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移民浪潮下县城与租界民间信仰的格局转换

辛亥革命以后,废除了历代封建王朝对宗教的管理制度,在法律上承认并保护各种宗教,宗教团体也开始列入社会团体范畴。民国十六年(1927)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上海市的宗教工作由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和上海市社会局管理。(34)这段时期出台了一系列的宗教管理政策,由于开埠后民间兴起私人建庙的风气,加上社会团体与信仰的关联更加紧密,当时的政策一改以往对信仰内容严格限制的做法。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为移民建庙和信仰的多元化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在统计口径上以往一些私建庙宇和有神无庙的情况都被纳入其中。伴随抗战的爆发,上海周边省份的移民更是蜂拥至上海,这一阶段民间信仰在数量、分布及种类上愈加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