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早就发现,如果有人打电话找你却得知你不在,留下口信要你一到家就给他回电话,说有要事相商,那么所谓的要事,往往只是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事而已,或许对你而言那就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一般来说,每当有人提出要送你什么礼物,或是要帮你什么忙时,大多数人都能沉得住气,他们不会过于急不可耐。那天下午我回到寓所后,趁更衣吃饭前的工夫喝了点儿酒,抽了支烟,又看了一会儿报纸。这时我的女房东费洛斯小姐过来告诉我,阿尔罗伊·基尔先生要我马上给他回个电话,但我觉得大可不必理会他的要求。

“就是那位作家吧?”她问我。

“是的。”

她和善地瞥了一眼电话机。

“要我帮你打过去吗?”

“不用了,谢谢。”

“要是他再来电话,我该怎么说?”

“叫他留言吧。”

“好的,先生。”

她噘了噘嘴,拿起空的调酒瓶,扫视了一下房间,确认屋里整洁便出去了。费洛斯小姐很喜欢读小说。我敢说她一定读过罗伊的全部作品。我对罗伊不甚热情的态度引起了她的不满,这说明她很欣赏罗伊的作品。晚饭后,我又回到家,看到餐具柜上放着一张费洛斯小姐用清晰的粗体字写的便条:

基尔先生来过两次电话,问你明天可否同他一起吃午饭。如果不行,你觉得哪天合适?

我皱了皱眉头。我同罗伊已有三个月没见面了,上次也只是在一个聚会上见了短短几分钟。那次见面时他的态度热情友好,不过他一向如此。临分别时,他还由衷地对我们很少见面这件事表示遗憾。

“伦敦这地方太糟糕了,”他说,“想同朋友见见面,可总也抽不出时间。下星期找一天我们一起吃午饭如何?”

“可以啊。”我答道。

“我回家查一查我的记事本就给你打电话。”

“好的。”

我认识罗伊二十年了,不可能不知道他总在背心左上方的口袋里放着那个小记事本,上面记着他的所有活动安排,所以那次见面后没有再听到他的答复,我也并不感到意外。现在他这么急于同我见面,我很难相信只是因为他热情好客而已。临睡前我抽着烟斗,反复思索着罗伊请我吃午饭的各种可能的原因。或许是因为某个崇拜他的女读者非要他把我介绍给她认识,也可能是因为某位要在伦敦逗留几天的美国编辑请求罗伊向我引荐他。不过我也不能如此小看我的这位老朋友,认为他连这样的小事都应付不了,何况他都明说了要我来定日子,也就不太可能是想要我去见别的什么人。

罗伊对待同行的态度往往是这样的:只要遇到名气大的小说家,他总会表现得比谁都热情亲切,而一旦这位小说家因不够勤奋或受到挫折而名声衰落,或者被别人的成功盖过了风头,罗伊又会立刻对他冷眼相看,变脸变得比谁都快。所有作家都会有得意和失意的时候,而眼下我也没有什么名气,这是我自己再清楚不过的。显然,我本可以找个借口婉拒他的邀约,也不至于得罪他。不过他不是个肯轻易罢休的人,假如他出于某种目的非要见我,那么我知道,只有直截了当地叫他“滚蛋”,才有可能让他不再纠缠下去。可是我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何况我对罗伊其人还是颇感兴趣的。

我曾怀着钦佩之心目睹他在文坛崛起。他的经历完全可以成为任何有志于文学事业的年轻人效法的典范。在我的同辈中,我想不出还有哪个人像他那样,能够凭借如此有限的才华获得如此成功的地位。他的做法就好像聪明的英国人会在早餐吃的麦片里加一点儿麦胚芽一样,他或许每次都加满满一汤匙。他自己恐怕也心知肚明,凭着这么点儿能耐自己居然已经写出了三十来本书,因而有时自己也觉得是创造了奇迹。我禁不住猜想,他一定是在当年刚读到查尔斯·狄更斯在一次宴会后的演说中说的“天才就是无止境吃苦耐劳的能力”这句话[1]时,突然灵光乍现,此后一定反复琢磨过这句名言。想必他曾暗自思忖,如果这样就能成为天才,那么他也必能同别人一样成为天才。后来有一家妇女报刊登了一位激情飞扬的书评人写的介绍罗伊一部作品的短评,其中就用到了“天才”这个词(近来,评论家们越来越喜欢用这个词了),他看到后一定心满意足地长吁一口气,那感觉就像一个人苦思冥想好几个小时后总算解开了一组字谜一样。凡是多年来见证了他是如何坚持不懈努力的人,都得承认他配得上“天才”二字。

罗伊在人生刚起步时颇有优势。他是家里的独子,父亲是一名英国官员,曾担任香港总督多年,最后出任牙买加总督。如果在密密麻麻的《名人录》里查一下“阿尔罗伊·基尔”的条目,可以看到这样的内容:荣膺圣米迦勒及圣乔治勋章和皇室维多利亚勋章的雷蒙德·基尔爵士之独子,其母埃米莉为已故印度陆军少将珀西·坎珀当之幼女。罗伊曾就读于温切斯特公学和牛津大学新学院,当过学生会主席,要不是因为不幸得了麻疹,他很可能获得划船比赛的奖牌。他的学习成绩不算拔尖,但也还是很不错的,特别是他没有欠下一分钱的债就读完了大学。早在学生时代,罗伊就养成了省吃俭用的好习惯,绝不在没有实际收益的事情上多花一分钱。他当然也是个孝顺儿子,深知父母要支付这么昂贵的学费供他念书已经做出了很大牺牲。罗伊的父亲已经退休,住在格洛斯特郡斯特劳德区附近的一幢并不华丽但也不简陋的房子里,每隔一段时间还会到伦敦出席同他管理过的殖民地相关的官方宴会。每逢这种时候,他总会去伦敦的雅典娜神庙俱乐部[2],他是这个俱乐部的会员。也就是通过这个俱乐部里一位老友的关系,他为刚从牛津毕业的儿子谋得了给一位政客当私人秘书的职务。这位政客当过两届保守党政府的国务大臣,丢尽了脸面,最后却被册封为贵族。这次任职使罗伊在年轻时就有机会认识显贵人物,他很好地利用了这些机会。有些作家只能靠画报类的刊物研究上流社会,因而在他们的描述中往往会出现各种有损作品真实性的谬误,而在罗伊的作品中绝不会出现此类纰漏。他熟知公爵之间是如何交谈的,也知道不同身份的人,诸如议会议员、律师、赛马赌注登记人或男仆,分别应当用怎样的礼仪同公爵说话。在他的早期小说中,他对总督、大使、首相、王公贵胄和贵夫人的描写驾轻就熟、引人入胜。他将书中的人物写得友善而不倨傲,亲切而不失礼仪。读者在读了他的作品后不会忘记这些人物的身份地位,又能在不知不觉间产生一种共鸣:原来这些人物同你我一样,也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我一直感到遗憾的是,由于时代潮流的变迁,贵族生活已不再是适合当今严肃小说的题材,而罗伊素来是个善于审时度势的人,因而他在创作后期所写的小说中顺应潮流,只写一些普通律师、会计师和农贸商贩的喜怒哀乐。他在刻画这些人物时就不如描写贵族时那样得心应手。

我最初认识他的时候,他刚辞去家庭教师的工作,打算专心投入文学创作。那时他还是个仪表堂堂的年轻人,不穿鞋净身高六英尺[3],体格强健如运动员,宽宽的肩膀,一副充满自信的神态。他相貌不算英俊,但也挺耐看的,还颇有几分男子气概。他有一双大大的蓝眼睛,目光坦诚,一头浅棕色的卷发,鼻子又短又宽,下巴方方的。他看上去是个诚实的人,干干净净、健健康康的,的确有几分运动员的气质。他在早期小说中描写牵着猎犬外出打猎的情节是那么生动而又真实,谁读了都会相信那是根据他的亲身经历写出来的,而且直到最近,他还时不时地放下笔,出去打一天猎。在他的第一部小说出版的那个年代,作家为了表现自己富有活力,都爱喝啤酒、打板球,所以有那么几年,几乎每支作家球队中都会出现罗伊的大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类作家后来失去了当年的声势,他们的作品不再有人看好。虽然还有作家在打板球,但他们的书稿却很难找到地方发表了。罗伊好多年前就不打板球了,转而爱上了喝红酒。

罗伊对自己第一部小说的态度十分谦虚。这部小说篇幅不长,文笔也简洁,同他后来出版的每一部作品一样,写得颇有格调。他将书稿寄给当时文坛每一位著名的作家,并附上一封言辞恳切的信。他在信中大谈自己如何对对方佩服得五体投地,学习对方的大作如何让自己获益匪浅,尽管自己望尘莫及,却仍殷切希望能追随这位前辈,走他开创的道路。他将自己的拙作呈献在大师的脚下,以一个初涉文坛的年轻人的身份向某个他将永远尊为恩师的人表达崇敬之心。他深知请求大师在百忙之中为他这个新手的粗劣之作浪费时间是多么的唐突,但他仍不揣冒昧恳请大师指教。那些大作家读了他信中的赞美之词,大都被奉承得心花怒放,便都写了长长的回信,少有用三言两语敷衍的。他们在回信中对罗伊的作品大为赞赏,不少人还邀请他共进午餐。他们无一不被他的坦诚打动,无一不被他的热情感染。他满怀谦卑之心向大师们求教,还信誓旦旦地保证一定会谨遵教诲。他的诚心可鉴,令人难忘。于是,那些作家无人不觉得这是一个值得费心指点一二的人。

处女作大获成功,他因而崭露头角,并且在文学圈里结交了不少朋友。没过多久,只要去布卢姆斯伯里、坎普登山或威斯敏斯特[4]出席文人的聚会时,就必定会见到他。他不是在忙前忙后为客人递送黄油和面包,就是在为某位因手持空茶杯而略显尴尬的老夫人添茶加水。他是那么年轻,那么热情洋溢,那么兴致勃勃,只要人家讲个笑话他就会开心地放声大笑,所以谁都不会不喜欢他。他参加各种聚会,同一群文人作家、年轻律师,以及穿着利伯蒂[5]丝绸衣裙、戴着珠宝首饰的女士一起,在维多利亚街或者霍尔本街某家旅馆的地下室里一边吃着三先令六便士一份的便饭,一边谈论文学和艺术。大家很快发现他颇有餐后即兴演讲的才能。他实在讨人喜欢,他的同行、对手和同辈都对他十分宽容,对他略显做作的社交礼仪也不计较了。他从不吝啬对新人新作大加赞赏,只要有人寄送手稿请他批评指正,他总是说他们的作品无可挑剔,所以大家认为他不仅是个好人,而且见解独到、评判公允。

罗伊接着写出了第二部小说,他花费了很大心力,也从各位前辈作家给他的指点中获益良多。就这样,好几位老作家在他的恳请下慨然为一家报纸写了书评——罗伊早已同这家报纸的编辑联系好了,书评当然也满是溢美之词。他的第二部小说也很成功,但还没成功到引起竞争者嫉妒的地步。事实上,这部作品反倒证实了他们之前的猜想,更相信这个人永远不可能一举成名。他就是个乐呵呵的大好人,不会拉帮结派,反正他也不会攀升到对他们形成障碍的高度,大家也就乐得抬他一把了。我认识的一些人现在回想起自己当初的失算时,只得报以苦笑。

不过,他们说他如今骄傲膨胀,那可又错了。罗伊从未丢失他年轻时最有魅力的谦逊品质。

“我知道自己不是个大作家,”他会这样对你说,“同那些文学巨匠相比,我根本就不值一提。曾经我也希望自己总有一天可以写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来,但是我早已打消这个念头了。只要有人觉得我在尽我所能做到最好,我就心满意足了。我的确是在努力写作的。我从不会马马虎虎随便对付。我觉得自己还能讲好一个故事,塑造的人物也算得上真实可信。说到底,布丁好不好吃,尝了才知道。毕竟我的《针眼》在英国售出了三万五千册,在美国售出了八万册,而我下一部小说的连载版权合同是我至今签下的稿酬最高的合同。”

直到今天,他仍会写信给为他的作品写书评的人,感谢他们对他的夸奖,并邀请他们共进午餐,如果不是谦虚,那又能是什么呢?不仅如此,如果有人在书评中写了尖刻的批评,使罗伊不得不忍受恶毒的诋毁——特别是在他负有如此盛名之后,他不像我们大多数人那样,耸耸肩,暗暗咒骂这个不喜欢我们作品的恶棍,然后就把此事抛诸脑后了。他遇到这种事时总会给那个批评者写一封长信,表示对方不喜欢他的作品令他深感遗憾,不过那篇书评本身还是写得颇为有趣,而且恕他冒昧妄言一句,这篇书评表现出作者极高的批评眼光和文字修养,因此他拜读之后感触良多,不得不致函讨教。没有人比他更求教心切,他也希望自己还能够继续学习。他不敢唐突造次,但是他仍想恳请这位评论家于星期三或星期五拨冗,前来萨沃伊饭店与他共进午餐,届时也好当面指教一二,谈谈究竟为什么会觉得他的小说如此糟糕。谁都不如罗伊会点菜,一般说来,那位评论家在吃下六七只牡蛎加一块羊羔肉后,就把要说的话咽进肚子里去了。等罗伊的下一部小说出版时,这位评论家便马上能从罗伊的新作品中看到他水平的突飞猛进,这不能不说是理想的以德报德吧。

人这一生中总有些难题要面对,其一便是,有些人曾一度同自己交往甚密,随后却渐行渐远,这种情况往往让人不知该如何应对。如果双方的社会地位一直都很普通,关系疏离也就没什么大不了的,彼此间也不会产生嫌隙。一旦其中一方有了声望,就会出现令人尴尬的局面。有了声望的这个人后来又结交了很多新朋友,可是以前的老朋友毫不退让。尽管他诸事缠身,忙得不可开交,那些老朋友还是觉得他们有权优先占用他的时间。除非他有求必应,否则那些老朋友就会耸肩叹气、怨声连连:

“唉,得了,我看你跟别人也没什么两样,出名了,眼里就没有我这个老朋友啦。”

如果此人有勇气,他当然也乐得抛弃这些旧友,可是他多半没有这个勇气。于是他不情不愿地接受邀请,星期天去某位老朋友家吃晚饭。那牛肉是从澳大利亚运来的冷冻牛肉,中午就烤好了,肉简直老得咬不动。那勃艮第红葡萄酒——啊,居然管这也叫勃艮第?难道他们从没去过博讷[6],没住过波斯特酒店吗?当然了,老朋友在一起叙叙旧,聊聊从前在小阁楼上分享一小块面包的那些日子,还是挺不错的。然而,一想到自己此刻所在的这间屋子比以前那个小阁楼也好不到哪里去,你就不免会感到有些不安了。接着,你的老朋友便同你谈起了他写的书没有销路,他的短篇小说找不到地方发表,他写的剧本剧院经理连看都不想看一眼,这时你就如坐针毡了。他又把自己写的剧本同剧院里上演的剧本做了一番比较(说到这里,他会用埋怨的目光盯着你),这可真叫人难堪。你很狼狈,便把目光移开。你只好夸大自己遭受过的失败,好让他明白你也在生活中屡经艰辛。你把自己的作品贬得一文不值,不过令你感到吃惊的是,原来请你吃饭的老朋友竟然也是这么想的。你谈到读者大众的评价变幻无常,好让他想到你的名望也是不会持久的,以便从中得到些心理安慰。此时,这位老兄已然变成了态度友好却严苛的批评家。

“你最近出的那本书我没读过,”他说,“但我看过前面的那本。书名我忘记了。”

你将书名告诉他。

“我对你的这本书挺失望的。我觉得它不如你写的另一些作品。当然,你知道我最喜欢的是哪一本。”

由于别人也这样责难过你,所以你立刻说出了你的第一部作品。你写那本书时才二十岁,文笔粗糙,文风很不成熟,那是可想而知的,每一页都看得出作者缺乏经验。

“你再也写不出这样好的作品了,”他恳切地说,他的语气让你不由得感到,自从最初一炮打响后,你的整个写作生涯就开始走下坡路了,“我总觉得,你当年展露的潜力始终没有真正发挥出来。”

煤气炉烤着你的双脚,可是你却感到手脚发凉。你偷偷看了眼手表,心里嘀咕着才十点钟就告辞会不会让你的老朋友生气。你事前吩咐司机把车停在街角处等候,以免停在他家门口太过招摇,会叫他觉得自己太穷酸,面子上过不去。可是刚走到门口,他就说:

“这条街的尽头就有公共汽车站,我陪你走过去。”

你顿时感到一阵心慌,只好承认自己有汽车。他对司机为什么要在拐角处等候感到奇怪。你只好回答说这是司机的怪脾气。等你们走到车旁时,你的朋友以高高在上却又不失宽容的神情打量着你的车。你紧张不安地邀请他改天一起吃饭。你许诺一定会给他写信。坐车离开后,你心里一直犯愁,等他应约来吃饭时,要是请他去克拉瑞芝酒店,他会不会认为你是在炫耀?要是请他在苏活区的餐馆吃一顿,他会不会又觉得你太吝啬?

罗伊·基尔是从来没有这种烦恼的。他总是在从别人身上捞尽了好处后就不再理睬他们。这话听起来未免有些刻薄,但是要把事情说得更委婉就太费时间了,而且需要拐弯抹角地换用不同的暗示,吞吞吐吐、欲言又止,调侃或温和地影射,既然事实原本就是如此,我看倒不如就这样一语道破的好。我们大多数人在对别人做了什么缺德事后总会对那人心怀怨恨,但是罗伊的心思总在正事上,他从不允许自己小肚鸡肠。他可以把别人利用得很惨,事后仍不对那人怀有丝毫恶意。

“那个可怜的老史密斯,”他会这么说,“他是个好人,我也很喜欢他。可惜他的脾气变得越来越坏了。我真希望谁能帮帮他。是啊,我都好几年没有见到他了。同老朋友一直交往下去没什么意思,会使双方都不愉快。事实上,人总会慢慢失去一些友情的,唯一的办法就是面对现实。”

不过,如果罗伊真的在某个聚会上撞见了史密斯,比如在皇家艺术院的预展上,他就会比谁都亲切热情。他会紧紧握住史密斯的手,兴冲冲地对他说见到老朋友有多么高兴。他笑容可掬,满脸洋溢着灿烂的、阳光般的笑容。史密斯见到他如此热情,也不由得高兴起来。看来罗伊这家伙还真是挺够意思的,只听他马上夸起了史密斯最近出的一部新作,说他自己要是能写出一部好作品,哪怕只有史密斯那部新作的一半那么好,他就要烧高香了。话说回来,要是罗伊觉得史密斯没有看见他,他就会转过脸去,装作没看见史密斯,但是史密斯其实看见他了,他发现罗伊故意不理他,对此很是恼火。史密斯说话也尖刻。他说想当年他同罗伊在一家寒碜的小餐馆里分吃过一份牛排,还同他在圣艾夫斯的一个渔民家里共度了一个月的假期,那时候罗伊可是乐得美滋滋的。史密斯说罗伊是个见风使舵的家伙,是个势利小人。他还说罗伊是个骗子。

这一点史密斯可说得不对。阿尔罗伊·基尔身上最鲜明的特点就是真诚。没有一个骗子可以靠招摇撞骗混上二十五年的。装模作样是一个人最难做到也最耗费心血的恶习,为了装模作样就必须得时时刻刻绷紧神经,同时需要表现得超然洒脱。如果说通奸或贪食这些恶习可以在空闲时间偶尔为之,那么装模作样则可以说是一项全职工作。装模作样者还需要具备一种玩世不恭的幽默感。虽然罗伊老是笑声不断,但是我从不认为他有敏锐的幽默感,而且我敢断定他也做不到玩世不恭。虽然我很少读完他的小说,但是读了开头部分的可不少,我感觉他那些洋洋洒洒的鸿篇巨制通篇都铭刻着他的真诚品性。这显然是使他名声不衰的主要原因。罗伊始终真心地相信当时人人都相信的东西。当他描写贵族阶层时,他真心地相信这个阶级的成员都是生活放荡、道德败坏的,但他们仍具有某种高贵的品质和天生的才干,这使得他们适于统治大英帝国。当他后来描写中产阶级时,他又真心地相信中产阶级是国家栋梁。他笔下的反面人物总是十分邪恶,主角总是像豪侠一样,少女总是那样贞洁。

如果罗伊请某位赞扬他作品的书评作者吃饭,那是因为他要真心地感谢这位作者的好意夸赞;如果他请的是批评了他作品的书评作者,那是因为他真心地想要提高自己的水平。如果有素不相识的仰慕者从得克萨斯或澳大利亚西部来到伦敦,他会带他们参观国家美术馆,那可不只是为了扩大他的公众影响力,还因为他真心地渴望观察他们的艺术鉴赏力。只要听了他的演讲,就会对他的真诚深信不疑。

只要他往讲台上一站,不管是身穿风度翩翩的晚礼服,还是因场合需要而穿一身很旧但做工考究的宽松便服,面对着听众,他的神情总是既严肃又坦率,还流露出一丝动人的羞涩,谁都禁不住相信他会全身心投入即将开始的演讲中。尽管他会时不时地假装想不起某个词,但那只是为了在他说出这个词的时候达到更惊人的效果。他声音饱满,富有男子气概。他很会讲故事,说话从不乏味。他喜欢讲英美的年轻作家,总会热情洋溢地向听众一一讲解这些作家的出众文采,这也足以证明他的慷慨大度。或许他讲得太多了点儿,反正听完他的演讲后,大家都会觉得自己对这些作家的情况已经无所不知,完全没有必要再去读他们的作品了。我想大概就是这个缘故,只要罗伊到某个外地城镇演讲,他讲到的作家的书就一本都卖不出去了,而他自己的作品却因此销量大涨。他有异常充沛的精力。他不仅在美国四处演讲并大获成功,还在英国各地讲学。罗伊从不嫌弃哪个俱乐部规模太小,或哪个为提高会员自我修养而成立的协会无足轻重,这些组织只要邀请他,他就一定肯抽出宝贵的时间去演讲一个小时。每隔一段时间,他会把这些演讲稿修改一下,编订成精致的小册子印发出来。大多数对此类演讲感兴趣的人至少都翻阅过题为《现代小说家》《俄罗斯小说》《作家传略》之类的小册子,几乎没有人能否认从中看到了作者对文学的真实情感和他富有魅力的个性。

不过,罗伊的活动远不只这些。他还积极参加一些旨在维护作家利益或援助因年老患病而陷入贫困境地的作家的组织。每当出现与版权立法有关的问题时,他总是乐意出面协助解决,只要有代表团为增进各国作家的友好关系出访海外,他从不会缺席。在任何公众餐会上,但凡有文学方面的提问,总可以指望他来解答。每逢成立欢迎外国来访的文学界名流的接待委员会,也照例少不了他。无论哪次义卖活动,都至少会有一本他亲笔签名的作品。记者要采访他,他更是有求必应。他在这个问题上说得很公道,他说自己比别人更了解靠写作为生的人的艰辛。如果愉快地闲聊一次就能帮助一个艰辛谋生的记者挣到点儿钱,他又怎能狠心拒绝呢?他通常会请采访的记者同他共进午餐,也照例会给对方留下良好的印象。记者只需遵守一条约定,那就是文章发稿前要先给他过目。有些人为了满足报刊读者对名人的好奇心,往往会不分早晚在很不合适的时间给名人打电话,打探他们是否信奉上帝,或者他们早餐吃了什么,罗伊接到这种电话也从不会不耐烦。无论在什么专题讨论会上都能看到他的身影,所以公众都很清楚他在禁酒、素食主义、爵士乐、吃大蒜、锻炼身体、婚姻、政治及妇女的家庭地位等一系列问题上的看法。

只有在有关婚姻的问题上,他的观点含混不清,因为他不像许多艺术家那样,总不免难以协调婚姻与狂热的艺术追求之间的矛盾,他成功地避免了陷入这种两难境地。大家都知道他多年来一直痴恋着一位已婚贵妇,尽管他每每提到这位女子时总是赞不绝口、敬重有加,但是据说人家总是对他很冷漠。他中期创作的小说中不时会流露出莫名其妙的怨愤之情,这应该也反映出了他内心遭受的煎熬。也正是由于那时他经历着精神苦痛,因此就顺理成章地避开了一些无名女子的追求。这些女子是被更替频繁的社交圈抛弃的明日黄花,自然乐意放弃眼下飘摇不定的生活,嫁给一位成功的小说家来换取安稳的生活。一旦从这些女子的明眸里看到了婚姻登记处的影子,他便立即告诉她们,自己始终忘不了那段唯一的苦恋,受此牵绊,他再也不能同任何人结成终身伴侣。他这种堂吉诃德式的痴情可能会惹恼那些女人,却不至于冒犯她们。有时他会轻叹一声,说自己此生恐怕再也无缘家庭生活的欢乐,也享受不到为人父的满足了,但这是他甘愿做出的牺牲,不只是为了自己的理想,也是为了那个可能和他相伴、同享生活乐趣的伴侣。他早就留意到,人们其实并不喜欢同作家和画家的妻子打交道。一个艺术家不管去哪里都坚持带上妻子,就只会惹得别人厌烦,结果往往是有些活动他很想去,但人家再也不会邀请他了。要是把妻子留在家里,等他回到家后又免不了大吵一架,搅乱他内心的平静,导致他完全没办法好好做事情了。阿尔罗伊·基尔一直没有结婚,他现在已经五十岁了,看来他一辈子都会是单身汉了。

一个作家凭着勤奋、诚实、精于人情世故,加上手段和目的的有效结合,获得了不凡的成就,在这方面他堪称楷模。此外,他还是个好人,除非是鸡蛋里挑骨头的人,不然谁都不会对他的成功心怀芥蒂。我估摸着,心里想着他的形象入睡,自己一定能睡上一夜好觉。于是,我便草草给费洛斯小姐写了张便条,磕掉烟斗里的烟灰,关掉客厅的灯,上床睡觉了。

[1] 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1812—1870),十九世纪英国著名作家。现在一般认为,此处关于天才的名言是另一位英国作家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说的。——译者注(若无特殊说明,本书注释均为译者注)

[2] 雅典娜神庙俱乐部(Athenaeum),伦敦一家专属于知识界人士的私人会员俱乐部。

[3] 长度计量单位,一英尺约等于零点三米。——编者注

[4] 二十世纪初伦敦以文人聚集著称的三个区。

[5] 利伯蒂(Liberty),伦敦老字号服装公司。

[6] 博讷(Beaune),法国东部城市,勃艮第葡萄酒的主要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