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基本原则】

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立法背景】

本条是关于法律援助工作基本原则的规定。坚持什么样的立法原则和指导思想,是制定本法的首要问题。法律援助工作基本原则贯穿于全部法律援助具体规范之中,对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是基础性、本源性的法律准则。

【条文解读与法律适用】

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原则并非宣示性条款,而是具有适用效力。法律援助工作基本原则不仅是解释法律援助法律法规的基准,而且是补充法律漏洞的工具。在现行法律缺乏相应具体规范、出现法律漏洞时,法律援助实施主体可直接通过法律援助基本原则对其进行理解和把握。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必须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贯穿于法律援助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高度,对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部署安排。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2015年,《法律援助制度意见》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政策措施。2019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见》从构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角度,对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总之,法律援助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贯彻落实好本法,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6]“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7]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承担重要职责,发挥独特作用。法律援助通过运用法律手段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生产等方面问题,促进实现人民安居乐业,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3.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保障程度是衡量一个现代法治国家法律体系发展进程的重要因素。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2012年《刑事诉讼法》,率先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宪法原则规定为刑事诉讼的法律原则,并贯彻于刑事诉讼辩护制度具体规范中,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等。本次立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扩大了刑事、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并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法律中只作原则性规定的法律援助规范,作了详细规定,通过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为人民群众生存权、发展权保驾护航,从组织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构筑比较完善的法律援助体系,让公民不论经济条件好坏、社会地位高低,都能平等地进入诉讼程序,获得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保证其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充分彰显中国人权保障的发展进步和制度优势。

4.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本法多处规定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法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敦促各类实施主体依法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使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获得法律援助,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来讲,“公开”是指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法律援助的依据;法律援助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应当公开。“公平”“公正”是指申请人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即有依法取得法律援助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公平”最重要的价值是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机会均等,避免歧视对待;“公正”主要是维护正义,防止徇私舞弊。“公平”强调实质正义和实体正义,核心是平等;“公正”强调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核心是保持中立。

5.国家保障和社会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原则。法律援助强化国家对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和关怀,以实现社会公正,属于社会保障和救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本法鼓励和支持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依法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同时本法新增鼓励社会捐赠的条款,鼓励和支持组织、个人提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捐助法律援助事业,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赵凌峰 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