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自传:弗兰克·劳埃德·赖特
- (美)弗兰克·劳埃德·赖特
- 2226字
- 2024-11-01 22:29:12
A Man
男子汉
在农场上经过了两回春夏,这个少年第一次有机会驾着名叫“本丢”和“彼拉多”[56]的两匹马,独自在田里干活儿。对他而言,这是个特殊的日子!昨天,他还是农场上的一个少年。今天,他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成为男子汉意味着挑起男子汉的重任。眼下他的任务是要在播种玉米之前,用“拖板”在已经犁好的田里做最后的平整。
两匹马后面的横木与系紧在拖板两侧的绳索相连。驾马的时候,必须拽紧缰绳,贴近马匹,身子挺直地站在拖板的中间,或者站在要平整的一侧。
上午一切顺利,回到家吃过午饭之后继续干活儿。下午将近四点钟的时候,正在下坡的拖板绊在田里一个露出半截的树墩子上。拖板突然失控向前翻起,把少年朝“本丢”的屁股那边掀去。两匹马受惊跃起,开始狂奔。他本能地用双手分别抓紧两匹马屁股上的兜带,紧紧贴住“本丢”,任凭它一边狂奔,一边乱踢。“本丢”每一次踢跳,都会把他甩到半空。幸好“彼拉多”只是跑,没有踢。
他拼命抓紧“本丢”屁股上的兜带。如果他脱手了,或者皮质的兜带断了,拖板就会从他身上轧过去。他死死地抓住兜带,祈祷它不要断掉。这是他唯一的机会。
两匹马带着他蹿下山坡。他被反复不停地甩起、落下,却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好心肠的雇工阿道夫·斯普兰切正在旁边的田里干活儿。他目击了这惊险的一幕,奋力跑过来,想要牵住两匹马的马头,没有拽住反而摔倒在地上。幸好这时候“本丢”一侧屁股上被勒紧的兜带,把它这一侧的缰绳用力向后拽,逼着它绕一个大圈子跑。阿道夫爬起来,及时地取直路追上它,这才把它降服。
此刻,刚刚承担了男子汉重任的少年,松开手躺在拖板上大口喘着气。一只马蝇的叮咬,就足够让“本丢”像那天一样受惊狂奔。今后,少年“帮工”还要和这个动辄发威的反抗者较量无数回合。
阿道夫生怕少年伤得严重,但是经不住他苦苦哀求,还是答应了不把这件事告诉詹姆斯舅舅。他在田里又干了一个小时,回到家里继续做些其他杂活儿。第二天早上,他浑身酸痛,又青又紫,完全动弹不得。阿道夫顾不得信守诺言,讲出了事情的经过。
詹姆斯舅舅安排自己信赖的阿道夫在他附近,原本就是为了防范万一。发生这件意外之后的一段时间,必须有人陪着他一起出工。但是他最乐意派他独自下地——被当成一个男子汉。没过多久,他重新赢得信任,可以独自下地了。
那年夏天,他把自己的岗位“捆”在收割机的后面。那台“麦考密克”[57]收割机,是当时整个农场的骄傲。
这台马拉的收割机,被涂成像玩具一样的五颜六色。红、黄、蓝、绿相间的卷轮,把黄灿灿的麦子压在漆成鲜亮红色的木平台上,闪亮的刀刃来回穿梭,将麦秆割断。有四五个人在田野里均匀地散开,负责把收割机后面整齐躺倒的麦子扎成捆,再把一捆捆麦子抛到一边,为再一轮经过的收割机让路。
左手抓起一把麦秆,劈成两股,然后攥住麦秆一头儿,用右手把两股熟练地拧成一根绳索。把现做好的绳索从麦子捆下面绕过来,双臂提起麦子捆,绳索的两端交叉一拧,把这一捆麦子丢在地上用膝盖抵住,拉紧绳索,再用手指把绳索打一个结,然后抛出去——捆好了!
在这一季收成的最后一捆麦子捆扎停当之前,这个年轻农夫的手指甲免不了要磨秃,甚至磨出血来。
收割完毕,用长柄的三齿叉子把麦捆叉起来,扔上堆垛的架子。堆麦秸捆需要精湛的技术,农场上只有很少几个人能够胜任。搞不好有些麦捆就会滑下来,甚至整垛麦子都会塌掉。
每天早晨总要干上两三个小时的活儿,才能让浑身酸疼的肌肉舒展开来。
很快,他学会了在乏味重复的劳动中,找到一种歌唱的感觉。虽然是单调的音乐,但是足以激活人的想象力。
他会跟着重复不停的单调节奏,哼唱变奏或者吹口哨。这是利用想象力忍受枯燥劳动的秘密。
任何一项动作单调的重复运动都有它的节奏。如果你能发现它的节奏,劳动就会立刻生出乐趣。捆好麦子再抖两下,把麦捆扔上马车,堆干草,锄草,摘玉米,在山坡上每隔四英尺一行给玉米下种。把每一个动作当作音符,加入重音或者改变重音的位置,就能为“工作”找到独特的节拍。
所有机器发出的重复噪声,都可以演绎成一段有节奏的乐曲,那或许是藏在万物之中的数学谱写而成的诗篇。
连续几个小时艰苦的体力劳动,会让身体的运动产生一种摇摆的节拍。你可以把这种节拍用口哨吹出来、高声唱出来,或者让它只是在头脑里回旋。
民间舞蹈全都起源于此,宗教祭祝的舞蹈也是同样。
赤脚走在犁过的田里是一个绝妙的机会,可以让你感受自己内心的节奏,把它转化为身体的运动。
单调的重复动作所蕴含的节奏感,自然而然地演变成与动作协调的音律,有时候会配着歌词唱出来。
这种想法——不,这不是想法而只是本能,或者无论你叫它什么——是内心纯真的释放,它让劳动的双手更加有力。收获将更加丰硕,疲惫却没有了踪影。
挤牛奶是一个完美的机会,把单调的劳动转化为音乐。先是挤出奶汁的“哧哧”声,接着加入的是桶里面牛奶泛起泡沫的声音——多么美妙的音乐啊!这个少年常常伴着这种节奏唱起歌来。戈特列把他的红脸膛和黄头发都贴在牛肚子上,有时候也跟着他一起唱。你瞧,他找到了如何释放自己的内心,如何挺过“汗水,更多汗水”的诀窍。詹姆斯舅舅不用再冲他喊:“回来,弗兰克!快回来!”如今,当他沉浸于遐想的时候,再也不会让手里的活计有半点儿耽搁。
节奏感,是那几年里他最宝贵的收获。生活是否被它自身推动着向前?
尽管仍然会时不时地心思飘远,十四岁的他已经能够胜任农场上一个成年人的农活儿。从慷慨的詹姆斯舅舅那里,他得到了一个成年人的报酬:除了衣服和吃住之外的每月十九块钱。
你看,詹姆斯舅舅对他相当满意,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