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友谊峰

  • 圣地
  • 李枫
  • 2252字
  • 2024-06-21 11:21:24

加纳其归来后,我们准备去友谊峰。说出“友谊峰”三个字的时候,加纳其惊讶地说:“去那里?很远很远的。”

我们知道,但我们一定要去。

友谊峰是中国与俄罗斯、蒙古的国界山,从喀纳斯湖的顶端出发,也就是我与托克逊曾“孤军勇闯”过的核心保护区,再一直向北深入,沿着喀纳斯湖源头一直走,大概走三天时间,到达白湖,也就是阿克库勒湖,一座拥有淡白色湖水的神秘湖泊,再往前走,穿越一大片浓密的森林,就可以望见这座终年冰雪的伟岸山峰。

神圣宏大,白得刺眼。

加纳其十七岁时曾去过一次,知道那里险峻,因此也不敢擅自前往,他找来另外两个相当有经验的朋友与我们一同去,我们查找齐全相关资料,计算出此次行程来回总共需要十五天时间,这已经是非常紧凑的时间安排了。我们联系到巴灰,要租用他家的马,当他得知我们要去这座山峰时,他瞪大了眼睛,说:“没人去那里的。”

“你去过吗?”我问。

他摇摇头,“太远了,那里都是林子。”

“你和我们一起去吗?”

他犹豫了一会儿,说:“我送你们到白湖吧。”

从喀纳斯湖到白湖的这条路线,很多户外爱好者都走过,但是从白湖到友谊峰,除了专业登山者与科研人员外就无人敢轻易问津了,因为那一片无边无际的森林让人望而生畏。

当我走在这片暗无天日的森林中时,才真正体会到先祖开辟新大陆时的艰辛痛苦,披荆斩棘,险象环生,不断加深的幽暗不断地警示着你这是一条不归途。

我们租用了巴灰家的八匹马,我、托克逊、加纳其与他的另两个朋友各骑一匹,剩下三匹用来驮行李,我们备足了食物与衣服,还在布尔津的户外用品店买了两顶帐篷、GPS与探照灯。

一路上,我们风餐露宿,时刻担心野兽出没,身心俱疲,终于死去活来地走出森林后,我们见到了这座气势磅礴的大地主人。

“真美。”我有气无力地披着军大衣,蓬头垢面地痴痴望着雪山说。

托克逊直接躺倒在草地上,纹丝不动,一句话也不说,嘴里呼哧呼哧地吐着一大串一大串的白气,还没有牺牲,更可贵的是,两秒钟后他仍不忘翻了一个身,匍匐着拍下了一个镜头。

加纳其与他的朋友们也精疲力竭,在地上盘腿而坐,加纳其喘着粗气,抬起眼打量着我们,心里一定在想这两人实在够折腾人。

但是雪山在前,我们终于胜利。

回程的路上,每一次露营,我、托克逊与加纳其睡一顶帐篷,加纳其的两个朋友睡一顶,我们三个人在狭小的帐篷里互相嫌弃,因为已经数十天没有洗澡,帐篷太小,又天寒地冻,我们多么希望彼此能够冲破世俗陈规紧紧地相拥在一起嘘寒问暖,但是我们都做不到。嗅觉战胜了情感。

更可悲的是,回到布尔津,我们的“喀纳斯工作室”停水了。从此我与托克逊不再有任何身体接触。

接下来的日子,因为这次长途奔波令我们元气大伤,我们都闭门不出,我伏案写作,托克逊披着毯子、流着鼻涕在筛选照片,这次友谊峰之旅令他受了风寒,仍然不能洗澡,可谓祸不单行。不过他的嗓音却变得沙哑深沉,算是因祸得福。

好在他还是拍下了大量友谊峰的照片,但是摄影师的工作真是辛苦,当然前提是你对自己的要求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摄影师,特别是像托克逊这样的职业野外摄影师,简直就像将一个意气风发的大好男青年活生生地推上悬崖,眼见着他一步一步匀速地万劫不复,早出晚归,风吹日晒,拍下无数的照片,但这些照片能够被收录进摄影集里的概率大概是千分之一,要知道摄影的艺术要依仗太多不确定性的因素,很多时候,抓拍到一张令人啧啧称奇的照片是一件多么可遇而不可求的事。

更何况托克逊还要面临被催稿、选稿的压力,他精挑细选的摄影作品先用电子邮件发送至国内的一个摄影师朋友手里,再由这个朋友转发给纽约的杂志社。

这些照片也不一定会被录用,托克逊说,他目前最大的目标就是成为美国《国家地理》的签约摄影师,但是被《国家地理》聘用的摄影师少之又少、精之又精,一般都需要具备长达十数年的专业摄影经验,虽然天资聪颖、满腔热情但仍只有二十三岁的托克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过作为朋友,我更关心他的身心健康、是否快乐、生命的成色,托克逊的风寒还没有完全好,就又起早贪黑地去户外取景。

他经常说,人生有限且充满意外,分秒必争。我看着他潮红着脸、一路痛苦咳嗽地走出门去,倒是觉得他是在制造意外、结束时间。

所幸截止到目前为止,意外都没有降临过。

不过时间倒是浪费了不少。有一天,我们这位兢兢业业的大摄影家,失踪了。

我打他的电话,处于关机状态,打给加纳其,加纳其说家里有事,没有跟托克逊同行。我在“喀纳斯工作室”一直等他到半夜十一点,音信全无,无奈,叫上加纳其一起去寻找他。

我与加纳其猜他去了喀纳斯湖,于是坐上加纳其的摩托车连夜赶路,到了喀纳斯,搜寻一圈,无果,返回布尔津,就在刚进城的那一刻,与托克逊的车擦肩而过,我们都看见了彼此,“嘿!嘿!”地叫着,双方停下了车。

“你跑哪儿去了啊?!”我跳下摩托车就朝托克逊走去。

托克逊从车窗探出头,“我还准备去找你呢!”

此时已经凌晨五点,我让加纳其与我们一同回“工作室”休息,随后坐上托克逊的车,往我们的住处驶去。

“你去哪儿了?”我问。

“我去南边了。”他说,随后皱起了眉头,“回来的时候看见路边一个标牌上写着‘车库’,我要爱惜加纳其的车嘛,于是想去看看。”

“车库?”

“是啊,结果开了四十多公里还没有看见车库,到最后连一辆车也看不到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路牌上写的其实是“库车方向”,库车是新疆的一个地名。“你可以继续开下去。”我一边打字一边数落托克逊的执着,“库车那儿一定有车库。”

“库车究竟在哪儿啊?”托克逊刚洗完澡,撩拨着湿漉漉的头发问。那天他一股脑儿开了四十多公里后悬崖勒马回程又拐错了道,越走越远。

“距离这儿1000公里。”我没有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