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是邮政工作人员。

故意延误投递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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