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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

没有人相信,糟糕透顶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直至厄运真的降临。没有人能在发生肠穿孔、感染吸入性肺炎、上了ECMO后幸存。直至有人真的活了下来。

那就是我。

我写这段话时正坐在一栋租来的能俯瞰太平洋的房子里。(我自己的房子也在这条街上,正在翻修——他们说要花六个月时间,所以我估计大概需要一年。)一对红尾鹰在下方的峡谷中盘旋,宝马山花园住宅区就是沿着这条峡谷向下延展至水边。这是洛杉矶一个绚丽的春日。这天上午我一直在忙着往墙上挂画(或者确切来说,是请人挂——我不是那么方便)。过去这几年,我爱上了艺术,如果你看得够仔细,会发现一两幅班克西[3]的作品。我也在忙着写一部电影剧本的第二稿。玻璃杯里有刚倒的健怡可乐,口袋里有一整包万宝路。有的时候,有这两样东西就已足够。

是有的时候。

我不断回想这个无法逃避的奇异现实:我还活着。考虑到我所面对的不利条件,这四个字的神奇程度超乎你的想象;于我而言,它们具有一种反常而耀眼的质地,像是从一颗遥远星球上带回的岩石。没有人敢十分确信。如果你死了,人们会感到震惊,但没有人会觉得意外,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实在是非常奇怪。

这四个字——我还活着——首先让我感觉到的,是一种深刻的感激之情。如果你曾有过像我那样靠近天堂的经验,你其实没有选择或不选择感恩的机会:它实际上就坐在你客厅的桌子上,像一本供咖啡桌摆放的大书——你几乎不会注意到,但它就在那里。然而,潜伏在那种感激之中,深埋在健怡可乐淡淡茴芹和隐隐甘草的气息里,如每支烟的每一口那般充满我肺叶的,是一种挥之不去的痛苦。

我忍不住要问自己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为什么?我为什么还活着?关于答案,我有一点眉目,但它尚未成形。它离帮助他人不远,我知道这一点,但不知道具体该如何回答。我所能做的最大善事,无疑是如果有酗酒的同类找到我,问我能否帮他们戒酒,我会说可以,然后切实跟进,采取行动。我能帮助绝望之人获得清醒。我想,“我为什么还活着”这个问题的答案就隐藏在这件事之中的某处。毕竟,我发现这是唯一能让我真正获得满足的事情。不可否认的是,上帝就存在于这件事之中。

但是,你知道,当我感觉自己不够好的时候,我无法对“为什么”这个问题做出肯定答复。不曾拥有的事物,你是无法放弃的。而且绝大多数时候,我总会被困在这些缠人的思绪中:我不够好,我无关紧要,我太过渴求关注。这些思绪让我感到不适。我需要爱,但我不相信爱。如果我把我的职业,把钱德勒这个角色抛到一边,向你展示我的真实面目,你可能会注意到我,但更糟的是,你可能会注意到我,然后离开我。而我接受不了。我承受不了那种结局。再也无法承受。那会将我变成一粒尘埃,使我湮灭。

所以,我会先离开你。我会在脑海中编造借口,假装你出了问题,然后我会信以为真。我会离开。但他们不可能全都出问题吧,马修。这里的共同点是什么?

现在该说说我肚子上的这些伤疤了,说说这些破裂的恋情。离开瑞秋。(不,不是剧里的瑞秋,是现实中的瑞秋。我梦中的前女友瑞秋。)凌晨4:00,当我躺在我那座位于宝马山花园的海景房里无法安睡时,是这些事情在困扰着我。我五十二岁了。失眠不再是那么可爱的一件事。

我住过的每一座房子,窗外的风景都很好。那对我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

五岁时,我被送上飞机,从我和妈妈居住的加拿大蒙特利尔前往加利福尼亚的洛杉矶,去看望我的爸爸。我当时就是所谓的“无陪儿童”(我一度还打算用这个称谓作为本书的书名)。那时人们经常送孩子独自乘坐飞机——人们会让那个年纪的孩子独自飞行。那样不对,但人们还是做了。或许有那么一毫秒的工夫,我以为这将是一次激动人心的探险,但接着我就意识到,我太小了,没有能力一个人乘飞机,这件事太可怕(也太荒谬)。你们倒是派一个人来带我啊!我才五岁。大家都疯了吗?

那个选择害我在心理治疗上花掉的数十万美元?请问我能把钱拿回来吗?

当你作为一个无陪儿童独自乘坐飞机时,你的确能获得各种福利,比如你的脖子上会挂一个写着“无陪儿童”字样的小牌子,还可享受提前登机权、儿童专用休息室、多到数不清的零食、专人护送登机……这或许本应该是一种很棒的体验(后来,我成名以后,在许多机场也享受过所有这些以及更多特殊待遇,但每一次都让我想起第一次乘飞机的经历,因此我憎恨这些待遇)。空乘人员本该照看我的,但他们忙着在经济舱供应香槟酒(在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的20世纪70年代,他们的确是那么做的)。就在我独自乘坐飞机前不久,两杯酒的上限也被取消了,因此那次飞行感觉就像是在索多玛和蛾摩拉待了六个小时。到处都是酒臭味,坐在我旁边的家伙一定喝了十杯古典鸡尾酒。(两小时后我停止为他计数。)我无法想象,为什么会有成年人想要一杯又一杯地喝同一种酒……唉,我太天真了。

胆量够大时,我会按下小小的服务按钮,不过这种时候并不多。空乘人员身穿20世纪70年代风格的热辣靴子和短裤,走过来揉揉我的头发,然后继续忙自己的事。

我他妈的吓坏了。我试图阅读我的《亮点》[4]杂志,但每次只要飞机在空中发生颠簸,我就知道我即将死去。没有人告诉我这是正常的,没人能给我一个安慰的眼神。我的双脚甚至够不到地板。我太害怕了,都不敢调低座椅靠背打个盹,于是只能保持清醒,等待下一次颠簸的到来,一遍又一遍地担心,从三万五千英尺的高空掉下去该是怎样的感觉。

我没有掉下去,至少不是字面意义上的掉下去。最终,飞机开始下降,落入加利福尼亚美丽的夜晚。我能看见灯光闪烁,街道向四面八方展开,像一块闪闪发光的巨大魔毯,上面有一条又一条宽宽的暗影(我现在知道了,那是山丘),我将小脸贴在机舱窗户上,城市搏动着向我迎来。我无比清晰地记得,我当时以为那些灯光和所有那些美景,意味着我即将拥有一位家长了。

那趟飞行旅程中没有家长陪伴,是导致我一生都困于一种被抛弃感的诸多原因之一……如果我足够好,那他们就不会丢下我一个人无人陪伴,对吗?一切不都应该按照这种逻辑运转吗?其他的孩子就有父母陪伴。我却只有一个小牌子和一本杂志。

所以我买新房子时——我一直在买(永远不要低估一个新地方的吸引力)——一定得能看到风景。我想要这种感觉:当我向下望去,望到的是一种安全感,望到的是某个有爱意萦绕的地方,而那里有人在想着我。就在那下面,在那个山谷中的某个地方,或者在太平洋海岸公路外的那片广阔海洋里,在红尾鹰闪闪发光的羽翼之上,那里是养育子女的地方。是爱意萦绕的地方。是家所在的地方。现在我感觉安全了。

那个小家伙为什么独自乘坐飞机?真要命,或许该有个人飞到加拿大去接他?我经常疑惑这个问题,但从没敢问出口。

我并不喜欢针锋相对。我有很多问题想问。只是都没有大声说出口。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自己不断地陷入困境,于是试图找个可以怪罪的对象,任何事、任何人都行。

我的人生有很长时间都是在医院里度过的。住院会让我们之中最优秀的人也开始自我怜悯,而我在自怜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每次躺在病床上,我都会发现自己在回溯过往的人生,将每一个时刻翻来覆去地检视,仿佛它们是考古挖掘中令人困惑的新发现,而我试图找到某个原因来解释我的人生为何有如此之多的时间都陷于不安和痛苦的情绪中。我一直都明白真正的痛苦源于何处。(我一直都知道那一刻我为什么会有身体疼痛——答案就是,好吧,你不能喝那么多酒啊,混蛋。)

首先,我想责怪我那对慈爱的、好心的父母……慈爱、好心,而且散发着迷人的魅力。

让我们回到1966年1月28日,这天是周五——地点是安大略省的滑铁卢路德会教会大学。

我们正在参加每年一度的加拿大大学雪后小姐比赛,这是第五届(“评选标准是智力、学生活动参与度、个性以及美貌”)。那些加拿大人不遗余力地宣传新一届雪后小姐赛事;这里将会举办一场“有花车、乐队和竞赛选手参加的火炬游行”,外加“一次户外野餐和一场冰球赛”。

雪后小姐这项殊荣的候选名单中包括苏珊·朗福德——位列十一,代表多伦多大学。与她竞争的是一群名字都很美妙的美丽姑娘,比如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露丝·谢弗、渥太华的玛莎·奎尔,甚至还有来自麦吉尔大学的海伦·“小妞”·富雷尔,海伦将昵称“小妞”写在了中间名的位置,可能是想淡化她的姓氏散发出的不祥气息,毕竟第二次世界大战才刚结束二十多年。[5]

但这些年轻女人都不敌美丽的朗福德小姐。在那个寒冷的一月夜晚,前任冠军为第五届加拿大大学雪后小姐加冕,跟随这一荣誉而来的还有一条绶带和一项职责:来年将王冠传递给新任冠军现在就成了朗福德小姐的责任了。

1967年的盛会也同样激动人心。这一年,奇缘乐队将在比赛现场举办一场音乐会,这是一个与妈妈爸爸乐队[6]类似的组合,主唱碰巧叫约翰·本内特·派瑞。奇缘乐队即便在民谣盛行的20世纪60年代也是个异类——他们最火的(也是唯一火的)单曲《别让雨落下》改编自一首英国童谣,即便如此,这首歌仍在1964年5月位列当代成人单曲榜第2名和公告牌百强单曲榜第6名。不过我们还是应该客观一些,承认这项成绩的意义,因为当时的轰动事件是披头士乐队包揽了榜单的前五名——《真爱无价》、《扭动与呐喊》、《她爱你》、《我想握住你的手》以及《请取悦我》。不过约翰·派瑞并不在乎——他已经走上音乐道路,是个职业音乐人,用歌唱换取晚餐,而且,还有比在安大略省加拿大大学雪后小姐盛会上演出更棒的事吗?那天晚上他一边高兴地唱着“这个罗锅小老头和他的罗锅猫,逮到一只罗锅鼠,他们全都住进了一座歪歪扭扭的小房子”,一边透过麦克风跟去年的雪后小姐苏珊·朗福德调情。那个时候,他们是这颗星球表面最美的两个人——你应该看看他们婚礼时的照片——你肯定忍不住想一拳揍在他们轮廓分明的完美脸庞上。他们根本没有别的选择。当两个人都那么漂亮的时候,他们就会开始同类相吸。

约翰演出一结束,调情就变成了共舞,事情原本可能到此为止,但这天晚上,一场声势浩大、命中注定的暴风雪席卷了整座城市,奇缘乐队无法离开。于是,就促成了这桩美丽的邂逅:一个民谣歌手和一个选美皇后于1967年在加拿大一个被雪围困的小城里相爱了……这颗星球上最英俊的男人遇见了这颗星球上最美丽的女人。现场的其余人还是早早回家的好。

那天晚上,约翰·派瑞留了下来,苏珊·朗福德对此非常高兴,而在这个蒙太奇场景发生的一两年后,她发现自己去了约翰的故乡,马萨诸塞州的威廉斯敦,她体内的细胞正在分裂和征服。或许在那些简单的分裂中,某些东西脱离了既定路线,谁说得准呢——我所知道的就是,成瘾症是一种疾病,而我就像我父母相遇时那样,也没有半点儿别的选择。

我出生于1969年8月19日,一个周二,是前奇缘乐队成员约翰·本内特·派瑞与前加拿大大学雪后小姐苏珊·玛丽·朗福德的儿子。我出生的那天晚上赶上一场巨大的暴风雨(当然要有);等待我露面的过程中,所有人玩起了大富翁游戏(当然要玩)。我来到这颗星球的那天,是在人类登月的大约一个月后,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结束的第二天——因此,在宇宙完美天体与雅斯格农场[7]所有烂摊子之间的某个地方,我拥有了生命,打断了某人到好莱坞滨海大道[8]建酒店的机会。

我号哭着来到人世,哭得停不下来。哭了好几周。我是个害了腹绞痛的孩子——我的胃从一开始就有问题。父母被我停不下来的哭声逼疯了。这孩子是疯了吗?担心之下,他们带我去看了医生。那是1969年,与现在相比堪称史前时代。也就是说,我不知道得是多先进的文明才会认为,给一个刚刚在神恩赐的空气中呼吸满一月的婴儿服用苯巴比妥——往好了说——能算得上是一种值得考虑的儿科治疗方法。不过,在20世纪60年代,给腹绞痛患儿的父母悄悄开具一剂巴比妥类药物并不罕见。一些年长的医生对这种疗法的作用深信不疑——这种疗法,我的意思是,“给一个刚出生没多久、哭得停不下来的婴儿开具巴比妥类药物”。[9]

我想在这个问题上明确地表达我的观点。我并不因此责怪我的父母。孩子没日没夜地哭个不停,显然是哪里出了问题,医生开了一种药,不止他一个医生认为这是一种好的治疗方案,于是你把药给孩子服下了,孩子停止了哭泣。毕竟那是一个不同的时代。

当时的我在焦虑重重的母亲的膝头,冲着她二十一岁的肩膀大声哭喊,而某个身穿白大褂的恐龙坐在他宽大的橡木办公桌后,几乎头也没抬一下,他口臭的嘴巴啧了几声,抱怨“现如今这些当父母的”,然后在处方笺上写下了一种会让人成瘾的、主要的巴比妥类药物。

我吵个不停,时刻要人照顾,而回应我的是一粒药。(呃,那听起来和我该死的二十多岁时的情形差不多。)

我听说,我在出生后的第二个月,也即三十天到六十天之间,就服用了苯巴比妥。那是婴儿发育的重要时期,尤其是就睡眠而言。(五十年过去了,我依然睡不好。)苯巴比妥一旦开始发挥药效,我就会昏睡过去。场面显然是,我哭个不停,然后药来了,接着我就晕了过去,此情此景引得我父亲爆笑出声。他倒不是无情,嗑了药的婴儿确实很好笑。从我婴儿时期的一些照片中,你可以看到我简直跟嗑嗨了似的,明明只有七周大,却像个上瘾者一样疯狂点头。我猜,对于一个在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结束第二天出生的孩子来说,这可以说是莫名地得体了。

我渴望被关注;我不是大家期盼的那个挂着可爱微笑的孩子。我会吃下这剂药,然后闭上我的臭嘴

讽刺的是,多年来,巴比妥类药物和我维持着一种非常奇怪的关系。你们应该会很惊讶,如果知道从2001年以来,我绝大多数时间都是清醒的。除了这些年里我遭遇过六七十次事故。当这些事故发生时,如果你想保持清醒(我每次都想),那么你就会领到能帮助你清醒的药物。你会问,是什么药?你猜到了:苯巴比妥!当你想清除体内其他那些不管是什么的垃圾时,巴比妥类药物能帮助你平静下来;而且,我从三十天大时就开始吃这种药了,所以作为一个成人,我只是将丢下的东西又捡起来了而已。脱瘾治疗期间,我非常需要情感支持,感觉非常不适——很抱歉地说,我是世界上最糟糕的病人。

脱瘾治疗就是地狱。脱瘾时只能躺在床上,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心里知道自己距离好起来还差得远。脱瘾治疗期间,我感觉我正在死去。我感觉治疗将永无止境。感觉我的内脏正试图从我的身体里爬出来。我在发抖,我在流汗。我就像那个没开药之前哭得停不下来的婴儿。我知道接下来我将在地狱里煎熬七天,但还是选择嗨四个小时。(我告诉过你,这个阶段的我是疯子,对吧?)有时候,我不得不被关几个月,才能打破这种恶性循环。

脱瘾治疗期间,“好”是一种遥远的记忆,或者是贺曼贺卡公司的卡片上才能看到的词汇。我像个小孩一样,乞求任何能帮助缓解症状的药物——这个在《人物》杂志的封面上看似光鲜的成年男人,正在乞求解药。我愿意放弃一切——每一辆车,每一座房子,所有的钱——只要能让症状消失。当脱瘾治疗终于结束后,你万分庆幸,信誓旦旦地说,你再也不会让自己经历那一切。直至三周后,你又落入了完全相同的境况。

真是疯了。我疯了。

就像婴儿时那样,我不想花费太长时间来处理内在问题,因为既然有药物能解决,好啊,那就简单了。而那就是我所接受的教育。

在我大约九个月大时,我的父母都觉得受够了彼此,于是将我塞进汽车安全座椅,从威廉斯敦一路开到加拿大边境——开了五个半小时。我能想象那一路上该是多么安静。我没有说话,这是自然,而前座上那对从前的爱侣已经厌倦了与对方交流。但是,那一路的寂静一定震耳欲聋。一件大事正在发生。远处,尼亚加拉大瀑布在轰鸣,我的外祖父、军人般的沃伦·朗福德在等待我们,他正来回踱步,跺脚取暖,也可能非常沮丧,或者两种状况兼有。等我们停车后,他冲我们招手,仿佛我们即将展开一段欢乐的假期。看到他我很兴奋,然后如我后来知道的那样,父亲将我从安全座椅上抱下来,递到了外祖父的怀里,就这样,他静静地抛弃了我和我的母亲。接着,妈妈才终于下车,我、妈妈、外祖父站在那里,听着水流奔下山崖,隆隆地坠入尼亚加拉峡谷,看着父亲快速离开,永远离开。

看样子,我们终究还是不能一起住在一座歪歪扭扭的小房子里。我想象着那时他们告诉我,爸爸很快就会回来。

“别担心,”我的母亲可能说过,“他只是去工作而已,马修。他会回来的。”

“来吧,小家伙,”外祖父可能说过,“我们去找外婆。她做了你最爱的意大利面给你当晚餐。”

所有的父母都会出门去工作,但他们总会回家。通常都是这样。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不会带来腹绞痛、成瘾症、贯穿一生的被抛弃感、我不够好的感觉、持续不断的不安、对于爱的急切渴求、我不重要的感觉。

我的父亲疾驰而去,天知道他去了哪里。第一天他没有下班回来,第二天也没有。我以为他三天后会回来,然后以为他或许一周后会回来,然后延长到一个月,但大约一个半月后我就不再期待了。我当时还太小,不知道加利福尼亚在哪里,也不明白“追随他的演员梦”是什么意思——“演员”是什么玩意儿?我的爸爸究竟在哪儿?

我的爸爸后来成了一个出色的父亲,但这个时候他把他的孩子留给了一个二十一岁的女人,他明知道这个女人还太年轻,没有能力独自养育一个孩子。我的母亲很了不起,感情丰富,她那时只是太过年轻。她和我一样,也被抛弃了,就在美加边境口岸的那座停车场。母亲怀我时只有二十岁,到了二十一岁,她成了一个新手母亲,也成了单身母亲。如果在二十一岁时有了孩子,那我可能会试着用喝酒来逃避现实。她尽了最大努力,这很能说明她是一个怎样的人,但她真的还没准备好承担这份责任,而我也没准备好解决任何问题,毕竟我才刚刚出生。

妈妈和我都被抛弃了,事实上,此时我们甚至还不了解彼此。

爸爸走后,我很快明白了我在家里要扮演的角色。我的工作是耍宝、哄人、逗大家笑、抚慰、取悦、做这个小小宫廷里的弄臣。

哪怕在我彻底失去身体的一部分之时。事实上,尤其是在那时。

苯巴比妥成为过去——就像记忆中褪色的父亲的脸一样,这种药物的效力也消散了——我干劲十足地投入到幼儿阶段,在这期间我学会了如何做一个守护者。

幼儿园期间,一个笨小孩摔门夹住了我的手,当大朵的血花不再如焰火一般划出弧线之后,有人想起为我包扎,然后将我送去了医院。到医院后,事情变得很明显,我失去了中指的指尖。他们给母亲打电话,要她尽快赶来医院。母亲泣不成声地走进门(可以理解),看见我站在一张轮床上,手上缠着一团巨大的绷带。不等她张口,我说:“你没必要哭——我都没哭。”

那一刻我准备好了:我是表演者,是取悦者。(谁知道呢——也许我甚至来了一点钱德勒·宾经典的延迟惊讶,以配合那句话?)即便是在三岁时,我也已经明白,我必须成为家里的男人。我必须照顾好我的母亲,哪怕我的手指刚刚被削掉了一截。我猜我在三十天大时就已经了解到,我如果哭泣,就会被药物击晕,所以最好是不要哭;或者我知道我必须确保每个人,包括我母亲在内,都感到安全和舒适。或者,那只不过是一个幼儿像大佬一样站在轮床上所说的一句酷毙了的话。

变化并不大。如果你为我提供我所能承受的最大剂量的奥施康定止痛片,我会感觉自己是被人照顾的,而当我被人照顾时,我就能够照顾其余每一个人,环顾四周,为别人提供服务。但如果没有药物,我感觉自己会溅入一片虚无的大海。这样一来,当然也就意味着我几乎不可能在一段关系中发挥效用,提供服务,因为我只能挣扎着熬到下一分钟、下一小时、下一天。那是一种可怕的不适感,一种无能为力的苦涩。沾一点这个药,滴一滴那个药,我就能好起来——当你对某件事物着迷的时候,其余任何东西你都尝不出滋味。

(回到“9·11”事件之前的岁月,孩子们——以及好奇的成人——乘坐飞机时有时能获准进入驾驶舱参观。大概九岁时,我被带进了驾驶舱,我被按钮、机长和所有信息迷住了,以至于六年来第一次忘记将手插进口袋。我之前从来不敢展露那只手,我感到非常羞耻。但是那位飞行员注意到了,他说:“让我看看你的手。”我难为情地伸过去给他看了。之后他说:“给你,你也看看我的。”原来他的右手中指和我的一模一样,也缺了同样的一小截。

这个人掌控着整架飞机,懂得所有按钮的用处,明白驾驶舱里所有那些迷人的信息,而他的手指也缺了一小截。从那天起——现在我五十二岁——我再也没有隐藏过我的手。事实上,因为多年的抽烟史,许多人都注意到了那根手指,会问我是怎么回事。

那起被门夹事故至少让我有了一个还不错的笑话——许多年来,我总会抱怨,自从失去了半截手指,我就只能竖一半中指,那架势就像骂人只能骂一半,“去你——”。)

我可能没有父亲,也没有完整的十根手指,但我有一个转得快的脑子,和一张动得也快的嘴巴,哪怕是在小时候。我还有一位母亲,一位非常忙碌、重要的母亲,而她的脑子和嘴巴也很快……说起来,有时候我很乐意教训一下我的母亲,说她对我关心不够,不过,只能说我的训导并不是那么有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我永远都不可能得到足够的关注——不管她做什么,我都觉得不够。而且我们不要忘记,她要做两个人的工作,因为我亲爱的老爹这时正忙着在洛杉矶与他自己的心魔和欲望搏斗。

苏珊·派瑞(她在工作场合保留了我爸爸的姓氏)基本上就像是艾莉森·珍妮在《白宫风云》中扮演的角色——一名媒体公关。她是时任加拿大总理、喜欢闲逛的皮埃尔·特鲁多[10]的新闻秘书。(《多伦多星报》曾为他们两人的一张照片搭配了这样一行解说:“新闻助理苏珊·派瑞为加拿大最知名人士之一——总理皮埃尔·特鲁多——工作,不过她自己很快也成了名人;只因在后者身边露面。”)想象一下,仅仅是因为站在皮埃尔·特鲁多身边,你就成了名人。他是一位温文尔雅、交际广泛的总理,曾约会过芭芭拉·史翠珊、金·凯特罗尔、玛戈·基德[11]……他派驻华盛顿的大使曾经抱怨,他有一次邀请了不止一位而是三位女性朋友用餐,所以对于一个如此迷恋女人的男人来说,就需要有许多的公关。因此,我母亲的工作就意味着,她经常需要外出——我但凡想获得一点点关注,都要与一个西方主要民主国家的持续关切及其迷人的剑客领袖展开竞争。(我记得当时有个说法是“挂钥匙儿童”——一个乏味的术语,形容被独自留在家中的悲惨儿童。)于是,我学会了搞笑(掉凳儿,一句话一个梗,你知道规矩),因为我不得不这么做——我的母亲工作压力很大,本来就已经非常情绪化(再加上被抛弃的经历),我搞搞笑往往能让她平静下来,可以去做些食物,同我一起在餐桌边坐下来,听我说话,不过当然了,我得先听她讲。但是我不怪她的工作——总得有人赚钱给家里买培根。这只是意味着,我有大量时间用来独处。(那时的我会告诉别人我是个“孤独子”,我把“独生子”这个词听错了。)

所以我是个脑子快、嘴皮子更快的孩子,但我说过,母亲也是个脑子和嘴巴都很快的人(我想知道我这方面是遗传自谁)。我们经常争吵,而被迫结束发言的总是我。有一次,我和她在楼梯间吵了起来,她让我产生了有生以来最愤怒的感觉。(我那时十二岁,而你不可能打你的母亲,因此愤怒转向了内心——就跟我成年之后一样,至少我礼貌地变成了一个酒鬼和瘾君子,而不是责怪他人。)

我总是被抛下。次数如此之多,以至于每次有飞机从我们在渥太华的房子上空飞过时,我总会问外祖母:“我母亲在那架飞机上吗?”因为我老是担心她会消失,就像父亲一样(但她从未消失)。我的母亲很美,她是她所进入的每一个房间里的明星。而且她毫无疑问是我搞笑的原因所在。

爸爸去了加利福尼亚,而妈妈美丽、聪明、迷人,是她所进入的每一个房间里的明星,要和男人约会,他们也会立即回约她,毫无疑问,我会将他们每一个都变成我的爸爸。再一次地,当有飞机飞过我们的房子上空时,我会问我的外祖母:“那是(迈克尔)(比尔)(约翰)(插入妈妈新一任男友的名字)飞走了吗?”我不断地失去我的父亲,我不断地被丢弃在边境。尼亚加拉河的咆哮声永远在我的耳畔激荡,即便是一剂苯巴比妥也无法让其安静。外祖母会柔声哄我,给我开一罐健怡可乐,淡淡茴芹和隐隐甘草的味道让我的味蕾充满了失落。

至于我真正的爸爸,他每个周日都会打电话来,这很好。结束与奇缘乐队的合作后,他将音乐舞台上的表演技巧转化为演员的演技,先是去了纽约,然后去了好莱坞。虽然他就是人们有时所说的收入可观但不知名的演员,但他的工作相当稳定,最后他还成了欧仕派品牌的广告模特。我在电视和杂志上看到他的次数比在现实中要多。(或许那正是我成为演员的原因。)“什么样的男人会用口哨吹欧仕派的曲子?他是我爹地!”这是1986年一则广告的画外音,画面中留着西瓜头的金发小男孩用双臂搂着我父亲的脖子。“我那近乎完美的丈夫,”金发妻子满面笑容地吟咏道(这则广告虽然是在开玩笑,我却从来不觉得好笑),“你可以依靠他,他是一个挚友……”

然后,等过了足够长的时间,虽然很不合适,但我还是脖子上挂上一个写着“无陪儿童”的牌子,被送去机场,然后到达洛杉矶。无论何时,每次只要我去看他,我都会再一次地意识到,我的爸爸魅力超凡、风趣、迷人而且超级帅气。

他是完美的,而即便是在那么小的年纪,我也会喜欢我无法拥有的事物。

但最重要的是:爸爸是我的英雄。事实上,他是我的超级英雄。每次我们去散步时,我都会说:“你是超人,我是蝙蝠侠。”(聪明的心理学家可能会发现,我们是在扮演角色,而非承担我们自身拥有的爸爸与马修的身份,因为我们的现实身份让我太过迷惑。但我对这种说法不予置评。)

等我再次回到加拿大,他的脸和他公寓里的气味将在几个月内逐渐消失。然后,我的生日再度到来,母亲会尽她所能地弥补父亲不在身边的缺憾,接着会出现大得过分的蛋糕,上面插满了正在滴蜡油的蜡烛,每一年我都会许同一个愿望,我会在脑中嘀咕:我希望我的父母能重新在一起。或许,如果我的家庭生活能更稳定一些,或者如果爸爸就在身边,或者如果他不是超人,或者如果我的脑子和嘴皮都不快,或者如果皮埃尔·特鲁多……那我可能就不会一直都过得这么不舒坦。

我会很幸福。健怡可乐会很可口,而非仅在必要时饮用。

整个一生,如果没有合适的药,那我就会一直不舒服,而且会把爱情搞得一团糟。用伟大的兰迪·纽曼[12]的话来说:“要我假装自己是别人,那我需要大量的药。”我猜我不是唯一一个这样想的人。

“喂,苏珊在吗?”

“在,我能告诉妈妈是谁打的电话吗?”

“是皮埃尔……”

电话铃响时,妈妈和我正一起欢度最美好的一天。我们玩了一整天的游戏——我们甚至玩了大富翁,不过因为只有两个玩家,玩起来很难——接着夜幕降临,我们发现小小的电视机里正在播放《安妮·霍尔》,看到伍迪·艾伦扮演的角色住在摩天轮下面的房子里,我们笑得前仰后合。(我看不懂性与恋爱方面的笑话,但即便只有八岁,我也能明白一个喷嚏打掉价值两千美元的某种白色粉末好笑在哪里。)

和妈妈坐在一起,观看那部电影——那绝对是我最爱的一段童年记忆。可这时候加拿大总理打电话来了,所以我又要失去我的妈妈了。妈妈接起电话,我听到她换上了媒体公关风格的职业化的声音;是另一个人的声音,是苏珊·派瑞的声音没错,但不是我妈妈的声音。

我关掉电视上了床,给自己盖上被子,在不需要巴比妥的情况下——这时还不需要——不安地睡着了,直至清晨的阳光照亮我那扇位于渥太华的卧室窗户。

我记得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母亲在厨房里哭,我心想,她为什么不喝酒?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觉得喝酒能止住哭泣。八岁的我当然不曾喝过酒(还得再等上六年),但我周围的文化环境通过某种方式教会了我,喝酒等于笑声和欢乐,是摆脱痛苦的急救良药。妈妈在哭,那她为什么不喝酒呢?喝了酒她就会醉,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情绪,对吗?

她哭泣或许是因为我们一直在搬家——蒙特利尔、渥太华、多伦多——不过我童年的大部分时间是在渥太华度过的。很多时候我都是一个人待着;有过好几任保姆,但她们坚持的时间都不长,所以我就把她们也加进了抛弃过我的人的名单之中……我只管继续搞笑,反应敏捷,伶牙俐齿,只为了生存下去。

因为站在皮埃尔·特鲁多身边,而且相貌出众,我的母亲立刻就成了名人,有名到多伦多的环球电视台邀她担任全国性新闻的主播。

多好的机会啊——这是一份她无法拒绝的工作。而且她也很擅长,直至有一天,电视台要宣传一个选美比赛。我母亲说:“我敢肯定,我们所有人都会盯着那一位目不转睛。”这句话很幽默——而且从一个选美冠军的口中说出来显得有些超现实——但她当天晚上就被辞退了。

我原本就对搬去多伦多不满意——首先,那个决定甚至根本没有问过我的意见。其次,我将再也见不到我的朋友们。母亲也已怀孕九个月——那时她已和《加拿大早安》节目的主持人基斯·莫里森结了婚——是的,就是后来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的《日界线》节目中那个有头发的主持人。我甚至被选中在婚礼上将母亲交给新郎。这真是个奇怪的选择——无论从比喻意义来说,还是从字面意思来说。

但很快我就有了一个妹妹!凯特琳无比可爱,我立刻就爱上了她。只是现在有一个家庭在我的周围成长了起来,一个我并不真正觉得自己属于其中的家庭。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有意识地做出了选择:去他的——人各为己。我的不良行为也是从那时开始的——我的成绩很糟,我开始抽烟,我揍皮埃尔的儿子贾斯廷·特鲁多(他后来也成了总理)。(当他被委任掌管整个军队时,我决定停止与他争论。)我选择活在自己的头脑里,而非活在自己的心里。活在头脑里更安全——在那里你不会受伤,反正到现在为止都没有。

我变了。我开始快言快语,再也没有人能靠近我的心。没有人。

那年我十岁。

七年级时,我们回到了渥太华,回到了我们所属的地方。我开始见识到逗人们笑带来的力量。初中我是在渥太华的男校阿希伯瑞学院念的,在班上做活宝的间隙,我还在学校戏剧老师格雷格·辛普森排演的戏剧《偷偷摸摸的菲奇的死与生》中努力扮演“西部最快的枪手”拉克姆一角。那是个重要角色,我很喜欢——逗人们笑让我感觉像是拥有了一切。涟漪变成波浪,所有家长都在假装对孩子们的成绩感兴趣,直至他们发现:哇!那个姓派瑞的孩子真的能让人们大笑。(在所有解药中,那一种至今仍是最有效的,至少它能给我带来快乐。)成为这部戏的明星尤其重要,因为它给了我一个可以脱颖而出的机会。

我非常在乎陌生人对我的看法——现在依然如此,事实上,这是我人生的关键线索之一。我记得我以前求着妈妈把后院刷成蓝色,这样人们乘飞机从上空飞过,俯瞰我们的庭院时,会以为我们拥有一个游泳池。也许飞机上有个无人陪伴的小孩,那这个孩子往下看时就能从中获得安慰。

我这时候虽然已经是家里的大哥,但依然是个坏孩子。有一年圣诞节前,我翻遍了家里所有的衣橱,想看看我的礼物都是些什么;我还偷钱,烟越抽越多,成绩越来越差。有一段时间,老师们将我的课桌放到教室后面,面朝墙壁,因为我的话实在太多,而且所有的时间都在逗别人笑。有一位老师,也就是韦布博士说:“你如果不改改你现在的样子,那你永远都不会有任何成就。”(我是否该承认,当我登上《人物》的封面后,我买了一本寄给韦布博士,还附了一张便笺,写着“我猜你错了”?不,那样做太粗鲁了。)

我改了。

作为我糟糕成绩的弥补,我是每部戏的主角,而且是有全国排名的网球运动员。

我四岁时,外祖父开始教我打网球,到八岁时,我就知道我能打败他——但我一直等到了十岁。我每天都会打八到十小时,还一连几小时地对着后挡板打,假装自己是吉米·康纳斯[13]。我打了一局又一局,一盘又一盘,我发出的每一个球都属于康纳斯,我击中的每一个球都属于约翰·麦肯罗。[14]我挥舞球拍,接住迎面而来的球,我把球拍背在身后,就像正在把它放进背包里。我觉得我早晚会打上温布尔登,冲着爱我的球迷亲切而谦虚地点头,然后热身,与约翰·麦肯罗打上五盘,在他痛斥某个古板的英国裁判时耐心等待,接着用反拍大力杀一个斜线穿越球,赢得联赛。然后我将亲吻金色奖杯,喝一杯罗宾逊果汁,这是一款与胡椒博士气泡水迥异的饮品,我会很喜欢。当然,那样一来我就能吸引母亲的注意。

(1982年温网决赛,吉米·康纳斯以微弱优势险胜备受喜爱的约翰·麦肯罗,那是我有史以来最爱的一场比赛。吉米获胜后登上了《体育画报》的封面,我将那幅封面装裱起来,挂在我的墙上,直到今天还在。我是他,或者说他是我——不管怎样,在那一天,我们两个都赢了。)

至于真实世界中的实际比赛,我那时在渥太华的罗克利夫草坪网球俱乐部打球。在这家俱乐部,你必须穿一身白。有一段时间,俱乐部门口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仅限白色”[15],直至有人想到,这句话可能造成歧义。(牌子上的文字迅速改成了“仅限白色服装”,人们这才放心。)俱乐部有八个球场,大多数顾客都是老人,我会花上一整天时间在那里等待,如果某个场地有人没到场,缺第四个人,那我就能加入。老年人喜欢我,因为我每个球都能接到,不过我脾气也很暴。我会扔掉球拍,恼火大骂,如果输得很惨,我还会哭。这之后我通常会赢回来——我会落后一盘;5比1落后;0比40落后,哭泣,然后在第三盘赢回来。这期间我会一直哭,但心里也会想,我会赢,我知道我会赢。对其他人来说,赢并不是那么必要。

到十四岁时,我已经是在全加拿大都排得上名次的选手……不过也就是在那一年,发生了其他一些事情。

我第一次喝酒是在十四岁。我已经尽我所能地拖延时间了。

这时候,我经常和默里家的两兄弟克里斯和布莱恩混在一起。不知为何,从三年级起,我们养成了这样一种说话方式:“还能再热点吗?”(Could it be any hotter?)“老师还能再凶点吗?”“我们被留堂的次数还能再多点吗?”——如果你是《老友记》的粉丝,或者如果你注意过过去二十年美国人的说话方式,你可能会认出这种腔调。(说钱德勒·宾改变了美国人的说话方式,我觉得这并不夸张。)郑重声明:那种改变直接源自马修·派瑞、克里斯·默里和布莱恩·默里在20世纪80年代的胡闹。不过只有我靠着这种说话方式发财了。幸运的是,克里斯和布莱恩从未因此而攻击我,他们至今仍是我亲密的、幽默的朋友。

有天晚上,我们三个在我家后院里玩。家里没有人;在天上,月光穿透云层照射下来,我们谁都不知道,某件极为重要的事情即将发生。我躺在加拿大的草丛和泥泞中,对此一无所知。

我还能再无知一点吗?

我们决定喝酒。我忘了是谁出的主意,我们谁都不知道,我们正在让自己面对的是什么。我们喝了六瓶百威啤酒和一瓶名为安德烈斯小鸭的白葡萄酒。我喝了葡萄酒,默里兄弟喝了啤酒。顺便说一下,我们喝得正大光明——我们就在我家后院。我的父母不在家——那是个大惊喜——于是我们就开喝了。

十五分钟之后,全部的酒都喝完了。默里兄弟在我旁边呕吐,我则只是躺在草地上,我的身上发生了一些事。那件让我在身体和精神上都区别于同伴的事情发生了。我当时躺在草丛和泥泞中,看着月亮,周围都是默里兄弟的呕吐物,我意识到,有生以来第一次,没有任何事情在困扰我。世界是有意义的,它没有变形和发疯。我是完整的,平静的。我从未有过比那一刻更快乐的时候。这就是答案,我想,这就是我一直缺少的东西。这一定就是正常人一直以来的感觉。我没有任何问题。所有问题都消失了。我不需要关注。我得到了照顾,我很好

我沉浸在幸福之中。在那三个小时里,我没有任何问题。我没有被抛弃;我没有和妈妈吵架;我没有在学校表现糟糕;我不怀疑生活的意义,以及我在其中的位置。酒带走了一切问题。

根据我现在所了解的成瘾症的渐进性发展的本质,我很惊讶那时候的我竟然没有在第二天晚上喝酒,第三天晚上也没有——我等待着,酗酒的祸害尚未钳住我。所以那个晚上并未导向喝酒的习惯,但可能播下了种子。

我后来会渐渐明白,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不仅缺乏精神引导,也缺乏享受任何事情的能力。但与此同时,我又对刺激上瘾。这是一种毒性极大的组合,我无法取得平衡。

但当时的我当然并不明白这些,如果不去寻找刺激,不兴奋不喝醉,我就没有能力享受任何事情。用来形容这种症状的词语很花哨,叫作“快感缺乏”,为了这个词和这种感觉,我将在心理咨询和治疗中心花费数百万美元去探索和理解。这或许就是我只会在落后一盘,差一点就要输的情况下才能赢得网球赛的原因所在。或许这就是我做每一件事的原因所在。顺便说一下,《快感缺乏》还是我最爱的电影,也就是母亲和我一起看过的《安妮·霍尔》原本的名字。伍迪懂那种状态。伍迪懂我。

家里的情况越来越糟。妈妈与基斯组建了一个很棒的新家庭。埃米莉出生了,她一头金发,可爱至极。和凯特琳出生时一样,我立刻就爱上了埃米莉。然而,我常常都是站在外面观看,我依然是那个远在云层之上,乘飞机前往别处,没有人陪伴的小孩。妈妈和我总是吵架;网球场是唯一能让我快乐的地方,但即便是在打网球时,我也会生气、哭泣,打赢了也不例外。作为一个少年,我该怎么办呢?

我的父亲该上场了。我想要了解他。是时候去一个更大的地方闯荡。

是的,洛杉矶,还有我的父亲,新生活在召唤,但我只有十五岁,离开会破坏我的家庭生活,撕碎妈妈的心。但她也没问过我,是不是接受她和基斯结婚、搬去多伦多、再生两个孩子……而且在加拿大,我会生气、哭泣、喝酒,我和妈妈会吵架,我无法完全融入这个家庭,我在学校表现很差,而谁又知道我是不是马上又要搬家,等等等等。而且,真要命,孩子总是想了解他的父亲。

我决定去。父母已经讨论过这个问题,想着洛杉矶是否更有益于我的网球职业发展。(我不知道的是,在南加州,我最好的出路是成为一名出色的俱乐部球员,在一个全年365天都能打球的地方,标准要高得多,而在加拿大,在极寒冰霜出现之前,能有两个月的打球时间都算幸运。)但是,即便考虑到这些,我离开的决定也还是在我的家庭中撕开了一道巨大的裂口。

出发的前一天晚上,我待在家中的地下室里,只有那晚我是在地下室睡的,事实证明那将是我人生中最糟糕的夜晚之一。在楼上的主屋,地狱风暴正在酝酿;那里有摔门声,有窸窣的交谈声,偶尔还有吼叫声、踱步声,有个孩子在哭,没人能止住这哭声。我的外祖父母会定期下来冲我嚷嚷;在楼上,我的母亲在尖叫和哭泣,然后所有的孩子都哭了起来,我的外祖父母在喊叫,孩子们也在喊叫,而我被抛弃在下面,沉默不言、决心坚定、充满恐惧、无人陪伴、满心焦虑。那三个强势的成年人会走下楼来,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我的离开会让他们心碎。但我别无选择,事情已经变得如此之糟。我是个破碎的人。

破碎?是变形。

第二天清晨,我母亲体贴地驾车将我送到机场,那一趟路对她来说一定非常艰难,她看着我飞走,离开了她,离开了她的余生。我不知道我是如何鼓起勇气踏上这趟旅程的。直至今日我仍会怀疑,这样做是否正确。

我依然是个无陪儿童——但现在我已经是个专业人士了——我要飞去洛杉矶了解我的父亲。我非常担心,害怕就连好莱坞的喧嚣可能也无法抚慰我的心。但很快我就会看到那座城市的灯火,再一次拥有一个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