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主管敢怒不敢言,办公室里所有人都到齐了,他也回了自己的位置。作为一个小小的主管,他也是没有自己的办公室的,只是有一个豪华大工位,周围都没有人的那种。
虽然这么说不是很恰当,但是林文每次都觉得主管的位置就像是上学时班主任的讲台。只是这次坐在那里的不是老师而已。
不想太多。林文回到自己的工位上。
林文虽然还不是主管,但是他的待遇已经跟主管差不多了。当然,这里指的不是工作的轻松程度和工资的数量,指的仅仅是工作的位置。
虽然林文的工位不是一个豪华大工位,但是同部门的其他同事都很老实的强行给他凑出来一个豪华大工位。主要方式就是他的左右以及对面的工位一共五个都没有人用。
这样做有诸多好处,比如这些空闲的工位可以让林文放东西,也可以让其他人在工作中遇到难题的时候来请教他。
虽然这样做有浪费工位的嫌疑,但主管还是默认了这样做的权利。能怎么样呢?难道强迫其他员工去坐那个位置吗?
他们部门本来就不算小,员工在主管的奇葩规定下能留下来的也很少,这导致他们的工位数量大量溢出,根本没有人能坐,就算再招人也不可能一时半会就坐满,更何况招来的人也留不住。
其他部门也有想过申请战勇这个部门的工位,但是同公司的其他部门都知道他们部门主管的脾气,都不愿意过来,也就只能这样不了了之。
林文表情不变,打开自己面前的电脑,开始了一天辛苦的工作。
今天他准备要处理的工作,都已经被其他同事准备好了放在他左手边的工位上。
他没注意到,他来公司的时候,其他员工都看着主管偷偷发笑。虽然一开始只有坐在门边的几个同事听到了之前林文说主管的话,但是这么一会时间,一传十十传百,已经足以让他们全部门的人都知道了。
不过他们也确实有够辛苦的,一边想要笑,一边还要看着主管,避免主管发现他们笑他的事情。如果被发现的话一定会被扣工资的。
林文完成工作的速度很快,而且从表情来看可以说是游刃有余。一旦他完成了自己的工作,还会去帮助其他同事完成他们的工作。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在工作中跟同事打好关系。
虽然他们部门人少事多,但有林文在,好像也没什么难度可言。
林文完成一个阶段的工作,拿出自己的茶杯,喝一口自己今天泡的茶。
是同事送的,原因是他之前帮那个同事完成了一份工作。
不过那个同事现在已经不在这里了。
哦,这里说的当然不是被开除或者离职了,这里说的不在这里只是不在这个部门了而已,他那个同事破格升职了,比主管还要高。
倒是让主管嫉妒了好几天,但好在那个升职的岗位也管不到他主管头上来,所以主管也只是嫉妒了几天就平息了。
电脑右下角的微信图标一刻不停的闪缩着。
他抬起眼皮看了一眼,没太在意,他微信里的好友很少,一般来说这样闪烁个不停的可能只有两个。一个是工作群里那让人看一眼就像逃避退群,或者闷头睡觉的工作内容;另一个是没有主管的那个同事群。
比起工作群那只在有工作的时候一刻不停的情况,没有主管的同事群就几乎随时都有人在发言。
这当中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原因,其中比较重要的部分就是他们部门的员工之间关系都还算不错,这也算是林文愿意留在这个部门工作的原因之一。
主管如何暂且不讨论,至少同事们都是很好相处的人。虽然没有具体的调查研究过,但是大家心里隐隐都是为了吐槽主管走在一起的,
这么看来,主管倒还是让他们员工内部凝聚在一起的外部力量呢。
他们部门人数不过几十人,但那个微信群有三百多人,里面不仅仅有目前在职的员工,也有着之前在职,但现在离职或者升职的员工。即使是之前那个一跃比主管还高的同事,也没有忘记他的这群难兄难弟呢,真是可喜可贺。
要想进入这个群,还得经受已经在群里的员工的考验。说是考验,不如说是考察,主要是观察新入职的员工有没有资格加入这个名为“万恶的主管为什么还没离职”的闲聊群。
具体的方法也单纯到可怕,就是看新入职的员工是不是跟他们一样讨厌这个主管。如果是那种进来之后就马不停蹄的跟在主管身后当舔狗的人是不被允许进入这个神圣的群聊的。
林文能进入其中完全是一个意外。
虽然他也没有到当主管的舔狗那么恶心的层次,但他其实也没有那么讨厌这个主管。别问,问就是这个主管实在是太菜了,那些手段完全无法影响到林文那心如止水的感情。
他能进入这个群完全就在于他那无视主管恶心人的所作所为让负责审查的人觉得原来无视才是最强的必杀技。
事实证明,负责审查的同事对审查的把控还是极为精准的,事实证明,虽然林文并不讨厌主管,但主管确实拿他没有一点办法,从而屡次自己把自己整到破防,让其他员工心情大好。
“这茶……味道不错啊……”
这还是林文第一次喝那位同事送的茶,刚入口的味道就很甘甜,一点涩感都没有,茶汤清亮,是好茶。
林文喜欢喝茶,是办公室里的同事都知道的常识,但凡是个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一点。拜托,如果有谁说自己看不出来的话绝对会被其他同事鄙视的。
毕竟林文随时随地都带着自己的那个透明的茶杯,里面也永远都泡着茶。
就连之前全部门去团建的时候,他也抱着自己的茶杯,哪怕其他人都在喝酒,哪怕不能喝白酒也会喝啤酒,就算是啤酒都不喝的人也知道拿一瓶王老吉,再不济也是其他饮料。就算是拿瓶康师傅绿茶也不会有人抱着自己泡的热茶喝个不停。
林文就是这样一个奇葩,那天晚上林文就着自己杯子中的热茶吃烧烤让全部门的同事都对他对热茶的热爱有了一个崭新的认知。毫不客观的说,那个晚上,林文的所作所为已经刷新了他们对常识的认知。
也正是那个时候,所有人都知道他喜欢喝茶,如果因为他的帮助准备送他点什么东西的话,那么就选茶叶,这是绝对不会错的选项。
自那以后,林文就很少自己买茶叶,喝的几乎都是同事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送他的。
他对茶叶一点都不挑剔,不管是什么茶,昂贵的便宜的甚至是地摊的,只要是正经茶叶,能泡能喝没有生虫,他都接受,都喜欢。
就这样一个同事一个同事喝下来,直到最近才开始喝那位同事送的茶叶。
林文又喝了两口,这才舒服地盖上盖子放下茶杯,喝茶对他而言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放松自己紧张的大脑的好方法。他从来不愿意给自己施加太多的压力,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是如此,对他而言,没有比让自己轻松愉悦更重要的事情。
随着工作的不断进展,半天的时间悠悠晃过,结束之快就像从来没有开始过。好在林文完成工作的速度也很快,今天计划中的所有工作都如同计划中写的那样全部完成,至于下午,有下午的安排。
当务之急,还是吃午饭。
本来林文早饭就吃得简单,午饭可不能随便应付。
其他员工都在用公司的微波炉叮自己早上带来的已经做好的饭菜,林文不这样,他要出去吃。
他总觉得用微波炉叮出来的饭菜完完全全就是重新加热的剩饭。他不吃剩饭,每天做的饭菜都是刚好够自己吃,多的没有,但也绝对不会少那一点半分。
严格的计划让他的生活充满条理和舒适。那是一种让人痴迷的方式。
虽然有人奉劝过他不要把自己的每一天安排得这么明明白白,但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改。就这样不舒服么?只要有安排,就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意外,可以尽可能的将一切事情都控制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他已经不想让自己的生活再充满那么多意外和惊喜了,循规蹈矩对他而言并不失为一件好事。
无视明明在看小说却假装还在岗位上努力加班工作的主管那直勾勾的眼神,林文走出了公司。一边沿街寻找着自己中午想吃的东西,一边思索着明天放假后的安排。
或许明天就是回家把母亲接过来会比较好。
就是感觉只有明天一天的话,可能会搞不定。母亲的性格他是很了解的,要想让母亲搬来跟自己一起住,可能还得是一场长时间的拉锯战。反正他是下定决心要把母亲带来自己身边住了,让母亲一个人住在原本的老小区他本来也不放心,奈何母亲一直放不下。
事实上他也理解母亲的想法,人嘛,都是恋旧的,老一辈的人更是如此。母亲毕竟在那里住了几十年了,独自一人将他抚养长大,他们两个之间的大多数回忆都被留在了那里。
但是林文自己想得很开,记忆这种东西,以后还能创造的,老旧的记忆,有些能选择放下的还是放下会比较好,也比较轻松。
“看着都不错。”林文在街道上缓步走着,两侧的各种饭店都堆满了客人,巨大的人流和饭店厨房里的热气都透过店门喷涌到大街上,林文就在街上走了这么一会都觉得有些燥热。最关键的是这些饭店看起来看起来都很不错。
太辣的东西他并不喜欢,口味太清淡了又觉得没什么意思,林文在路上挑挑选选了大半天,才决定好要吃什么。
走进饭店,大多数的餐桌都已经被人占了,不少的食客正大快朵颐,看起来应该也是在这附近园区里的工作的人。并没有单独的桌子,他只能选一个只有一个人的桌子跟人拼桌。
一旁的店老板时刻注意着店里的情况,看到有新来的客人,很快就拿着那种大张的打印菜单来到他的面前。
“你好,今天吃点什么?”老板把手上的菜单递到林文的面前。
林文接过眼前的菜单。老板拿着点菜的记录单子,取下插在上面的笔,眼神放在林文身上,面含笑意,看起来颇为有礼貌。林文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选择这里。
过去这一年里他没少来这里吃饭,这家老板带给他的印象很好。老板是一个很认真的人,而且很有人情味,如果是那种经常来这家店吃饭的客人他都会很眼熟,时不时还会赠送一些小惊喜。
“还是鸡排饭,谢谢。”林文虽然拿过了菜单,但并没有看,因为他也没准备吃别的东西。他偏爱这家店的鸡排饭。
“好的,还是要番茄酱吗?”老板也是知晓他的习惯。
“嗯,麻烦了。”林文点头,将菜单还给了老板。
老板并没有在点菜单上写字,这么几个字实在是没有必要。
鸡排饭其实就是很简单的东西,就是普通的米饭上面放上切成条状的炸鸡排就完事,炸鸡排是现成的,所以制作起来并不麻烦。就跟快餐似的,或者干脆说就是快餐,毕竟不要几分钟就可以上餐。
这家店的鸡排饭还提供辣椒粉,这自然是为了避免吃着缺味道。但林文喜欢加番茄酱,每次点鸡排饭吃的时候都会叮嘱老板加番茄酱。
鸡排加番茄酱下饭,看起来并不是什么很优秀的搭配,但还是那句话,林文喜欢。他喜欢鸡排的香气,酥脆的外壳配合着番茄酱在味蕾上跳舞,那是一种简单粗犷的享受。
而且,鸡排饭很便宜,在这里不过13块。嘿,谁会不喜欢又便宜又好吃的东西呢?
事实上老板也经常给他推荐一些其他的产品,他也会选择性的点一点,但吃得最多的还得是鸡排饭,这就是偏爱的力量。跟他喜欢喝茶似的。
吃完鸡排饭,再拿起茶杯喝一口茶簌簌口,日子还是很舒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