,也是“高乔人”号的老船长,认识他的人都叫他高乔老梅。说完他愉快地笑了,似乎很喜欢那个称谓。
当他听老人说他是高乔人时,他的脸上掩饰不住激动的神情。他对高乔人的感情由来已久。早在当初他翻译《马丁·菲耶罗》时,他就对这个种族产生了浓厚兴趣。后来,随着幻想的破灭,兴趣也荡然无存,最终他就也没能窥见一个民族的圣经植根于族群意识的隐秘轨迹。
关于高乔的称呼来历,一种普遍的说法是流浪汉,因为那符合一个游牧民族的生活方式,不过他更喜欢另一种说法——gaucho,源于奇楚亚语guacho,意思是孤儿。这种解释未免失于偏颇同时也过于狭隘,但是他觉得更贴切,更符合他对那个古老民族的理解,更重要的是符合他的切身经历——某种意义上他也是一个高乔人。何塞·埃尔南德斯用他的文字改变了世界对高乔人的看法,让流浪汉变成了潘帕斯的骑士,而工业化又让他们失去了用武之地。草原上竖起围栏,牧场变成种植园,桀骜的骑士们拒绝成为现实的奴隶,手握长矛,腰系球索,在夕阳中沿着白色河流策马奔腾,最后孑然一身死去。那是他们对待死亡的方式,也是他们对待命运的方式。
窗户留了一条一指宽的缝隙。冷风裹挟着来自西伯利亚的料峭寒流从外面吹进来。他的感冒还没有痊愈,但还禁得住这一点风,他希望保持头脑的清醒来应付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
果然,老舞蹈家点上了一根高斯巴雪茄,开始吞云吐雾。
他的父亲是一位技艺精湛同时又野心勃勃的对歌歌手,二十岁出头就抱着他的吉他去了布市,辗转于市中心的小剧场和咖啡馆之间演奏乡村米隆加。在一次圣特尔莫的非裔舞会上,他认识了声名赫赫的黑人埃塞萨,两个人都是天生的诗人,通过一场精彩的米隆加对歌成了朋友。他们立志做城市米隆加的先驱,也确实做到了,最伟大的后继者是塞巴斯蒂安·皮亚纳。
一个人的演出并不顺遂。迫于生活的压力,他加入了一支传统四重奏探戈乐团,在各种娱乐场合演出,有时也应邀到贵族名流家中演奏,甚至还有过一次出国演出,是去乌拉圭。应主办方的请求,他们穿上紧身方格短上衣和宽腿绣花灯笼裤,戴上毡帽,蹬上马靴,披上斗篷,以标准的高乔人的形象出现在索利斯剧院的狂欢舞会上。那是他人生中最成功的演出,也是他记忆最深刻的演出。后来对歌歌手时常跟他讲起当时的情景,狂热的阿根廷音乐人为蒙得维的亚城着迷不已,认为那里简直是高乔人的天堂,一度曾想过留在那里终老,但对家庭和家人的强烈责任感让他最终回到了布市。
他母亲出生在博卡区,是一位女面包师的私生女,和对歌歌手相识三天后就步入婚姻,婚后住在克雷斯波区的公租房里。那里是布市最大的大杂院,是下等人的聚居地。
对歌歌手的收入很难维持家庭的支出,女主人却毫无怨言,反而以丈夫的职业为荣——在那些衣着邋遢蓬头垢面的男人堆里,他笔直的燕尾服和抹着凡士林的长头发成了大杂院唯一的体面。为了维持男人的体面,女人甘愿牺牲自己,不分昼夜地在家里做卷烟工作,结果肺结核很快找上了她,令她终其一生都饱受病痛的折磨。
当他长到和吉他一样高时,他被允许做对歌歌手的跟班,自由出入艺术家客栈、理想咖啡馆和皮加尔夜总会,有时还会跟着乐团到科尔多瓦和罗萨里奥做露天演出。那都是二十年代的事情。
进入三十年代以后,他不再到处游荡。在大杂院里,随便打开哪个电台都能听到班多钮琴演奏和探戈歌手独唱。那时探戈乐就像大西洋的飓风一样席卷了整个阿根廷,所有人都在翩翩起舞,同时又迫切地渴望着新花样的出现。
传统四重奏被打破之后,对歌歌手毅然退出了乐团,回到潘帕斯做起了老本行。幸运的是,时隔多年他又找回了当年的感觉,凭感觉而非感觉之外的事物继续做他的米隆加。
回到草原后,他的名声依旧在布市流传。胜利唱片公司认为他的曲目值得被后人反复传唱,希望为他录制唱片,遭到了他的拒绝。他一生都固执己见,认定没有谁的音乐比他的米隆加做得更好,也绝不给任何人超越自己的机会。最终他如愿以偿,把他的才华连同他的吉他一起带进了不见天日的坟墓。
在他的少年时代,他经常跟着对歌歌手去南方,听高原上的苏格兰移民的后裔讲述神枪手和马车夫的故事,幻想着传说中的黄金和蛇颈龙,迫不及待地想要去奔赴他的探险梦。后来他到布市读书,也确实想过在那里生活,但事实是他做不到——他发现自己无法抬头仰望那片四分五裂的天空,高乔人的天性使他很难在一个像万花筒一样的花花世界里施展抱负。
对歌歌手醉心于艺术,一切生活的重担都落在他母亲身上。他们在一位喜爱米隆加的庄园主的帮助下贷款买下了一小片牧场,他母亲一个人包揽了牧场所有的工作。放牧,挤牛奶,剪羊毛,做奶酪,阉割牲畜,与城里人做买卖,所有那一切都是她亲力亲为。那时她的腰里总是别着一把嵌着红宝石的精美匕首,是一位高乔老人送给她的礼物,据说是来自他祖上给一位将军做护卫队队长的赏赐。她用那把利器翦除现实的杂草,把他们的生活打理得干净有序,把他们的家庭打造成潘帕斯的天堂。在她临终之际,她把那把他惦记了多年的匕首留给了他。于是他留在了草原上,开始学着经营家业。
他注意到草原上没有乔木,就从欧洲进了一批松树种子,撒在牧场上,八年后树木长成,他雇用农民采摘松蘑,加工罐头。后来他又开辟了一片马黛茶种植园,同时做茶叶加工。再后来他去了巴塔哥尼亚,在天然牧场养了五万头澳大利亚美利奴绵羊,在河谷地带种了上千亩苹果和葡萄。那时他还不到四十岁,还是一个没有退去孩子气的青年人,就已经创下了一份可以令几代人衣食无忧的产业。他大可以停下来享受人生,享受爱情、婚姻,以及其它,但他没那么做,在他内心深处还念念不忘当年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