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一起赶集

因为昨晚剩下的肉跟肉汤,再吃了五六个馒头,陈余解决了早餐。

跟安惜若一起,将所有的野货全都打包好,他数了一下,刚好二十只野货,拿到云陵镇,一只卖价一百二十联邦币。

所以二十只,可以卖出两千四百块,一笔不小的收入。

这对陈余跟安惜若两人来说,绝对是足够他们生活一两年了。

而且地窖内,还留了一只兔子一只野鸡。

陈余现在每天都要吃肉,没办法,光吃米面完全满足不了他修炼的需求。

唯有吃肉方能让他多撑一阵子。

在如今的乱世中,很多人都想修炼武道,除了难入门,另一个原因就是,修炼武道极为消耗金钱。

每天要保证吃好喝好,武道才能顺利进步。

真正有钱有势的人,甚至武道世家,武道势力,他们培养家族子弟,可不只是吃肉,而是吃宝药淬体。

那样效果更加。

就连吃的方面,也是吃更好的肉,尤其是妖兽的肉,对武者的身体有更大的补益效果。

可惜,陈余暂时没那个条件,只能一步步来。

两千多块,根本不敢乱花。

不过二十只野货,一只十来斤,二十只将近两百多斤重,普通人背都背不动。

但陈余如今肉身六百多斤之力,力大无穷,两百多斤的东西,对他来说就是小菜一碟,轻轻松松。

背着走几十里路不带歇的。

云陵镇大概在要走二十里路,来回四十里,非常远,而且没有适合的交通工具,唯一的办法是走路。

有条件的家里有牲畜,条件好的有马。

像有些武道高手驯养妖兽当坐骑,那才叫一个拉风。

陈余知道的,整个洪山部落,唯有首领古河有一只妖兽坐骑。

“好重啊,陈余哥,这么重,要带到二十里外的云陵镇,真要累死了。”

安惜若试了试包裹,使出吃奶的力气,也没有移动分毫,当时就觉得,这一趟去云陵镇,怕是会累死人。

陈余笑着摇摇头:“就你那小胳膊小腿的,哪能干这种活啊。”

“看我的!”

说完,陈余随手一提,将两百多斤重的包裹提起来,然后背在了背上,双肩背着,这样更省力。

看到陈余如此轻松的将她挪都挪不动的包裹随手提起来背上,安惜若目瞪口呆:“陈余哥你修炼之后变这么厉害了?”

“跟我姐姐一样,力气好大啊。”

她真的看呆了,陈余现在的力气实在是太大了,起码在她看来是这样。

而当初她姐姐也很厉害,力气很大。

陈余惊讶了一下,才问道:“你姐姐当初是不是也修炼了?”

他就觉得安惜若的姐姐安子若修炼了武道,但并不是太确定,如今看来,安子若的确是修炼了武道。

安惜若点点头:“是啊,她偷偷修炼的你父母留下的引气术。”

“嘿嘿,我也早就背下了引气术,可是感觉没办法修炼啊,好奇怪。”

因为跟陈余关系好,所以他们姐妹两个将陈余父母留下的引气术拿来尝试,结果姐姐成功修炼入门。

而她却毫无动静,感觉无法修炼。

这也没什么隐瞒的,反正他们关系好,陈余也不会在意的吧!

果然如此,陈余就知道安子若修炼的是他父母留下的引气术,当然他确实不在意,引气术应该是一门大众功法。

男女都可以修炼,而且是属于武道基础功法。

陈余有万倍收获的能力,他其实想学其他武道功法,但问题是,他没有,而且似乎武道功法也不是那么容易弄到手的。

背着沉重的包裹,陈余从旁边拿起自己准备的一根擀面杖粗的铁棍,有一米五的长度。

将其拿在手里,携带铁棍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防身。

如今乱世中,路上随时都会跳出来一些山贼,山匪,强盗,每个人出门都会携带防身工具。

陈余如今肉身六百多斤之力,随手就可以打出六百斤以上的力量。

所以这一根铁棍在手里,要是遇到山贼什么的,也能给他们一点颜色瞧瞧。

一棍子下去,普通人得伤筋动骨。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都是被逼的。

“惜若,我走了。”

陈余准备出门,时间差不多了,红山部落要去云陵镇的人,估计都快出发了,他必须要赶上人群。

脱离的队伍很危险的。

“等等,陈余哥,我也要去云陵镇。”

下一刻,安惜若就冲进房间,然后拿出黑色的头巾将她的脑袋包裹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

陈余愣了一下:“云陵镇那么远,还很危险,你在家等我就是。”

安惜若毕竟是普通人,遇到山贼什么的,几乎没有反抗的能力。

所以他没打算带安惜若去云陵镇,一旦遇到危险,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只要不是淬体境的武者,他都有机会逃走。

可带上安惜若,恐怕就没那么简单了。

并不是觉得安惜若是累赘,实际上他也想带安惜若出去走走,问题是,他的实力还保护不了安惜若。

但安惜若却坚定道:“不行,我得去云陵镇,说不定还能遇到姐姐。”

安惜若一直对她姐姐割舍不下,半年多了,杳无音讯,的确是令人担心。

可去了云陵镇,也未必就能够遇到安子若,如果安子若真的在云陵镇的话,应该早就回来看望妹妹安惜若了。

最终,陈余也不好再拒绝安惜若,他可以理解安惜若的心情,如果能够遇到她姐姐就好了。

反正部落去云陵镇的人很多,他们跟上人群就不会有太大的危险。

“行吧,走。”

陈余背着重重的包裹,安惜若将她的脑袋包裹严实,同时也随手提了一根木头棍子,锁好大门,两人出发直奔部落入口。

那里也基本都是部落赶集是集合的地方。

他们出门,便是看到部落陆陆续续也有人赶往入口。

“咦,陈余,你们也去赶集啊?”

“难得看到你们去云陵镇。”

到了部落入口的空地上,果然三四十个人,男女老少都有,聚集在此。

部落的人都相互打招呼,陈余也跟众人打招呼。

而人群中,打猎对的马平也在,他们整个打猎队,七八个人今天全部去赶集,而且每个人背着不少东西。

显然是他们打到的猎物,要去云陵镇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