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越涉外婚姻法律问题研究
- 覃晚萍
- 15字
- 2024-05-30 15:25:38
第三节 中越涉外婚姻的现状及特点
一、中越涉外婚姻的现状
(一)中越涉外婚姻缔结方式多样化
目前中越边境通婚的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自由恋爱型。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自由过境后经过相互了解、自由恋爱而结婚。第二种是由媒人或者熟人介绍过境而成婚。第三种是被人贩子拐卖或者诱骗过境而成婚。[12]第一种自由恋爱型的婚姻大多是双方在中越边境贸易往来之中产生了感情而通婚的,因为是自由恋爱,双方情投意合,婚后感情也相当稳定。与从前由于我国男子家庭贫穷而不得不以更少的花费与越南女子通婚的情况不同,近年来的中越跨境通婚基本上都是因为两情相悦,男女双方经过较长时间的充分了解之后才选择步入婚姻的殿堂。第二种是由中间人介绍的跨国婚姻,此种类型的婚姻数量在中越边境婚姻中占比最高,以此形式组成的跨国婚姻大多家庭和睦,且已经生育了子女,嫁到中国的越南媳妇对婚后的生活相当满意。根据我们的调研采访发现,这些越南女子留在中国生活之后很少再回越南,只是偶尔会回去探亲,而一些越南女子在嫁过来之后,认为在中国的生活水平比越南要好不少,因此又带来了家乡的姐妹,于是就出现了一个村子中常常会有来自越南边境的同一个村子或邻村的几个越南媳妇的现象。第三种是被人贩子拐卖或者诱骗过境而成婚,以该种方式缔结的婚姻,主要是前些年不少乡村的大龄男子存在娶妻难的问题,这给了人贩子以可乘之机。在我们查阅资料和实地调研中发现,以该方式“嫁”到中国的越南女子数量也不少,而且呈现由边境扩大到经济条件较好的内陆地区的河南、河北、福建,甚至是东北部分地区。此类婚姻的缔结基本上是不稳固的,一方面由于语言的障碍,婚前没有感情基础,而且也没有熟人作为联系的纽带,容易造成家庭破裂;另一方面容易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以缔结婚姻为名,行谋取利益(骗婚)之实。
(二)中越边民存在大量不履行登记结婚手续的现象
一个不可忽视的中越涉外婚姻中的现象,那就是在中越两国边境地区存在大量的涉外事实婚姻。中越两国山水相连,传统以来边民交往较为便利,通婚现象也较多,但基于中越涉外婚姻登记手续复杂、成本高,中越边民间的通婚多以不履行登记手续为主,造成在中越边境地区存在大量的不办理结婚登记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姻。据资料显示:仅广西凭祥市边民与毗邻的越南边民存在不办理结婚登记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夫妻就有1874对,其中自2006年1月至2010年8月期间,共非法生育子女295人;截至2009年10月,与越南山水相连、边界线长达184公里的龙州县,非法入境通婚的越南妇女人数达1288人,在中国成婚以后,生育子女共1819人。另据资料显示,2012年云南省政协的“跨国婚姻调研组”到红河调研,深入河口、金平两县边境,实地调查当地边民与越南公民通婚情况,发现红河州有中越涉外婚姻773对,其中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有66对,已生育子女807名,大多边民通婚以事实婚姻的形式存在,成为“非婚家庭”。[13] 而在越南,最近的社会考察表明 31%的越南妇女嫁给外国人的目的是就业,增加收入;15.6%的越南妇女是希望能通过婚姻获取钱财养家。部分学者对广西A县进行调查时,发现在A县民政部门调查显示,大部分中越跨国婚姻都不会进行登记,因而成为非法婚姻。近年来正式登记婚姻的案例只有3例(2007年黄某与黄氏姚;2008年农某与李氏嫣、黄某与农氏喃)。2009年以后A县的跨国婚姻改为在其所归属的地级市进行登记,据了解,婚姻登记的数量也相当少,不足实际婚姻数量的1%。[14] 另据笔者2012年8月到广西宁明县爱店镇调研,爱店口岸是边境陆路一类口岸,地属广西宁明县爱店镇,位于中越边境广西东路1223—1224号界碑处,与越南峙马口岸相对,是我国西南经济板块通往东南亚的陆路效能要道。镇上近98%的涉外婚姻均没有办理结婚证,更不用说边境村的群众了。如以爱店镇辖的丈鸡、岑么两屯为例,定居的瑶族群众共55户人家,234人。但这两个屯存在跨国婚姻的情况较为普遍,具体情况是:丈鸡屯总户数31户,涉外婚姻家庭为25户,占本屯总户数的80.65%;而岑么屯总户数24户,涉外婚姻家庭为14户,占本屯总户数的50.83%。这印证了周建新教授之前调研发现我国一些边境村屯的情况:按家庭血缘关系上溯三代,几乎100%的家庭与越南有联姻关系;而现实的情况是有的边境村屯的家庭有50%以上与越南有婚姻关系。[15]
(三)近年来中越边民违法通婚现象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为了进一步了解最近两年边民通婚情况,2019年12月笔者率调研组到广西靖西市A镇调研走访得知,整个A镇大约有800个越南媳妇,分别分布在12个村庄,各个村数量不一,尤以龙村、邦村的人数最为集中。20世纪90年代,从越南嫁往A镇邦村的人数较多,但从2010年之后开始减少,至今每年一般不超过5位边民与越南女子通婚。边民涉外通婚发生此变化,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与两国实施的提升边民生活水平的相关举措有关。一直以来边境地区由于受自然条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相对于内陆地区而言经济极为不发达。随着护边、固边理念的深化,提高边民的生活水平是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随着边境贸易力度的加大,以及诸多制造性企业的进驻,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加之给3公里范围内的边民按边民人口数每月发放100多元的生活补贴,边民的生活水平在不同程度上有了明显提升,而且边民可以就地、就近就业,人口流动性相对于以前减少了很多。而越南方面近几年也开始给其边民提供补贴,边民生活条件也比以前改善了,这些举措对于稳固边疆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二是与越南对于边民违法通婚的相关政策有关。近年来越南方面出台相应的政策,如果其本国的女子与中国边民违法通婚,时间久了便取消她们在越南的户籍,她们在越南的家人可能也难以再享受国家给予的待遇。三是我国边民婚配状况有了改善,对于娶越南媳妇的意愿没有以前那么强烈。以前中越边民通婚多,大多是因为我国的边境发展缓慢,经济较内地而言还很落后,所以边民年龄在30岁以上的大龄未婚男子难以解决婚姻问题,而娶越南媳妇需要的费用不高,因而违法通婚的现象较多。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边民的生活水平也有明显改善,边民与内地女子结婚不再像之前那样困难了,与越南女子非法通婚的意愿也就没有以前那么强烈了。四是涉外婚姻面临着结婚登记手续复杂、入籍困难、婚姻权益难以保障等问题,因此,近年来中越两国边民之间违法通婚的数量减少了许多。
(四)中越边民履行登记结婚的现象逐年递增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越边境民间贸易发展迅速,两国边民交往也日益频繁,中越涉外婚姻逐年递增。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通过调研获知近10年来广西居民与外国公民登记结婚的总人数是17962人,其中广西居民与越南公民登记结婚的总人数是2198人。下面以广西涉越通婚较多的几个城市为例予以说明。
表一 广西公民与越南公民登记结婚情况表(单位:人)
表二 北海市公民与越南公民登记结婚情况表
表一中崇左市、百色市和防城港市均为与越南接壤的边境市。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省会城市,是广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也是距离越南较近的城市;而桂林市是世界著名的旅游文化城市,涉外婚姻比例较高。表二中北海市作为北部湾经济区的一个重要港口城市,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人员到此就业,涉外婚姻的数量也较多。因此,我们选取这几个城市为样本进行中越涉外婚姻登记情况的研究,有一定的代表性,也具有一定的说服力。通过表中数据,我们发现中越两国公民的涉外婚姻登记自2009年以来就有记载,并逐年递增。尤其是从2012年开始,大部分市登记结婚的数量迅猛增长。而2019年调研组到广西靖西市A镇邦村调研时也发现,从2017年开始,嫁往A镇邦村的越籍女子逐步办理了长期居住证,邦村现有85个越南媳妇,已有20人陆续办理了结婚证。这些现象都说明两国公民法律意识逐步增强,注重按婚姻缔结地国的法律规定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五)涉越婚姻中存在骗婚的现象
近几年来,越南女子嫁到我国的情况,已不仅仅如前所述局限于边境男子娶妻难的省市区。“越南新娘”有逐渐向我国内陆发达地区发展的态势,如沿海的广东、福建,内陆的四川、河南、河北等省均报道有“越南新娘”的现象。但据媒体报道,娶“越南新娘”存在骗婚的风险。部分“越南新娘”或中间人利用当前我国内陆农村地区大龄男青年娶妻难的情况,骗取男方及其家人的信任,获取男方数额较大的彩礼或者首饰之后趁男方不注意携款逃跑。而更为严重的现象是一些骗婚团伙先骗取男方的信任,其中一名女子顺利出嫁获得巨额彩礼之后,短时间内将自己大量的“亲戚”介绍给附近的男青年,待所有“亲戚”都拿到彩礼后便集体消失。例如,2005年江苏盐城市警方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领导及全国各地警方的协助下,历时两年,最终侦破了近10年来集偷渡、诈骗、骗婚、贩卖人口于一体的特大跨国犯罪集团。据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人自1995年以来,先后组织200多名越南妇女在我国广东、广西、海南、河南、河北、浙江、江苏、山东、安徽等十多个省、自治区“放鸽子”作案700余起。骗取的300多万元,大部分已被陈某某等人“洗钱”“漂白”,或被越南骗婚女带回越南家中。2011年从福建龙岩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从2010年开始,龙岩来了许多“越南新娘”,截至当前已有1000多人。而在这1000多名“越南新娘”中,有近百人像江先生的妻子一样,突然“失踪”了。江先生花了5万元聘礼娶到的老婆,仅仅20天就跑了。[16] 9名江西籍男子,通过相互之间的介绍,各自娶了自称是越南人的女子为妻,他们以为自此过上了婚姻生活,没想到9名女子在同一时间全部失踪,家中被洗劫一空。9名男子向记者称,这些消失的“越南老婆”,最短的刚进门3天,最长的相处近10个月并怀有8个月身孕,9名女子使得他们直接经济损失总计20多万元。[17] 2014年11月21日前后,邯郸市曲周、肥乡、广平等地农村发生多起“越南新娘”集体消失事件。[18] 这些涉嫌骗婚的越南妇女,有些有合法手续入境并与我国男子登记结婚,但相当一部分是没有履行结婚手续的“闪婚”。
(六)涉越婚姻对社会的影响
随着中越跨国婚姻逐渐成为一种常态,既给我国社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积极影响,但也对边境管控和边疆治理带来一定的问题。
1.涉越婚姻对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
(1)促进边民互市,发展边境经济
中越跨国婚姻是两国人民友好往来的表现,中国和越南一直以来都存在边境商业贸易活动,这即使在战争时期也未曾完全中断,在边民互市中,因跨国婚姻建立起来的亲属关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比如说建立起边民之间的互信互惠,宣传双方的国家政策、传递市场信息等,当前,边民互市的收入已经成为边境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
(2)改善边民关系,促进两国文化交流
中越跨国婚姻维系了两国之间的良好民族关系,促进了边民之间的交往,他们通过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等活动进行文化的交流。中越边境的女性跨国婚姻移民,是从一种文化背景流入另一种文化背景的移民,她们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差异在两国的文化冲突与融合中不断地进行调整,同时她们的行为方式与价值观念也影响着迁入地的边民。边境地区就是通过这些多种文化的相互交流融合,形成了富有生机的移民文化。研究发现,跨国婚姻还使得结婚双方的亲属及其家族之间的来往更加频繁,两国边民之间的亲情、友情更加浓厚,促进了边境地区的和谐发展和民族之间的融合。
(3)性别比例的协调互补
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中越两国的人口性别比例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调,越南的女性稍多于男性,而我国的男性却略多于女性,两国边民的性别结构可以互补。因此,如果边民缔结合法的婚姻,可以说能起到一种弥补性别比例失调的平衡作用。
2.涉越婚姻对社会发展的消极影响
(1)“三非”人员影响我国边境管理秩序,给社会治安管理增加困难
“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在出入境问题上将会对我国现有政策带来不利的影响,境内的越南妇女大多是通过非法渠道入境,给我国的边疆社会治理带来一定的难题。根据调研了解到,之前边境地区会有越南女子在晚上偷偷地越过国边境线,沿着山间的羊肠小道来到中国境内打工,这些人即使没有中国的身份证,也有专门的组织帮助她们,将她们运送到广东等地的黑工厂或者不需要身份证的小厂子里打工,因为在那里工作获得的薪水比越南高出好几倍,所以有较多人愿意冒着风险偷渡过来。还有一些人到中国境内之后从事各种犯罪活动,一些不法分子勾结境内外犯罪团伙贩卖人口、走私、贩卖毒品等,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将部分越南妇女拐入中国境内,或卖与他人为妻,或强迫其从事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给两国边境的社会治安工作和边境贸易带来了不利的影响。[19]但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防止疫情蔓延,我国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加强边境地区的管控,“三非”人员入境的现象减少了。
(2)家庭功能无法正常发挥
由于越南媳妇无法取得中国国籍,也不能在当地落户,因此不能分田地,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家庭的负担。没有国籍的身份,导致其自身容易产生自卑心理,紧张的心情会加重全家人的心理负担。例如,在我们调研时接触到的一位越南妇女就是以上情况的真实写照,该越籍妇女张某为越南高平人,与丈夫于1991年9月8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育有三个孩子,夫妻家庭关系和睦,当时他们虽然家境贫寒,但也感觉过得幸福。2008年9月4日,张某在靖西县龙邦镇边防派出所办理了户口登记和二代身份证。当时越南女子嫁到中国之后几年就可以落户并办理身份证,只需街道证明并花费60元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享受国家给予的待遇。但是,由于2015年靖西撤县设市需要更换户口本,张某与丈夫王某到当地派出所更换时工作人员告知他们需要出示结婚证才可办理,两人便于2018年2月7日到靖西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当时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没有要求出具大使馆证明,仅凭身份证和户口本就为两人办理了结婚证。之后二人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更换时,被告知不可更换,原因是女方为越籍人员,没有经过合法手续无法取得身份证和户口,遂撤销了张某此前在中国获得的身份证和户口,张某成了黑户。事后他们也曾经向官方寻求过帮助,但都一无所获。现张某只能靠在镇子周边不需要身份证的地方打零工维持生计。张某表示自己年纪已经越来越大了,办不办户口没关系,只要孩子能够落户和上学,自己也不会被遣送回越南是最大的愿望。可见,跨国婚姻家庭的经济功能、心理功能均未能正常发挥,或多或少存在缺失。
(3)不利于政府对人口的管理
越南妇女非法入境群体的不断扩大及其在我国的非法生育,给边境治理带来极大的隐患。政府仅仅依靠遣返的方式对这些越南媳妇进行监管,必然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反而会导致越南媳妇本身与她所在家庭的逃避和抵制。例如,在“严禁严打”时期,边防检查站会对边境民众的户籍状况进行突击检查,这时,“越南新娘”就只能躲藏起来,甚至要逃回越南境内,等到检查完毕之后才悄悄地回来。这样的做法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不利于对户籍的统计与管理以及对“越南新娘”身份的确切了解,影响边境人口的安全。
通过上述中越涉外婚姻的现状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长期以来中越两国公民通婚的状况较为普遍。他们不管是登记结婚,还是不登记结婚,或是带来各种影响,甚至有骗婚的情形,中越涉外婚姻现象已经引起我国社会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