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深析王莽新政 浅论失败原因
- 桃花源三部曲第二部艰难探索
- 月孤峰
- 7392字
- 2024-04-08 16:53:15
王莽登基称帝后,在内政和外交方面实施了一系列的新政策,以显示他的治国理念和威德。就其内政来说,王莽新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将土地称为王田,禁止买卖,每户限制土地数量,多余土地分给少地农民;禁止奴婢私自买卖。
王莽认为,古代一夫分田一百亩,按十分之一交租税,国家丰裕,百姓富足,舆论颂扬。秦破坏圣人制度,废除井田,因此贪婪卑鄙、并吞土地的现象出现了,强者占田数千亩,贫者无立锥之地。汉朝减轻土地税赋,按三十分之一征税,但是经常有代役税,病残而丧失劳力的都要交纳。加以豪绅侵犯欺压,利用租佃关系掠夺财物,于是名义上按三十分之一征税,实际上征收了十分之五的税。所以富人的狗马有吃不完的粮食,因骄奢而做邪恶的事;穷人却吃不饱酒渣糠皮,因贫困而做邪恶的事。
于是王莽把全国的田改名叫“王田”,不可以买卖。那些家庭人口男性不满八人,而占有田亩超过一井的,把多余的田亩分给亲属、邻居和同乡亲友。原来没有田,现在应当分得田亩的,按照规定办。敢有反对井田这种圣人首创的制度,无视法律惑乱民众的,把他们流放到四方极远之地。
王莽认为:设置买卖奴婢的市场,把奴婢像牛马一样关在栅栏之内,被地方官吏控制,专横地裁决他们的命运,违背了天地之间生命平等这个人类最宝贵的原则。既然万物平等,那奴婢也一样是人,尽管由于各种原因,卖身为奴,但是可以“私属”,不准买卖。
国家定价、官府储备、平抑物价。王莽在长安以及洛阳、邯郸、临、宛、成都设立五均司市、钱府官。司市于每季的第二个月,对货物定出上、中、下三等价钱,保持市价的稳定。民间卖不出去的五谷、麻布、丝绸、棉絮等,均官经过调查,认为确实之后,依照成本收购。一旦物价上涨,超过平价一钱,均官将所藏货物以平价卖给百姓。如物价比平价低,则听凭百姓自由交易。
设立小额贷款制度。王莽规定:百姓如果无钱需要赊贷,则官府可以借贷,每月一百钱收利息三钱。这个贷款制度可以保证,老百姓有急需的时候可以从官府得到救济,特别适合那种年初没有资金进行耕种的家庭的需要。农民年初可以从官府贷款取得急需的种子,等收获时节可以再归还给政府,这样就保证了农业生产的进行。
惩罚懒汉。王莽规定:凡有田不耕种,称为不殖,要处罚交纳三个人的赋税;城市中房宅不种树的称为不毛,罚交三个人的布匹;平民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处罚布匹一匹。缴纳不出布匹的,则应为官府做工,由官府给予衣食。
对于其他从业者,全部按照十分之一的税率公平收税。王莽规定:凡是在山林水泽采矿的工人,捕捉鸟兽的猎人,捞取鱼鳖的渔夫,以及从事畜牧业的牧民,种桑养蚕、织布纺线、缝纫的妇女,工匠、医生、巫师、算卦的人,祭司及有其他技能的人和小贩、商人,都要在所前往的地方自己申报经营所得,由地方官府除去其成本,在纯利中征收十分之一作为贡税。
恢复了酒的专卖,加强了专卖制度。汉朝在武帝之前,专卖制度一向是被废除的。武帝时期,盐、铁、酒专卖制度全面恢复。昭帝即位以后,撤销了酒类的专卖,保留了盐和铁的专卖。而王莽恢复了对酒的专卖。同时,又下令禁止民间挟带弩弓和铠甲。
改铸货币。王莽因为钱币一直流通不畅,就下诏更铸宝币六种:金币、银币、龟币、贝币、钱币、布币。总计五类、六种名称,二十八个等级。因为货币种类太多,百姓生活陷于混乱,货币流通不畅,王莽便又规定只使用一钱的小钱和五十的大钱。
制订繁琐制度。王莽认为制度一经确定,那么天下自然太平,所以精心思考划分地域,制定礼仪,创作乐教,都讲求符合《六经》的说法。
其实,王莽新政的核心是土地制度。那时土地是最主要的财富,也可以说是唯一的财富资源,只要拥有了土地,也就拥有了土地上所附着的全部自然资源,也拥有了财富的来源。因此,所有的改革和改朝换代,围绕的都是对土地和人口所有权的争夺。所以,王莽的改革以土地为核心也是正常的。
王莽的想法看起来很好,但并不是什么新鲜东西,他所有的目标和依据都是源自于《周礼》,核心是土地及其一系列的配套制度,而且早已被证明是行不通的。
早在汉武帝时期,董仲舒就曾劝说过武帝:“秦国采用商鞅之法,废除井田,人民可以买卖土地,造成富者田地一望无际,贫者没有立锥之地。县邑有尊贵如君王一样的人,乡里有富比公侯的财主,小民怎能不困乏呢?古代的井田法现在虽然难以仓猝实行,但也应该稍有恢复,应限制人们占田的数额,将多余的土地补给不足者,堵塞兼并土地的途径。取消奴婢,取消主人可以随便杀害奴婢的特权。减少赋税,减轻徭役,使人民得以休息。然后才可把国家治理好。”
看看董仲舒这段话是不是与王莽想要改革时说的一样?只是武帝比王莽要聪明得多,并没有采纳董仲舒的建议。
再往前不远的一次是成帝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哀帝即位,师丹又老话重提:“如今连续几代的太平盛世,豪吏的家产数目达数万万,而贫弱的人却愈加困乏,应该略为限制一下占田数量。”
哀帝把这个奏议让大家讨论。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上奏,请求“从诸侯王开始,诸侯王、列侯、公主占田各定限额。关内侯、官吏、庶民占田都不得超过三十顷,奴婢人数不得超过三十人,期限定为三年。三年后有违犯规定的,财产没收入官。”
这样一来,造成田宅、奴婢的价格下降,皇亲贵戚和天子的亲信都感到对自己不利,于是哀帝就下诏书说:“以后再说。”这个办法遂停止不行。(《资治通鉴第三十三卷孝成皇帝下》)
成帝绥和二年是王莽当上大司马的第二年,这个过程他是亲身经历过的。到王莽再次提出这个意见,才刚刚过去十几年,他为什么不吸取一点教训呢?不管怎么说,有了前车之鉴,他总要考虑得再周详一些吧。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也必将存在。”人类要发展,社会要进步,这是不可阻挡的潮流。而人类从夏商周三代发展到秦汉大一统,也必然有它历史的规律性,土地从井田制发展到秦汉时期的皇家所有与私有并存的形式也有其历史发展的必然。
当初周道衰落、诸侯兴起,春秋争霸、战国争雄。伴随这个过程的就是周天子逐渐削弱,诸侯逐步兴起,走上政治舞台,然后就开始了相互之间的争霸之战。而这一时期所有的学说都在试图为这一潮流服务,形成了诸子百家。最后以商鞅、李斯等人为代表的法家思想被秦国所用,秦国成了最后的胜利者,实现了天下一统的丰功伟业。
战国时期,战争决定着国家的生死存亡,这是每一位君主都无法回避的现实。因此,打造适应战争需要的战争体制,在战争中发展壮大、至少要在战争中生存下来,就成了每一位君主的无奈之选。在这种情况下,一切都要以战争为中心,一切都要为战争服务。谁的战争能力强,谁就可以生存,否则便是灭亡,没有其它选项。因此以生存为目的的战争体制,决定了当时社会发展的走向。
战争体制所导致的第一个结果是对士卒的需要。春秋时期的战争,主要还是贵族之间的战争,交战各方还遵守着起码的战争礼仪,战斗的主体还是各国的贵族和贵族子弟。他们之间战斗的目标就是简简单单地得到认可,只要对方认输,战争就算结束了。因此战斗场面让后来的人觉得可笑、甚至愚蠢,但那确实就是贵族之间战争的形式。因为那时候的贵族都要受“礼”的约束,如果耍阴谋诡计的话,会被其他的贵族所不耻。这时的战争很像街头的小混混打架,只要有一方认输,承认对方权威,双方战斗就算结束,而且胜利者会很宽容地放下争端,敌对双方可以立刻成为朋友,一起去吃饭喝酒。
战国时期的战争,性质就完全不同了,交战的目的就是吞并对方的土地和人口,灭亡对方的国家,交战各方从霸主之争变成了生死存亡之战。战争的规模也发生了变化,动辄上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人,持续时间也是经年累月。这时候的战斗主体已经不再是士族,而是大量的底层士兵,战争的形式也不再遵守所谓的“礼”,而是讲究兵不厌诈。因此各种阴谋诡计层出不穷,战争之残酷超出人们的想象。人们也不再害怕被别人耻笑了,因为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为了适应这种形势,通过法家的不懈努力,发明了一种基于人性本恶的全新理论,就是完全赤裸裸地只谈利益,不讲规矩,把“礼”完全抛到了一边。偶尔有几个敢于耻笑他们的人,要么已经被杀死了,要么即将被杀死。这时候的战争就像黑帮争夺地盘,那是不死不休的。
战争规模的扩大和残酷的杀戮,增加了对士兵的需要,这意味着需要开辟新的兵源。因此以贵族领主所有的奴隶制度,必然要向以君主所有的自由民制度过渡,以期能够更好地为战争提供源源不断的兵源。这是奴隶主制度解体的一个主要原因。
战争体制所导致的第二个结果就是集权。因为应对战争最有效率的方式就是集权,只有集权才能最大限度地动员起全国的力量,支撑战争的需要。集权就需要把分封给贵族的权力收回,把权力集中到君主手中。这也是以贵族分封为基础的奴隶制度取消的另一个主要原因之一。
战争体制所导致的第三个结果就是对土地的需要。战争需要解决士气问题,用商鞅的话就是:“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则民用矣。”(《商君书·画策》)商鞅用的办法就是把军功与爵位挂钩,而爵位是与地位、土地和俸禄挂钩的。无论平民还是奴隶、甚至罪犯,只要他们在战场杀敌立功,他们就可以得到相应的爵位。杀敌越多,功劳越大,爵位就越高。相反,如果没有战功,即使是宗室,也不能封爵,甚至不能入宗籍。这种做法极大地激发了士兵杀敌立功的热情。但是用于赏赐的土地从哪里来?当然主要是从敌国掠夺的土地,但是也少不了从贵族手中收回的土地。这是奴隶制解体的第三个主要原因。
当然,奴隶制解体还有很多其他的原因,比如铁器的应用,生产力的发展等等。但是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要适应战争的需要,因为这是涉及到生死存亡的根本问题。因此在战国时期,各国或多或少地实行着君主直接管理的郡县制度。
秦国就是靠着商鞅的变法实现了强大,最终一统天下。秦始皇见识到了郡县制度的高效性,和君主权力的权威性,因此在他统一天下后,继续实行郡县制度,而没有再采用分封制度。但是这种制度也存在着其固有的缺陷,当朝堂被赵高控制,各地反叛风起云涌之际,皇室没有一丝反抗力量,只能束手就擒。
汉朝建立以后,刘邦吸取了秦朝灭亡的教训,在实行郡县制的同时,也将自己的儿子分封到各地,试图把郡县制和分封制的优点结合起来,以保证皇权的长久传承,但是终于尾大不掉,酿成七国之乱。武帝吸取七国之乱的教训,施行推恩令,瓦解了诸侯造反的可能性,却也失去了用诸侯保卫皇权这道屏障,重犯了秦始皇犯过的错误,以至于当王莽篡汉时,刘氏皇族竟然同样毫无抵抗之力。
由此可见,制度虽然多种多样,但都不是万能的,关键还要看是什么样的人来执行制度。所以荀子讲:“有治人,无治法。”
其实无论是从三代至秦,还是由秦到汉,土地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过实质的变化,都是掌握在贵族手里。所变化的只不过是从老贵族手里转移到了新贵族手中,仅此而已。三代时的贵族主要是大大小小的诸侯及一级一级分封下来的领主;秦时的贵族主要是皇帝和军功集团;汉时的贵族主要是皇帝、分封的皇室诸侯和军功集团。
在王莽的时候,土地掌握在了刘氏、王氏等皇族以及功臣集团和官僚集团手中,这些人才是最大的土地持有者。这就是王莽土地改革时面对的情况。
王莽这时候将土地改为王田,是想拿这些人物开刀吗?显然不是,从他后来的行为上来看,他还在不停地封侯、不停地分封土地。因此他的目标应该是平均底层农民的土地。但是无论怎样,他的改革目标都是行不通的,因为要想判断一个政策是否可行,不能只看政策推行者的想法,要看政策的内在逻辑。
任何改革都是利益的重新分配,因而肯定会有阻力,就需要有人去强力推动。如果负责推动者的利益受损,这种改革注定会失败。即使推动者的利益没有受损,但只要没有利益,他们也不会下大力量去推动,效果同样不会太好。即使有人强力推动,改革能否成功,还要看改革的阻力有多大。王莽的改革也不可能例外,他也需要靠人去推动,而他所能依靠的人还是他治国的主要力量,即那些官员和地方豪强。
因此,如果王莽的改革是对准官员的,官员就会反对;对准地方豪强,地方豪强就会反对。如果这些人都反对他,他又能指望谁去帮他实行这些政策呢?如果他的政策得不到官员的拥护,他的那些层层的官员们有的是办法让他的政策破产。如果他改革的目标是对准底层民众的,那底层民众就会发生混乱,从而动摇底层治国的支柱——能够维护底层稳定的强大的宗法势力。
因此,王莽政策的失败是必然的,因为这项政策如果能够得到有效实行,那么从上到下,除了那些最底层、最贫困、最没有发言权的人之外,其他人都不是受益者,他的改革所依靠的力量也恰恰成为了最大的受害者,所以其改革注定是不会成功的。
事实上,他的政策从开始到结束,也仅仅维持了不到三年的时间(始建国元年四月至始建国四年二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不可能完成改革目标,甚至连丈量土地的任务都完不成。这么短的时间里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制造混乱!
这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如果想要成功,就必须要有明确的受益者,还要有明确的受损者,而且受益者的力量要远远大于受损者的力量,然后才能利用受益者的拥护来实现对受损者的剥夺。
其实,王莽想要成功,完全可以换一种做法,就是没收刘氏皇族的土地分给无地的农民,维护功臣和官僚集团的利益。
这样做的结果,功臣集团和官僚集团的利益得到了保证,得罪的只是刘氏皇族,造成的是刘氏皇族与农民的直接冲突。而得罪刘氏皇族这个结果本来就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的皇位是从刘氏手中夺来的,他与刘氏皇族之间的仇恨是无法消除的。
当王莽采取这个办法之后,将面临两个可能性,其一,如果刘氏皇族不反抗的话,他的政策就可以顺利实施了,顺带削弱了刘氏皇族的势力。其二,如果刘氏皇族反抗的话,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灭掉刘氏皇族。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他可以争取到功臣集团和官僚集团袖手旁观,还可以得到底层农民的支持和拥护,不至于孤立。如果真是这样,那历史就很有可能是另外一种模样了。
历史上持有王莽这种想法的人还有不少,但是在一个王朝之中,土地改革成功的几乎没有,主要原因就是利益集团的阻挠。因此不管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际上来看,想要实行土地改革,也就是根本财富的转移是不可能的。而真正成功的,就是改朝换代,因为改朝换代是以暴力为后盾,胜利者对失败者的剥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解决土地的重新分配问题。
除去上面的原因之外,这种不分原由、强行进行土地平均分配的办法也是违背人性的,从这一点上看,其失败反而是最好的结果!如果成功了,就会给社会留下更加恶劣的后果。因为这种做法给人们的印象就是,如果一个人富裕了,那么穷人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去抢夺这些富人的财产!试想如果一个社会是这样的,还有人肯去劳动致富吗?如果人们都不敢劳动致富了,这个社会将会是个什么样子的呢?
所以王莽失败的第一个原因就是他的政策根本就是行不通的。王莽失败的第二个原因,是他的皇位来源不正。他怕别人也会如此,便对官员不信任,加强对官员的监督,搞得上下疑忌,离心离德。
由于王莽害怕别人也像他一样坐大而篡权,因而王莽大权独揽,什么事都要由自己决定,比如严尤就曾对陈茂说:“派出将领不发给兵符,遇事一定要先请示然后才能行动,这犹如牵着猎犬而要它去捉野兽。”在王莽这种心理之下,其他的大臣也只能按既定的政令办事,以图能够免责,因而会常常议而不决,效率低下。
另一方面,王莽又特别防范大臣,限制、削弱大臣的权力,朝官有指责大臣错误的,总是受到提拔,这就导致大臣不敢干事,而且互相攻击、内斗的现象十分严重。
再有就是思虑不周,朝令夕改。比如像土地这么重要的事,竟然三年就不了了之了;货币这样关系到每一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也是改来改去的。其它的法令就更不用说了,人们都不知道该执行哪一个了。
王莽失败的第四个原因就是用人不当。一项政策要想得到好的结果,不光政策要好,执行政策的人还要好,如果执行的人不好,再好的政策也没有用。这就是百姓常说的:“经是好经,就是被歪嘴的和尚念歪了。”
比如,王莽设置羲和命士,督促实行管理财政的五均、六管制度。每郡有几个名额,都由富豪、大商人担任。这些官员乘机与郡县官吏勾结,设立假帐。国库未能充实,百姓更加穷苦。
有一年天灾。灾荒之前,王莽指令中黄门王业管理长安市场的买卖。王业压低价格向百姓收购物品,百姓以此为患。王莽听说城里发生了饥荒,向王业询问情况,王业就买些市场上的精米饭和肉汁,拿进宫给王莽看,说:“居民的食物都是这样的。”
王莽每一项管理制度下达,总要为它设置条规禁令,违犯严重的人甚至处死。奸猾之徒与贪官污吏同时侵害百姓,百姓不得安定。
官吏用残暴的手段建立威严,利用王莽的禁令侵占民间财产。富人不能保护自己的财产,穷人不能活命。于是,无论贫富都当起了强盗。官吏无法制服,只好蒙蔽上级,以致盗贼越来越多。
王莽失败的第五个原因是自然灾害。王莽时期,有史记载的自然灾害几乎每年都有,特别是天凤元年夏季四月间,竟然降霜冻死了草木。秋季七月间,落下冰雹,砸死了牛羊。天凤二年,邯郸以北地区降了大雨,地下水涌出,冲走淹死几千人。地皇元年,倾盆大雨下了六十余日。地皇二年秋季,蝗虫成灾,函谷关以东地区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流民饿死的十有七八。
王莽失败当然还有一条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失去民心,激起民变。说一千道一万,民变是各种原因共同作用形成的结果,但是如果没有民变,就不会对王莽政权形成最后的致命一击。
王莽居摄元年(公元6年)四月,安众侯刘崇进攻宛城,虽然没有攻进去就失败了,但是却开了武装反抗王莽的先例。
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夏季四月,徐乡侯刘快集结党羽几千人,在他的封国里起兵。
天凤五年(公元18年),琅琊樊崇在莒城聚众起兵,一年之间就集结上万人。樊崇的同郡人逄安、东海人徐宣等也分别起兵,总共有数万人之多。又有东海人刁子都起兵,在徐州、兖州一带抢劫掠夺,第二年刁子都等部众就达到六七万人。
地皇元年(公元20年),钜鹿郡男子马适求等人策划发动燕、赵等地的兵马讨伐王莽。
地皇二年(公元21年),南郡人秦丰聚集部众将近一万人。平原郡女子迟昭平也在黄河之畔的险要地区聚集了几千人。
地皇三年(公元22年)秋七月,平林人陈牧、廖湛又聚众一千余人,称“平林兵”,响应新市兵的攻势。
地皇三年(公元22年)汉光武帝刘秀横空出世。刘秀开始不敢起兵造反,但是他看到王莽败相已露,因此才决定起兵造反,时年二十八岁。就此,刘秀开启了他复兴大汉的壮丽征程。
当然除了这些原因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原因。俗语说:“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归根到底,王莽失败的根本原因就是他自己的瞎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