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剥皮掏心

“莫雷今天能拿第一?”亚瑟小声地嘀咕着。

这个第一当然不是和康纳比数量,而是首杀。

自从加入到这个营地以来,亚瑟还从未见过莫雷在打猎中失手,他的收获基本上都是在第一枪。

与那些打猎为生的猎人不同,莫雷更加注重打猎本身带来的乐趣,那种跟踪、追逐猎物的过程能让他灰白的脸上增加不少血色。

皮毛贸易已经在这片大陆上走下坡路,水獭皮、鹿皮的价格已经不能带来暴富的希望。

哪怕是西部沿海地区的海獭皮甚至紫貂皮,它们均过了最辉煌的时期。

显然,远东地区出现的变故和动荡起了决定作用。

亚瑟又继续潜行了十几分钟,在一滩乱石边悄悄地停下来,静静地观察四周。

突然,前方的树叶从微微地抖动了一下,这没有逃过亚瑟的眼睛,透过厚密的叶子,一只黑瞳显现。

他把身体放得更低,尽可能藏在青苔石头后面,慢慢取下的来复枪已经轻轻地上膛。

又缓慢地露头瞄了一眼,黑瞳正朝这里慢悠悠地行进、啃食,看来远方的枪声没有太影响到它觅食的心情。

找到一个合适着力点,亚瑟轻轻地坐到地面,缩起膝盖,把左手肘搁在膝上,紧紧地卷起步枪背带,把来复枪稳稳地架在手肘上,0.54英寸的枪口悄悄地对准黑瞳。

他调整好呼吸,轻轻地搬动击铁。

“砰”的一声,母鹿在硝烟后面应声倒下。

看样子它几乎没有受到什么折磨。

“嘿,又是一张上好的鹿皮。打什么3到6根肋骨之间,那是一种浪费。”迅速扛起30多磅的小鹿尸体,亚瑟转向西北前进。

枪声帮助他们定位彼此,同时也是逐渐靠拢的信号。

这片林地他们早已熟悉,打猎仅仅是一项娱乐活动,而不是生存之战,更不是为了生意。

“不对,还有一个小可爱在等我。”小涧那,伴随‘嗖’的一声,悠闲的水獭被一箭射穿,它抱着的植物根茎散落在一边。这只水獭为它的异常胆大付出了代价。

口哨声已经吹响,回声在林间渐行渐远,亚瑟扛着小鹿,拎着水獭加快步伐寻声而去。

三人打猎没有那种逐鹿务尽的想法,贪婪的人才会上瘾。

所以枪声也好,哨声也罢,哪怕会惊动猎物,对他们来说却也并没有太多不妥。

等他拨开最后一簇遮挡视线的树叶,空地上莫雷和康纳已经坐在一根粗大的树干上大口大口地抽着烟。

这一次,莫雷抽的是三美分一支的家庭版雪茄。

“快瞧,好漂亮的小鹿,还附带有一个小礼物。”莫雷叼着烟既是肯定又惊讶于快干涸的血液只从眼部滴出。

“我还是希望你用弓箭,以你的身手,一只鹿太便宜它们了。”

“康纳,我没有你那种天赋,弓箭并不能帮我射到它的眼睛。”亚瑟走上前,把小鹿和水獭搭在木头边,坐下来随意地说道。

但他的眼神却没有离开康纳脚下的一堆猎物——黑尾公鹿、两只水獭、四只松鸡、一只漂亮的不知名字的鸟。

它们无一例外都身中一箭,公鹿同样是眼睛被射穿。

“谁去把马牵过来?”

“亚瑟。”两个老家伙异口同声。

“瞧,康纳,我们总是在这件事情上高度一致。”

“得了吧。他可是从我这里学会了使用弓箭。”

“他使枪可比你强,这也是我教给他的技能。”

......

两人又开始争论谁才是亚瑟更加优秀的老师,对此,亚瑟早就明了,无非是想让自己把活都揽过来并做完。

谁叫三人中他年龄最小,亚瑟再一次在心中告诫自己,不该问那种愚蠢的问题。

溪边怪石乱滩太多,已经不允许三只坐骑走得太靠近,亚瑟只能把它们拴在小溪的对岸。

待他返回的时,三张鹿皮都已经被康纳熟练剥下来。

至于硝制它们,那得交给城里的皮匠。

为了减少马匹的负重,需要把鹿的内脏和不能食用的部分分割下来,这项工作仍旧是康纳的强项。

剩下的鹿的脂肪被亚瑟收集起来,她的母亲琳达可以用它们制成肥皂,甚至可以拿去市场上售卖。

亚瑟很享受地看着开膛、剔骨的过程,他坐到同样认真观看的莫雷旁边,两人就这样静静地欣赏着。

半小时多一点,猎物的肉和骨头、内脏已经分离。

正当两人准备说点俏皮话,夸夸康纳时。

康纳已经开始对着那只公鹿的头做着奇怪的动作,手里点着一撮不知名的干草,然后右手举着冒青烟的干草,围着公鹿的尸体蹦跳起来,嘴里叨念着听不懂的词。

两人知道,这一定是印第安人的某种仪式,索性不吱声。

仪式完毕,康纳迅速地将锋利的匕首抵近公鹿尸体的腹部,轻轻一划,脂肪层和薄薄的肌肉层自动分开。

他再用手一掏,一颗冒着热气,似乎还在跳动的心脏便出现在康纳的掌中,他收起匕首,双手捧起心脏举过头顶,默念几句土著语才放下来。

莫雷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他,瞳孔继续放大,“上帝!今天真是见鬼了!康纳,停下来!立刻!马上!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他们不会待见你......”

“没关系,莉莎不知道就行。”康纳语调平和,随后猛地一口咬上去,用牙齿撕扯下一大块,并大口咀嚼起来。

除了额头,康纳的整张脸已经被染成暗红色,妥妥的“红人”一枚。

不知怎么回事,亚瑟心里莫名地产生一种想参与其中的冲动,奈何血腥气太浓,根本不是他能忍受的,却不妨碍他偷偷地咽口水。

在他看来,那是一种很棒的做法,比嚼烟块什么的有意思多。

等了半分钟,亚瑟准备走上前去,莫雷一把拽住他,轻轻地摇了几下头,示意他待着别动。

接下来,两人还需要等康纳在溪水里简单洗漱一番,不然他的白人老婆莉莎肯定会闻出来。

耶稣已经注入莉莎的灵魂,她渴望把康纳这个异族人彻底感化为上帝的子民,平时她就是这样做的。

康纳在城里已经有样学样,看起来他老婆的工作卓有成效。

不过,她天主教徒的身份,恐怕没几个盎撒老爷会真正的认同。

回营地时莫雷骑马在前,凭借出色的马力,亚瑟两人被甩在后面。

至于为什么,除了不想闻见康纳身上隐约的腥气以外,更重要的是想气一下他。

“看吧,我总是第一个回来。‘红人’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存钱?为什么不去农场买一匹好马?瞧你把它压得,就像骑在一段朽木身上。”

“莉莎怀孕了。”

“什么?噢,上帝!你多大了?45还是50?该死的!为什么如此不公平!不......我必须恭喜你,把我那张鹿皮带走吧,兴许还能值个两美元。”莫雷从震惊揶揄的语气快速切换到暴怒,然后是悲伤无奈。

“莫雷,是祈祷......”

“放心,我没事。真的......真的为你感到高兴。告诉莉莎,我会在合适的时候去探望她。”

康纳不忍心看到莫雷颓然丧气的样子。“如果你能做孩子的教父的话,莉莎会更高兴,当然我也荣幸之至。”

“没问题。好了,都回去吧,改天再来帮我搭木屋,毕竟孩子的教父不能总住在窝棚里。”尽管他装作无事,可涨红的眼眶却出卖了他。

亚瑟也想宽慰两句,可莫雷的身影早已经不见,窝棚的门已经被关上。

康纳拾起鹿皮,招呼踌躇的亚瑟回去,离开之前,他又掏出身上所有烟丝放在窝棚下的篮子里,用石板压住。

亚瑟骑上骡子,嗫喏几句后,忍不住大声喊:“你买的咖啡太难喝了,记得换一个牌子。”

“狗屎!快滚吧!”

听见莫雷吼出来,两人才放心离开。看来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发疯’。

不远处便是进入小镇的主路。两人把印第安样式的鹿皮装扮卸下,换回了文明城镇的装束。

“过来,把这两条鹿腿拿上。它们太沉了,应该给‘小灰’减负。”康纳开玩笑似的指着样子狼狈的矮马说。

“可是......”

“葛丽娜是不会犹豫的。我见过她吃肉的样子,快回去吧,人多了会不方便。”

“康纳,你要小心点,听说那帮游手好闲的家伙想找你的麻烦。你把水獭带上吧,兴许能给孩子做个帽子。”说完,那悠闲水獭的身体已经落在小灰马身上。

望着走远的背影,等看不见丁点儿样子时,小灰马才行动起来。

骑在小灰马上的人是开心满足的,特别是当他抚摸着柔软的水獭毛皮时,温柔的眼神骗不了人。

水獭皮越是往东,越值钱,这是那些西进之人的动力之一。

边疆地区的猎人们喜欢从印第安人手里以物易物。

不仅是他们,几乎所有驻守在那里的士兵们、军官们都会做同样的事情,至于是不是和平地达成交易那就要看双方的实力是否对等。

大多数情况下,白人的哨所或者木质堡垒处于弱势一边时,白人们总会安分守己。

一杆步枪或者卡宾枪就能换到数匹马或者10张以上的皮货,不过在东部,这种情况刚好相反。

那些早期的探险家们无不是在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利润驱使之下,走上了开拓之路。

前赴者已袅袅逝去,后来者浩浩荡荡而来。

康纳从不会计较这些东西的货币价值,他看重的是那些物件是怎样得来的,又是从什么人手里得到的。

作为亚瑟狩猎技能的老师,康纳和莫雷已经倾囊相授,亚瑟作为学生悟性很高,在两个老师看来,他几乎就是为丛林而生。

但人生总是充满惊喜,所以令人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