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诉讼实务法规辑要
- 李永波 侯玉静
- 993字
- 2024-05-31 17:40:40
序言
古人有云,弄一车兵器,不如寸铁杀人,关键在于运用者能否精熟于一器,达到自如、自得的境界。对于律师来说,在法庭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法律条文是“寸铁”,能否熟练援引法条就是衡量一个律师“战力”的关键指标,商标诉讼尤其如此。
商标诉讼,相对于普通的民商事案件而言,专业性强、规则特殊,这些特殊的裁判规则无法完全依靠民商事基础法律知识推导而出,因此准确地掌握这些规则的内容和出处,就会在证据准备和法庭辩论中占据优势。再者,《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等民商事基础法律规定的“外源性”修订,以及《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内源性”修订,使得商标司法实践所依据的法条,从实体到程序,在过去三年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系统地编辑这些新法、新规供从业者熟读精思,颇有意义。
本书编写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体例、内容和图示化三个方面。
首先,在编写体例上,分为商标、知识产权、综合实体与程序三个版块。商标法律法规是核心,知识产权和民商事综合法律法规中涉及商标诉讼的分别纳入作为辅助;每一个版块之下,按照该版块法律法规的内容特点,分主题显示。旨在确保全面性、系统性的前提之下,主题突出、便于理解和掌握。
其次,在法律法规的编辑拣选上,不以法律层级为纲,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批复之外,纳入部分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指南、专题综述,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理标准、裁量标准及各类批复。这是因为在商标司法领域,很多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的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已有一些较为成熟、通用的审理思路和裁量方法,这些规则在上升为规范性指引之前,就零散存在于前述各类指南、标准之中,发现并掌握这些规则,对诉讼律师来说是制胜关键。
最后,图示化主要涉及管辖问题。知识产权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非常复杂,不仅因为各地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跨地域集中管辖,还因为知识产权诉讼要按照案件类型和诉讼标的两个标准确定级别管辖,各级、各地法院涉及知识产权管辖的规定内容繁多,本书化繁为简,以图表形式展示,更加直观、简便和准确。
本书得以编辑出版,特别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编辑成知博老师,成老师的严谨、勤勉是鞭策我们前进的动力。本书学习参考了数十本知识产权法规参考资料,查阅了海量网络资源,为方便读者使用,进行了必要的加工和节录等处理,这些繁重的工作主要是由马宏浩律师完成,在此也表示衷心的感谢!
李永波 侯玉静
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