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Her!
致母牛!

牛!一个多么圣洁的字眼啊!还有牛铃!牛群!耳边总是响起叫声:“那些牛!”

家乡山谷里的牛原先都是红褐色的短角牛。后来,詹姆斯舅舅买回一头黑白花的荷斯坦公牛,让全镇人都羡慕不已。于是,黑白花逐渐在牛群里多了起来。用了三年时间,山谷里的牛全都从红褐色变成了黑白花。

为什么一头牛出现在任何一幅风景画的构图里,都显得那么协调?无论是红褐色还是黑白花的,它都像意大利田园里苗条的丝柏那样,从不会出现在错误的地点。无论周围的地势如何,牛的体态和轮廓总是与环境非常协调,总是能够占据风景里最恰当的位置。出现在风景里的牛群,会让人看得如醉如痴。

可曾有人为生育了牛犊、贡献出乳汁的母牛写一首歌?歌唱她温顺的反刍、悠然的摆尾,歌唱她美丽的眼睛、散发着香气的呼吸和优雅斯文的步履?

她是农场的灵魂,一方土地的财富,一国人口健康的依靠。

千百年来,除了自己的牛犊,她还哺育了多少强壮的身躯?她乳房里流出的乳汁足以托起多少战舰,淹没多少敌人?

是她维系了人类的繁衍!

尽管被人类无情地榨取,她始终安静、忠诚地为人类奉献。作为人类的伙伴,她知足地忍受着一切——甚至无动于衷。然而,千百年来她在诗词歌赋中的地位却是微乎其微。

她不过是一头母牛罢了。

当你穿过卧在草地上的牛群,看着露珠在草叶上消散,看着它们安静地反刍,你会嗅到牛群甘甜的呼吸。那是来自泥土清新的气息,唤醒你心底里某种生命中本质的东西。

难道母牛已经是人类自然而然的母亲,以至于从她的鼻息里,人们就可以“本能”地感受到她的伟大吗?

汗流浃背的农夫们忍着刺鼻的气味,把她的粪便撒在田地里。这份宝贵的财富返回大地,给予疲惫的泥土养分,滋养人类的生活。

是的,无论她的种群在何处兴盛,那里必然土壤肥沃、青草如茵,必然有人们富庶的生息。

她是赞颂上帝的诗篇。因为有了她,“你遇见灾害饥馑,就必嬉笑”,人们喂她草料,喂她盐,给她配种,给她挤奶。她温顺地从小牛犊走向她注定的归宿——人的消化系统。最后,她谦恭地向人道别——化身为他脚下的鞋子。


“快来,小伙子,那些牛!”或者是像救火一样急切地大叫:“牛都钻进玉米地了!”

这个少年专门的职责,就是每天把牛群赶出去吃草,再赶回牛棚。那时候,树林边上还没有栅栏。除了农户的住处附近,山野里很少有路,更不用说供放牛用的路。每一次循着远处依稀带着伤感的牛铃声,找到牛群再把它们赶回来,都是一次历险。

在这片自由与勇敢的国土上,曾经有无数少年追寻远处隐约的牛铃。[40]他焦急地屏息倾听,没有?再听一听。有了!好像更近了!一会儿又丢了线索,再次侧耳倾听。

牛铃叮当,不断呼唤着尤松尼亚的少年们,又以某种不同的形式,永远呼唤着长大后的他们。

尤松尼亚(Usonia)——塞缪尔·巴特勒[41]为美利坚合众国起的恰当的名字,它来源于“联合”(Union)这个词。如果说合众国的这些州组成“美洲”的话,那么佐治亚州岂不是“南美洲”,而纽约就是“北美洲”?事实上,加拿大人也是美洲人,墨西哥人同样是。真正的南美洲嫉妒我们独占了“美洲”这个称谓。

他走进雾气蒙蒙的树林。树荫下的根脉蓄存着雨水,润泽山下的田野,丰盈峡谷里的清泉。顺着开满茑萝和报春花的蜿蜒山脊,穿过齐腰深的茂密草丛。星星点点的火光在他身边舞动,那是仿佛漂浮在草丛中的野百合花。蹚过几条小溪,有时候会在幽深的橡树林里迷路,他终于找到了要赶回家去的牛群。

他必须一大早出门,才能确保天黑前把牛群赶回家。有时候,回到家天已经黑了。有时候,他实在找不到牛群,只能靠詹姆斯舅舅骑马出去把它们找回来。

天气暖和的时候,他会在场院里帮着挤牛奶;天冷的时候,是在盖着茅草屋顶的牛棚里。挤奶的人需要坐在只有一条腿的小凳子上,让身体保持平衡,把头抵住牛肚子热乎乎的侧面,抓住奶头,缓慢而有节奏地把奶汁挤进泛着泡沫的桶里。偶尔,他也把奶汁挤到自己嘴里尝一口鲜,这是从雇工戈特列那里学来的小把戏。

家里的每个人都要挤牛奶,连手艺差劲儿的劳拉舅妈也不例外。

每一头奶牛都有名字,比如“斑点”。她强行冲进谷仓,敞开肚皮饱餐草料,喝够了水,然后寿终正寝。在她的同类当中,这无疑是像英雄一般威武的告别方式。

“斑点”死了,大家都很伤心。这头和善的老牛,有一条长长的尾巴帮她驱赶牛蝇。所有其他牛的尾巴,都不及她那条任劳任怨。

伴随着一次次不戴帽子光着脚、翻过山林找回牛群的历险,这个冒失的小鬼永不知足地发现新奇的东西。头顶上的树杈、枝叶和脚下的灌木草丛,教会了他山林里的学问。还有藏在地底下,躲在树根里、树皮下和苔藓旁数不清的奇妙的小生物。这些学问带给他无穷无尽的乐趣。他练就了机灵的耳朵、犀利的双眼和敏锐的触摸。他渐渐地读懂了一切书籍当中最伟大的一本。人类唯一真实的阅读,就是体验造物主写下的这本巨著。

这个十一岁的少年,正在学着去体验他听到的、触摸到的和看到的一切。

从日出到日落,任何一座人工雕琢的花园,都会因威斯康星原野上无可比拟的美而黯然失色。

夜晚幽蓝的苍穹,蓝得像冬日雪地上的影子。

野樱桃的花开败了,结出一串串黑亮的果实,只等你张开嘴来浸润喉咙。

清凉的泉水,潺潺地流过婆娑闪动的树影。

阳光透过树干和枝叶的缝隙,斜斜地洒在林间厚厚的叶上。

雪白的桦树在阳光下闪亮。

野葡萄爬满树枝和篱笆。

漆树下的落叶间斑驳地露出绛红色的野果。

淅淅沥沥的雨滴滑过树叶,敲打着树下低垂的香草。

田野里盛开的乳草花,随风送来雪片似的花絮。

远处的山坡被酸模果染成一片通红。

白日里金色的世界,被夕阳镀上一层紫色,又沉入深蓝色的夜晚。

每天清晨,他开始一天勤奋的学习。他的课本是成群飞过的昆虫、蕨草散发的气息、神奇的苔藓和腐烂的树叶。

是他赤脚踏过的草地,和那里面蕴藏着的奇异的生命。

还有脚趾间滑溜溜的泥浆、脚底板下面灼热的沙滩,和山坡上赤脚蹚过的清凉的草丛。

他知道俗称“仙女鞋”的兜兰花长在哪里,知道哪里能摘到黄色的“仙女鞋”,也知道稀罕的白色、紫色“仙女鞋”躲在哪里悄悄开放。

跟着他,你能找到树荫下长着的天南星、向阳山坡上的野草莓,还有山泉汇成的溪水里长出的水田芥。跟着他,你总能找到各种莓子和坚果,总能找到深深的草丛里翘立着的野百合。

草丛中火红色的野百合花总让他怦然心动。日后,一枚同样火红色的方块,成了他创作建筑图画时与签名相伴的徽章。

没过多久,这个少年的耳朵就能分辨是哪种鸟从头顶飞过,是哪种鸟在欢唱,为什么而唱。他喜欢观察金龟子和黑甲虫,喜欢看屎壳郎在烈日下尘土飞扬的路上,推着它们收获的牛粪球。真是一群奇妙的家伙!

蚁穴是一座繁忙的城市,而杨花和柳絮会在如镜的水面上点出各种图案的水纹。

他喜欢抓青蛙,捅癞蛤蟆,扑蚂蚱,听夜晚沼泽地里高声欢唱的蛙鸣。让他着迷的还有蜻蜓和乌龟,他好奇地观察它们精巧的身体构造、颜色和图案,琢磨它们如何飞行或者爬行。这些他不知不觉间的研究内容,正是日后他称为“风格”的东西。

敌人们不可小觑,他得提防蛇、马蜂还有黄鼠狼。

他可怜的脚趾饱受磨难。蚊子、苍蝇、带刺的杂草、荨麻和有毒的野藤,无数次在他娇嫩的皮肤上划出血痕。河里的流沙与谷仓屋檐下、灌木丛里的马蜂窝一样危险。当心闪电!夏日里常有骇人的电闪雷鸣。

席卷而过的狂风威胁着山谷的一切生命。日后,他将学会如何让风为人所用。

一个被叫作“野玫瑰”的疯女人,住在山间一座小窝棚里。据说她会出来乱走。虽然他从没见过,但是所有人似乎都很怕她,总是拿她来吓唬人。

生机勃勃的阳光、安详的白云和浸润大地的雨水,组成了那个年代里的牧歌。

林中的一棵棵树像是一幢幢美丽的建筑。它们各具特征,丰富多样超过了世间所有建筑之间的差异。有那么一天,这个少年将会领悟到,赋予每一棵树个性的力量正是一切建筑风格的秘密。


有时候,繁重的劳动让他没机会在思考的时候发呆,或者在发呆的时候思考。另有些时候,他会一边干着手里的活计,一边发呆遐想。每当这时候,他总是露出奇怪的表情,引得詹姆斯舅舅不停地喊他:“回来,弗兰克!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