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奇海默兄弟公司:投入伯克希尔的怀抱

1986年,伯克希尔还进行了另一笔收购,这笔收购将公司带入了下一个新行业。1986年1月15日,伯克希尔的长期股东,来自辛辛那提的罗伯特·赫德曼给巴菲特写了一封信。赫德曼自我介绍说,他是范奇海默兄弟公司的董事长,而巴菲特从未听说过这家公司。后来,巴菲特和赫德曼在奥马哈见面时,赫德曼解释说,从1842年开始,范奇海默就开始生产和销售制服,业务面向劳教、消防、军事、警察、邮政和运输等公共服务行业。范奇海默公司的客户包括美国海军、辛辛那提和洛杉矶的警察部门,以及波士顿、芝加哥和旧金山的交通运输部门。

赫德曼的父亲沃伦·赫德曼于1941年加入范奇海默公司。在沃伦之后,继任者先是他的儿子罗伯特和乔治,最后是罗伯特和乔治的后代加里、罗杰和弗雷德。创新一直是范奇海默的灵魂,它生产的商品包括与联邦当局合作,为执法人员设计的专业裤装。由于一系列法律要求政府机构“购买美国货”,来自政府部门的合同和订单帮助这家纺织品制造商有效应对了外国廉价劳动力和国际航运发展带来的挑战。[4]

然而,1981年,在一次杠杆收购中,范奇海默公司被卖给了一家外部投资集团。不过,作为管理层的赫德曼家族保留了部分股权。尽管债务负担沉重,但公司对预算的重视,使其有能力履行偿债义务。到1985年,范奇海默公司已经偿还了很大一部分债务,并提高了其股本的内在价值。赫德曼认为,是时候让外部投资者离开了。

在赫德曼看来,伯克希尔会是一个很好的买主。这个家族的几代人都喜欢经营自己的生意,他们希望能这样一直继续下去,不受新所有者的干涉,也不担心因为新所有者的一时兴起被卖掉。

巴菲特同意了,他喜欢范奇海默公司出色的历史盈利记录和卓越的行业领导能力,并钦佩其尽心尽力的家族管理作风。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以4600万美元的对价收购了范奇海默公司84%的股份,赫德曼家族保留了剩余16%的股份。值得注意的是,伯克希尔没有派人到辛辛那提进行实地考察,范奇海默公司也没有派人进行任何针对伯克希尔的尽职调查。事实上,自从联邦法官无理地指责巴菲特在收购《布法罗新闻报》的交易中没有进行尽职调查以来,巴菲特就一直以不做尽职调查为荣。这么看来,巴菲特之前对伯克希尔-哈撒韦纺织厂和喜诗糖果巧克力工厂的实地调研,和他后来的风格相比,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范奇海默公司和斯科特-费泽公司完全不同。范奇海默公司是一家历史悠久的、延续多代的私人家族企业,专门为机构客户量身定制业务。这是一家巴菲特闻所未闻的小公司,它是由所有者(同时也是管理者)经营的。在伯克希尔收购范奇海默公司之前,它的管理者带领公司幸运地扛过了来自杠杆收购的挑战。斯科特-费泽公司则是另外一种情况,它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形成了企业集团,并从事多种业务,通过独立的分销商和经销商网络开展商品零售业务。作为一家大型上市公司,它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巴菲特关注。斯科特-费泽一直由一群职业经理人管理,他们将公司出售给伯克希尔,而不是杠杆收购者。两家公司甚至连交易结构也有所不同:伯克希尔持有斯科特-费泽公司100%的股权,但是范奇海默公司的家族所有者保留了16%的股权。

吸引巴菲特的是这两家公司的共同之处,即高效优良的经营管理、久经考验的盈利能力和保持领先的行业地位。另一个共同点是他们都看重公司经营的自主性和持久性。斯科特-费泽的管理层和股东都拒绝博斯基的杠杆收购——事事过问的控制和一一拆分的清算,支持巴菲特和伯克希尔提倡的自主管理和永续经营。在经历了杠杆收购之后,赫德曼家族向巴菲特求助,巴菲特在伯克希尔为他们提供了永远的港湾,并放手让他们自主管理。